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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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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晴朗的早晨,明媚的阳光直射在远征家那间冲着阳光的小屋里,恰好又是个星期日,远征仍憧憬在梦忆里。昨晚一夜的欢乐,仍在他的脑海里萦绕,先是各种赛场、杂耍、戏剧欢乐的场面,继而又是尽情吃喝贪婪享用的镜头,他的心里始终记着没有前去的母亲,俨然在稍有空隙的机会,他都想着给母亲偷着藏匿下一点儿好吃的东西,他的口袋里一边装着满满一口袋奶酪,而且还是新鲜的软烙丹子,另一只口袋里,用他的作业本细心地包下了一叠令人心醉的奶皮。这一切他都干得很巧妙,掩藏的也很利落干脆。不过用他自己的良心讲,他都能说的过去,别人都尽情地填进了自己的肚里,他却没有。他分到这些最让他心受的食物,自己只小小地尝了一点儿,然后拐弯抹角地装进了口袋,只是在最后分吃羊肉时,他要的大了点儿,自己了一半,留一半给母亲,难就难在再也没个好揣处,只好用纸包了提在手里,怪不好意思的。
    夜晚的急行军,差不多已经接近午夜,一条长龙像长征路上过雪山的队伍,不远不近到处都是嘈杂的人声和脚步声。三十多里的长路,像一条长长的绳索,串接起一条长蛇阵,余心未尽的人们仍在一个劲儿地谈着空前的盛会。
    一路走一路他仍在思索,只怨他太贪吃,忘记了这一切,刻在半道上金梅母子俩在那么漆黑的夜色里却走了小道儿,冲着离政府约有十里的旧王爷居处,那间被拆的破烂不堪的旧房圪洞走去,她们是否去那里栖身?还是别有他图。他的脑子里像一张未勾勒清晰的图。赛马的小巴特去了哪里?哥哥的戏演得如何?最让他担心是好友东平,他从高杆上跌下来。。。。。。
    “呀!”他从噩梦中惊醒,咬破了舌头,口里还汩汩地含着血,他捂着嘴,生怕被人发现自己的胆怯,刚欲去洗漱,就听得处边有人呼喊:“快起来!太阳要照到屁股上啦,还没羞没脸地睡得象个猪。”早听出是刘羔的声音,陕声陕气的,又是要叫去捡粪,这是惯例,每逢礼拜,至少一回,板上钉钉。
    好梦还未醒,这家伙就要开路,真烦人。去那里还得打个定心,但不去决不行。好!就让咱迷迷糊糊上咱吧。去狗的王爷居处,看看王爷居处昨晚有何动静。
    一条绿色的毛毯隔开了新政府和王爷的居处,不远不近还故意点缀了不少银色的小湖,清洌洌的溪流像断断续续地穿插在一个个明镜般的银湖边上,仿佛是一樽樽令人陶醉的酒壶,溢出香醇的酒。透过山川沟壑两地恰恰是遥相呼应。虽然远隔十多里,恰似烽火连诸侯。
    这里的新居民愈来愈多,就像那长江的浪头,后浪推着前浪。新来的人似乎毫无顾忌地做了主人,他们肆无忌惮,天不怕地不怕,大有取代一切的气味。
    过去的教育历来就佩戴着两副眼镜,即:好人与坏人,就连小孩子们也是如此。远征和他的朋友们的心目中也谨记着这两条宗旨,他们对于犯过错的人或者坐牢的、改造的人总是用有色眼镜来观望,希图能够发现什么,或者隔开一些距离和鸿沟。
    远征和刘羔他们虽然不是十分的警惕,但出于好奇,他们一定要去王爷居住地看个究竟。
    蜿蜒曲折的陶赖河上吸引来不少的生命,白云般的羊群一会儿变成小溪,一会儿隐没在草丛里;像一团烟雾,黄黑相间的牛儿,总是低着头;撒野的骆驼似乎不怎么希冀绿色的草坪,一簇簇躲进向阳湾的沙丘里,呼呼地喷着草屎;唯独那些乖觉的马儿,喜欢上了低矮的寸草,围拢在湖泊的四周,撒欢尥蹶儿。
    说来也怪,好雨的云朵也常常在她的青睐,每每小湖要干涸,溪水要断流的时候,毛毛细雨或倾盆大雨总要来此关顾,滋润这里的土地、草原,还有那些赖以生存的生命。不过尽管如此,这里仍然是内陆的一支小河,一支时有时无的无定河,无名小河。
    远征和羔羔刚踏进陶赖河的草坪,就有一股潮湿带雨的风吹来,这已成了惯例,这里总比干梁上的雨多,他们已经好几回遇到这种事情,一出河槽就旱的要命,非但少雨,且常常是一缕缕冲天的旋风,卷着尘埃、柴草、沙粒,一旦要追到谁的身边那可不是什么好兆,人们称它为“鬼旋风”。有几次还真的显了征兆,说某某被旋风卷过后满身起了黄水泡,还有人当即回去就生了病,什么羊毛疔、伤寒、霍乱。。。。。。。等等。
    远征和羔羔加快了脚步,朝着北边山峦处急行,河呈S形,径直过去也须得三四里路程,虽然牲畜遍地,却无他们要拣的柴粪,那里的粪全都是湿的,稍一干点儿早已被粪巴牛粉成了粉末儿,只有干滩的梁上才有好的。
    对面的土坡早已进入眼帘,漫坡的蒿草、沙梁,不远不近一座座牧民的宅院尽收眼底,已经不是为奇,方圆左近的牧民家他们大都踏过门,一旦遇上狂风或暴雨就只能在最近的牧民家暂避一阵子风雨,或者小憩一会儿,作为临时的港湾。东边坡上最显眼的那处房屋也就数王爷家的宅院了,虽说是土宅子,却建在那一溜坡的最高处。有几次他们遇到风雨还专门躲了进去,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俩人边走边聊,正说着王爷家的事,偏偏说曹操曹操就到。从正对面坡上下来两个人,挺眼熟的,很像是王爷婆金梅和儿子金鹏,用他们自己的话形容:还是老毛病不改,走路袅袅娜娜,扭扭捏捏,不像个好人。羔羔用手在眉上遮挡了一阵儿,很果断地说:“没错儿!就是那娘母子,剥了皮我也认的。”远征也确定八九不离十。因为昨晚她们母子就是冲那个方向去的,没有回政府。不知昨晚他们住在哪里,旧居仅是一个塌墙圐圙,没遮没拦的,要知蹊跷就必得亲自去了。
    没走多会儿他们四个人就接近碰面,他们俩人故意整了整背上的箩筐和绳索,挺起了胸膛,看上去雄赳赳气昂昂的。迎面过来的金梅老婆拄了一根拐棍,很像是捅火棍子,一端还烧得黑焦头。金鹏背上背着一个叉头,里边似乎放着些东西,但是不重,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吃劲,只是步履有些蹒跚,少精没神的,虽是下坡脚下去踢踏起一溜尘土。
    “赛!赛白脑!”这是人们网页惯用的问候,迎面在一起了,四个人停住了脚步,相互寒暄,比划了一阵儿,金梅指着梁上的旧房,很恭谦地昭示去了那里。远征和羔羔自然也不打自招,身上的行头一目了然,只停了片刻就分道扬镳了。
    一分手,羔羔的气就来了,“他妈的,牛个球了,不就是个王爷婆吗?不就是个老师吗?说起话来娇滴滴的,能歪歪的。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意指坏人)。”远征没理会,羔羔的情绪发得太早,他是想去房圪洞里看个究竟。
    自从王爷被镇压后,王爷家的财产自然一揽无余地被归公、没收了,连同房屋和牧畜。三十刚出头的金梅带着几岁的金鹏早没了着落,为了不至于饿死,政府给金梅在学校里兼了个职,人们惯称她为金梅老师。
    房子被收公后,为了监视她的行踪,给她在学校的附近盖了一间小茅屋,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栖身在小屋里。身为贵族的王爷婆,深知自己的一切都已大势已去,因此为人处世很谨慎,小心翼翼。
    王爷的旧屋在河沿的北坡,早拆成一个破烂不堪一踏糊涂。房屋揭了顶,掀去了盖头,高昂的墙壁仍然赤裸在那面高坡上,昂然挺立,像一尊巨人,远远望去高出地平线一大截。红黄色的泥土,碧波荡漾的波纹,在阳光的反射下,映出一层层鱼鳞般的印痕,不愧是王爷的住宅,必然是用了能工巧匠千般的辛苦。
    前后院落,一进几开,虽然墙壁上的绘画已被砸的七零八落,俨然点点的彩色印记,斑驳陆离,想必有过曾经的豪华、艳丽、美妙。
    远征和羔羔很想在这个硕大的宅子里发现点什么,他们寻觅着、奇异着、赞叹着,捡起了那些星星点点的彩壁碎片,“你看,这多好,亮得俨如镜子,真能照得见人影。”羔羔拿起一块在自己的脸上比划着,头还左右不停地摇摆,示意给远征,把它当成个宝贝。远征走过去,他想从那些碎片中看出画的是些什么图景,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太破碎了,超出了他的想象。看起来人们对王爷的痛恨不亚于砸烂这墙壁的力量。
    故土,原本是谁的?故乡,又是谁的?王爷想要牧民也想要,终归还是归了新的时代。
    “羔羔快来,我发现这里院和外院之间的距离不对劲,咱们只顾里里外外的瞅,恰没有发现,这房屋和墙壁的厚度。这墙一定有夹层,缘何这前院往后院绕的距离这么远,一定有问题!”
    “快上墙!只有居高临下,方能一览无余。”
    他俩像两只猴子“噌!噌!噌!”地往上爬,终于在墙的最顶端看见了全貌。前屋和后屋的夹墙是双层的,中间隔了一层厚厚地过道,也可能是暗室,听大人们说过去躲藏贼匪,有钱人藏匿财宝,常常搞一些暗室、地道、隐壁之类的筑物,以防不测,以备祸患。
    真的,不出他们所料,有钱人还真下了功夫,做贼心虚。他们没有再下大的气力,也没有闲暇带什么器具,去寻找和挖掘是否有地道,只是看到了一些房屋的皮毛与梗概,给他们心灵上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影响。“地主婆真是黑心,还怕自己死呢,留着这么一手。”羔羔兴灾乐祸地说着。似乎对于破获了如此的秘密感到高兴。
    “千古的长城都没挡住人民的力量,就这么小小的一个堡垒,何足挂齿!”远征也自言自语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谁要想稳固自己的地位,就必须依靠人民。
    旧的故乡主人走了,走的颤颤栗栗,新的故乡主人来了,来得威风凛凛。是好奇让他俩得出了如此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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