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六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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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吴哲威小传
我本不姓吴。
是的,我与吴则北并没有血缘关系。据说我的生身父母在我出生不久便双双过世,机缘巧合之下,是吴则北收养了我,待我如亲生儿子般养育了十几载,一直无微不至、呵护有加。
原本,谁都不会知道这个秘密。只是在我十岁那年,无意听到了父亲与母亲的谈话。那么小的我还不晓得何谓血缘亲情,只是懵懂觉得自己得到了一些原本不会属于自己的东西,比如父亲与母亲的宠爱,比如锦衣玉食、无拘无束的童年,比如世人因我是吴家人而投射来的欣羡目光。
过去已然过去,虽然最开始,我的确也曾好奇。每每想及身世,浮上心头的却是恐惧。我怕养父母哪一天会不要我,怕那一天自己不得不离开已经熟悉的家。所以我学会懂事,我刻苦上进、努力读书,我以为等将来自己赚取功名,我便再也用不着心虚、自卑。我将这一切的委屈痛苦都埋在心底,只要父母仍是我的父母,只要吴家仍是我的栖身之所,我愿为此付出任何代价。
母亲后来去世了,我很悲痛。那是我记事以来最难过的一次,而今想来仍觉得胸口发闷。那是我的母亲,这世上,我只有她一个母亲。后来的日子,我与父亲相依为命走过了十几寒暑。他是个称职的生意人,时常忙着外出经办买卖,我则安心在家攻读。慢慢地,时间改变了我的初衷。我爱上了读书,并真心希望自己能一直读下去,半点不为功名利禄。父亲总是笑我书生气、没有男子汉气概,有一次甚至吓我说要把书全都烧掉。
我知道,他只是吓我而已。养育之恩尚未报答,尽管我心有所爱,又如何忍心自私下去?所以我也在努力改变自己,不是为了迎合父亲的期望,而是为了延续我们之间的父子亲情。
本来,就这么着,生活也会很快乐。可是叔叔吴则奇跟父亲总有一些难以化解的矛盾,两人不时就要大吵一架,明明是亲兄弟,却总闹得不欢而散。他们虽不怎么同我提及,但我什么都知道。西厢书房的门并不厚,每次他们关上房门针锋相对时,我都会忍不住躲在门外偷听。
小时,我偏向地认为叔叔是坏人。等我长大了,便渐渐理解了他的心境,顿觉儿时想法幼稚可笑,于是同他也不再处处忌惮防备。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叔侄两人不仅没有心生嫌隙,还经常能聊在一起。叔叔没有子女,便将我当成他的亲生儿子看待。我知道父亲不喜欢我与叔叔走得太近,可是我更不想他们彼此再这么怨恨下去。
有时我不禁会想,是不是由血缘联系的亲情更难以信任?若非如此,为何父亲与我没有血缘却胜似亲生,而父亲与叔叔明明是血肉手足却又水火不容呢?
多年前,在我还未出世的时候,父亲年轻气盛假冒“兄长”的名义娶了母亲,继而接管下外祖父家的酒馆生意,渐渐地有了如今规模,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我名义上的叔叔吴则奇实是我的伯父,他见生米煮成熟饭,无话可说,只能将错就错。父亲在那之后一直帮助叔叔建立自己的事业,而金钱上的资助更是从未间断过。若说父亲当年太有心计,似乎也只能算作是他自己的能耐,毕竟吴家后来的产业几乎全是由他一人赚回来的。叔叔生性好强,技不如人却又输不起,每回到我家都是有的拿便拿,从不会觉得窘迫尴尬。
曾几何时,我还是见过他们谈天说地,兄弟两人喝着酒哈哈大笑。只是近几年,叔叔变得越来越让人猜不透。父亲每次与叔叔见面归来也都双眉紧锁,坐在书房内叹气出神。
或许是父亲的生意越来越好,叔叔那边却日益惨淡下去……我了解叔叔的脾气,他为人圆滑,年纪虽比父亲大一些,却总有些小性子,心思度量也太窄。我怕他与父亲之间再发生什么,于是一有时间便两处奔波,想要试着解开他们的心结。症结一直存在,非一朝一夕能彻底解决,所以我不敢抱太大希望,也不急于一时,每天仍旧念书下棋,有空时也会去自家铺子里看顾照料。
我以为,我人生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劝服父亲不再逼我放下书本,却没想到……
那天,父亲突然找我,说要为我求一门亲事,而且已经定了人选。
“父亲,为何要这么着急?”
“你早该成亲了!要不是你母亲去世早,哪还能拖到现在!”父亲的口气不容拒绝。
除了读书一事,我从不曾违抗过父亲的命令,可这一回……听说女方是京城第一富商丁昶的独女,他怎会忍心将女儿下嫁到我们家呢?我有些不敢相信,不敢相信自己的婚姻会是如此……如此带着“攀龙附凤”的嫌疑。
但无论如何,我还是不得不答应父亲。于是后来的某一天,父亲火急火燎地赶来通知我,说丁小姐就在墨染轩,让我即刻赶过去
我去了,为了遵从父命,也带着一丝丝私心去了。
她叫丁辛,如传闻中一样戴着面纱。只是从她的眼中我可以看出,她是个美丽的姑娘。
叔叔之前同我说起过他与丁小姐有些交情,还信誓旦旦答应我会极力撮合我们,可我只觉好笑——谁都知道丁家小姐是多么恣意任行的人,她又会在乎谁的面子?别说父亲胸有成竹要为我博得这桩婚事,哪怕我与丁小姐已经定了亲,最后的结果也尚未可知。
幸好丁家小姐并不是我想象中那般刁钻刻薄,有时甚至有点……有点小女人的娇憨可爱。只是我的自尊心让我无法对她动心,我只当那是个美好的女子,一个可能走入我生活的女子,如此而已。
当父亲告诉我,我同丁家小姐的婚事已经得到信王的支持时,除了一时的讶异,满心却是掩不住的欣喜。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并不排斥像她那样的女子成为我的妻。
或许,得妻如此,正是我的宿命。
我不想做得太过殷勤,父亲却按捺不住,甚至擅自去丁府送了大礼。虽然此举未免唐突,懵然无知的我却越来越坚定了对成亲的信念。
不想,郊外桃林一见,她直率的拒绝,将我心底初现的对未来的希冀彻底击碎。
回家的那段路异常漫长,却让我难忘至今。我从不知一个女子竟可以博识如她。虽然她言语间并没有华丽修饰,每句话听来却那么真实。我喜欢在那种阳光明媚的天气中悠闲地散步、漫无天地地聊天,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仿佛整个世界都变了色调,轻轻柔柔,叫人陶醉。
我羡慕她,甚至带着一丝渴望。可我同时也知道,像她那般的女子,我合该站在远处观望、注视,她要的幸福不会我能给得起的。这世间自该有比我更合适的人与之匹配,就如那日见到的沈如也、谢云寒,且不说用情至深,身家早已高出我百倍,更不似我这般手无缚鸡之力……
我嘲笑自己的懦弱,为自己生在商家而唏嘘,隐隐的,更似不甘只作一介书生。
这世间寻一个懂我的人太难,只是眼下无需多虑。我以为埋首书堆会让我快乐一些,却不知,就连读书也不是我的归宿。
丁辛离京后不久,父亲失踪了。我慌了,不顾深夜集合所有人去找,发了疯一般跑去府衙报案,可是……父亲就这么消失了!我这时才醒悟到自己有多么不孝、多么没用,什么都没有为父亲做过,自责的心情将自己折磨得几近崩溃。无奈下,我只得去求助叔叔。于是,他大包大揽,接下了父亲的位子。吴家的生意没有停滞下来,我却没有没有半分高兴。
一日、两日、三日,父亲依旧杳无音讯。衙门里的差爷总算负责,可花了数日找遍京城也不见父亲的人影。
百无聊赖的一天,我却在叔叔的别院里发现了蛛丝马迹。叔叔早年丧妻后一直没有续弦,也并无子嗣,在他独居的宅子里,用得到仆人伺候的也该只有他一人。可为何在他外出时,还会有婢女蹑手蹑脚拎着食盒——她要去哪里?我的猜想把自己吓了一大跳,可还未等我跟上去看个究竟,叔叔却回来了。我只好暂且安慰自己一切只是臆断,又无真切根据。只是耐不住好奇心的啃噬,我还是趁着叔叔外出的时机,又一次冒险溜进他的宅子。
这一次,我没能发现父亲本人,却在后院发现了一个隐于柴房下的地下室!可又是在重要关头,叔叔及时出现,阻止了我继续探究的计划。我被发现了,他也并未解释什么,只叫人好好“照顾”我,将我囚在房中不准出门。我耐心和他周旋了几日,后来终于得了个机会逃出来。
走在街上,我才得知先前丁辛的船遇上了事故,不过幸而她没有出事,我似是下意识放下了所有顾忌。
有人为我指了一条路,离开京城去沁州。我也知道我需要先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有可能救出父亲。沁州,是丁辛要去的地方,叔叔总不会想到我会逃去那里。
当我孤身在外,才知父亲当年走南闯北时历经了多少艰辛。我一介书生,看在别人眼里是最合适的打劫对象。我被抢去了全部的盘缠,混乱中逃出魔爪,不久便在路上饿得晕过去。幸而遇到一群流离失所的乞丐,这才得了半碗粥缓过气来,捡回了一条命。一路颠沛流离,终于快到沁州时,我却病倒在城门口,大难不死被人救到了城内。
当丁辛再次出现在我眼前,我惊呆了,我甚至以为是叔叔派她来抓我回去的。可毫无疑问的,她就是丁辛,如假包换。至于她为何明明在京城却又出现在此,我心中虽然疑惑,只要她一日不讲,我便不会深究。
她变了,变得没有以前那般拘谨,言辞间也不再让人琢磨不定。她穿了一身合体的男装,脸上未施脂粉却别具风情。即使她不再是那个时而冷漠、时而娇羞的丁家小姐,可我发现自己还是喜欢她,或者说更喜欢现在的她。
我将自己的经历和盘托出,她却说要我同她一起想办法回京城,我没有犹豫便答应了。
垲城,总是要回去的。父亲还在那儿,我的家也还在那儿。只是一个弱女子话里话外说要帮我,我多少总有些抗拒,甚至有些怀疑。我的身体尚未痊愈,暂时只能留在会馆休养,她便时常独自一人出门打探消息。
武的不行,文的总可以吧?我私心不想被人看轻,也不想毫无贡献,于是我能做的只有发挥我的专长,读书、读书、再读书——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我不知何时何事能证明我的价值,我只知做个涉猎甚广的博学之士总好过一个只识文字的书呆子。
那天,她的房里似乎来了一个奇怪的小贼,尽管贼被赶跑了,可我到现在都在疑心这事是否另有隐情。当晚,她不得不与我挤在一张床上,我见她扭捏的样子,心里一时大感宽慰,甚至觉得幸灾乐祸——如果当日她不曾拒绝于我,又何来今日窘境?
或许这才是我的命运,明明近在咫尺,却不是你的命中注定。
那夜她似乎睡得很不踏实,我却难得睡了一个好觉。清晨起来,惺忪中看到她的睡颜,只觉恍然似梦。
曾设想过多次,我的身边安然偎依着与我携手共度一生的人,却没想到第一个睡在我枕边的,竟会是在这种情形之下,这样的一个女子。
她的眉心微蹙,好似梦中也忘不了忧愁。
我凝视片刻,起身出去。
丁辛是个像阳光般令人无法忽视的人,耀眼得有时连我也想闭上眼去躲避她的光芒。她并非美貌到倾国倾城,只是生命赋予了她更为绚丽夺目的色彩。那色彩太过诱人,如若亲眼目睹她如沐春风的笑颜,她凝神关切的注视,她侃侃訚訚的细语……
我的心似漏跳一拍,不觉在心底笑自己痴傻。她于我会是一生的朋友或手足,却永远不会是相伴白头的爱侣——这一点,我很明了。
她又像往常一样出门,只是天黑了,仍不见她归来的身影。我渐有些坐不住,嘱咐会馆的小厮前去街上接应一下。谁知这一等便是一夜。直到那小厮揉着困乏的眼皮回来问我,施公子一个大男人不会出什么事,他可不可以回去睡觉了。
我还能说什么?我也不过寄人篱下。我披上外衣,撑着拐杖出了门。
外面,是一色的漆黑。
天空中黯淡无光,月黑风高之夜……我赶紧打住自己的思绪,循着几处亮光和人声处打听,有几人说白天时见过她,入夜后便没再见过她。
生平第二次,我慌了。勉强立在稀疏的行人中,冷风渐起,直灌入后领,我禁不住一个接一个冷战,额上却冒出细细的汗。我咬咬牙,撑着拐杖想要继续寻找,却被之后追来的小厮死命拽住。
“吴公子,你还病着呢!快回去,明天再找吧……”
“咳,咳咳……”
我抚着咳得生疼的胸口,那一瞬,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她的命和我的命,对我来说到底哪个更重要?我没有答案,但我还是屈服,被人掺回了会馆。
她说过要帮我回到京城,帮我夺回吴家的一切,我还曾暗地笑她天真。像她那样长大的富家女,虽然经历确实比一般人离奇了些,可终究也是躲在他人羽翼的保护下长大的,又会比我强上几分?可现在,我却宁愿相信她那时而闪过慧黠的眸光并非出自于伪装。
她会珍重自己,她会的,一定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