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思亲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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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盛国已一年有余,与左筝往来频繁,常驻于朝府,虽后来有意避嫌以免落人口舌极少去朝府,季知平如今伤势见好,总觉得是该离开了。
    现今世道安稳,已无邪祟,季知平向人夸赞朝风涯管理得当,夫人左筝又是个热心肠的大善人,也就那时才换上他那破烂的道袍装道士。
    来到朝府又再次换上那身华贵的衣裳,朝风涯赶巧在府内,家主在,便一同道了别。
    季知平三人这一年来虽是在朝府住过不少日子,好说也是帮了不少忙,朝风涯心里有数,知三人来历定不简单,只是不曾把话说开。
    “说是游历,却在此地耽搁了一年,我孤身寡人倒没什么,林越与孟温都是有家室的人……”这一说,引起二位无主的爷们不满了。
    “我何时有家室了!”林越与孟温异口同声看向季知平。
    季知平立马改口,“有家人,这得回去给个交代,免得有人在背后争议是贫道带坏了人。”
    孟温又是不解了,去看林越,“他不是难民吗,何时有家人了?”
    不是看不起人,孟温是真的不解,盯着林越的脑袋,无数次,他的手总有伸向他的欲望。
    这家伙有些事藏得很深,又不愿意说,实在让人好奇。
    林越不语,警惕地去看孟温,“多事。”
    左筝给三人准备了离别礼,“此一去,不知何时再相见,与三位算是有缘,这一年,多亏了三位,村民们有自保能力,风涯与我倒是省心,不必再为此挂心。”
    林越收到了一束剑饰,红线穿着赤珠,两寸长短,配以通体身黑的剑鞘。
    孟温收到的是扇饰,花形润玉白线串有流苏,配以画有花草提字的折扇。
    只有季知平与他二人不同,他不喜剑,不喜扇,只用那根糊弄人用的破旧拂尘,没见哪位道长会在拂尘上装饰东西,思来想去,左筝还是想不出有什么能得季知平的心,最后,托人将一块金子熔成了一朵莲花。
    “道长与孟公子都喜花,孟公子喜扇,不知您喜欢什么,只好熔了朵花。”
    季知平将目光一直放在那朵发光的莲花上,虽只有两个大拇指的指甲盖那般大小,足以聊慰心怀。
    季知平心里有个可耻的想法,下一秒在心里狠狠地痛斥自己,那是人家的一片心意,万不能卖,哪怕是饿死街头,也不能卖了!
    待酒肉齐桌,两个小妾因与三人不熟的缘故没有收到邀请,五人同桌相敬了几杯酒,这才下筷吃菜,朝风涯吃了几口,觉得味道不同以往,之后又觉得几分熟悉。回头看了身后的下人,“请了新的厨子?”
    下人抬眼不知所措,对上左筝的目光后点下了头,不敢应声。
    喝了几杯酒水入肚,很快这场宴席散了去,天一亮季知平背着包袱在大堂等候家主出现道别。
    许是心急着离开,起得太早,林越与孟温还未起身,左筝未等到,倒是把朝风涯等来了。
    季知平与朝风涯极少说过话,彼此见面不过点头相敬,这一回还是首次独处。
    客气了一两句,场面一度冷下,季知平心里想着左筝,为她感到惋惜,这么好的一个女子,嫁错了人。
    季知平掏出左筝送的金莲花,“朝大人与夫人真有心,将这般贵重的金子熔成花的模样。”
    “道长喜欢就好,这是左筝的一片心意。”
    季知平点头,他太满意不过了,“夫人一向是有心的,待何人都是如此,朝大人可有收过夫人的礼物?”
    朝风涯扭头去看季知平,欲言又止,才迟迟叹笑,“自是有。”
    “那可有送她?”季知平又掏出一盒脂粉,“贫道深知收了礼,也该懂得礼尚往来。无奈于贫道实在拿不出比这金子更贵重的东西,只凭着手艺弄了这盒脂粉。”
    朝风涯只感到莫名其妙,不再回答上一个问题,“道长真是好手艺。”
    “下了一些药草,有一定的药效。”季知平把东西交给了朝风涯,“贫道这人一向心急,特别是感兴趣的事,想着待会能见到山水美景,等不及夫人起身道别,还请朝大人将此物交给夫人。”
    “朝大人这么大个人也该懂得礼尚往来,昨晚那一餐出自夫人的手艺。”季知平吃了无数次左筝做的菜,不用说便知是她做的,俩小妾不在,心里高兴便亲自在府上下厨,不知是为了谁。
    “我的两位友人来了,就此告辞,朝大人。”
    朝风涯看着三人急匆匆地离开,这才低头去见手中的脂粉。
    这时,左筝来了,见不到三人更是急了眼,“不辞而别,这……”
    朝风涯将手伸于她眼前,“向我告辞了,说是一心急于去看好山好水。”
    左筝未来得及反应见到朝风涯手中的脂粉,芳心一动,脸上发热,伸手接过指粉盒子,轻轻一嗅,花香味并不浓重,清香提神。
    “季道长托我转交给你。”当即,左筝将头埋于脂粉中,恨不得与它溶为一体。
    谁叫你自作多情的,活该!
    被季知平拉着跑出朝府的二人以为出了何事,到了府外站住脚才问季知平。
    季知平脚步一刻都没有放慢过,“夫妻就该有夫妻的样,否则这亲便是白成,月老白牵了一段众多有情人奢求不得的情,就该有它的价值。”
    林越不解了,“我们迟走一步又会如何?”
    “影响他们的谈话,同时,我也有一件急事。”行了半日路,投宿到一家破窗烂门看着有些许年头的客栈,由于盘缠有限,三人住了一间房。
    夜里孟温拿出笔墨在窗旁作画,季知平走到二人旁边,手中拿着茶杯,小口轻抿,“前几日忽想起,我在世上可能还有亲人在。”
    孟温眼睛从画纸上移开去看季知平,老妖怪能活这么久可能与家族血脉有关,家里若是有人与他同样长寿,倒不足以为奇。
    林越去看孟温,眉头轻皱,示意他说话小心点。
    孟温摆手,放下手中笔,“姓甚名谁?家又住何处?”
    季知平摇头,“是我弟弟,只知姓季,名字忘了……似乎,后来当了官。”
    “官?”孟温又觉得不大可能了,以季知平的性子,有个当官的弟弟早已恨不得终日呆在他身边,怎么可能落魄于各个道观多年,最后只有被赶的下场。
    得到允许去摸季知平的后脑勺,寻找最近的记忆,一位老者的面孔清晰可见,再往下瞧趁机窥探更多的东西,季知平的记忆中,竟也有那些起义人的出现,不同的是,没有血腥的场面,更像是生前同处过的记忆。
    一时失神,季知平拿开孟温的手,“可见得了?”
    孟温摇手,重新拿了张纸作画,不用半个时辰便把一个老者画了出来,“这是何人,可认得?”
    “我弟弟……”
    林越又去看孟温,“道长活了百年,这位老者与您差不了几岁,如今应该是……”
    “弟弟与我差了十一岁,弟弟正过百日,家父因勾结贼人成了朝廷逆贼,致府门被灭,家族独留我与弟弟二人。”说着,去看林越,“我活了百年,弟弟不过才九十吧。”
    “这世上有几人能活到九十,你看他,这模样少说也有六七十,这近四五十年来的记忆,你不会也不清楚?”孟温一说,季知平沉默了,确实,这四五十年来的记忆,他清楚得很,毕竟是新的记忆。
    那些更长久的,过于模糊,甚至已经忘了。
    季知平死了心,这才打消寻弟弟的念头。
    “我又看到了那人……”孟温本来不想提起,可实在是好奇那人究竟长何模样,那人待季知平有恩,季知平后又因那人差点身死,这么一个让人一生难忘的人,如今又为何会忘了。
    百年,莫说百年,百日内都能忘了许多事是没错,可是,经历了那些事,那么痛的回忆,若是孟温,莫说百年,千年都不会忘了,难以忘怀。
    这实在令人痛苦,对如今的季知平而言,如同置身于事外,只因一句话,忘了,便什么都不是了。
    成了过往,成了云烟,往事不再从前。
    “那位?”季知平最近想起了许久关于那人的事,更是心疼他了,“是个可怜人,待人温柔,生于帝王家,却没有主子的高大架子,是个奇怪的人呢。”
    林越对他话里的人顿时有了极大的兴趣,之前只听说是个可怜人,这会儿看来是想起了一些事,“道长是如何认识帝王家的人的?”
    孟温也是好奇,许多东西他是瞧不见的,季知平那家伙有一些本事,竟能把记忆隔绝起来,是防着他用的。
    “道长话里的意思是,幼年时期是个大官家的公子,后来家道中落才去的异国,之后是为了报仇还是做甚,才会认识那位?”林越又问。
    季知平脸上笑着正欲再往下说,想起了几段不堪的过往,觉得不提为妙,“后与姥姥投靠一座村寨,在那处住到成年,村寨贫困,成年的小伙子们都娶不上媳妇,只因附近出了个无耻之人强占民女,我为村寨牺牲自己去刺杀那人,闹了一场乌龙,差点杀了他。”
    “早前不是说过,他于我有不杀之恩?”
    “恐怕,不只有不杀之恩吧?”孟温向季知平挑眉,示意再往下说。
    季知平仔细回想,那时确实只有不杀之恩,之后呢,还了又欠,想来,那人在最后是刻意将他留在身边的,总是想方设法让他欠他恩情,这才有借口留在他身边。
    那些过往,他曾说过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区区所指的一个举手之劳,对季知平而言是得拿命来还都还不清的恩呐。
    为何,突然间想起了这么多过往,想起了他……
    又为何,会忘了这个人……
    胸口隐隐作痛,季知平轻轻拍了几下,为自己倒了一杯茶水,“罢了,都是些过去的事,人也都不在了。”
    次日一早在客栈外的街道上吃面条,想着常国也没有几人能记挂,带了礼也不知送给谁。
    “不带些礼回去给家人?”季知平见二人手中只有一剑一扇,从怀内掏出荷包,给二人分发银两,“是不够?”
    孟温把银两收起,“太多人都不知该送给谁。”
    “孟师生于一个热闹的家庭,真好呢……”季知平正得知世上可能还有一个亲人在,下一刻便发现已经不在了,心下愁怅。
    掏出左筝送的金莲花,慰问一下受伤的心灵。
    林越率先吃完面条,起身去往街道,回来时手上拿着两个礼盒,一大一小,放在二人面前。
    孟温受宠若惊,担心是空欢喜一场,问了林越几遍真的送给他的,这才去开那小礼盒,是一只陶制的小鸡崽。
    季知平瞧那小东西与孟温衣服上的衣服相配,不由抿嘴偷笑,孟温乐在其中,不明所以。
    将林越送的大礼盒解开,是一双灰白的布鞋。
    林越身为大将军,拿出手的东西只能是这些,只觉得羞涩,“待回到常国,我再送您一双更好的。”
    季知平立即将脚下那双破了个大洞的黑布鞋扔了,换上林越送的鞋子,“合脚,林将军有心啊,我也没有什么能送给你们的,此地虽为故国,却没有能让我熟悉的东西,若是看到了,定给你们带上。”
    孟温是因为要送的人太多,盘缠不够正愁着,而林越竟想也不想便把那稀缺的银两买了两份礼送给他二人,不解问林越,“你就没有想送的人?”
    林越摇头,“相熟的弟兄们都是有家有室的人,能让我送的人,也只有你二人。”
    “那你就应该去找个媳妇啊,回去便让陛下给你赐一门亲事,省得无依无靠,孤家寡人的,多可怜啊。”季知平踩了几下地面,越发觉得这新鞋怎么穿怎么舒适。
    孟温同是赞同,“这么大个人和小姑娘说几句话都能紧张,是该找媳妇了。”
    “孟师身边可有合适的人选?”季知平问孟温。
    孟温点头正笑着,又摇起了头,“不行,不能,不合适。”
    “瞎操心。”林越不与二人一般见识,手上拿着书信打算去镖局一趟。“待我送信给陛下,你二人在此等候我片刻。”
    “不是已经送过了?”孟温记得离开朝府前林越是送过一回的,“是有何私事?”
    季知平见林越离开,叹笑道,“我发现,林将军特别擅长掩饰,不愧是历经战场厮杀的人。”
    “掩饰?那木头竟对我二人藏了事?”孟温吃了一惊,更是对林越脑袋里的东西更加好奇,心头发痒,手上更是难受,“不行了,哪日真该将他打晕。”
    “为何一定得知道那么多,孟师的心那么脆弱,这会让你经常受伤的不是?”季知平与孟温相处的这一年来,见孟温哭过许多次,因何事都有,更多的,还是因别人的事。
    这人的生长环境温馨无害,造成性子良善,见不得罪恶,见不得人受苦受难,活脱脱的菩萨心肠。
    虽是如此,孟温还是好奇这世间的是是非非。
    正当喝了最后一口汤水,一个身着红衣,妙龄貌美的女子猛地抓住季知平的手,眼睛紧盯着他的脸,眼眶渐是湿润发红,竟落下几滴泪水,“叫我好找,多年不见,可好?”
    季知平愣住,记忆中,并不认识此人。
    近三四十年的记忆他是清晰的,多少会忆起,可这人,如何,都让人想不起来。
    “也罢,这么多年,你是忘了我了……”说着,女子放开季知平的手便走了。
    从来不会有人对季知平这么说过,季知平觉得这女子定是认识他的,忘了林越的话,跟上女子,一路追问她姓甚名谁,与他是何关系。
    女子正要开口,抬头见他又不由泪下,“你一别……竟能在此碰见……竟是这般模样……”没头没尾说了几句,便埋头不语。
    孟温记着林越的话不敢走开,见季知平没影了,心急之下追了上去,跟在季知平身后见他与那女子之间一问一答,深感疑惑。
    这二人真的认识?不会是季知平的情人吧?从话里的意思应该是抛下了她,这突然碰见,不得恨死。
    二人随同女子入了一家客栈,季知平追问不停,方入客栈,只见得那女子突然变脸,哭红的眼瞪向他。
    下一刻,二人便被人砸晕过去。
    几个大汉将二人的身上里里外外搜刮一通,竟摸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
    女子见着地面上搜刮出来的几个破铜板,不由唾弃,“呸!这身价都比不上一身的好衣裳。”
    女子不屑于二人身上的那点银两,给了大汉两个眼神,又去看季知平,“这人真让人生厌。分两个去处卖了,一刻都不愿看见他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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