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销魂的气息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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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寨中的族老就说,明松这娃,只爱血腥。
    对这话,马明松一笑了之。
    那些族老知个屁。罗茜心里想。我老公虽然身材高大,外表粗犷,内心却十分细腻,十分情感。对它们野猪而言,谁都不愿意被圈套套住,那样的死法,死得多难受啊。因为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等死的过程中,那种孤立无助,那种悲痛绝望,那种灵魂如被刀剐如被油炸如被撕成碎片的痛苦感觉,要多难受,有多难受。被箭打死,虽然血流如注,好像惨不忍睹,其实只要打得准,灵魂一下就随血流飘出了体外,飞到了天上。没有多大痛感,便快乐着到了天堂。
    尤其像我老公的箭法,在方圆百里说一,就没人敢说二。大腿粗的树,他一箭射去就能穿。因此,大多野猪都是被他一箭即死,并没有多大的痛苦。别人不知道,只有我知道我老公为什么不爱装圈套,而爱用箭射。
    老蔫时常就在她罗茜面前说,“你老公壮得像条牛。”
    这本是夸人的话。
    罗茜却不太愿意听,心想你老蔫狗嘴吐不出象牙。牛算什么呀?四肢发达而已。我老公仅仅是四肢发达么?仅仅四肢发达的人,能天天跟野猪、豺狼周旋?能不时打回虎豹?真是。
    我老公那叫充满雄性。
    一想到这雄性,罗茜的心就跳,浑身就流淌着莫名的亢奋。
    ……
    马明松每回扛着野猪,距离寨子还有几里地,狗四、烂三、黑牯他们就像长了千里眼似的,极准时地在必经的山丫口等着他。望着他肩上的野猪,嘴巴笑如南瓜花,大有将他笑上天的感觉。
    丢下野猪,他冲他们笑骂,你们这帮狗货,来得这么准时,脑后长了鹰眼不成?
    嘿嘿,嘿嘿,什么鹰眼不鹰眼的,你老也太看高我们了。狗四道,真要说啥的话,当是我们长了一副狗鼻,顺风就嗅着野猪的血腥了。
    真能嗅到?马明松故意问。
    当然。烂三答。
    绝对是。黑牯说。脸上都显出得意之色。对话之间,他们是很会做的,这个会递上汗巾,让他马明松擦汗;那个会敬上红薯或鸡蛋和一壶米酒,先让他填填肚子,喷喷酒气。手中没物的,双手也没闲,会帮他捶捶背,松松肩,以减轻他奋战了一天的疲劳。那种殷勤,就像春风抚慰,就像春雨沐浴,令他马明松无法不生出飘飘然的感觉来。他想,带兵的将军也不过如此了。但一想到这将军什么的,他马明松立马就避开,不再去想。因为要他去当兵,一将功成万骨枯地去当上将军,打死他都不愿。而且,要离开罗茜,他更加感到不可思意。
    为了令狗四他们有点长进,他时常开口就夹带着骂,你们这帮狗货,什么时候才能跟我一块去打猎?
    唉呀,你老瞧高我们了、瞧高我们了,我们何得何能,能跟你老一块去打猎的么?即使去,也是丢人现眼,野猪打不着,反把野猪赶跑了。狗四极会耍嘴皮子。其实他跟马明松同辈,却偏“你老、你老”地称呼着,尽让他马明松往高站。马明松虽然听着觉得很假,耳朵一松一软之下,倒也没什么反感,久而久之,也就默认了。
    人,总有点虚荣。
    狗四、烂三用一条竹杠扛起野猪,精神就十分抖擞,脚步如风,一数平日软洋洋的懒劲。黑牯帮你扛箭、挎袋,也是昂首挺胸的走着。他们这么积极,也就是为了在分肉的时候,能多分二两肉。多点都没有了。再多点的话,别人就有意见,嘴里就嚷嚷着要取代他们。说不就扛扛野猪嘛?有本事跟明松一块打猎去。
    狗四嘴皮子再活,此时也不敢有话。比起婆娘们的尖嘴利牙,他只有俯首称臣。狗四你也不算算,眼下的一两肉是几钱?差不多换半尺麻布哩。那是等于十多斤大米的价值,你一家四口三天的饭粮。二两肉又是多少?值二十多斤大米哪。这还是通价,卖得好的话,还能更值钱。你狗四还想如何?
    咋都不敢计较了。狗四心服口服。即使大米越来越升价,他也不敢有异议。因为寨里的人爱算数,婆娘们更会算数,时常会算到你身上有几根汗毛的份上。在他们眼里,山珍总是山珍,经贵来着。
    ……
    罗茜睁开朦朦胧胧的双眼,鸟声已经稀落。太阳在雾后跳了几跳,便一枚蛋黄地挂在空中。她咚地坐起身,圆滚滚的乳房,白兔一样弹跳,弹掉了她的睡意。刚想跳下床穿衣洗涮,她才记起今天没课。
    老蔫正衰鬼,晨早就闹人。
    打个呵欠,她又甜甜钻回被窝。山里一年四季都得盖被子。哪怕是炎夏,暑热都会被习习山风吹跑,躲回赤道。她本来就胖,本来就爱睡,自从去年嫁到马屋,她在明松的怀里睡得更香、更甜。皮肤被养得瓷白、洁润、丰腴,手指按下去,也像会按出一泓春水似的。寨里的姑娘都生得白净,却都白得寡,白得像无光的纸,不像她白里透红,给人水水的感觉。
    当然啦,姑娘的娘都说,怎么能跟罗老师相比?我们一家才吃丁点肉,她吃啥?整只整只野猪心地吃,都吃上明松的床了。(指她没和明松成亲之前)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她躲在房里足足哭了一天。情况是这样的,马明松每打回野猪,除得猪头之外,还会得只猪心。不是他马明松贪心,想多吃多占,而是老规矩定下的。什么原因?有说心是灵魂之本,吃了它,野猪才会安魂,才不会变成冤鬼,找猎手的麻烦。有说心为血性之源,吃了它,就等于承继了野猪的血性,会增添猎手的阳刚之气,怎么在深山老林里走,山魈鬼魅都不敢靠身。不管什么原因,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寨里的人都坚决执行,从无异议。马明松拿到猪心,不往家拿,不往族长家提,只往她罗茜的授课点走。
    罗茜的父亲熟读经书,懂琴棋,自小就教与罗茜。为了使寨里的孩子懂点文化,族老便一致请罗茜授课。
    授课点就在马屋后边的松树坪,一排长条木凳,就成了上课的地方。罗茜隔天来一次,每次授课两个时辰。让孩子们读些经,念些诗,唱唱歌谣。
    马明松第一次送来野猪心,她怎么都不收。马明松便慢磨软说,罗茜你是咱山寨有文化的人,是咱们最敬重的人,咱们没有什么贵重的礼物送给你,这猪心说难得也难得,说不难得也不难得,怎么说它都是咱们看重的东西,你收下尝尝,就权当是给咱们的一点面子吧。
    把猪心提升到面子的份上,罗茜就不好说话了,只好收下了。
    其实她更希望马明松说,“这是我的一片心意,你就收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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