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爱情的嗅觉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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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罗茜更希望马明松对她说,“这是我的一片心意,你就收下吧。”
    没想到收了野猪心,居然会惹来这么多难听的闲话。其实,别说上床,那阵明松连她罗茜的手指都没拈过一下。之后,几乎半年没搭理明松。明松脸皮倒厚,每有野猪心必送给她,也不管她高兴不高兴。反正任由她处置。她不领他的情,将他送来的猪心,全都转送给了学生。
    吃上野猪心的家高兴,没吃上的就不那么开心了。婆娘心里藏不住话,就说,看她罗茜年纪小小,倒会笼络人,日久了还能不成精?
    她委屈极了。欲避开马明松,却怎么都避不开。寨里的婆娘说什么,他马明松都充耳不闻,该干啥还是干啥。野猪心仍然不断地送来。半年没见上她一眼,他也不在乎。每天,只要他不去打猎,他必定在上早课,朗诵课文的时候,在远处背靠一棵老松树,听鸟歌似的听着学生朗诵。等上完早课,他人影都没了。
    时间一长,罗茜每从窗口望着那棵老松树,就像看到他魁梧的身材,就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涌上心头。那种感觉,绝不是厌恶的感觉。半年没搭理他,也不是因为厌恶。不管从哪个角度看他,她对他都厌恶不起来。因为他所干的一切,都没有伤害她的意思,倒是对她的爱慕之情越来越浓,并有一种水滴石穿的执拗。在一个梦里,她看到他背靠老松,双耳开得老大,学生的朗诵声飘过去,就像飘入一只巨大的风洞,什么声迹都没留下。但鼻子,他的鼻子却伸得老长,大笨象的鼻子一样,往空中一卷,所有的气息都尽入鼻中。无疑,他是在嗅她身上发出的气息。有人说,他马明松站在大雾山顶,就可分辩出山脚下一只老鼠发出的气味。这也许太夸张。但是,寨人对他嗅觉的传说,却十分生动。好心的婆娘为他介绍山外的女孩,说是哪村哪组的,如何如何的好,他伸伸鼻子,说不用说了,这女孩有狐臭。人去一问,果然。又介绍镇上哪家女孩,如何如何的好,他鼻子伸伸,说不用说了,那女孩身上无味,早被前男朋友破身了。一问,果然又是……
    爱一个人,使的不是甜言蜜语,不是亲密行动,而是嗅觉,这让她罗茜感到无比新奇。她平常就爱写点诗,身上本就有种浪漫的情怀。知道马明松以嗅觉来爱她,她的想象力一下便被调动了起来。马明松日间嗅她,夜里嗅她,打猎时嗅她,不打猎时亦嗅她。在他的嗅觉里,她时而像花,时而是草;常常又变成了海风的气息,变成了大地的气息。寨里有的男孩嫌她长得胖,远躲远避,他马明松的嗅觉却将她当作是宝库。像肥沃的黑土地,金谷飘香;像丰腴的草原,马壮羊肥。跟着他的嗅觉,没到过的大海,她到了;没爬过的高山,她爬过了。世界变得很大,又几乎让她抚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天下的花朵,好象都能在她身上盛开。
    这种奇妙的感觉,在夜静人深的时候,在有话无处倾诉的时候,在她最寂寞难耐的时候,越发觉得奇妙。时常会激动得心跳而又羞羞的脸红。她相信自己这样感觉马明松,是爱上人家了,接受了人家的爱慕了。第一次见面,她便感到马明松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尽管他表现出很尊重她的神情,但在这种庄重的神情背后,她分明感觉到一股熊熊燃烧的火,一种什么都不能阻止他燃烧的坚硬的骨子。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是那样的大胆、那样的无羁,一下就超越了很多界限。升华着她那种纯真的本性。可以让他“君子好逑”。说实话,在他充满阳刚的目光照射下,她的心无法麻木、无法不怦然而动。但在浪漫与矜持之间,她有一段时间是选择了矜持的。
    但不知是因为马明松热烈的爱情嗅觉感染了她,还是人本来就可以嗅觉相通。罗茜渐渐的,也可以从气息中,远远的感受到他马明松了。
    通过对方的肤息,感受一种生命的喜悦,一种内心的甜蜜。
    其实,这种以嗅觉寻爱的方式,在动物身上普遍存在,尤其是狗。
    山下镇上有一户人家,养了一条年轻的母狗。忽一夜,屋外传来热闹的狗吠声。主人出门一看,呵呵,七八条公狗正围着他家的母狗献殷勤。显然,他家的母狗发情了。令他不可思议的是,公狗当中,居然有几条是他们马家寨的。因为他是常到马家寨的卖货郎,认得它们。它们也认识他,见到他,便朝他摇尾巴。目光还流露出一种恳求之情,分明像说,我们不远几十里跑来,是为了爱情事业,你可要多关照哦。
    主人乐了。回屋拿了一些吃的,出来丢给那些公狗吃,并说,“多吃,吃饱了好好干。”
    几个月之后,母狗生下了七胞胎。七只小狗,七样品种,各不相同。主人开心极了。七胞胎在当地叫“七星伴月”,是旺家的征兆。果然,主人当年就顺利成交了好几宗生意,发了财,不用再做卖货郎了。
    因此,感受着马明松的时候,罗茜就感到他身上的肤息,有如春天的气息,是那样的充满生机,万物就像在她身上逢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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