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远山的欢吟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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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彭国的大雾山。
    马明松正在和娇妻子做爱。窗外传来晨鸟吱吱啁啁的鸣唱。妻子罗茜喜欢在早晨做爱,早做爱可以听着由布谷、画眉、白头翁、黑地鸦、竹鸡、斑鸠、黄鹃等等大鸟小鸟组成的交响。交响之下,满山的木树都会滴出翠来。
    马家寨就座落在大雾山的半腰,自然得天独厚。山上的鸟鸣如松涛滚滚而下,山下的鸟声如风云涌涌而上,全都集中在马家寨一百多户的人家中。哪怕再麻木的耳朵,都会飘出花瓣般的音符。海拔近两千米的大雾山,属高寒地区,一年只产一季稻谷。山里有充满野性的动物,时有伤人。却从来没有人要搬走的意思。这里山高皇帝远,仿若世外桃源。而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嫌平原没鸟听。
    平原有鸟啊,怎么没鸟听?如果你这样说。
    嘿嘿,寨人都会嘿嘿起来,然后不屑道,平原上的鸟,还不是由我们这里飞去的?唱的是第几道歌呀?就这鸟歌,他们拒绝平原。
    除了鸟歌,大雾山还有更多的奇妙。单说雾吧,一年四季,不论冬夏,只要早晨或傍晚出门,身上就像披了一件轻柔柔、洁润润的雾纱。灵魂都像会跳出来,在雾中轻飘曼舞一回。松树上的雾不说,山顶上的雾不提,寨前寨后的层层梯田,便将雾叠作一层层的,成了实实在在的云梯。云梯哦,人类梦中通往天堂的云梯,就在他们的身边,就在他们的眼前。苞谷地里的苞谷叶,菜地里的菜叶,红薯地里的红薯叶,都会托着一条条的雾、一团团的雾,冰条一样、雪团一样翻滚,也美得可以。
    用马家寨的话说,大雾山里的一切东西,都是长了灵、生了性的。
    罗茜在马明松的身下发出呻吟。
    晨鸟一唱,罗茜蝶翅一样的睫毛扇了扇,眼睛如梦似幻地睁开了一下,鸟声便一串接一串地飘出来,群鸟般落在他的身上。如听战鼓,血液不由奔腾,心花不由怒放,胜似骏马,他忘情地在身下的平原得得飞驰。随着你热烈的投入,激情的涌动,平原开始变得渐松渐软。松松软软的如铺满温柔的绿草、多姿的五色花。两座挺拔的雪峰闪出迷人的光彩,让他马明松甜蜜地感觉到,罗茜的灵魂像远方的游子,迫切地归来,急切地要与他相融。那可是带着草香、树香、花香的灵魂,会像春雨一样劈哩叭啦砸在他身上,非将他砸醉不可。
    就在他想着罗茜的灵魂是洁白的还是蓝色的时候,罗茜的灵魂已经归到一半的路途,已经在半空向他亲切地招手。他激动万分。他总是容易激动,他激动起来是十分可爱的。身子一飘,便在如波如浪的托涌下,飞翔起来,火急火燎地去飞拥罗茜的灵魂。
    这时,却响起嘭嘭的拍门声。
    老蔫要死未断气的声音穿墙而入,明松、明松,我家地里的红薯给野猪啃了。
    门声、“断气”声齐齐穿入,马明松的脊梁骨就像被人猛敲了一下,全身一软,身子便软趴在罗茜娇嫩的身子上。这可是他人间的天堂、圣地啊。
    依依不舍。
    罗茜却温声软语、很善解人意地道,“老公,去吧,别因我冷落了人家。我随时都是你的嘛。”
    马明松翻下身子。躺在罗茜身边,边喘着气,他边就想骂,老蔫,你妈的你家的红薯给野猪啃了关我屁事?你失的是红薯,我失的却是灵魂。死老蔫你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
    罗茜最喜欢的就是他马明松这点,每回做爱,都要非做到灵肉相融不可。
    可他马明松是寨里最出色的猎人。
    因此,他马明松也不过是想想而已。因为老蔫的“断气”声像从阴间幽幽地来了,明松,我瞧细了,脚印挺大的,定是那头野猪公。
    野猪公,哪头野猪公?我的猪爷?他嘭地从床上跳起来,歉意地看了罗茜一眼。罗茜柔情的目光鼓动着他,“去吧,你是能为大家带来幸福的人。”
    马明松点了点头,才匆匆穿上衣服,但出门前,仍情深意切地吻遍罗茜的身子。直到罗茜开心得咯咯地笑了,他方舍得出门。
    老蔫身披一件灰色的脱了不少毛的旧狼皮衣,头塌拉着,几乎缩进脖子里。杉树皮一样充满褶皱的眼皮,慢过蜗牛地开合了一下,方从眼皮底闪出一缕暗淡的光,巴望着马明松道,“我猜它还没走远,所以……”
    “你猜、你猜,野猪是你猜得了的?”马明松没好气道,“那回你猜野猪刚走不到一个时辰,却让我追了足足三天,都到几百里外了,才追着。”
    老蔫头一歪,嘴巴抖了几抖,急道,“你、你、你追的那头野猪,未必是我见着的那头。”
    “照你说,我是连野猪都追错了?”
    “不、不敢。”
    马明松一想到追了三天的那个累就来气,每回见到老蔫都要提一提。老蔫有时便会乱答,说是、是我昏、昏了头。众人准会大笑,看哪,老蔫真像一株秋草地蔫了。不过,等无人的时候,老蔫准会拉拉他马明松的衣角,说明松贤侄,老叔我再咋的也是你的线人,多给点面子老叔行不行?
    马明松笑了笑,不置可否。老蔫已经感到十分满足,松开衣角的手,屁颠屁颠地离开。
    不时听着这样的对话,罗茜心里都感到一种甜。因为哪怕马明松的话里有气,也不过是嘴上出出气而已。气出了,他就会帮人去了。
    听——
    “可瞧细了?”马明松笑问。
    “细了,细到针尖都没那样细了。那家伙还拉了一大泡屎哩。”老蔫答道,眼里闪着一丝得意的光彩。马明松朝他挥挥手,“行了,你回去吧。这事交由我来办。”
    老蔫如获圣旨,头往上伸了几寸,一边用衣袖揩着鼻水,一边自觉雄风赳赳地走了。马明松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这老蔫,怎么就没想过自己是去打猎?似乎也难怪老蔫。他们马家寨除了马是大姓,还有刘、罗、孙、李、莫等姓,曾经都是猎人世家。即使是在乱世,在匪患成灾的时候,马家寨也是平安、祥和的,因为没人敢小看他们马屋寨的几百杆弓箭。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寨里的弓箭大都作了壁上观。剩下的几十杆弓箭,也大都瞄向山鸡、竹鸡、野兔这些近处可得的小猎物,只你马明松的弓箭专打黑熊、灰狼、野猪等等大型动物了。虽然只他马明松的弓箭专打野猪,规矩却仍然按旧。即他打回的野猪由全寨人均分,哪怕每户人只能分到几两野猪肉,也要平均着分。从这点上看,他们更像狼。狼们对猎物都是一齐享用的。不同的是,狼们都是齐齐出动,围追堵截,协同作战,都卖了命、出了力的。却不像他马明松的单打独斗。
    作为猎手,他马明松得到的奖赏是整只猪头。
    每回望着马明松开心地举着猪头回家,罗茜心里都感到特别高兴。她知道,寨里的人又能吃上肉了。
    平原上的人家是日出而耕,日落而归。而他们寨里的人却大多太阳不升上半空不起床,再打个呵欠,就快到了中午。
    若问缘何?
    答是鸟还没听够,起、起什么床?
    听鸟,成了最大的理由。
    时间,在美妙鸟声中,仿佛是不存在似的。听着鸟声,罗茜的心就会听到月亮上去,又将月色听回到山里的树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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