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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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恍然间再睁开眼时,天已大亮。
    环视四周,有些恍惚。揉揉睡眼,忽大叫一声:“不好。”
    这么迟了,定要受夫子教训了!
    慌里慌张爬下床,穿鞋时,忽然觉得有些异样,又理不出头绪。
    奔至花园,就听见两个笑声相继传过来,定睛看过去。
    追逐打闹,好个开心。
    一个是张初,另一个,不是林真是谁。
    又来了。还一大早。
    方才肚里无处排挤的火气顿时扩大数倍,吸气,我刚要出声破坏,就听见旁边有人爽朗而笑,立时噤声。
    啧,张叔叔也在。
    “这个主意好啊!”
    “呵,两小无猜,也难得他们相处得这么好。”
    咦,林伯伯也来了。本来不都是让家丁护送林真过来的么?
    躲在墙边听着,只觉心里酸楚苦涩,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凭什么她只来了两年,张初就可以对她那么好?
    虽然对我也一样好就是了。
    可是先来后到不是么?难道就因为她是个女娃?
    想到这里,突然有种预感,心里像被扎了一下。
    林伯伯又亲自过来……
    难道……
    纷乱如麻时,只听见林伯伯一句:“这年龄,嫁娶也是时候了。”
    然后便是张叔叔一声朗笑:“这婚事,就这么定了吧。”
    忽然,懊丧与愤恨之情充塞胸腔,冲撞几欲窒息,只想速速逃开。
    于是一个省悟。
    怪不得看见那双鞋时觉得怪异。
    那么小的鞋。
    又是这个梦。多久没做了。
    想念间,却如梦魇,我越是极力挣脱,越是虚脱乏力。
    场景被搅乱,又是一个闪神,看见那个月夜下,自己青涩的脸正盯着林真,一字一句确切明白:“我喜欢张初,他也喜欢我!我们从小到大一直在一起,是你插手而不是我!你听明白了,即使他娶你,也是迫于父命,利用你壮大张家而已!”
    看着那样子震惊无语,抖着嘴唇的林真,自己亦是凌乱讶异得可以。
    而在外面看着的这个自己,只剩下自嘲的苦笑。
    林真流着泪跑了,然后我也逃,钻进好远处的不知哪家客栈,开始喝酒。
    以后呢,要怎么见林真。关键是,怎么见张初?
    到底喜欢谁,从头到尾,张初都那么不温不火。
    总是目光镇定澄澈,好似一眼见底,却全不见波澜。
    却直觉地知道,张初虽没什么表示,也不会拒绝这门婚事。
    金童玉女么。
    再见他们,徒增烦恼。或许就该择个黄道吉日,溜之大吉。
    他们成婚那天,定是一个这样的好日子。
    不会喝还猛灌的结果,就是烂醉如泥,第二天在客栈角落醒来时,一时迷惑姓什名谁。亏得掌柜的见我年幼,容我住一晚,还盖了条被子。
    等我匆匆赶回张府,竟是人头纷拥,交相议论,叹息声声。
    浑身血液,就那样子冷掉了。
    围观的中心,红漆的张府大门,两张交叉的纸条,上书相同大字。
    封。
    终于挣扎着猛然坐起。
    脱离梦境时,入目一片黑暗。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
    合衣,原来就这样子睡了过去么。
    天,还大黑着。
    喘息未平,伸手,触及额头,热汗淋漓。
    深呼吸,大口呼出。
    重重躺倒。
    是,我最不该的,并不是说了那些话,而是在那个时机,对那个人说。
    我知道当时,权奸帝舅耿宝和皇后兄阎显等人枉杀太尉杨震,废皇太子,即今上为济阴王,大肆夺权,铲除异己势力,却不知道他们已诏令林仁,要他查办张家,而林仁顾念友情拖着不买帐。
    我不知道那晚林真回去,对着她爹林仁哭诉了些什么,捏造了多少张家不轨的证据。
    或者,她也将我所说的转述了一遍?
    呵,不管她说了什么,总之,林仁,我慈爱的林伯伯,怒发冲冠,一声令下,带着阎党的人就冲进了张府。
    一片狼藉,哭声震天。
    我自然知道,没过几天,或者就在第二天,林仁就后悔了。但有什么用。阎党要的不是证据,而只是“正直的朝廷命官”“冲进去”这个行动而已。
    证据。笑话。
    你要什么,就给你造出什么。
    张家财产充公,张叔叔与其他几个“违臣”一并斩首示众,一百七十三口家属尽数发配蛮荒。
    行刑那天,京城空巷,百姓流泪相送,却无人敢鸣冤。
    那时候的我,能做什么?木已成舟,林仁也不能翻案,我去澄清又有何用?更有可能的是吸引阎党,来砍了我这李家余孽。
    之后的两年,怎么过的,已经想不太起来了。一个人住着,大抵都是些声色犬马,混乱不堪。
    何妨。林仁有愧于心,大大地有愧于心,我要什么,伸手就是了。责骂?骂死他自己,也不会骂我。
    转头,白天拿到的红玉小瓶正在床头,在窗缝投进的月光下烨烨闪亮。
    伸手抓过。入手颇沉。
    缓缓捏去。
    那些苦苦保留的记忆,加了太多自我想象,于是越记挂,越虚假。而那些刻意遗忘而被尘封的,却通常最是精准确切,时刻准备在某个时刻,咧嘴呲牙。
    嗑嘭几声,薄薄的瓶壁已碎,裂缝间流下粘稠液体,浓重的药味顿时弥漫全室。
    弥散的,还有些许温热的血腥味。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那是可以的,血债血偿就太过沉重,没到必要,不必动用。
    早便知道,林伯伯和林真的悔恨不比我轻。这些年下来,也够了。
    遇到杨敷之后不久,也渐渐不再做这个梦。
    紧握,碎片扎得更深。
    血泪血泪,没有泪,只好用血和痛来宣泄。
    以为忘记的东西,原来只是太久没有想起。
    比如所谓的恨。
    而一旦想起,便是巨浪狂沙,日月无光。
    何处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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