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盛行招摇撞骗之风的大清京师:一例涉及考官人事安排的欺诈案件二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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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史遇春
    二
    案件的起因,是丁维禔(笔记作者记得,此人是山东人)与江西人饶士腾两人,都以翰林院编修的身份参加考差,而他们两个人,住在同一个寓所之中。
    所谓考差,就是考选差派制度,始于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雍正三年(公元1725)。清仁宗(爱新觉罗·颙琰)嘉庆五年(公元1800年)命令满、汉二品以下进士出身的侍郎、内阁学士、三品京堂,以及未经考试试差的四、五品京堂,全都赴上书房参加考试,不愿参加考试的,听其自便。主政者命论、诗题各一个,称之为大考差。此后,按照这一惯例,一直通行下去。
    考差之时,碰巧,有一平日熟识的古玩店店员到丁维褆、饶士腾二人所居的寓所来拜访,在得知这二人正在参加考差之后,古玩店店员对这二人说到:
    “我有门路,可以通过太监,帮你们买到外放的差使。”
    古玩店店员这么一说,丁维禔与饶士腾两人的反应并不相同。
    丁维褆家底厚,比较富裕;饶士腾贫寒,没有多少家财。听完古玩店店员的话之后,丁维褆似乎就默许了;饶士腾自知财力不足,拿不出银子来买外放的差使,但是,他也没有直接阻拦或者断然拒绝。
    等到四川乡试考官要确定的前一天,古玩店店员又跑过来说是:
    四川乡试的考官有缺可放。
    也就是说,古玩店店员提前知道了四川乡试考官有空缺,而且他知道放差的具体时间。
    此时,据说关于获取外放四川乡试考官的价格,双方之间讨论并最终确定,是四千两银子。
    至于这一议价的事实情况,双方之间有没有什么明确的约定,审讯过程中,也没有发现确凿的书面文字证据可以作为依凭。
    到了第二天,四川乡试考官的人选确实放出,但是,就名单看,丁维褆并没有名列其中。这样看来,古玩店店员的话并不完全可靠,丁维褆、饶士腾二人也没有成为四川乡试的考官,古玩店店员说是可以买到差使的话,也没有得到事实的验证。
    没过几天,外放陕西乡试考官的名单公示,丁维褆被确定为陕西乡试的主考官。
    这个时候,古玩店店员又来索贿(笔记作者即用此词,此处借用,读者如觉不妥,可在心中改过。)。
    丁维褆觉得,古玩店店员说的话根本就不可靠,而且,自己外放陕西做乡试主考官,完全和古玩店店员无关。所以,古玩店店员索贿时,丁维褆自然就对其置之不理。
    等到丁维褆办完陕西乡试的差使,回到京师以后,风传古玩店店员口中那位可以买差的太监,不时就跑去古玩店吵闹,大概是说:我为你办了事,却没收到你的钱吧。
    于是,惹得沸沸扬扬,路人皆知。
    之后,便有了林绍年参劾一事。
    那么,后来审理问询这一案件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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