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盛行招摇撞骗之风的大清京师:一例涉及考官人事安排的欺诈案件三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257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作者:史遇春
三
这一案件初审时,先提审的是饶士腾。
提审前,饶士腾还在外省,所以,他是从外省提解回来的。
饶士腾被提,到堂讯问。他的回答是,对于当堂所审问的事情,他完全不知情。
当时,也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可以出示,来让饶士腾招供。
所以说,一开始,对饶士腾的审问有些不得要领。
最后,无果而散。
因为证据不足,也不能马上就羁押饶士腾。初审饶士腾,无果而散。不想,饶士腾回到寓所之后,他马上就自尽而亡了。
猜想,饶士腾的死,也是激于一时的气愤和羞愧。他也是害怕到最后,没办法自白其身,于是,就寻了短见,算是给自己、给朝廷一个交代了。想一想,饶士腾的死,还真是让人觉得可怜啊!
嗣后,即提解丁维褆到案。
丁维褆到案之后,无论如何讯问,他是一切全都不承认。
接下来,又提解古玩店店员到案,这人一味狡赖,不做招供。
其实,风传的那位太监究竟是真是假;是否果有其人;若有其人,其人姓甚名谁,全都无法验证核实。
经过对古玩店店员的再三审讯,他最后才供出,参与这一案件的,还有一位秀才、一位剃头匠。这三人的关系是:古玩店店员受秀才指使,秀才又受剃头匠左右。
既然古玩店店员招供有新的人员参与了这一案件,那么,就马上开始对新供出的人员进行审讯。
秀才比较狡猾,提解到堂之后,他便承认说:的确有关说乡试考官人事安排的事情,并且,为了达到目的,过程中的确也行贿了,但是,最后事情没有办成而已。
至于太监是谁,过程中如何进行索贿,秀才说:这些事情都是剃头匠经手处理的,他自己一概不清楚。
秀才之所以这么说,主要原因是:他对于这一类案件非常熟悉,并知道其中的关节轻重。所以,秀才只挑拣对自己有利的情况进行招供,其余的,一概推给剃头匠。这样一来,秀才就算是承认了罪行,按照他选择性招供的行为,即使真给他定罪,处罚也不会重。秀才明白,只要自己招供、认罪,就不会吃眼前亏了。这里所谓的眼前亏,就是刑讯,就是皮肉之苦。
最后,才将剃头匠提解到堂。这剃头匠倒是非常硬气,他矢口否认与这一案件有关,完全不承认古玩店店员与秀才招供的那些事情。于是,就对剃头匠进行了连日的熬审。
所谓熬审,是中国古代对被告人连续刑讯逼供的一种审问方式。清朝把熬审作为一种诉讼制度,并规定了官吏可以刑讯逼供的方式和界限。
据《清史稿·刑法志》记载:
“凡讯囚用杖(杖刑),每日不得过三十。熬审得用掌嘴、跪链等刑”。
对剃头匠的熬审,就使用了跪链的方式。
所谓跪链,就是强制受审讯者将腿跪在铁链上;有的,甚至强制受审讯者跪在烧红的铁链上,以至于受审讯者的腿部受伤致残。
当时的情景,据笔记作者何刚德记述,剃头匠跪链,跪了三句钟(时长不详,现在粤语中也有三句钟一说,大概是三个小时。),以至于铁链嵌入了他的肉中的深度有一寸左右。尽管这样严刑审问,剃头匠还是不肯招认,只是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暂时对剃头匠还是没有办法,只能再次审问丁维褆。
丁维褆回答说:
“他自己说他卖的是四川乡试考官的差缺,我外放的是陕西乡试主考官。这不是很明白吗,一个四川、一个陕西,两边根本就没有关联啊。即使像他所说,外放四川乡试考官的差缺出来之后,我有答应他什么。那么,请问他,我既然答应他了,他可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吗?”
然后,再去诘问古玩店店员,他也是词语游移,没有定向。
后来,经过多方印证,才知道,当初古玩店店员确实有说合的事实,即自己可以通过关节、获取外放乡试考官的差使;也才知道,当初古玩店店员提出可以说合买差时,丁维褆并没有言辞拒绝。
然后,继续严厉审问丁维褆,丁维褆又说:
“古玩店店员当日说自己有能力可以通过有力人士、获取外放乡试考官一事时,他也没有直说,而是含含糊糊、隐约其辞。当时,他说完这话后,我就严词斥责他了。事后,他又来向我索要报酬。这本来就是京师中闲人惯用的讹诈伎俩。这种拙劣的欺诈行为,怎么能用它来定我的罪呢?”
听丁维褆这么一说,承审官当即就对他说道:
“有道是”伐国不问仁人(要不要征伐别国,是不会去问仁爱之人的。)”,难道你不知道?。古玩店店员敢于在你面前唐突,提出卖差买差的话头,他当时不会是无缘无故就这样做的吧?况且,你知道他可以买差,你明知这是违法行为,你当时就应该举发他,你为什么明知不报呢?等到他后来与你吵闹,如果你真是问心无愧,你就应该立即将他送官究办,你为什么不做啊?”
这些对丁维褆责备的话语,虽然是呆板的官腔官调,但是,既然这一事件已经被参奏成案,朝廷并已降旨查办,这些官话还是不得不说的。
承审官说完这些话之后,丁维褆才无言以对了。
最后处理的结果,就是:
丁维褆不知检束,议以革职处置。
其余人犯,以招摇撞骗未成,拟分别处以流放的刑罚。
附本文相关资料:
【林绍年】(公元1845年~公元1916年),字赞虞,福建闽县人。清穆宗(爱新觉罗·载淳)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清德宗(爱新觉罗·载湉)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任御史,以极谏慈禧动用海军经费修颐和园,名噪四海。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迁云南布政使,就擢巡抚,兼署云贵总督。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上奏朝廷,呼吁实行立宪改革。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移广西。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内召,以侍郎充军机大臣,兼署邮传部尚书,授度支部侍郎,支持改革。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因御史赵启霖劾段芝贵案,替言官报不平,跟爱新觉罗·奕劻闹翻,称病退出军机,外出任河南巡抚。清逊帝(爱新觉罗·溥仪)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调回中央任学部侍郎,后改任弼德院顾问大臣,随即告病回乡。公元1916年病逝于福州故里。
(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