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盛行招摇撞骗之风的大清京师:一例涉及考官人事安排的欺诈案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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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遇春
一
招摇撞骗,是很多历史时期、很多社会状态下都会存在的不法行为。以往的中国社会,很多时候,都有人治大于法制、人情高于法理的现实情况。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些不法之徒,在深谙一般人的心理之后,找准空子,以能够关说、可以搭桥等方式为幌子,进行招摇撞骗。而那些向往升迁、迷信权力的人,因为本心迷蒙,往往就入了招摇撞骗者的圈套。
接下来,就讲一例清朝时期涉及考官的招摇撞骗案件。
本文出自清人何刚德的笔记《春明梦录》卷下。
话说,清朝时期,相比较而言,京师的招摇撞骗之风最为盛行,尤胜于其他地方。而且,因为招摇撞骗之风的盛行,京师的谣言也最多。
当时的御史上书言事之时,对于流传在社会上的所有风闻都不会有所疏忽。只要听到有违制乱法的传闻,御史一般都会无所回避和顾忌,马上进行上疏弹劾,奏闻朝廷。如此一来,只要有官员被牵连到相关传闻之中,大多数时候,他们是难以轻松解脱的。
所以说,身居“长安(意为京师,取白居易之典故)”,不能不谓之为:
是处在危险的境地啊!
赞老(即林绍年,字赞虞,福建闽县人。笔记作者尊称其为“赞老”)曾参奏陕西考官丁维禔,说是丁维禔通过嘱托太监,花钱买了外放的差使。
朝廷收到林绍年的奏折之后,降旨对其所奏之事进行查办。
相关部门与官员奉旨之后,展开查办工作。
笔记作者何刚德参与并承担这一案件的审理,所以,他对这一案件知之甚详。
当时,这件案子爆发以后,大家对案子的质疑和责难都非常激烈,而且,这件案子一经御史奏劾,立刻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既然这一案件的反响如此强烈,那么,关于这一案件的审理,承审官员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但是,从基本资料入手,查阅参奏这一案件的摺子,其中并没有写出什么可以定案的真凭实据。奏折之中,也没有开列经得起检验的事实经过。奏折中关于这一案件的描述,全都说是风闻而已。
因此,虽然案件重大,且为众所重视,但是,接手之后,要认真审理起来,还实在是难以着手。
因为奏章所述,皆是风闻,所以,承接审理之后,要厘清案件的脉络,要查证奏折中的各项指斥,要核实案件中的人证、物证等,都不是容易的事情。
案件的研究、审理、核实等,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有了一点点的端倪。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