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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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上午,沈砚发来一条消息。
“她问你能不能来。”
我盯着屏幕看了半天,打字:“来哪。”
“上次那家咖啡馆。她说想见你。”
“见我干嘛。”
“不知道。她说想看看我平时跟谁在一起。”
我把手机放下,坐在床边,想了想。沈砚很少主动提要求,这是头一回。
我回:“几点。”
“下午两点。”
“行。”
出门之前我翻了一下衣柜。没几件像样的,最后穿了件深灰卫衣,就是上次去城西那件。小姨在客厅看见我,问去哪。我说见个朋友。她没多问。
到咖啡馆的时候,沈砚站在门口等我。他穿了件白衬衫,领口扣到最上面,头发理过了,看着比平时正式。我走过去,他上下打量我一眼。
“你就穿这个。”
“怎么了。”
“没事。”
推门进去。咖啡馆不大,靠窗的位置坐了一个女人,背对着门。她听见动静,转过头来。
跟照片上差不多,瘦,头发扎在脑后,穿了件驼色毛衣。她看见沈砚,站起来,然后看见我,目光停了一下。
“这就是林迟?”她声音很轻,带着点南方口音。
沈砚点了点头,拉开椅子让我坐。他在我旁边坐下来,跟**隔着一张桌子。
她给我倒了杯水,推过来。
“小砚跟我说了,你一直照顾他。”
“没照顾。就同桌。”
她笑了一下。那个笑跟照片里一样,不太自然,但比照片里暖一些。她看着我,又看了看沈砚,目光在两个人之间来回。
“他小时候很怕生。上幼儿园第一天,抱着我的腿不撒手。后来我走的时候,他没哭,就站在门口看着我。”
沈砚低着头,没接话。
“现在他长大了。”她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比我想的快。”
我坐在旁边,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个女人不是来求原谅的,也不是来叙旧的。她只是坐在那儿,看自己的儿子,像是重新认识一个人。
“林迟,”她忽然叫我名字,“你家住哪。”
“幸福小区。”
“离学校近吗。”
“骑车二十分钟。”
“你骑车带他?”
“他带我。”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次是真笑,眼角有细纹。
“他从小就不爱载人。”
沈砚终于开口:“妈。”
她收了笑,看着他。
“你别说了。”
“我就说一句。”她端起杯子,又放下,“你爸的事,我知道了。”
沈砚没说话。
“他跟我说了,你签了本地。他说你选了这边。”
“嗯。”
“我支持你。”
沈砚抬头看她。她看着他的眼睛,很认真。
“你爸那个人,什么都要管。我受不了他,所以走了。但我不该把你留给他。”
“妈。”
“你让我说完。”她深吸一口气,“我错过了六年,补不回来。但你以后想干什么,想过什么样的日子,你自己定。你别为了任何人委屈你自己。包括我,也包括你爸。”
沈砚看着她。咖啡馆里放着轻音乐,有人在角落敲键盘。我坐在旁边,感觉自己像个多余的。但我又觉得,自己应该在这儿。
“我没委屈。”沈砚说。
“我知道。你选了本地的学校,签了协议。你爸那边不认你了,你也没低头。”她看了我一眼,“你有你自己的理由。”
她没点明那个理由是什么。沈砚也没解释。三个人坐在一张桌边,安安静静的。
过了一会儿,她从包里拿出一个东西,推给沈砚。是一个旧钱包,棕色的,边角磨得发亮。
“这个你拿着。”
沈砚没接:“什么。”
“你小时候用的。我给你收着。里面夹了一张照片,你两岁的时候,在公园拍的。我走的时候带走了,一直没还你。”
沈砚把钱包接过来,翻开。照片很小,塑封的,边角裂了。上面一个短头发的小孩,坐在旋转木马上,笑得很开。旁边有一只手扶着他,只能看到一截手腕。
“那是我的手。”她指了指照片边上。
沈砚合上钱包,放进口袋里。
“你这次待多久。”他问。
“下周四走。”
“还来吗。”
她看着他。
“你想让我来吗。”
他没立刻回答。过了几秒,他点了点头。
“行。”她站起来,把包背上,“那我下周三来看你。你学校门口,行吗。”
“嗯。”
她走之前看了我一眼。很短的一眼,但里面有东西。她没说“谢谢你”,也没说“帮我照顾他”。她只是点了下头。
我点了下头。
她走了,推开咖啡馆的门,风灌进来,门口的风铃响了一声。沈砚坐在位置上,看着窗外她的背影越来越远。
“你妈挺能说的。”
“嗯。她以前话少。”
“现在话多。”
“可能是攒了六年。”
我看着他。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摸那个钱包。没拿出来,就在里面攥着。
“走吧。”他站起来。
我们出了咖啡馆,走在街上。下午的阳光斜着照下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走在我右边,步子不快。
“沈砚。”
“嗯。”
“你妈走的时候,你站在门口。你哭了吗。”
“没有。”
“那你干嘛了。”
“我站了很久。后来我爸把门关了。”
我看着他侧脸。他没看我,看着前面的路。
“你妈今天说的那些话,你信吗。”
“信。”
“为什么。”
“她说让我别委屈自己。”他看了我一眼,“这句话,只有她说。”
我没说话。两个人继续走。走过两个路口,他忽然拐进了路边的小公园,在长椅上坐下来。我坐在旁边。面前是一片草地,几个小孩在跑来跑去。
“你妈下周三来,你去吗。”
“去。”
“我陪你去。”
“不用。你上课。”
“我翘了。”
他看了我一眼。我摊了摊手:“又不是第一次了。”
他没再拒绝。过了一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旧钱包,翻开。照片上那个小孩,坐在旋转木马上,笑得没心没肺。旁边那截手腕,瘦瘦的,年轻。
“我两岁的时候,她还扎辫子。”他说。
“现在也扎。”
“不一样。”
他把钱包合上,放回口袋。站起来,拍了拍裤子。
“回去吧。”
“嗯。”
我们走出公园,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到岔路口,他往左,我往右。他停下来。
“林迟。”
“嗯。”
“今天谢谢你。”
“你又说谢。”
“你来了就行。”
我看着他。这句话他之前说过一次,在附中的操场上。同样的五个字,这次听起来更沉。
“你以后别老说这种话。”
“为什么。”
“听多了,心里堵。”
他没接话,转身走了。我站在路口看他,走了几步,他又停下来。回头。
“下周三,我等你。”
“嗯。”
他走了。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这个人以后不管去哪,他都会回头。
手机响了。小姨发来的消息。
“晚上回来吃饭吗。做了排骨。”
我打字:“回。”
收起手机,往家走。路过小卖部的时候,买了两盒牛奶,他那种。回到家,小姨在厨房炒菜,小姨夫在客厅看电视。看见我回来,他点了下头,没说话。我也点了下头。
走进房间,关上门。坐在床边,掏出那支钢笔,在草稿纸上写了一个字。
“妈。”
然后划掉了。又写了一个。
“走。”
又划掉了。最后把笔帽盖上,放在桌上。
躺下来,盯着天花板。手机亮了一下。
“到家了。”
我回:“嗯。”
然后又打了一行:“下周三,别迟到。”
他回得很快:“你也是。”
我闭上眼,把手机放在枕边。窗外天暗下来,路灯的光从窗帘缝里漏进来。枕头底下那块橡皮和那张卡,还在。
我翻了个身,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