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二章,爱一个人就是要有为他献出一切的决心(求枝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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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光线下,沈煜泽的脸轮廓分明,神情是从未有过的认真,甚至可以说得上肃杀。那不是在玩笑,那是在立契,在拿自己的命做保。
季濡礼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重重撞了一下,酸涩漫过喉咙,堵得他发不出声音。
“你……”他张了张嘴,想骂他胡说八道,想说他疯了,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别发这种誓。”
沈煜泽却向前倾了倾身子。
桌上的烛火晃动了一下,光影在他深邃的眼窝里跳跃。
“你不信?”他问,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种蛊惑人心的磁性。
“不是……”季濡礼避开他的视线,声音细若蚊蚋,“听着不吉利。”
“那你要怎样才信?”
“我……”
季濡礼答不上来。他其实信了。从那天悬崖边上那个吻开始,从那人颤抖的手指和滚烫的呼吸开始,他就信了。可这话他说不出口,太烫了,烫得人想逃。
沈煜泽没给他逃的机会。
“季濡礼。”他叫他的名字,一字一顿,然后换回了苗语,又重复了一遍刚才那段话。
这次他放慢了速度,每一个音节都咬得很重,目光紧紧锁着季濡礼,像是要把这些话硬生生烙进他眼睛里。
季濡礼听不懂,却看懂了他的眼神。
那眼神里没有算计,没有利用,只有一种近乎卑微的恳切。
“你教我。”季濡礼忽然说。
沈煜泽挑眉:“教什么?”
“教我……你刚才说的。”季濡礼抬起眼,眼底蒙着一层薄薄的水汽,看起来湿漉漉的,“我要学。”
沈煜泽静默了片刻。
随即,他笑了。那笑意很深,藏了很多东西,像是终于等到猎物踏入陷阱的猎人,又像是终于求得一线生机的信徒。
“好。”
他清了清嗓子,用一种极缓的速度,吐出第一个音节。
“Wil。”
这是“我”。
季濡礼学得很认真,虽然舌头打结,发音古怪,但还是努力模仿着:“Wil。”
沈煜泽纠正他的声调,凑近了一些,几乎要贴到他耳边。
“舌尖抵住上颚,送气。”
温热的气息喷在耳廓上,季濡礼缩了缩脖子,浑身一颤,跟着念:“Wil。”
“对。”沈煜泽的声音更沉了,“下一个。Jidnbanx。”
这是“季濡礼”。苗语里没有“濡”这个音,他只能用近似的音去拼。
季濡礼学得艰难,念了好几遍才勉强像样。每念错一次,沈煜泽就靠得更近些,手覆上他的手背,带着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打着节拍教他发音。
那掌心太烫了。
烫得季濡礼想把手指抽回来,却被沈煜泽轻轻按住。
“专心。”他说。
季濡礼便不敢动了。只能任由那股热度从手背一路烧到心口。
一句一句,断断续续。
沈煜泽教得极有耐心,那双曾经握剑杀人、翻云覆雨的手,此刻却像个最温柔的先生,一字一句地拆解着那些古老的音节。
“Iblifibhniut。”一年一年。
“Nqaijhlubnqaijgeud。”骨肉相连。
“Wilghabkutmongxcheid。”我爱你在心口难开。
最后,也是最狠的一句。
沈煜泽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声音轻得像叹息,却重得像誓词:
“Hangdwilnongfniangbghabdaibdasdiangl,nongfniangbghabdaibdas*。”
若是负你,叫我肠穿肚烂而死,叫我不得好死。
季濡礼听得心惊肉跳。
他虽然不全懂,但那股决绝的意味扑面而来。他下意识地伸手,想要捂住沈煜泽的嘴,不想让他再说这般血淋淋的话。
沈煜泽却偏头,轻轻吻了一下他的掌心。
作者闲话:
阴湿小狗味很正宗,爱就是要大胆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