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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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大志在小镇住了三天。
第一天他没出门。他在房间里待了一整天,把金姨的围裙叠了又叠,看了三遍手机里存的那些照片——金姨的、妈的、安小澄女儿的那张。他给邢建国发了一条消息,问金姨的情况。邢建国回了四个字:“一切正常。”他又给外卖站点的站长发了消息,说他要离职。站长回了一个问号,又说:“你还有两单没跑完。”他说不跑了。站长没再回。
第二天他出了门。小镇的主街不长,从头走到尾也就十分钟。他经过一家杂货店,买了一包红塔山,七块钱。站在街边抽了一根,呛得咳嗽。杂货店的老板娘从柜台后面探出头来看他,大概是没见过抽烟能把自己抽成这样子的。他又去了一家小饭馆,要了一碗面,八块钱。面是手擀的,汤是骨头汤,上面飘着几片青菜和一个荷包蛋。他把面吃完了,连汤也喝了。这是他这几天吃的最好的一顿饭。
吃完饭他往回走。路过一个公交站的时候,看到站牌上写着这趟车的终点站是“城东客运站”。他在那个站牌前站了一会儿,然后继续往回走。二楼的窗户对着院子,院墙上有碎玻璃,夕阳照在上面,一闪一闪的。他去一楼的水龙头接水,水压很小,流得很慢。他站在那里等水桶满,听到隔壁有人在放电视,电视剧的主题曲很老,是那种九十年代的调子。他小时候**也看这个剧,他跟着看了几集,后来忘了剧情,只记得片尾曲的旋律。
第三天上午,他的手机响了。不是安小澄,是郑主任。
“杜大志,你那边怎么样?”
“还行。不饿不死。”
“我让人给你送了点东西,今天下午到。另外跟你说个事——刀疤刘的人彻底撤了。城东那边现在很安静。钱百万的案子已经正式立案,赵副市长的材料也递上去了。”
杜大志没说话。他走到窗边,看着院子里那棵柿子树。柿子比三天前大了一圈,颜色从青绿变成了浅黄。
“杜大志,你在听吗?”
“在。”
“安小澄让我转告你,她女儿下周六过生日,五岁。她说如果你方便的话,帮她买一个礼物。”
“什么礼物?”
“她没说。她说你看着买。”
杜大志挂了电话,坐在床边,开始想。五岁的小女孩喜欢什么?他不知道。他这辈子没给小孩买过礼物。他想了想安小澄女儿的那张照片——缺了一颗门牙,扎着两个小揪揪,笑得很开心。他想起自己五岁的时候,老家的邻居送了他一个塑料奥特曼,他抱着睡了半年。后来奥特曼的胳膊断了,他哭了一整天。他决定去镇上看看。
小镇主街的拐角有一家玩具店。门面很小,橱窗里摆着几个落了灰的毛绒玩具。杜大志推门进去,店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戴着老花镜,正在看手机。看到有人进来,抬起头说:“给多大的孩子买?”
“五岁。女孩。”
“这个。”女人从货架上拿下来一个布娃娃。娃娃穿着粉色的裙子,头发是黄色的,扎着两个小辫子,脸上带着笑。标价三十五块钱。
杜大志接过布娃娃,翻来覆去看了看。娃娃的手缝得不牢,左边的线头有点松。他用手抻了抻,没拉开。“还有别的吗?”
女人又拿了两个,一个穿红裙子,一个穿蓝裙子。杜大志把三个并排摆在柜台上,比了比,挑中了那个穿粉裙子的。他把娃娃翻过来,看了看背面——没有那个松的线头。他付了钱,把娃娃装进塑料袋,拎着回了住处。
他把娃娃放在桌上,对着它看了半天。布娃娃的眼睛是纽扣缝的,黑色的,两颗,圆圆的,亮亮的。他想起安小澄的眼睛也是黑色的,很亮,像两颗磨圆的石子。他掏出手机,给安小澄发了条消息:“礼物买了。一个布娃娃,粉裙子的。”安小澄回了两个字:“谢谢。”他想了想,又发了一条:“你女儿叫什么名字?”安小澄回:“小核桃。”他回:“为啥叫小核桃?”安小澄回:“她生下来的时候头很小,像个核桃。”
杜大志看着那个布娃娃,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小核桃,这是给你的。”说完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布娃娃不会说话,不会动,连眼睛都是缝死的。但他就是想说。说完了他把娃娃放回塑料袋,扎好口,放在枕头旁边。
下午有人敲门。杜大志下楼开门,门口站着一个穿快递工装的年轻人,手里拎着一个纸箱。箱子不大,用胶带封了好几层。“杜安?你的快递。”
杜安。杜大志差点忘了这是他的新名字。他签了字,把纸箱抱上楼。拆开,里面是两套新衣服——深蓝色的夹克、黑色的裤子、白色的T恤,还有一双新鞋,黑色的运动鞋,牌子他不知道。箱子里还有一封信,是郑主任的秘书写的:“郑主任让你换上新衣服。身份证和银行卡都在衣服口袋里。以后你叫杜安,别说错。”
杜大志把衣服抖开,在身上比了比。大小差不多。他把旧衣服脱了,换上新的。新衣服有股布料的味道,不太难闻。新鞋穿着有点紧,但走两步就松了。他把旧帆布鞋拿起来,看了看那双开了胶的鞋底。鞋上沾着城中村的泥、医院的灰、派出所的水渍。他把两只鞋的鞋带系在一起,挂在窗户外面。他不知道为什么要挂着,可能是不舍得扔。
他坐回床边,从新夹克的口袋里掏出身份证和银行卡。身份证上的照片是他,但名字是杜安,住址是隔壁县城一个他没去过的街道。银行卡是新办的,里面有多少钱他不知道。他把身份证和银行卡放在桌上,和金姨的钥匙并排放着。铜色钥匙、蓝色卡片、白色卡片。一把钥匙,两张卡。三个不同的身份。
手机震了。安小澄发来一条消息:“郑主任说,你的案子已经销了。金姨没有报案,派出所那边撤了。你现在不是抢劫犯了,你只是一个换了名字的普通人。”
杜大志看着这条消息,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很久。他打了一行字:“那我以前欠的那些钱呢?”删了。又打了一行:“我妈知道了吗?”也删了。最后他打了三个字:“知道了。”发了。
他把手机放下,站起来,走到窗边。天快黑了,院子里那棵柿子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像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对面平房的屋顶上,灰色的瓦片在暮色中变成了深蓝。有人在生火做饭,烟囱里冒出白色的烟,升到半空就散了。
他站了一会儿,把窗帘拉上。屋里暗了,他开了灯,灯泡是节能灯,白光,不怎么亮。他坐在桌前,把金姨的围裙从塑料袋里拿出来,叠好,放在枕头旁边。然后他从内兜里掏出那张一千三百六十块的现金,放在桌上,一张一张地数了一遍。十块的、二十块的、五十块的。一百三十六张。他把钱分成两摞——一千块一摞,三百六十块一摞。一千块他准备汇给表姐,还她垫付的住院费。三百六十块自己留着,等回去的时候给金姨买条烟,或者买件新棉裤。
他把钱重新装回内兜,拉好拉链。
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没有追兵,没有锤子,没有警笛,没有倒计时。只有一碗面、一个布娃娃、一包红塔山、一盏不太亮的灯。小镇的夜很安静,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叫,然后一切归于沉寂。杜大志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白线。他闭上眼睛,听到自己的心跳,沉稳的、有力的、一下一下的。
他想起一件事。今天是他欠普惠金融逾期第九十三天。三天前他还在派出所的时候,催收员骗了他三百八十块钱。他应该报警,但他没有。不是因为懒,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跟警察说——“我被骗了三百八,骗子是催收员,催收员是刀疤刘的人”,这话说出来连他自己都觉得假。三百八十块钱,他送三天外卖就能挣回来。但他现在不送外卖了。他是杜安,一个住在小镇上、等着回去接人的普通人。
他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肩膀。窗外的月光慢慢移动着,从天花板的这一头滑到了那一头。他在月光里睡着了。
半夜他醒了一次。不知道几点,手机屏幕亮了,一条消息。他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是安小澄发的:“小核桃昨天晚上梦到我了。她跟我妈说,妈妈回来了,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布娃娃。”杜大志没有回。他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闭上眼睛,几秒钟之后又沉入了无梦的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