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嚴嵩禍國(中)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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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皇帝自己做了幾個香葉冠,即道士所戴之帽。其高一尺五,由綠紗製成,並繡上太極圖。嘉靖皇帝將香葉冠分給最親近的大臣,包括嚴嵩、夏言等。嚴嵩趁皇帝召見時特意把香葉冠戴上,外邊還鄭重地罩上輕紗。皇帝問嚴嵩為何罩上輕紗,嚴嵩回答說這是皇上所賜,異常珍貴,怕沾染了灰塵,所以罩上輕紗。嘉靖皇帝聽了十分高興,對嚴嵩大加讚賞。
    嘉靖皇帝喜好煉製所謂的“仙丹”,煉製好後賞賜給嚴嵩,這體現出皇帝對嚴嵩的信任和寵愛。朱厚熜想,不是任何人都能得到丹藥的,隻有對朕忠心耿耿的人朕才會發放。更主要的是想讓嚴嵩替自己試服,看看效果如何,好的話朕才服藥。嚴嵩知道這些“仙丹”不過是鉛汞等材料製成的,有害無益,曆史上有不少帝王因為過多服用這個,不僅沒能成仙,反而早亡。但是,他更知道皇帝喜好這個,於是接到丹藥後,毫不害怕地服下,並異常感激皇上的隆恩。然後報告服用的效果,說服用後感覺滋味不錯,功用很大,容臣再服一次驗之。
    曾有一個月,嚴嵩共服用了五十粒丹藥,導致渾身燥癢,每天要用熱水洗澡兩次,足滿三個月才不癢,但後來又發展為痔瘡,痛下淤血兩碗,其熱才解。即便如此,他還說要盡忠報主,以祈天之佑。正是因為嚴嵩長期諂媚皇上,他才得以不斷地升職,坐上內閣首輔的大位。
    嚴嵩執政期間,大肆排除異己,陷害忠良,致使有一批忠臣能將被殺或被貶。被陷害的忠良有夏言、曾銑、沈束、徐學詩、沈煉、王宗茂、楊繼盛、張經、李天寵、王忬等。這些忠良包括抗倭將領和支持抗倭的大臣。
    夏言,江西貴溪人,官至內閣首輔,以正直敢言聞名於世。可以說夏言對嚴嵩是有恩的,正是他的推薦,嚴嵩才得以擔當禮部尚書、內閣次輔。但後來嚴嵩得寸進尺,竟然覬覦內閣首輔的位置,過河拆橋,陷害夏言,人品實在是差。
    夏言起初是在大禮議方麵支持嘉靖皇帝而獲得快速升官,但擔任內閣首輔後,他並不是事事一味地迎合皇上,而是有自己的原則和立場。而嚴嵩的表現與夏言形成鮮明的對比,處處表現得柔媚、忠勤。比如,夏言也獲得皇上所賜的香葉冠,但他反對嘉靖皇帝搞迷信活動,因此接受了這頂香葉冠後沒有戴過,而嚴嵩則老是戴著香葉冠出現在皇帝麵前;在稱宗祔廟之議時,夏言不發表言論,而嚴嵩則積極表示支持;在皇帝南巡回安陸州拜謁顯陵後,嚴嵩建議再行一次表賀典禮,而夏言則反對。
    由此漸漸地,嘉靖皇帝對夏言感到不滿,而對嚴嵩越來越滿意。嚴嵩在單獨麵見嘉靖皇帝時,還趁機曆數夏言的罪狀,說他在建大享殿後不進敕稿,不戴香葉冠、束發巾,不到內閣處理大事、將軍國大事在家裏私自裁定等等。從而讓皇帝對夏言非常惱火,不想再重用夏言。
    如此還不夠,嚴嵩還要至夏言於死地,讓夏言沒法東山再起。他經過和同黨商量,決定從河套事件做文章。於是一個巨大的陰謀由此而生。
    河套地區指黃河在陰山山脈以南的部分地區,周圍三麵瀕臨黃河,周圍六七千裏。嘉靖年間,該地區被蒙古韃靼部所占,蒙古軍事勢力以此為重要基地,不斷向內地發動進攻和掠奪,讓百姓苦不堪言。可以說,河套不收複,邊關無寧日。為此,陝西三邊(延綏鎮、寧夏鎮、甘肅鎮)總督曾銑雄心勃勃,立誌收複該地區,並寫奏疏上呈朝廷,夏言獲悉後,極力給予支持,並奏報皇上,獲得嘉靖皇帝的恩準。而嚴嵩則陽奉陰違,表麵上讚同,但暗地裏卻在詛咒,並暗中設下陷阱。
    嚴嵩先是收到陝西澄城縣麻陂山山崩、吼聲如雷、晝夜不絕的消息。當時的人迷信,認為這是分崩離析的不祥之兆,故十分驚恐,但嚴嵩為此無比興奮,不過覺得隻有一個不詳之兆不夠,且時機尚不成熟,故隱匿不報。
    當兵部進呈收複河套的具體方案時,京城突然狂風大作,塵沙漫天。這又是個不詳之兆。但嚴嵩同樣感到興奮不已,就像幹旱時久逢甘霖一樣開心。他覺得時機成熟了,便在嘉靖皇帝舉行祈禱長生的齋醮時,將陝西山崩和京城塵暴的奏報與收複河套的奏章一起進呈給皇帝。嘉靖皇帝看到後,果然感到震懼和沮喪,再經過已被嚴嵩買通的道士陶仲文的胡說八道,嘉靖皇帝便認為收複河套不吉利。他問陶仲文該怎麼辦?陶仲文說隻要由內閣首輔和邊防大將當替身,便可化險為夷,皇帝仍然能夠萬壽無疆。嘉靖皇帝信以為真。
    隨後,蒙古軍事勢力圖謀進犯延安府和寧夏鎮,嚴嵩在嘉靖皇帝麵前說這是由於曾銑意欲收複河套才導致對方要報複,責任在曾銑及支持他的夏言。嘉靖皇帝又信以為真。
    接著,嚴嵩又指使曾經被曾銑彈劾過的甘肅總兵官仇鸞,上疏揭發曾銑和夏言的罪行,包括曾銑收複河套完全是肆意屠殺百姓、欺君罔上,曾銑曾向夏言行以重賄,夏言包庇罪臣等,於是皇帝不僅不再支持收複河套,還下令逮捕曾銑,由錦衣衛都督陸炳主持審理。
    夏言在位時,曾經擬旨查辦陸炳貪贓枉法之案,陸炳因此懷恨在心。現今看到夏言牽連在內,因此要加以報複。嚴嵩也知道陸炳與夏言有這些糾葛,因此主動向陸炳送財送禮交好,希望他嚴加審理,往死裏審。陸炳心領神會,付諸行動,刑訊逼供,審出曾銑曾經讓其子曾淳,將數萬兩金子拖夏言嶽父蘇綱交給夏言。
    錦衣衛審理後,交給三法司(刑部、督察院、大理寺)擬罪定刑,三法司在皇上以及嚴嵩的施壓下,看著皇帝和嚴嵩臉色辦事,最後以“交結近侍官員”的罪名定罪,即交結首輔夏言。因為按《大明律》,交結雙方皆當斬。其實這就是個莫須有的罪名,那嚴嵩不知有多少的地方官員與他交結,若也以該罪論處,他都該死許多回了。雖然夏言上了許多的奏疏進行辯解,但嘉靖皇帝均當耳邊風,且嚴嵩一再鼓動,讓皇帝下定殺死夏言的決心。就這樣,曾銑和夏言先後被斬首,上演了曠古奇冤。
    沈束,浙江會稽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進士。他隻是言語傷及嚴嵩,就被打入大牢。嘉靖二十八(1549年)年五月,大同總兵周尚文去世。周尚文是一代名將,但因為得罪過嚴嵩,故嚴嵩便不給於恤典,不予贈諡號。沈束看不過去,就上疏奏請,奏疏中提到“今當事之臣,任意予奪,冒濫或幸蒙,忠勤反捐棄,何以鼓士氣,激軍心?”嚴嵩認為“當事之臣”說的是他,十分惱怒,便在皇帝麵前中傷沈束,導致沈束被廷杖,然後關到昭獄,一關就是十八年,直至嘉靖皇帝駕崩前夕才被放出來。
    徐學詩,浙江紹興府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進士。他看不慣嚴嵩貪得無厭,胡作非為,便上疏揭露嚴嵩、嚴世蕃父子的罪行,指出嚴嵩“大奸柄國,亂之本也。亂本不除,能攘外患哉?”還指出嚴嵩接受了不少官員的賄賂,並將貪賄的錢財偷偷運往江西老家,請求罷免嚴嵩父子。但是,嚴嵩不僅沒被皇帝罷免,反而趁機報複,編織罪名將徐學詩逮入昭獄,削官為民。
    沈煉,浙江紹興府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進士,為人剛直,嫉惡如仇。他上疏揭發嚴嵩父子的罪狀,包括貪賄、擅權、結黨、妒賢、排除異己、賣官鬻爵等。但是嘉靖皇帝忠奸不分,將沈煉廷杖數十下,然後流放到塞外為民。到塞外後,沈煉經常痛罵嚴氏父子,他紮了三個草人,一個是唐代李林甫,一個是宋代秦檜,一個是本朝的嚴嵩,都是大奸相,然後用箭射之。不料,此事被嚴嵩知道。嚴嵩對沈煉恨之入骨,伺機殺掉他。終於嚴嵩找到機會,將沈煉納入白蓮教謀反名單中,予以斬首,還將沈煉的長子充軍邊衛,將次子、三子杖死。
    王宗茂,湖北京山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進士,與張居正同科。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擢南京禦史。沈煉被流放後,沒人敢替他說話,但王宗茂覺得不平,冒死上疏彈劾嚴嵩,指出嚴嵩本邪諂之徒,寡廉鮮恥,久持國柄,作福作威,薄海內外,罔不怨恨。羅列了嚴嵩的罪行,罪狀一:吏、兵二部選官,嚴嵩要了二十人的名額,每人索賄數百金。罪狀二:凡外官遷擢,不察其行為和能力,不計其資曆,唯賄是問,致真正有才幹的人不得為國家用。罪狀三:金銀珍寶,不計其數,就連溺器也是金銀造的,還將財寶偷偷運到南方老家。罪狀四:廣布良田,遍於江西數郡,而國計民瘼,毫不關心。罪狀五:畜家奴五百餘人,往來京邸,所至騷擾驛傳,虐害居民。罪狀六:窮極奢靡,殊方異產,莫不畢致,收了九州萬國的禮物比皇帝還多。罪狀七:北寇迫近京畿,上下憂懼之日,而嚴嵩貪肆益甚。罪狀八:收了義子三十多人,皆為其爪牙,助其虐焰,致朝廷恩威不出於陛下。嚴嵩獲知後自然氣憤不已,將王宗茂貶到浙江平陽任縣丞。嚴嵩還不釋懷,又奪了王宗茂的父親王橋廣東布政使的官職,導致王橋憂憤而死。
    楊繼盛,北直隸容城(今屬河北)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進士,明朝中期著名諫臣,是個性情剛直、慷慨任事的有誌之士,有燕趙遺風。時任兵部武選司員外郎的楊繼盛憎惡嚴嵩的胡作非為,於嘉靖三十二年正月上《請誅賊臣疏》彈劾嚴嵩,曆數其十大罪。第一大罪為壞祖宗的成法,第二大罪為竊皇上的大權,第三大罪為掩皇上的治功,第四大罪為縱奸子的僭竊,第五大罪為冒朝廷的軍功,第六大罪為引背逆的奸臣,第七大罪為誤國家的軍機,第八大罪為專黜陟的大柄,第九大罪為失天下的人心,第十大罪為壞天下的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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