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配角芭芘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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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配角芭芘
    (1)文敏的出現
    我的腳一滑,身體無法把持平衡,眼看就要摔在走廊的地板上。一隻有力的手攬住我的腰身,我就這樣被一個人抱進懷裏。他一隻手攬住我的背脊,一隻手握住我的腰。
    他穿著黑襯衣黑牛仔褲黑球鞋,頭發短短,一張臉棱角分明,眼神似劍一般鋒利。他說,小心。
    我說謝謝。
    思林,少喝點酒,夜生活也不適合你。他依舊摟住我的腰。
    他叫文敏,是賓格的哥們,剛從其他城市趕過來的。我看到看到賓格擁抱文敏的時候,眼角有淚。
    我笑,已經習慣。文敏,你的名字像女人的。
    他也笑笑,終於輕輕放開我,替我打開KTV包間的門,喧囂的音樂立即從房間裏猛烈地湧出來。
    我走進房間,拿出一枝香煙坐在角落,點了很久,煙依舊未燃。震耳欲聾的音樂有節奏地撞擊著我的心髒,我感覺心髒快要跳出身體了,我懊惱得想哭,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文敏坐到我身邊,替我點燃煙。他的嘴唇靠近我的耳邊,思林,抽女士煙,以後生小孩會很痛的。
    他薄薄的唇碰觸到我的耳邊,一片灼熱蔓延,我漸漸紅了臉。
    散場的時候,賓格說,思林,以後你就跟著文敏吧。
    那是我最後一次碰觸到賓格的手,他的手大而溫暖,那也是他最後一次擁抱我,他把頭埋在我的肩膀哭得一塌糊塗,眼淚流進我的頸項濕濕的粘粘的。
    我說,賓格,你的手依舊很暖,但是你想牽的手一直不是我的手。
    我說,賓格,你的眼淚那麼多,你能不能告訴我有一滴眼淚是為我而流。
    賓格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他看了一眼文敏,說,快回去收拾行李吧,搭天亮後的第一班火車離開。
    我就這樣被賓格送給了他的朋友,文敏將我摟在懷裏說,不用收拾行李了,思林要徹底拋棄以前的生活,思林不適合嫵媚的煙熏妝,思林以後要做一個芭芘娃娃呢。
    我笑笑,我說那賓格你幫我寄一封信吧。我從手提包裏掏出一個信封放到賓格的手心。
    張思林?賓格讀出信封上的收信人名字。
    是的,寄給過去的張思林。
    (2)花朵女人
    文敏說,思林,賓格對你不好,我來加倍償還好不好?
    文敏說,思林,你的鞋跟那麼高,你的裙擺那麼短,你不適合跟著男人去打架。
    文敏說,思林,你要做高貴美麗的芭芘娃娃,不要煙熏妝,不要露臍裝。
    文敏說,思林,這些花朵圖案的衣服很適合你。
    文敏說,思林,你蓄直發比一頭煙花燙好看。
    我改變,我不斷地按照文敏的要求改變。直發,花朵長裙,粉色蝴蝶結,粉色圓頭小皮鞋,不抽煙不喝酒,他打架我站在旁邊幫他拿衣服和手機,他吻我我就回吻……
    我們睡很大很大的床,我睡在他寬闊的臂彎,他喜歡吻我的睫毛。
    我戒掉所有的壞習慣,我終於有規律地吃早餐,隻是我依舊睡不著。
    失眠就像慢性自殺,讓我漸漸對生活失去興趣,或許即便不失眠,我依舊不能熱愛生活,但是我努力支撐著生活下去,因為張思林,我還想再見到張思林。
    那封寄給他的信裏我隻說了兩點事:一是我過得很好;二是,哥哥,我想嫁給你。
    我與文敏在一起很久很久之後的一天,我問文敏,為什麼你不跟我做愛?
    文敏回答,因為我是花朵,不是綠葉。
    你是女人?我驚異,我們在一起那麼多日日夜夜,我竟然沒發現。是我一直沒有關心過,還是他掩藏得太好?
    文敏點頭,說,我喜歡你,所以讓賓格將你送給我。
    我明白我不過是他們的物品,跟賓格在一起時,我是他的武器;跟文敏在一起時,我是他的玩具芭芘。
    我終於明白賓格的眼淚是為誰而流。
    我終於明白,即便我以自己為中心,在他人眼裏,也不過是個配角。
    (3)信仰
    我找不到那封信,我用小刀將手提包小心劃開,裏裏外外依舊翻不出那一翻信。
    我突然記得文敏曾經輕言細語地問我,思林,你手提包裏的那封信似乎很重要。
    我答恩,那是我的信仰。
    總有一天,我會將你的信仰燒得幹幹淨淨。他咬我的唇。
    我衝上去抓住文敏的襯衣領角,我顫抖著聲音質問,賓格,你燒了我的信?
    我說過我要毀掉你的信仰,你要為我做一個沒有過去的芭芘娃娃。文敏語氣輕鬆。
    我揮起手掌打在他的臉,你毀掉那封信就是毀掉我的生命,芭芘娃娃?文敏你到樓下去拾你的芭芘娃娃,請記得將她安葬。
    我飛奔到窗戶前,拉開窗簾打開玻璃窗,我越上窗台回頭見文敏依舊站在原地發呆。
    我說,文敏,你看樓下那個支離破碎的芭芘娃娃。我毫不猶豫地跳下去,三樓的窗戶距離地麵一點也不高,我一點也不害怕,真的……
    多麼不幸,我竟然沒有死掉。我也不知道我是否渴望過死亡,我隻是活得像一隻飛蟲,渺小得微不足道,我將所有的傷痛所有的愛埋葬在我的軀殼裏,不知道我是否渴望死亡。
    腿斷了,醫生說也許還有站起來走路的那一天。“也許”,到底是多大的機率?
    文敏抽出很多的時間陪著我,他的手握住我的手,他的手指沒有我的手指長,他手掌的繭紋比我的深比我的多。文敏,你將我的手握得那麼緊,你還想我的手也殘廢麼?
    我那好幾十雙高跟鞋被靜靜地鎖在大鞋櫃裏,它們一定很寂寞吧。
    我對文敏說,文敏,我們退出江湖吧,我們安靜地過日子吧。
    文敏說,思林,你保證一輩子與我不離不棄,那麼我願意停止打打殺殺的生活。
    從那之後我再也不勸文敏了,我明白我不會與他廝守一輩子,我渴望白頭偕老的人是張思林。
    所有堅持活下去的理由都隻是想再與張思林相見。我快要忘記愛他的原因,我隻知道他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4)青梅竹馬
    十五歲之後我再也沒有過生日,當然再也沒有收到成套的試卷作為禮物,我也一直沒有得到一個生日蛋糕。賓格以前說要為我舉辦一個盛大的生日PARTY,我說我忘記了我的生日。
    同文敏在一起的日子我依舊沒過生日,文敏也沒有過。文敏說她的生命中沒有值得慶祝的事,文敏說他討厭過節日。我知道文敏其實也害怕寂寞,我更確信文敏的內心深處有一道永不能愈合的傷疤,也許是因為朋友,第一次愛的人,或許是家人。
    文敏從來沒有哭過,他說他沒有眼淚。其實我一直想問文敏到底是沒有眼淚,還是沒有值得哭泣的事?也或者是習慣了隱藏眼淚?
    我開始給張思林寫信,我說,我好想走路回家。
    文敏開始接很長的電話,他藏在廁所裏努力壓低聲音說話。
    不久,收到張思林的回信,他在信裏說,小妹,我在部隊裏幹得不錯,這一生都會留在戈壁灘。張思林說最近手受傷了,寫的字不如曾經好看。張思林說,小妹,我很思念你。
    我差點忘記我叫張小妹。如果我真的忘記自己的名字,是否就如同賓格說的那般,我再也回不了家,再也見不了想見的人?
    張思林說,小妹,我很思念你。
    我笑了。我那久不見陽光的臉終於綻放笑顏。
    文敏將我摟進懷裏,他說思林,你終於笑了。
    他的唇角也揚起微微的笑意,眼裏那深深的霧氣漸漸消散。我問,那麼文敏,你是在為誰開心呢?
    為了你,他親吻我的嘴唇,滿眼深情。
    文敏,你第一次撒謊。我伸出手指撫過他的臉頰,撫過他短短的黑發。
    我向張思林寄去第二封信第三封信第四封信……每封信裏都附上照片,我穿著綴滿蕾絲花邊的蓬蓬裙,長長的發柔柔順順。每一張照片裏的我都坐在椅子上,各種各樣的椅子。每一張照片裏的我都笑容恬恬,我甘願藏起所有的滄桑與疼痛扮演一個芭芘娃娃。
    張思林一封一封地回,他對於過去的事絕口不提,我以為他是害怕傷害到我。
    我很開心,我對文敏說,我想跳舞,我想穿高跟鞋。
    文敏就為我穿好十厘米的高跟鞋,抱著我在房間裏轉圈圈,我的白長裙在空中搖曳著旖旎散開,似一朵蓮花初綻。
    文敏每日抱著我跳舞,我摟著他的脖子躺在他的胸懷裏,那些亂七八糟的音樂絲毫不影響我們的快樂。
    我們真的快樂了。
    我快樂是因為張思林,他在遙遠的地方思念著我,他一直沒有責備我,甚至沒有將我的行蹤告訴我的家人。張思林說,等我想通的那天,就勇敢得回家吧。
    想起一網友的個人資料上說,每個幸福的兔子都有一個快樂的名字。
    我要做隻快樂的兔子。
    該來的總會來,失去的也將
    那是個奇怪的一天,文敏打開所有的電扇,敞開所有的玻璃窗戶,他依舊熱得滿頭是汗。文敏換上白襯衫和藍牛仔褲,看起來像個明媚的青年,沒有半點頹廢。
    我坐在輪椅上,看著他的一舉一動。他很少穿白襯衫,他一直喜歡黑色,沉鬱的黑色。
    他跑過來蹲在我的身邊,他親吻我涼涼的手指,他問,思林,你相信青梅竹馬麼?
    我說我信,我回答得斬釘截鐵。
    他笑笑,那眼神柔和如夜裏高高的路燈散發的橙色燈光。
    我將一封信交給他,我說,請將這封信寄出去。
    文敏點頭,他說今晚有約會,晚點回來。
    我明白,我明白他與他的青梅竹馬有一個約會。其實文敏根本不是同性戀,是我一直把他當作男人。他們之間也許存在太多的荊棘,他們一直試圖衝破,這多年來,他們終於修得正果。算一算,他們分開的時間比五年還要久。
    我跟賓格在一起三年,我同文敏在一起兩年。是的,賓格和文敏是青梅竹馬的一對。知道麼,原來我一直是個配角,我以為我是自己的主角,其實我不過是別人感情戲裏的一個客串角色。你以為穿著昂貴好看的衣服你就是尊貴的芭芘公主了麼?不,你依舊是一個離家出走,沒人要的棄兒。就算你是一個芭芘公主,你也隻是個配角芭芘,迷失的娃娃。
    我也有青梅竹馬的王子,隻是王子遲遲不能到達我的身邊,我一個在聚集的燈光下演著寂寞的獨角戲。我不再奢望有幸福的結局,我隻渴求他能記掛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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