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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誌軒沒有想到現場能慘烈成這個樣子。
    他的祖父雖然還站著,但脖子上卻豁出了一個巨大的傷口,鮮血淋漓幾乎都要讓人懷疑,似乎下一秒他的頭就會掉下來。
    而宋文,一身黑色的西裝變得破破爛爛的,臉色慘白,眼尾飛紅,看到他時候,眼中突然閃現出一絲亮光。
    張誌軒從心底蔓延出一股寒意,似乎他剛剛進來就是個錯誤。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隻怕對於在場的兩位來說,他連個送人頭的都算不上吧。
    張誌軒轉身就要跑,也顧不上他祖父到底怎麼樣了,可是,速度還是慢了點,被宋文抓住脖子擰了過來。
    “張博宇,這是你長孫吧,你不要他的命了嗎?”宋文死死的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擋在自己的身前。
    是他大意了,本來以為張博宇資質平平,難堪大用,卻不仔細想想,就算是一頭豬,幾十年來,風淋雨曬,艱難修行,也該成才了。
    張老爺子擺著一張死人臉,看著張誌軒的目光好像在看一個最微不足道的陌生人,“我還有兩個兒子,我將來還會有更多的孫子。”
    就這一句話,奠定了張芷軒在他心底的地位。
    “還真是冷血啊。”可惜他說的話宋文半句都不信,掐著張誌軒的手更加的用力,不大一會兒,他的喉嚨發出嗬嗬的聲音,臉上都因為缺氧而鼓起了青筋,
    “來瞧瞧這小子,額寬鼻挺,眉毛濃黑,丹鳳眼,山根又深,福祿壽皆在,除了子嗣艱難了一些,幾乎都能算得上是你張家下一代的繼承人了,真的不要了嗎,再生一個,我隻怕你那倆兒子再也給你生不出氣運這麼濃厚的孫子了。”
    當初張家的幾個老不死的為了氣運能夥同張誌軒坑害了自己的姻親和最好的朋友,他就不信,今天張博宇還能不要他的長子嫡孫了?
    可是宋文沒有想到,幾十年的吃齋念佛,不但沒有給張博宇養出悲憫向上的心態,反而磨滅了他最後一絲人性,“你大可一試,雖然說他確是福祿深厚之人,但是,我張家不缺這一個。”
    “你聽到了嗎?”宋文伏在張誌軒的耳邊,輕輕的說,就像是毒蛇在絲絲的吐著蛇信,“真是可惜,你的祖父不想救你呢。”
    宋文本來想最後再挑撥一下這祖孫兩個之間的關係,他不喜歡張誌軒,所以說對於他眼睛裏能出現失望,絕望這一類的負麵情緒,他還是很樂於見到的。
    但是他還是失望了,張誌軒的眼睛依舊清亮亮的,隻有平靜,其他的什麼都沒有。
    這個時候,張誌軒冷靜的很,他知道兩邊兒誰都靠不上,他隻能自救。
    咽了一下口水,他稍稍轉過頭看了看宋文的眼睛,努力地使自己的情緒平靜下來,開始當著他的麵轉移話題,“宋瑜是你的親弟弟吧?我那麼喜歡他,我覺得我下半輩子能給他幸福,你真的不同意我跟你弟弟結婚嗎?”
    宋文沒想到,都這個時候了,他自己的命都不知道能不能保住,居然還在惦記一直吃不到嘴裏的那塊肉,不由得覺得好笑,搖搖頭說道,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我自己都不知道能活到什麼時候,能把他平安養大,已經仁至義盡了,還管他下半輩子怎麼樣?”
    “宋瑜,我見過,是個好孩子。”老爺子突然出聲,拄著龍頭拐杖,語氣帶著著深不可測,“要是我沒猜錯的話,他就是你的收屍人吧?”
    宋文這一輩子,無妻無子,無家無業,上半輩子悲天憫人,與人為善,下半輩子陰毒冷血,視人命如草芥。像他這種人,老天爺若是睜隻眼閉隻眼,也能得個三尺黃土,要是老天爺非得跟他過不去,那麼死無葬身之地也是可能的。
    所以宋文在這個時候,突然收養了一個人,老爺子就不得不多想,宋瑜身上是不是有什麼,或者說是宋文特意把他培養出來當做他的接班人。
    “我一開始就是覺得養個孩子好玩而已,”宋文歪了外頭,“至於收屍人,嗬嗬,練活人傀儡這東西已經算是遭了天譴,一把骨灰撒在大街上,讓千人踩萬人踏也就罷了,何必再找人給我收屍斂骨?
    多此一舉!”
    他知道張誌軒一直很喜歡宋瑜,但是也知道他們兩個之間原本就是孽緣的,可後來他親自下場,到底是給宋瑜掐斷了這一根原本就邪氣不祥的紅線。
    到底是自己養大的孩子,嘴上雖然說不在乎,可是自己要是不在了,還是希望他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的。
    張誌軒聽出了他們的話外之意,不由得渾身開始冒冷汗,最終他顫顫巍巍的問了出來,“宋先生,敢問,您貴庚?”
    看著老爺子和他相愛相殺的樣子,再聽著他們說話的語氣方式,張誌軒不由得有的一個大膽的猜測,那就是,宋文就是老爺子藏在心底幾十年的朱砂痣白月光。
    想到這裏他看了一眼老爺子皺皺巴巴好像風幹橘子皮的臉,再看了宋文光滑白皙豔麗驚人的臉,極度的荒謬和害怕在他心底浮現。
    這不可能,這太荒謬了!
    “你爺爺還是個小不點兒的時候,就是我帶著他玩兒的。你說我多大了?”
    宋文不動聲色地拋出了這麼個驚天大秘密,也不管趙誌軒幾乎要砸到腳背上的下巴,掐著他的脖子,微微往後退了一退。
    “真可惜,好好的一個氣運厚重又福壽俱全的有為青年,就這麼給咱們陪葬了。”
    張老爺子今天84歲生日,常言道,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催自己去,本來他手裏有幾件寶物,又有宋文的金丹護持,哪怕宋文天天恨不得讓他去死,卻也奈何他不得,但是如今他自己要趟這個鬼門關,這要是不把握住這次機會,老天爺都看不下去。
    鬼娃娃拖著半截身子慢慢的爬過來。
    剛才的一場大戰,她被張博宇砍下了半個身子,露出了裏麵雪白的骨頭。
    披在骨架上的人皮破破爛爛的,纏繞著的紅線滿是灰黑,她靠著兩隻手趴在地上,一點一點的挪過來,漆黑的眼珠子裏滿是貪欲和惡毒。
    當初宋文不但活剝了白書慧的人皮,還趁著她活著的時候削肉剔骨,拆下了她18根肋骨,打磨好了埋在了娃娃的身體裏,長此以往,娃娃甚至生出了靈性,甚至繼承了她的遺誌,一生都想要殺了張博宇,讓他也嚐嚐被淩遲的痛苦。
    張老爺子的如樹皮一般褶皺的手解開了領子,拿出了掛在脖子上的一顆金色的珠子。珠子金光閃爍圓潤清亮,透著一股正氣浩然和不可侵犯。
    宋文由內而外的產生一股親近感,那是他被活生生剖開丹田取出來的內丹,那本來就是他的東西。
    宋文不知道,如果他照一照鏡子,那他就會發現,此刻的他眼睛發紅,太陽穴烏青,一張漂亮俊俏的臉被急切和殺意扭曲的麵目全非。
    當初他對張博宇真心以待,他曾經以為那是他交過的第一個朋友,可是現實給了他狠狠的一巴掌,他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整個人從天之驕子變成了陰暗裏的老鼠,每日每夜的睡不著覺,他都在後悔,後悔自己曾經的不長腦子,錯把中山狼引為知己,最終自食惡果。
    他自己又蠢又笨,這件事他認,但是他現在正在努力的修正這個錯誤,哪怕為此粉身碎骨,他也在所不惜。
    別看宋文表麵上風光霽月,可是去了他那一身豔麗的皮囊,整個人刻薄又小心眼還記仇,張博文背叛了他,又要了他大半條命,他恨不得生生世世的把人踐踏到泥裏,讓他永世不得翻身。
    張博宇憐惜的摁了摁手裏的珠子,曾經,他或許是很喜歡宋文,可是這麼多年過去了,他已經老了,老的不成樣子,連走路都得扶著拐杖,宋文還依舊年輕,風華正茂,就連他心底也不由得浮現出一股自慚形穢。
    他是曾經是高高在上的仙人,他卻是普通的富家公子,現在,他是一個嚴肅古板的老頭,他卻是一個年輕俊秀的首飾店老板,不般配,到底是不般配。
    曾經滄海難為水,他已經很老了,那些情情愛愛什麼的都已經隨著日複一日的打坐修行磨礪的什麼都不剩,他口口聲聲說著自己最喜歡的是他自己,但是他最看重的還是自己的家族。
    家族生他養他,給他資源,供他讀書上學,出人頭地,他就能為了家族做盡一切他可以死,張誌軒可以死,誰都可以死,但是張家不能亡!
    就在兩方都蓄勢待發,宋文的手越捏越緊的時候,張誌軒終於找到了一個機會。
    是那個娃娃,她不動聲色,但沒有發出一點聲音,繞到老爺子身後,猛的朝老爺子撲過去,纖細的手指狠狠的撕開了他背部的皮肉,飛揚的血花和零星的碎肉怦濺了娃娃一頭一臉和半個牆壁。
    張老爺子難以忍耐的慘叫了一聲。
    他拿出了一柄長刀,刀身銀亮如水,中間刻著深深的血槽,已不符合他現在年齡的敏捷和力量轉過身去,一刀把娃娃劈成了兩半。
    繡春刀,相傳曾經是西廠的大太監汪植的佩刀,殺人無數又沾染過帝皇氣運,殺那麼個小鬼,跟殺雞一樣毫不費力。
    人皮和白色的骨頭四散,宋文的臉色猛地發白。
    就是這個時候!
    張誌軒趁著他受到反噬,手上力道變小的時機,取出了一直掛在胸前的八卦鏡,猛的貼到了宋文身上!
    宋文瞪大了雙眼,烈火灼燒一樣的痛苦蔓延他的全身,反射性的把張誌軒扔了出去!
    “嘶……”
    他倒吸了一口冷氣,五官都皺成了一團,八卦鏡叮叮當當的落在地上,等他緩過勁兒來,看出了地上傷害自己的是什麼東西,麵露狠色,一腳把落在地上的東西踢飛了出去,唾罵道,
    “背主的東西!”
    那是他曾經親手煉的法器,宋文曾經用它封印了一方為害數年的厲鬼,可是當年他遭逢大變,命都去了半條,幾件從不離身的東西也被張家搜刮了去,這八卦鏡就是其中之一。
    鏡子被他一腳踢的撞在牆上,又掉了下來,哢嚓一聲裂成了兩半。
    很難想象,經過他特意用陣法加固,又是青銅所製的鏡子,就這麼簡簡單單的毀了。
    “破鏡難圓,不吉。”
    張老爺子橫刀在前,卻眼神恍惚的說了這麼一句話。
    冥冥之中,一切似乎早有定論,他和宋文的關係就像這麵鏡子,一旦破碎,裂痕永遠都會存在,就像是梗在心頭的一根刺,恨不得讓人將它永遠的拔除!
    張老爺子看著張誌軒跌跌撞撞往外麵連滾帶爬的身影,吐出一口氣,雙手握刀,刀刃鋒利,指向了宋文,臉色冷漠,
    “阿文,你我之間,有死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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