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的風 歲月的風(十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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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這是我們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是共產黨的國家,我堅信,我們的國家,不會容忍這樣一些敗類來沾汙了她的神聖。
在這其間,我們總場領導一直在和縣委協商著我這件事。因為有許多基層幹部和貧下中農在向總場反映我這事,他們用許多事實證明了我不是這種人,懇請總場要求上級人民法院來重新調查,再說,我又是烈屬。
其間公安局對我進行了好幾次審訊,刑訊逼供隻有我知道,就不說了。
兩個多月後,再次對我進行審訊時,情況就變了。也不問我強奸事了,而是訊問我為什麼打人?說我一個蹲點幹部,為什麼打職工?我當時一聽,就奇怪了,說:“你們看看我身上,是誰在打人!再說我打葉家崽,是他在汙篾我,他不汙篾我,我會打他?”
洪局長就說:“我們是專政機關,對犯罪分子施行專政,是我們的職責。你不老實,我們當然要對你實行專政。再說現在這裏不是在說我們,是在說你!一個幹部打職工,怎麼說都是錯的,打人就可以拘留!”
我說:“沒那部法律說,公安就可以打人!我也不是犯罪分子!現在你們到底是在訊問我強奸,還是在訊問我打人?”
“——全一樣,拘留你沒錯!”
我就說:“那就隨你便,”就不再理他。
這審訊就沒法進行下去。
後來又關了十幾天,也不來過問我,就將我放了出來。出來之後,才知道由於總場黨委幹預了這事。在縣委主持下,總場和縣公安局對我這事進行了協商。後來又將葉霞妹叫來,再次詢問。葉霞妹來到後,不知出於什麼心態,就改了口,否認了這事。葉霞妹的改口,是這件事的關鍵。至於葉霞妹為什麼又會改了口?我一直不大清楚。有幾個可能,一是良心發現,因為這畢竟是汙陷;二,她可能怕了,因為我們總場的人說了,再查不清楚,就要申報專區,讓地委來查。其實這是冤案,大家心裏都清楚;在進行刑偵時,弄虛作假,大家也心知肚明:無非就是不好說。但到了市裏,再弄虛作假,就不大可能了,這可能是關鍵。三、這個不去說了。葉霞妹承認了自己是誣陷,交待說:這是她哥哥做下的,自己隻是出於兄妹之情,才反噬孫同誌,其實這是沒有的事。
事情終於真相大白,但如果再要深究下去,那就是要問責縣公安局,這個很難。洪金森已經放出話來,說:“我們放了人,你們還要怎樣?再說,孫叔和打人,就憑這一點,拘留他就沒有錯!葉霞妹的話,我們也還要核實。至於葉家崽反革命案,我們一直沒有收到材料。你們說送了材料給我們,我們可以回去查查,看看是誰收的?但我們黨委沒收到,這是事實。沒有事實的事,不好立案。”到了這時,總場幹部已被弄得精疲力竭,隻想讓他們敢快放人了事,也不想得罪了縣公安局。不過最後也提了一點:葉霞妹的交待如是事實,那葉家崽、葉霞妹兄妹汙陷孫叔和同誌,就已經構成了犯罪,那就應該立即拘捕他們!
事後,隻有葉霞妹一人被拘留,關了十五天。
縣公安局的解釋是,葉霞妹後來又交待了,說這事就是她一人做的,與她哥無關。
這交待不管真假,也不管是心甘情願還是被誤導被逼,顯然都是對葉霞妹的一種報複!是怪她沒有堅持下來。
十六、
這事也就這樣糊裏糊塗地了了,這自然是一場勢力平衡:總場自然幫著自己的幹部說話;縣委也一樣,它也不會去深究它的公安局。葉霞妹則成了代罪羊。
憑白無辜地受到這樣的迫害,我自己當然不會放棄,就寫了申訴信,寄到縣委、總場、地委、省委;公安廳、公安部;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我還到公安局要他們拘捕葉家崽,指出這一切都是他一人所為,他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可公安局就推諉,說得冠冕堂煌,說辦公安,一定要講究證據,沒有證據的事,他們不能隨便拘留人。尤其令我氣憤的是,我們從葉家崽家裏搜出來的那本曆書,現在又回到了葉家崽手裏。他就在他家院子裏,當著我的麵,將這本書揚給我看,挑釁說:“這不是你的‘罪證’嗎!——嘿!”他冷笑了一聲,就當著我的麵,把它燒了。
真是氣不過,也隻有幹瞪眼。
我就再到公安局去責問,他們就說:“沒這事,我們從來就沒有收到過這樣的材料!”
此後,沒過多少日子,就是九月九。再後來,就是粉碎四人幫,全國都在忙,哪裏還有人來管我這等小事?到了第二年,當我再次來到公安局時,洪局長還拿著我寫的材料,對我說:“葉家崽是反四人幫的,這不是你自己寫的?你看,你這裏寫著:‘葉家崽說:你們反對鄧小平有什麼用?鄧小平又沒有錯。’這不就證明了葉家崽對四人幫進行了堅決的鬥爭,他的大方向沒有錯,因此,決不能拘捕他!”你看,這是那是那呀!可當時就是這樣。
總場黨委書記也找我談了一次話,說:“小孫呀,我看,這事也就算了吧,你雖然委屈了一下,但他們也沒怎麼樣你。現在要以安定團結為重,一切向前看,我們應該把這一切都算到四人幫頭上。你當然可以申訴,如上級黨委來調查,我們也會為你說話;但如果上級不來調查,這事,你一定要個結果,我看也難。望你要理解我們。再說,人生遇到一些不理解,遇到一些挫折,也沒有什麼不好,挫折反而可以砥勵人生。望你對這個事有個正確對待,個人委屈一點沒什麼,你看我們的許多中央領導,他們受了多少委屈?他們都不計較。希望你能向他們學習,一切以大局為重……。”
這樣,我就不好再到縣公安局去吵了。
再就是我發給各級政府的申訴信,也沒有回音,因為這事,可能真的算不了什麼。
直到今天,這事也就這樣了,我算是憑白無辜地坐了兩個多月的牢,挨了五六次打,所受的汙辱那就更不要去說了!
還有一件事,也讓我感歎,那就是葉霞妹。在我們總場與縣委和縣公安局協商時,她不顧一切地坦承了事實,為我辯了誣。是她的這個舉動使我少受了許多罪。她這樣做需要極大的勇氣,她不僅要承擔誣告我的責任,還將陷她一家於十分險惡的境地,而且也表明了她與她的家庭已經決裂。
我雖然對她非常氣憤,但也感到她的無奈與可憐。我想起那天晚上,她和她一家相抗爭,以致都拿起了菜刀,說明她是不想這樣做的。但她顯然是受到了相當大的壓力,一時無奈,為了娘,為了全家,才不得已。但最後,她還是站了出來,為我辯了誣,還了我一個公證。要不,這事還不知怎樣了呢!從這一點來說,我對她的仇恨就消失了。知道她並不是一個壞人,也不是富有心機。我反而想起了她對我的種種好處,隻有長歎一口氣。
因為出了這件事,我又被調回到了總場,不再參與這葉家塢的蹲點了。不過,我回來不久,這普及大寨縣的工作組也撤了回來,後來就無疾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