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日記)選擇春天去蜜月  8、初戀地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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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初戀地
    這天晚餐由Sally的朋友設宴款待,時間定得比較晚,赴宴前,我們有時間去市政廣場那裏走一走。
    六年了,舊地重遊,我的心情說不出是興奮還是感慨。原本隱隱綽綽的懷戀感受,全被毅和小粵倆的追問勾起來了,浮在心海的表麵。
    這六年,我總的來說是在往好裏走,不像之前那麼背。那陣子好像什麼倒黴事都輪上我,躲也躲不掉,是那種喝涼水都塞牙,樹葉掉下來都砸頭的境遇。那時,我簡直有點招架不住了,每天都生活在驚惶中,唯恐自己再惹禍。可越是害怕,倒黴事越會找上門來。
    我的轉機應該說是從和Sally好上開始的,也可以說是從歐洲的這片土地上開始的,算起來也就是從裏爾到布魯塞爾差不多方圓400公裏的範圍內。因此,我感念Sally,也感念布魯塞爾,感念裏爾。如果說,真有什麼“福地”一說,那麼,這裏應該就是我的福地。讓我把婚禮辦在這裏,我也願意。
    黃昏,我挽著Sally走在硬石鋪就的市政廣場散步,晚風習習,特別愜意。
    與其說我挽著Sally,還不如說我靠著她,賴著她,走路都不用自己花力氣,往哪兒走,也無所謂,蕩過來悠過去,旁若無人。手交疊在背後,十指相扣,特別情侶模樣。
    在上海,我也喜歡賴著人走路,說是壞習慣也可以吧。有時快把人逼到牆根了,再重新折回來,另辟新的路線繼續向前走。陳昊最受不了我這點,常說,這麼大個子,走路都沒支點,累不累人?有時我們幹脆在街上幹起架來,推推搡搡。有時陳昊幹脆撓我,逼迫我遠離他三尺。Sally不會這麼嫌我,她喜歡我這股親熱勁,她說:“跟你過日子總是累的,不在乎這點。”Sally還說:“我們Tony對人好起來的那個樣子最傻,也最可愛。”
    毅和小粵走在我們前麵,始終保持著差不多五米遠的距離,不能聽到我們說悄悄話,我們也不知道他們在嘀咕什麼。偶爾,毅回過頭來向我們說一說布魯塞爾的“外史”,盡一個導遊的職責。我看見他穿著一條不新的五分褲,露著兩條結實有力旅行者的小腿,毛茸茸的,很性感的樣子。幾天沒好好打理自己,他胡茬很明顯了。和我一樣,毅有很好看的胡須線,無論留髭還是不留,都很Man,很迷人。小粵則是另一種風情的男孩,褲腰處不慎露出來的那一截白白的腰,讓人分辨不出是女生的腰還是男生的。小粵沒有棱棱的腰肌,卻喜歡穿小而短的上衣。
    毅褲子後兜裏總是插著一個厚厚的錢夾,十分惹眼。Sally提醒過他幾次,說:“小毅,那麼多卡,就這麼插著,太大意了。趕緊收起來。”每次,毅總是先收了但不多時又重新出現在屁股兜裏,屢教不改,好像插個鼓鼓的玩意兒很酷似的——男生總以為滿不在乎的勁頭很酷。後來,Sally幹脆就不說了。畢竟毅不是我,愛改不改,和她沒多大關係。要是我這麼屢教不改,Sally肯定要跟我作,淚眼婆娑什麼,她會說:“事實上我什麼話都不管用,你永遠是我行我素……我的話永遠是說了也白說。”這一招對我很靈,凡是Sally流眼淚了,我準改,而且還特長記性。
    看著毅在前麵走,屁股後頭露著錢夾,我忍不住上去踹他一腳,錢夾果然從兜裏嗖地飛出來,“撲嗤”沉沉地掉地上。我什麼也沒說,他應該知道我用意何在。
    我喜歡布魯塞爾的黃昏。我對布魯塞爾的印象多半是從黃昏到夜晚這段時間,至今仍留有美好的記憶。我曾經有一段文字專門記述過市政廣場的黃昏——很美好的一段文字,準確地表達了當時我內心的真實感受,但不知道在哪篇文章裏了。在那個地方,那個時分,我第一次感受到即便是我這樣心浮氣躁的人,也可以寧靜下來,而之前我完全不知道“心斂意寧”“靜如處子”是怎麼一種境界。
    一個人一生原來也是可以轉變的,而且就在瞬間。不知不覺你就從一個舊我轉變為一個新我,當你還沒深刻的意識時,它倏然就變了。回過頭來,你真切地看到——改變你一生的那個轉身是那樣的華麗耀眼。
    小粵問我和Sally是不是一見鍾情?當然不是。但我不打算向他否認。跟他們說這幹嗎?六年前,我的心情是灰暗的,甚至可以說滿懷著屈辱。一個男孩在感受著屈辱的情況下,怎麼可能生出愛意?怎麼可能一見生情?
    Sally說我當時“就像一個從裏爾鄉下走出來的窮孩子”,直言不諱,令我印象深刻。雖然她也說“一個質地很好的窮孩子,知道克製,但心氣很高。”這一分辨不出幾分是褒幾分是貶的說辭,讓我既感動又委屈,催人淚下,矛盾重重。重要的是,當時Sally信手拿出5000歐,說是給我去巴黎購物。也許她看我穿得太髒,甚至是窮酸。當女人拿出錢來,特別是比較多的錢時,其用心很值得懷疑。我不能確定這個貌似有錢的女人究竟是不是在耍我?她究竟玩弄過多少像我這樣感情荒蕪、內心饑渴的男孩?這種看起來溫情脈脈特別能打動人的一擲千金,是不是她一貫的伎倆?
    其實也無所謂,我當時已經是一個爛到底的孩子,無所謂到底是身子不能換錢、還是靈魂不能換錢?我已經不認為自己的身子或者靈魂是高貴的、無價的,如果還覺得自己高貴無價,那真正是敝帚自珍,特別好笑的自憐。我當時曾經刻毒地想,我一晚上值5000歐,也夠可以了,就我這麼個爹不親娘不管的野孩子,還要怎麼講究?我以為給我5000歐還不算太貶低我埋汰我。即便給我5個歐,或許會覺得屈辱,但也認了——現實就是這麼回事,你不認也得認。“現實”說,Tony他媽的現在你就值5個歐,怎麼樣?我還能滿世界去討價還價?這是“現實”對你的評價!特別殘酷。
    我收下5000歐的時候,心意已決……在這種情況下,何談鍾情?鍾情個屁!
    然而,漸漸地我感覺出Sally對我的關照含有感情成份,不是一種玩弄——那是當她主動要以親我的方式犒勞我時,從唇與唇的相觸中,我突然就感覺到了這一點。這是非常微妙的,不是用語言能說明白的,以我眼下的文字功力更達不到。
    但又不很確定……我時常在發現和懷疑中遊疑徘徊,敏銳地發現,又飛速地懷疑。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還太稚嫩,涉世太淺,看不清人世間的把戲乃至人心的險惡?倘若真是一份感情,突然降臨在我頭上,那麼我是要認真對待的。出於這一考慮,所以,我才會在箭在弦上時作出絕傻的反應,甚至說出“我沒想好”這樣沙雕的話。
    臨陣脫逃,對於任何一個男人來說都是不可原諒,且不堪回首。一回憶起來就會臉紅。我至今都覺得當時的我好傻好傻好傻,如果不是在文字裏,我永遠也不會承認脫了褲子又穿上這種糗事。但我心是踏實的,因為,從那一刻起,我認真了。
    我總算做了件認真的事。上天保佑。
    毅和小粵料定我在裏爾一見鍾情隨後跟著就上床,未免太武斷,太小瞧我了。事實也不是這樣。但事實有必要跟他們掰扯嗎?講了,費了許多口舌,他們能信?所有的人都願意相信最簡單的故事,不如一切按最簡單的來吧——一見鍾情,然後一夜情定。最簡單的,也是最值得相信的。
    現在想來,其實當時最簡單的解釋是,我突然有了這樣一個願望:
    姐姐,你帶我飛!
    我們幾個又一次去看了小於連銅像,這是我提議的,當年,是小於連陪伴我度過了一個又一個孤獨的黃昏。這回我重返布魯塞爾,當然要去拜會一下老朋友。
    我怎麼覺得小於連銅像比我記憶中更小了?我看著他,默默地跟他說著話。
    毅問我:“跟他說什麼呢?”
    我笑著說,問他幹嗎還站著,還不結婚,等誰呢?
    毅笑話我了。
    毅說,“他沒跟你一起長大。”
    毅告訴我們,這些年有關小於連有新的傳說,一是說他那泡小便是在睡得懵懵懂懂的時候,跑到街上撒的,碰巧就滅了導火線;還有一個比較離譜,說據考證,小於連長大後是個同性戀者。我脫口說,哦,怪不得還不結婚。
    本來我很無心,還想接著我前一個幽默幽默一把,但突然感到很不合適。
    我幾個中間,不結婚的不止一個。
    想收回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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