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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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會兒桑還住在我家隔壁,我倆總是破著爸媽的嗬罵從家裏奔出來,跟著其他阿三阿四在街角扣泥巴拿樹枝,不是朝著李家小丫頭的玻璃窗上扔石子,就是又到張家偷了枸杞果子。
    老實說,那會兒的我剛脫開襠褲,連走還沒穩腳,就隨著四處鬧騰,這裏磕了哪裏碰了那是常有,偶爾回家時鼻涕糊了一臉,汗裏拈著煤灰什麼的。這還不算完,蠢就蠢在我反應比人慢,到頭來撞在槍口上的總是我,李媽張嫂上門來罵不知多少趟,咱媽沒事就給低頭哈腰賠不是,爸的麵子全給我個不爭氣的丟盡了,回頭一頓鞭子是少不得。後來次數多了,媽上街買菜都不得不避著李家的門張家的院兒,一副寄人籬下的模樣。
    打小,我就老屁顛屁顛地跟著比我大六個月的桑,爸老說我出不了頭,大概也是瞧我那副跟班的身子罷。有時我也心裏嘀咕,憑啥我該被人拿去當了炮灰而桑在旁幹瞅著我看。我和他吵過架,打得滿臉是傷,幾天都沒說過話,可我發誓每回都是他熱臉貼我的冷腳丫,隻是看在別人眼裏的我,總被推在後頭由桑牽手帶著,按我爸的說法,那是當領導的料,誇得桑子媽整天張嘴樂不攏。
    我們上小學在一塊兒,感情好得像膏藥帖子。天天上學回家一起,偷偷和別人打架一起,考試掛了他幫著蒙混,無憂無慮混進了中學。中學的時候總以為自己大了,開始有喜歡的姑娘,不湊巧,我倆相上了同一個,於是乎兩年裏好似積了萬年的愁,有他就沒我的道理根深蒂固,我沒再串他家的門,以為竹馬弄清梅的情誼就此廢了。
    升初三的暑假,我算是弄明白,那姑娘早有了其他喜歡的人,把我的心撕得粉碎。後來想想,真是陰溝裏翻了船,賠了夫人又折兵。等我轉過神,桑早就離開了這個小巷子,搬進大房子裏住了。初三不比打仗,即使我有心拉下臉和他說話,我也沒那時間做這個心理準備,而後我們徹底沒了聯係。
    我兩耳不聞窗外事地奮發苦讀,終於被爸逼進了那所學校,去學校的早晨我還和爸冷戰著,當初我告訴他我要考藝校,他罵搞藝術的都沒出息,誌願表愣是硬生生被改考了城裏有名的重點學校。父母之命,無從反駁,我承認沒種,打出生起,我就是在靠剝削生我養我的父母過活。
    去報到那會兒,我看見登記表上一個紮眼的名字,我實在沒料到我居住的這個城市是如此狹隘,冤家路窄的惡言難道言得就是此番麼?我自我催眠了好久,直到瞧他比記憶中還高大的模樣當我麵走過來,像啥事兒都沒發生過一樣,而我的耿耿於懷卻足足證明我還是個未開竅的小蘿卜頭。
    真的是你!我以為同名同姓。
    他說話充滿自信的模樣至今深刻在記憶深處,挖出來的時候有一股子酸味兒。我記得我一句話也沒說,他臉上的尷尬表情另當時的我滿意,今兒回想起來倒著實傻得可以。
    從此,在我和他的畫麵裏,他的出色我的懦弱,他的瀟灑我的念念不忘,是一幅舊時的水粉,背地的紙泛了黃而塗了料的卻色彩明麗得讓人心疼。
    我自卑,他能被女孩子簇擁時毫無忌諱的和我四目對視,他能打著穩當的三分球轉身叫我個不足一米七五的小個子一起加入。我恨他,想用刀子割破他的手腕,想掐住他的脖子等一分二十九秒後才放開,可我早說過我沒種。為了遠離他,在他理所當然進了籃球校隊後,而我也理所當然的進了繪畫部
    ——離他越遠越好,這已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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