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藍焰火﹒上部  68、“請按刪除鍵”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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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請按刪除鍵”
    我走出酒店,狠狠地擦了下嘴角邊的濕潤,就像平時擦掉女生給我留下的口紅印一樣。
    坐進車裏,我打算給辜大哥電話,告訴他,任務我已經完成了,而且完成得很出色,手機裏留下了你想要的東西,這些物證足以令陳明星一個頭兩個大。
    我還想說,大哥你請我宵夜吧。那一刻,我覺得很餓,緊張和疲勞後,餓成了最鮮明的感覺,吃是最強烈需求。飯桌上我將和大哥一起欣賞那驚世駭俗的三十秒。然後,COPY它……
    事情很不湊巧,B2層通訊信號不好,給辜大哥的電話沒打通,於是,我把車開出了車庫。
    ……脫險的那一刻,即使到此時,依然讓人心有餘悸。開著車,我腦子裏滿是客房裏險象環生的一幕——
    得手後,我唯一的念頭就是不可戀戰,我已經有了三十秒證據,必須想辦法盡快離開。就在這一刻,套房的門鈴響了……
    那個不知趣的敲門人是他的助理。
    我們本來打算不理睬門鈴的,可沒想到陳的助理有房卡,他居然開門進來了。他媽的這蠢貨,天底下竟有這號人?!
    房卡另有備份,可見陳明星平時做什麼都不回避助理,他的私生活在自己人中間是公開的,甚至可以說是公然。可我卻被嚇著了,我怎麼能讓一個陌生人或者說是一個局外人直楞楞地看著我在做什麼?我鹿一樣敏捷地閃開。這是非常懊惱的一件事,雖說這是本能,是下意識,但凡一個有羞恥心的人都會有這種下意識,但我怕因此暴露了我偽裝者的身份,臥底的伎倆。
    陳意識到我的慌張,用粵語和他的助理說話,從口氣裏聽得出是憤怒,甚至是謾罵,他催他趕快緊開,別敗了他的興。我背對著他們倆,對於地道的粵語我總是不能全聽明白,隻感到助理支吾了幾句,似乎是有要緊事要說,陳表示不聽,然後助理蔫蔫地出去了。
    我慢吞吞將腳伸進那雙昂貴的鞋,抓過沙發上的衣服,樣子有點壞,仿佛因為有人叨擾而顯得不悅。其實不然,我意識到脫身機會來了,有人來打岔就是當晚的拐點。但這一心思絲毫不能暴露,不能讓他們看出我急於要逃離這個屋子,逃離“作案”現場。心裏再怎麼緊張,動作一點都不能慌亂。
    當我從盥洗室穿戴整齊出來,那個冒失的助理已經離開。陳靠在床上,用雪白的單子蓋著剛才還十分坦然、興奮到泛紅的身子,默默看著我。我故作鎮靜地看了看腕上的腕環,那是一隻廉價的膠皮腕環,在任何小市場隻要花三十元就能買到,但我很喜歡,特別是喜歡上麵的字,“我若成魔,佛奈我何”。現在它被弄髒了,沾上了陳身上的髒東西。於是我把它摘下,隨後扔進了廢紙簍。
    如果不是我觀察有誤,那一刻,陳已經對我起了疑心,他的眼神流露出越來越深的困惑,但他猜不到背後的真相,至少是此刻,他的智商還沒有恢複。然而我必須在他還沒緩過神來之前逃之夭夭。
    沉浸在欲望裏的人智商真低啊,低到令人不敢相信,低到完全輕敵,毫不設防。此前,陳居然相信我有微信進來,居然允許我在這種時刻、這種場合打開手機察看微信。就在他毫無戒備、專心做他自己的時候,我悄悄按下了錄影鍵,居高臨下地拍下了他的嘴臉。
    我隻有幾十秒的時間,準確地說,也就是裝模做樣裝作讀一條消息的時間。但這就足夠了,足夠製造一顆炸彈!不,大哥的真實意圖不是要一顆炸彈,而隻要一根鏈子,能栓住他脖子的鏈子。帶皮項圈的那種。
    現在我大功告成,要帶著證據走了……我不慌不忙拿起手機,我尤其要在拿起手機時表現得從容,因為那是個不折不扣的“作案”工具,唯一的“作案”證據。然而,就是在這一刻——
    他突然對我說:“把你的手機給我。”
    我結結實實打了個激靈,此刻最怕聽到的莫過於“手機”兩字,尤其當我聽到他要我把手機給他時,簡直以為事情敗露大禍臨頭了,我想我死定了。後來,我腦子逐漸轉過彎來,明白他是要和我互留聯係方式,不是要檢查我的手機,才沒讓心髒從嗓子眼裏跳出來。我說,我給你寫紙上吧,一般情況,我們不會主動聯係客人,這是規矩。需要的時候你可以打我手機。
    作為一個服務生,當客人要你留下聯係方式時,你沒有理由拒絕,也不可能拒絕。也許是過度緊張了,當我在紙上落字的時候,不由自主地寫著我真實的手機號碼,直到寫最後一個數,我才清醒——我手機的最後一個數應該是1,而我飛快寫了個9,於是成了一個百分之九十真實,百分之十虛假的號。一個號碼隻消作假一個數,就是百分之百的死號。
    我對他笑笑。用眼睛示意他:號碼留在桌上了。我不把號碼交到他手上,是為了有足夠的時間走出這個屋子。我知道我笑得很勉強,笑得令人生疑,可這時候我怎麼可能做出自然的微笑?
    我必須馬上離開!我的心情越來越急切。我怕他在我還沒走出屋子前,從床上撲過來,拿起桌上的紙條,試著撥打一下,那就完蛋了。
    他依依不舍地看著我,待我走到門口,他突然說:“就這麼走了?”
    我又一頓。有一種要砸在最後一刻的預感。
    我意識到走得太急反而不好,於是折回來,抱了他一下。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感覺到我心跳得跟打鼓似的。
    他想跟我吻別,我頭一偏,那個吻落在了我嘴邊。
    他突然說:“你很有表演才能……”
    哦去,別再有這種突兀事了。別再出妖蛾子。心髒受不了。我快崩潰了。
    我不想弄清楚陳這麼說是出於欣賞,還是某種暗示。一門心思,我想的隻是,幾秒鍾內我必須從這可怕的地方走出去!
    …………
    車駛離B2,駛上大街,我的心情有如逃離魔窟。
    這地方偏,沒什麼人。街上光影稀稀落落,整條街都有點暗,車燈照射著前方的路麵,顯得特別凹凸,每一顆小石子都暴突出來,有點猙獰,有點陌生。我不認路了,仿佛不是剛才來時的路,仿佛誤入時間隧道,進入到另一個時空……
    躊躇間,我突然閃現了一個念頭,很不明確的一個念頭,直到今天我都沒想明白,我當時腦子閃現了什麼,也許什麼也沒有,隻是從心底裏湧出一絲柔軟,像羊的絨毛般柔軟的情素。這件事讓我得到一個經驗,許多事,當你要處理時,不可躊躇,不可緩慢,不可優柔,不可寡斷,該做時就做,該下決心時就得咬咬牙,否則就有可能變卦……
    我把車停在路邊。想起玢姐對我說過的話,“該殺人時就要殺人”,心猛然一顫……
    我這算是在“殺人”嗎?還是辜大哥在雇凶“殺人”?
    我做的事表哥是斷然不會做的。我比表哥強?還是有意要在玢姐、辜大哥他們麵前表現得比表哥強,以討他們歡心,討他們讚賞?讓他們說我不僅比表哥年輕,比表哥帥,也比表哥敢作敢為?我要表現這種“青出於藍勝於藍”的氣質,意在何為?也就是說,他媽的,Tony你小子想要幹嗎?
    那段時間,剛好接連有藝人因受不了緋聞的困擾而選擇與這個世界訣別。茶餘飯後、街談巷議中,人們對生命似乎又多了一層感悟。差不多半年時間裏,人們對輕薄生命多有非議,對漠視人性多有反省,對網絡口水多有反感,對生命之脆弱發出了深深的喟歎。同樣是一個藝人,陳有多大的承受力?他就一定比那些得了抑鬱症的人堅硬,更能抗禦人們對其生命之輕薄?就能容忍世俗對其性向之奚落?倘若不能,倘若他有藝人共同的性格弱點,看重完美,把自身的完美看得比生命還重要,那麼,曝光他的隱私,抹黑他,把有損於完美、顛覆他公眾形象的那30秒昭示於眾,不啻於殺人。鬧不好,他飛身一躍,或者用塑料袋捆紮住自己的腦袋,再出一個轟動事件,我們這些“造惡者”將情何以堪?心何以安?
    我知道辜大哥對我好,好得就跟老爸對兒子似的,甚至比老爸對兒子還好。我也知道他黑,但不知道他到底有多黑。我不能因為他對我好對我視如己出就滿以為可以助紂為虐,就可以理所當然心安理得不問青紅皂白,稀裏糊塗義無反顧殺了人還說義字當先有恩必報,幫了凶還說我隻聽大哥的,隻知道誰對我好我就幫誰大哥的仇人就是我的仇人別的鳥事兒我鬧不清也管不了……
    我曾經做過許多壞事糙事兒,但不做黑事兒。尤其不做要人命的事兒。黑和白在我心裏有杆秤,性命在我人生天平上永遠是壓份量的那一頭。玢姐“該殺人時就殺人”的論調,我打心眼不敢苟同。那是玢姐、辜大哥他們的人生哲學,不是我的,我們家族的血液裏就沒有這種基因,我不可能從別人的血液裏繼承這種基因,就像我表哥混了半天還混不到敢“殺人”的份上,被人視為懦者。我和我表哥就是一個拷貝一個德行一個模子裏壓出來的,想出格也出不到哪裏去,逼急了充其量也就是給人一拳頭,再急不外乎加踹一腳,說白了就是花拳繡腿沒多大出息。我寧可相信“該出手時就出手”“該劈腿時就劈腿”,也不接受“該殺人時就殺人”。殺人寧可殺自己。
    想到這兒,我惴惴地打開錄下的那個視頻,赤身為奴的陳,雄健如王的我,很快出現在手機顯示屏上,那個隻能在兩個人之間發生有第三個人就可能壞事的場景生生地再現在我眼前,真他媽清晰,連對白都清晰得一字不拉讓我聽得直打哆嗦。太鋒利了,這把殺人刀,閃如電光,晃人眼神。握在手裏就像握著個燙山芋。
    三十秒飛快過去,當最後一個鏡頭定格在手機屏幕上時,不知是什麼促動我,我迅速按下了刪除鍵,我怕稍一遲疑自己就會改變主意。
    幾年以後,我竊竊地想,要不是當時我冒傻氣當機立斷刪除了三十秒私密錄影,那麼,當年的初夏時節,應有一件巨大的醜聞在演藝界曝光。而我,就有可能從這一年就一路黑下去,黑到今天。人呐,有時候就是取決於瞬間的考量,由於不同的選擇,步入了不同的人生。細思極恐,想想也挺嚇人的。
    有時我還想,當年我要是鬼一點,不刪除那三十秒,也不給辜大哥,自己留著,也蠻好玩的。這真是一段不可多得的青春記憶。可是,這麼想過後,多半是後怕,萬一手機丟了,或者儲存在電腦裏,也遇上要維修電腦的事兒,這不等於做了賊還把贓物留在家等著事發嗎?這樣挺好,刪除是對的,一了百了,絕無後患。
    當時,當“確認刪除”的字樣在手機屏幕上出現時,我大約停留了有三秒。這真是生死攸關的三秒,人生抉擇的三秒。我戰勝了自己,善良戰勝了邪惡,“殺人不如殺自己”戰勝了“該殺人時就殺人”,三秒戰勝了三十秒。
    三秒鍾後,我的手指在OK鍵上重重地落下。
    一段殘酷的青春記憶從此在這個世界上消聲匿跡。
    (上部完)

    作者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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