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四、王聖:讓我如何說出真相(第一部分)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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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王聖:讓我如何說出真相(第一部分)
    此刻,作為檢方證人走上法庭的是華族女設計師……高亞。
    在小聖的社會人網中,高亞算不得必入的一員。小聖甚至連她的名字都記不全,隻喚她“高姐”。檢控方怎麼會找到她,請她出庭作證?多少年之後,這依然是個謎。當時,小聖隻感到波譎雲詭,世事無常,一種不祥預感籠罩了全身。
    皮特也很吃驚,他沒想到此時會出現一個女人。他幾乎不知道小聖生活中存在著這樣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對於小聖來說有多重要?他同樣不知道。
    小聖還有多少事是他不知道的?倏忽,皮特心裏飄來一片疑雲。
    倘若,有太多的事他不了解,那麼,光憑對小聖的一腔摯誠,光有的信念,要打贏這場官司,怕也是很難,其間有太多的可變因素。就好比,一個漁夫,雖說有半輩子闖海經驗,可是一旦遭遇黑風斜雨,也很難駕馭已然失控的船隻。
    眼前的這個女人看起來不一般,皮特冷眼旁觀。至少IQ、EQ都在普通人之上。她沉靜,神色坦然,一看就知道是經曆過大事件、玩轉於大場麵的人物——這樣的人,凡事要麼不摻合,一旦摻合進來,必有充足把握。從她出庭的衣著以及拿捏有度的舉止看,完全和小聖不是一個階層。正是這種差異,把整個法庭都弄懵了,抑或說好奇心被充分激活。人們不知道將會發生什麼,案情會朝什麼方向逆轉,一場看似並不複雜的官司瞬間變得猶可期待。
    法官要求證人做Bibieswearine——
    “……法庭要求你以人格和良知擔保,保證忠實履行公民義務,如實陳述,毫無隱瞞。如有違反誓言,將接受法律的處罰和道德的譴責,你能夠做到嗎?”
    高亞以十分緩慢的速度,將手按到在身前的《聖經》上,聲調不大地說:“我能夠。”
    起先,人們看她動作緩慢,以為她還有遲疑,正想著這女人什麼來路,既然站到法庭上,難道還不能承諾對自己的證言負責?沒料想,高亞回答完法官,跟著用英文說了段標準的“聖經誓言”,讓人們相信,她不僅有備而來,而且有挽狂瀾於既倒的信心,要不誰敢這麼起誓,這麼一本正經?
    “Idosolemnly,sincerelyandtulydeclareandaffirmthatsheevidenceIshallgiveshallbethetruth,thewholetruthandnothingbutthetruth!”
    這真是段拗口的誓詞,玩來繞去,信誓旦旦。在這熬人的過程中,小聖劇烈地顫抖著,快要支撐不住的樣子。
    “你認識被告席上這個年輕人嗎?”檢方律師開口發問,節奏平緩,好像這場庭審將開始一個新的Situation。
    高亞抬眼看了下被告席上的小聖:“認識。”
    “你能說出他的名字嗎?”
    “Jason。J、A、S、O、N。”
    “你還知道他其他名字嗎?”
    “JasonWang。”高亞回答得從容不迫。
    “OK。”律師說。“你可以告訴我們,你們是怎麼認識的嗎?盡可能詳盡一些,不要遺漏什麼重要的事,任何細節都可能揭露一個真相。”
    “我反對!”唐從辯護席上站起來,聲音有些失控。
    “反對無效。”法官說。“辯方律師,本法官嚴肅地提醒你,你要是繼續在法庭上高聲嚷嚷,本庭將對你采取處罰手段,必要時將把你驅逐出法庭!”
    此刻,聽證席上發生了不小的騷動,人們明顯感到法官有偏袒。要求一位女士“詳談細節”難道是合理的嗎?誰都能想到,一個女人,當她談及和一個年輕人的關係時,會扯出些什麼。人們不禁對法官的表現大有腹誹,甚至疑心他內心十分陰暗。
    小聖隻感到眼前發黑,仿佛天要塌下來。
    高亞周遭掃了一眼,不緊不慢地敘述往事:“大約是在去年十一月,我乘飛機從巴黎回到新加坡。當時我的行李很多,登機前,我聯係我的閨蜜,希望她到機場接我——”
    “你能不能告訴我,你去巴黎幹什麼?”
    “參加一個業界的年會,這和本案無關……”
    法官提醒:“檢方律師,請不要牽扯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不巧的是,當時我的閨蜜正在日本度假,她在電話裏對我說,可以替我找一個人代她接機。”
    “這個代替你閨蜜接機的人就是嫌犯王聖?”律師迫不及待地問。
    “是的。”高亞回答,“那天,我回到新加坡時,大約是晚上九點。下飛機後,我見到了Jason。”
    “這是你第一次見到他?”
    稍有停頓後,高雅回答說:“是這樣。”
    “對他的印象如何?”
    “不錯。從他在機場接到我之後,在送我回公寓的一路,我能感覺到他是個誠懇的青年,有一點點靦腆,而且,模樣長得不錯。”
    “你為什麼會注意到他‘模樣長得不錯’?”
    “也許是職業使然——我是一個設計師,有一種天然的審美習性。”
    高高在上的法官,此時昏蒙蒙地說:“請檢方律師注意質詢範圍——”
    “好的,法官先生。”律師繼續對高亞提問:“聽你剛才的陳述,我們注意到這樣一個細節,你所說的‘送我回公寓’,是不是意味著當晚嫌犯進到了你的公寓?”
    “是這樣,當時,Jason替我把行李搬進了公寓。”
    “是誰提議要嫌犯把行李搬入公寓的?”
    “他主動說要送我上樓……我也有這個意思。當時的行李確實非常多,也很重。我記得大約是七件,體積都不小,其中四個是行李箱。”
    “你有沒有考慮到,替你搬運行李的這個年輕人,是初次謀麵,事實上你對他毫無了解,而當時的時間……已經臨近午夜?”
    “那倒沒有。Jason看起來是那種毫無危險的男生——理由剛才我已經說過了。”
    “你指的理由是,這個年輕人看起來非常誠懇,並且辦事麻利,說話甚至還帶有一點點靦腆,顯得很稚嫩,尤其是,他長著一張英俊的臉,所以對你並不構成什麼危險?”
    “可以這麼說。”
    檢方律師敲擊著手中的卷宗:“看看,看看,這就是我們新加坡的女性——太過善良,太過天真。她們失防的原因,往往是因為被表象所迷惑,一張漂亮的臉蛋,一身性感的肌肉,足以讓她們忘記自身所處的危險,難怪新加坡由單身女性引發的刑事案件逐年在上升……”
    唐律師無可忍耐地站起來:“我反對!檢方律師剛才的話,帶有明顯的暗示!”
    “反對有效——”
    檢方律師訕訕一笑:“我承認,剛才下結論為時過早,我願意收回。我們還是用事實來說話——請證人告訴我們,當嫌犯把你的行李送進公寓後,接下來發生了什麼?”
    高亞沒有很快回答問題,她有些躊躇,而正是這種躊躇,把法庭的氣氛調節到膠凝。就像是座鍾的鋼片發條被旋到最緊,再使勁,就將崩斷。
    “……他要求留下來。”
    哇地一片驚呼,仿佛是一塊石頭砸在了聽證席!
    小聖猛然抬起頭……到目前為止,“高姐”的陳述多半還在事實中,但所有的細節都不對,尤其是這一句,“他要求留下來”,完全背離了事實。小聖驚得周身打了個寒噤。
    和小聖同時被驚到的還有皮特。當時,他倚著一根柱子,背對著法庭,聽到證人所言,驀地轉身,那速度如同他掏槍一樣迅疾。
    而法庭上的其他人,包括陪審團成員,本來就豎著耳朵聽這一環節的對話,當他們聽到如此情節時,無論是對此早有預測還是深感意外,無不瞪大眼睛,欲求下文。
    檢方律師詭譎地一笑:“‘他,要求留下來’,這句話太含混了,請證人明確告訴我們,是誰要求留下來,當時的原話是怎麼說的。”
    高亞說:“當時,Jason替我安置完行李後遲遲不走,接著就對我表示,說時間太晚了,已經沒有回家的巴士了,他問我,今晚我能不能留下,在這裏過夜?”
    “很好,證人的陳述很有條理,關鍵是最後一句話——我能不能在這裏過夜!為我們提供了重要信息。現在我想知道,當時……證人你是怎麼想?”律師問。
    “當晚的City巴士過點了,這是事實,而Jason那天確實幫了我大忙……”
    律師開始在陪審席前踱步,並一一掃視著正襟危坐的陪審團成員:“一位女士,有這樣好心腸的想法,通情達理。因為她剛剛得到過這個年輕人的幫助,誰都不忍心對幫助過自己的人下逐客令,把他立刻從家裏趕走。接下來證人是不是想告訴我們,當晚,你接受了嫌犯的請求,同意他留下來,並在你的公寓過夜?”
    “當然不會。”高亞說。“我明白自己是個單身女人,留一個男生在家過夜有許多說不過去的地方。於是,我想用給他一些報酬辦法,讓他離開。這些錢足夠他在深夜搭乘‘的士’。”
    至此,人們依舊看不清高雅的用意。特別是皮特,他不明白眼前這個女人,在法庭上扮演的是什麼角色?她的證言會對小聖有利,還是將給這個身陷囹圄的男孩帶來致命的打擊?整件事到庭審階段仍然撲朔迷離,存在著各種可能性,這在皮特的從警生涯中並不多見。
    小聖也在琢磨高姐的滿嘴謊言——在這個現場,隻有他一個人清楚高姐哪些話是真的,哪些話純屬編造。然而他不明白,高姐為什麼要把事情描繪成現在這個樣子?雖然,家明哥剛才也有說謊,可那明顯是為了幫到自己,不讓檢控方抓到把柄,或者說,是為了避重就輕大事化小。那麼高姐呢?她假造情節又是為了什麼?
    “他接受了?”律師問。
    “是。”
    “你是說他接受了當晚離開公寓的建議,還是指接受了你給他的錢?”
    “兩樣都接受了。”
    聽證席再次出現騷動。人們開始小聲議論。
    有人認為,既然這天晚上的事就這麼了結,說明這孩子還不壞,盡管他先前提了不當的請求。有人則抨擊律師,說折騰了半天,什麼也沒發生,什麼都證明不了,這不是存心拖延時間開法庭玩笑嘛。甚至有人義憤地表示,法庭該給檢方律師警告。自然,更多的是折衷者,或者說是不著地氣的道德完美主義者,他們認為,一個體格健全、甚至可以說挺強壯的男孩,替人搬了幾件行李,是不該貪圖報酬的,從這一點看,男孩的品行有瑕疵,至少說明男孩很窮,因為窮而貪圖錢,這兩點足以讓一個人犯罪。當然,持這一觀點的人承認,這裏不是道德法庭,男孩高尚不高尚不是判案的依據。這件事能不能成為今天這個案子強有力的證據,還要看事情的發展——
    事情當然還沒完。檢方律師自信滿滿地等著法庭安靜了以後,說:“證人,你和嫌犯之間的事,並沒有因為那天他離開而結束,請問,是不是這樣?”
    “是。大約兩天後——我想想——對,是兩天。兩天後Jason主動給我打電話,先是問候我,接著便詢問是不是還有什麼事需要他幫忙?於是,我約他見麵,想請他吃飯,表示對他的感謝。”
    “你不是已經給了他報酬嗎?為什麼還要請他吃飯?”
    “因為……因為……因為我覺得支付他報酬好像還不夠。”
    “是由於他主動給你電話,造成你感覺‘還不夠’嗎?”
    事情完全不是這樣的,小聖急切地要從被告席上站起來,倘若不是身邊的警務將他摁住,小聖幾乎要喊出來:“事情不是這樣的!”
    “……也不完全是,”高亞稍作停頓後說。“經過那天晚上,我覺得和他相處是件挺愉快的事……”
    律師接過證人婉轉的表述,說:“是因為他長著一張明星臉,身材個頭都很出挑,可以說是相當有型嗎?”
    高亞看了看檢方律師,第一次對他的伶俐表露出不滿:“我是一個單身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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