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三、王聖:倘若無你,生無可戀(第三部分)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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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王聖:倘若無你,生無可戀(第三部分)
    聽證席上皮特深感新加坡的現行法律大可質疑。
    “判例法”是新加坡法律的重要依據。檢方律師預設“行為目的”,以心理學上的發端、方向、強度和持續性來解釋客觀事物的實踐關係,在判案量刑時,拚命把你往一條道上引。檢控方隻堅持一條,即有動機就一定有目的。動機是驅使和促成犯罪的重要成因。法庭上控辯雙方的爭執看似無聊,許多提問都他媽的狗屁不是,其實目的性特別強,特別壞。
    因為施行“判例法”的國家,同時也施行“陪審團”製度,裁決有罪無罪的權利最終在陪審團。陪審團成員不都是法律專家,情感因素很大,通常,陪審團成員自己的經曆,個人的好惡,就決定了他站在哪一邊。因此,在庭審階段,爭取陪審團的“感情分”就成了律師唯一要做的事,他們有時候不惜冒犯法庭種種規定,去博得陪審團大多數成員的好感,攪亂他們的理性判斷,而聽證席上的各種反響,有時也直接影響到陪審團成員的感情天平。
    皮特早就看明白,今天的法庭上,檢方律師一個勁地要把王聖說成一個品行不端的壞孩子,接著,認定他盜畫事實就順理成章了。當今新加坡少年犯罪已成為社會惡疾,公眾談虎色變,特別焦慮,甚至以此強烈彈劾政府長期忽略少年教化問題。少年犯罪大多與家庭殘缺、缺乏教養、生活貧寒,從而養成了惡劣品行有關,這和律師嘴裏試圖描摹的王聖何其相似。
    皮特意識到,情感砝碼在逐漸往檢控方傾斜,剛開始,聽證席上還有人在說,“長這麼好看的一個男孩子,怎麼可能做壞事?”可是現在,無論是聽證席還是陪審團,人們的表情顯得那麼的迷惘,甚至是惋惜,怒其不爭。
    他們開始相信,天使麵容也可能包藏著一顆禍害他人的心。他們不再對眼前這個臉色蒼白、表情無辜、五官俊朗的孩子抱有同情;他們想把他作為一顆石子,擲向招人憤的政府當局,讓那些西裝革履道貌岸然無所作為的官員清醒:新加坡的下一代爛了。即便是為了證明下一代不如老一輩勤奮、刻苦、律己,警醒一下麻木、冷漠、自顧自的新加坡人,也不會輕饒了這個男孩。
    心緒焦躁的皮特再也坐不住了,起身想到法庭外呼吸一點新鮮空氣。當他踮起腳盡量不出聲地往外走時,聽到身後檢方律師向證人發出了咄咄逼人的追問:
    “你沒有回答我剛才的提問!”
    於是皮特停下腳步——
    (時間:2015年冬天;地點:瑞士巴塞爾;場景:“湯尼”咖啡館)
    三年後的一個冬天,當咖啡館裏的閑人談起當年這場法庭辯論時,忍不住要抨擊新加坡現行的法律,和大多數國家的市民都要抱怨本國的製度不健全、不完善如出一轍。
    路人甲:……其實,英美法係國家,也有許多弊端,情感因素占了上風,理性的聲音就微不足道。這時候,公眾的情緒往往就混淆和迷亂了事實真相。有些該判的案子,就因為公眾的一致聲援而判不下來;有些明明證據不足,卻由於觸犯了眾怒,或者為平複社會情緒,結果被判定有罪。所以,實行英美法係的國家,律師就顯得特別屌。一個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善於挽狂瀾於既倒的律師簡直勝過一個國王一部法典。掙錢也多。
    路人乙:還是要重事實、重證據。沒有強硬的證據,你要判定一項罪名,那叫“草菅人命”“濫用權力”,老天都不容。
    咖啡館老板:證據也是相對的,有時,真相永遠被包裹在層層迷霧中。有些案子自始至終都找不到確鑿的證據。浮出水麵的,都是些錯覺,或者是蓄意製造的錯覺。
    三個人沉默了片刻,漸漸話題就有些扯開去,多半是覺得刑事司法的事太詭異,太深奧,不是平頭百姓能左右得了的。
    路人甲:你們說,那悶騷的帥警員,當他看見自己的小情人坐在被告席上時,是怎麼想啊?有沒有想起那些床上的事?
    咖啡館老板:有。
    他幾乎像當事人一樣,回答得斬釘截鐵,這讓“路人甲”十分驚訝。
    “路人乙”則顯得很淡定。
    咖啡館老板:庭審那會兒,警察腦子裏一腦門子是他和男孩的那些事,趕也趕不走。他想,那些時光真美好啊,活得就像個富豪。那顆心,成天價浸在蜜糖裏……可是,一切都是那麼脆弱、短暫,仿佛是……仿佛是,他說不好心裏的那種感覺,隻是覺得上帝對他太吝嗇,給了他一個好東西、一段好時光,逗逗他,完了說要拿走就拿走——當時,被剝奪的危機感是很重的。
    路人甲:他真能在劍撥弩張的法庭上想這些?忒牛了。
    咖啡館老板:他真的有想。看著男孩紐扣掉得差不多的襯衣,前胸半敞著,那警員就想,那裏頭粉色的RU頭多麼鮮嫩,看著都有一種甜滋滋的感覺。用舌頭稍稍一撥弄,很快就有頂舌頭的感覺,那是那男孩動情了……如果不是一個純純的涉世不深的男孩,不可能有這麼鮮亮美麗的RU頭,也不可能那麼快就有了感覺。
    路人甲:不可思議。法庭那會兒氣氛多緊張,他居然能想這些。忒不可思議了。
    咖啡館老板:他真的有想!法庭那會兒的辯論趨於白熱,可是那警員還是注意到了,被告席上男孩的一個小動作——男孩舔舔了嘴唇,很幹渴的樣子。這一不經意的動作狠狠撞了警員的心。原先男孩一徑是人們形容的“唇紅齒白”的樣子。為他做那事的時候,那張唇形好看的嘴更是濕潤到鮮豔。可是現在,男孩的唇幹得泛白,幹得翹皮……警員看在眼裏,心疼得什麼似的,在聽證席上再也坐不住了。他不甘心事情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也許正是這種不甘心,促使他發狠心,怎麼也要扳回這一局。說穿了,也是為了他自己,為了留住他生活中的那些“美好”。
    路人乙臉紅紅的,跟喝過酒似的。他捋了捋衣領,說室內的壁爐燒得有點太熱了。
    路人乙沒想到平日裏恭謙斯文的咖啡館老板會說這些,說得這麼帶感情色彩,這麼露骨,仿佛有意將之前未曾公開的事向他們公開。可是……這地方畢竟不是私密場合,咖啡館裏也不隻是他們三個。吧台裏那個年輕的服務生一定也聽得懂中國話,雖然從沒聽他說過。
    路人乙:呃……要不我們找個地方去喝一杯?
    瑞士的冬天,室外冷得要命,人們待在一個地方通常不願意挪窩。可是這三個男人卻說要冒著嚴寒出門去。
    三個人相繼走出咖啡館的時候,門上的掛鈴響了好一陣子,在冷冽的空氣裏,那聲音顯得又脆又碎。
    街上,路人乙回轉身,透過積雪的玻璃往咖啡館裏頭看了一眼。他瞧見吧台裏的年輕服務生依舊低著頭,仿佛從他們進來到離開,他始終有那麼多事情要忙。
    都是成年人,許多事能看出端倪,看不懂的隻是一小部分。
    檢方律師色厲地對證人白家明說:“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聽證席上的人都能看見他嘴裏噴出的唾沫。“你租屋不到半年就離開了那裏,請你告訴我們,你有足夠的理由,並能夠讓我們信服。”
    白家明仿佛就是回答不上來,期期艾艾的。
    他在猶豫什麼?
    他似乎要撒謊,肉鼓鼓的臉一陣一陣地泛紅,眼珠子骨碌碌轉。人在這場合,特別容易撒謊,那是被嚇的,老覺得自己要壞事,老想把一件事說圓,於是就有了謊話的成分。殊不知,一旦撒謊,事情就更圓不了了。
    “我……我……”白家明在努力爭取時間整理記憶,他仿佛真的有點記不清為什麼要離開。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和小聖住在一個屋簷下,走一個過道,太折磨人。白家明太喜歡這男孩——男孩的聲音,男孩的背影,有時甚至是從隔壁屋傳來男孩微小的動靜,都撩撥起他內心無盡的Qing欲,使他腦子裏的壞念頭泛濫成災。
    那些日子,他潦薄的居家褲不知怎麼就會被頂起來,一天數次,一次好幾十分鍾。他知道再這麼下去,自己早晚會對那男孩下手。忍耐克製已經到了極限。結果會怎麼?他想象不出來。被送警?被男孩粗魯的繼父打折腿?這種可能都是有的,至少人品是談不上了,而在新加坡這地方,一個人一旦人品有了汙點,就很難立足了。
    曾經有一段時間,他非常想離開那地方,“眼不見為淨”是他對自己唯一的一點信心。可是這些個實情在法庭上能說嗎?再說……
    證人席上的白家明漸漸想起離開的租屋的原因,似乎也不純粹是為了要躲開這個折磨人的小美男,事實上當時的情況確實發生了一點變化——
    “……當時……當時我離開租屋,是因為小王聖的母親去世了,他繼父要把居住的房子變賣,再說,我自己也有了一份生意——”
    “你說的生意是什麼?是你經營的那間SPA屋嗎?我沒記錯的話,你開的那間店名叫‘雅郎’。”檢方律師的興趣倏忽不在原先的問題上了,他冷丁轉向,盯住白家明所謂的“生意”不放。
    要命!白家明很快意識到自己失言。幹嗎要提自己的“生意”?這不找死嘛!他這才想明白,自己剛才言辭閃爍,不光是怕觸碰內心的隱秘,其實,更擔心會牽扯到自己那份不可公開的“生意”,尤其怕在法庭上提及“雅郎”。腦子怎麼那麼亂啊?想說什麼,不想說什麼,該怎麼避重就輕,怎麼才能幫到小聖,不給自己添麻煩,自己完全把控不住,七繞八繞一不留神就被律師繞進去,中了律師的圈套。難怪人們說,法庭這地方都是妖怪,腦子沒病的人千萬別跟法庭和律師打交道。
    被律師半道上捅了一刀的白家明,此刻顯得特別膽怯,整個人都萎了。
    “我想問證人,當你有了生意,準確地說,有了錢之後,嫌犯和你在金錢上有沒有發生過什麼過節?”
    “沒有。”
    “他這樣一個一向拮據、負有巨債的年輕人,難道對你手裏的金錢沒有一點覷覦之心、非分之想?你們曾經的關係那麼密切,是近鄰。”
    “沒有。”
    “我反對——”
    “反對無效。”
    檢方律師靠近白家明,用逼視的眼光看著證人:“嫌犯有沒有勒索過你?或者用變相勒索的方式跟你索要過錢?”
    “沒有。”
    “也沒跟你借過錢?”
    “沒……有。”
    “你沒有給他提供一點機會,比如說在你的SPA屋做一份工,掙一點外財什麼,以便還債?”
    “沒有!”
    “這麼說,自從你離開嫌犯家的出租屋後,你們之間再也沒什麼往來?更沒有什麼金錢上的過節?!”
    白家明意識到律師有備而來,但摸不準他的真實企圖,也摸不準他究竟掌握了多少事,於是小心謹慎地回答:“基本……基本是這樣。要說一點沒來往,那也是不可能的,畢竟我曾經是他們家房客,他繼父的酒吧和我離得也很近,有時……”
    律師打斷白家明的話:“我問的是金錢上的聯係。他到底有沒有跟你借過錢?!”
    “沒有!”白家明這一句幾乎是被律師嚇出來,回答得風馳電掣電閃雷鳴。
    至此,被告席上的小聖真的有點感動了。家明哥明顯說瞎話了,這是要承擔“偽證”責任的。小聖沒想到白家明會這麼顧著他,連跟他借錢的事都敢在法庭上矢口否認推得一幹二淨。和這相比,之前他對自己使的小心眼,以及把自己摁在床上的事又算得了什麼。“家明哥是真正喜歡自己的”,小聖突然對人心有了一種不同於以往的認知。
    檢方律師沒有想到眼前這個看起來很衰的男人會如此表現,不免有些惱怒,他轉身對法官說:“鑒於證人不配合的態度,我不得已將請出第三位證人,希望得到法庭允許——”
    律師神秘地一笑:“我將使你們看到,剛才證人的話有多麼不可信。嫌犯王聖不僅生活窘困,難以為繼,還一直有著以不正當的手段獲取金錢的劣跡。請證人出庭——”
    法庭側門開啟,在兩名警務的陪同下,律師所謂的“第三證人”出現在法庭上。
    刹那間,小聖驚呆了。
    他絕沒想到,事情竟然會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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