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三、王聖:倘若無你,生無可戀(第二部分)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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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王聖:倘若無你,生無可戀(第二部分)
    第一次法庭調查,檢方律師當庭出示了兩大證據,愈發顯得胸有成竹:
    “聽證席上的先生和女士們,你們也許還會認為,檢方的例證不夠充分,析罪邏輯不甚嚴密,因為這是要判一個人的罪,而這個人才剛剛20歲,人生還剛剛開始,他的前途本來鋪滿了鮮花……人們總是對年輕人倍加憐惜,忍不住要對他傾注父愛或母愛。
    “然而正是這種對年輕生命的愛,使你們罔顧了他們對社會的危害,忘記了他們曾經作為社會隱憂而存在,而今天他們仍然是荼毒新加坡的禍害!你們,當你們身處危機,甚至已經遭受了極其嚴重的侵害時,還擺脫不了這種情感的困擾,甚至希望以慈悲來拯救他們,那麼,我隻能說,這無異於養虎為患、助紂為虐。你們的‘慈悲’隻能給本來已經是問題多多的社會雪上加霜!”
    唐律師:“我反對!檢方律師已經超出了本案話題。”
    法官木無表情地:“反對成立。”
    檢方律師淡然一笑:“確實,這些社會深層話題,理當由社會學家在另一些場合去說,我隻是想提醒諸位,不要讓你們的善良幹擾了本案審理,同情心通常不是治愈社會的良藥。我知道眼下你們每個人最大的狐的是,究竟是什麼促使眼前這個麵目清俊、楚楚可憐的男孩犯下不可饒恕罪行?剛才,辯護律師也再三提到了‘動機’這個詞,他認為,在這個案子中最不清晰、最無法得到合理解釋是‘犯罪動機’。那好,法官先生,請允許我請出相關證人,通過證人證言來做出合理解釋,解開你們心中的疑團——”
    法官慵懶地說:“同意。”仿佛多說一個字都不願意。
    小聖這才緩緩抬起頭,眼神黯淡地盯著那扇供證人出入的橡木門。他非常想看到,誰是檢方證人?誰又能來證實他的“犯罪動機”?當他看到踽踽進入法庭的竟然是自己的繼父時,不覺渾身癱軟,欲哭無淚。
    小聖已經很久沒有見到繼父了。自打被拘押後,他無數次想到繼父,但從未得到過繼父一點消息,哪怕是托人捎一句口信、給他一點關照都沒有。他知道繼父一向對自己嚴苛,之前一直把這種嚴苛看作是巴望他好、有出息,最起碼不要給家裏惹麻煩。所以,小聖在“雅郎”做工,對繼父緘口不言嚴加保密,也叮囑家明哥千萬不可讓繼父知道。然而,怕什麼來什麼,這一次麻煩惹大了,對於繼父來說,簡直就是闖了天大的禍。他不知道繼父會生出怎樣的怨恨惱怒?會如何決絕,跟他扯斷最後一絲牽連?
    “……這麼說,在新加坡,你是他唯一的親人?”
    “我是他繼父——”
    律師和繼父的對話讓小聖震醒,之前他們在說什麼他並沒聽見。當繼父強調自己隻是小聖的“繼父”時,小聖聽後,心裏隱隱作痛。
    繼父繼續說:“他母親去世後,我和他就沒什麼來往……這一年,更加疏遠了……他已經二十了,我對他不再有撫養責任。”
    “這麼說,大概有兩年時間,你已經不承擔繼子的生活花銷?”
    “是這樣。”
    “也不資助他上學?”
    繼父詰屈地說:“他打一份工,送外賣。掙的錢,可以支付學資。”
    “嗬嗬——”律師冷笑了一聲,“送外賣能掙多少錢啊?何況他還是個學生,每天可以用來做工的時間極其有限。”
    “小聖他很努力的,”繼父說,“每天做工到很晚。”隨即,又很沒底氣地重申,“——他告訴我是這樣。”
    “即便你說的都是事實——他很努力,每天送外賣都到很晚,積下的錢可以滿足支付學資,那麼是不是也證明,他日常的經濟狀況很差?生活很拮據?甚至可以說是個窮孩子?他還租了一間屋,雖然位於廉價地界,那木屋也很舊,花不了幾個錢,但畢竟是一筆花銷。”
    繼父愣了很久,回應說:“應該是這樣。”
    “好,這個問題已經清楚了,接下來我將詢問另一個問題——據查實,你繼子按時會向你的賬戶打入一筆錢,數額不算大,每月大致在三百新元左右,有時多一些,但不會超過一千元。請問,這是一筆什麼錢?”
    “……這是他母親欠下的醫藥費!”繼父匆忙回答。
    律師問:“欠誰的?”
    “我的……”
    “他母親不就是你的妻子嗎?”律師嘴角露出譏嘲的笑。
    繼父愣神,繼而結結巴巴地說:“……這是他承諾的……”
    “你說的‘他’,是你的繼子,眼前這個年輕的嫌犯王聖嗎?”
    “……是。”繼父接著嘟噥道:“他哪裏還得清……每月兩百、三百。他們母子可把我害苦了。”
    聽證的皮特知道檢方律師要把問題往哪條路上引,也知道小聖繼父老實,完全不明白律師的用意,隻顧照實回話,造成的局麵對小聖特別不利。這一環節唐律師是輸定了,皮特為之焦急,卻又無奈。
    檢方律師律師不聽繼父叨絮,突然向繼父發問:“嫌犯王聖有沒有向你借過錢?”
    “有。”
    “什麼時候?”
    “大概是三四個月前……也許更久一些。”
    “他向你提出借款的數目是多少?”
    “不記得了。”
    “你好好回憶一下——”
    “好像是兩萬……好像是三萬……”
    “新加坡元?”
    “是。”
    “好像是兩萬,好像是三萬。總之不是一筆小數目,你有沒有問他借這筆錢是為了什麼?”
    “沒有……”繼父剛否認,立馬改口:“問了,他沒有說。”
    “好的,”檢方律師轉向法官:“法官先生,我的問題問完了——”
    法官半睡半醒地宣布:“請證人退席!”
    繼父經過被告席時偷眼看了下小聖。
    繼父的樣子很膽怯。從心底說,他不願意給小聖帶來任何傷害,但他真真是不知道自己證言是否得體,有沒有落入律師的圈套。
    小聖目送繼父離開法庭,從繼父的眼睛裏看不到關切抑或怨恨。
    檢方律師等待法庭稍事穩定了之後,清了清嗓音說:“從剛才證人的陳述中,我們看到了這樣一個事實——嫌犯王聖不僅生活拮據,需要靠打臨工來應付學業、維持生計,還要替母親償還生前所欠的醫藥支出。從他開口向繼父借錢這件事來看,很可能還負有其他巨額債務!”他表演性地環顧全場,調動起所有聽證者的注意力。“一個剛滿20歲的年輕人,為何會欠下巨債?這不能不讓我們對他的品行產生懷疑——”
    聽到這,皮特為之一震。
    也就是在這時候,擔任小聖辯護律師的唐激動地嚷道:“我反對——”
    法官眼睛都沒抬,慢條斯理地說:“反對無效。”
    檢方律師不為人察覺地得意一笑:“我請求,法庭允許我的第二個證人出庭——”
    在此之前,生活對於小聖來講,完全不是這樣的。他任性地支配著生活,從沒想過,自己的一切,有朝一日,有可能被調查、被公開,被社會指認為不良品端,標注在額頭,招搖過市,引人側目,且永遠無法抹去……
    在“芽籠組屋”,當他褪下底褲,向客人出示自己生機勃勃的“賣品”時,他曾想過,這些都是暫時的,所謂“暗職業”,就是沒人會了解底細,等自己攢夠了還債的錢,不再染指這一行,一切都會被遺忘、被抹去;
    當他依偎在陳家棟懷裏,撚著哥哥充滿欲念的RU頭,享受著兩片鮮豔柔軟的舌頭輕輕纏繞輕吐愛意時,他曾想到,隻要能滿足情感需求,天底下就沒有“不倫”這一說,不需要理會世人的評說和世俗的眼光,甚至在進入言嚴的空穴時,他都有這麼想:都是你情我願的事,都是少年的狂浪和無羈,將來,一旦各自有了家庭,甚或有了兒女,誰也不會提這事,發生沒發生過隻有天知道。
    這就叫隱私。誰沒有隱私?誰都有隱私!隱私是被法律許可受法律保護的。可是……到了這會兒,小聖突然意識到,隱私這東西其實是不存在的,所謂“保護隱私”是一個天大的騙局。
    他是什麼時候才想明白這一點的?很晚。事實上,直到被拘押後,他才茅塞頓開,明白自己被生活愚弄了。他麵臨著一個巨大的危險,而這個危險直接關乎隱私。
    那一刻,他被撂在冰冷的石牆下,衣衫襤褸,寒意蝕骨,抱緊身子也不能換來絲毫暖意。他絕望地想,這一次,自己的隱私恐怕是無法保全了——不堪的家世,貧寒窘困的生活境遇,試圖向所有人隱瞞的“暗職業”……都有可能被一一披露,甚至身子——他那年輕金貴的身子,也有可能被曝於光天化日之下——否則他們幹嗎給他拍那麼多照,不就是為了在法庭上公諸於眾嗎?
    其實,這些都不重要——回轉頭來小聖這麼想。他內心更害怕所有的事會牽扯出另一個人。這個人於他而言是何等重要,他是點燃他黑暗命運的火焰,是照進他二十年人生的第一縷陽光。他甚至想起了這樣一個說辭:倘若無你,生無可戀。甚至記憶起這樣一首歌,“縱然萬劫不複,縱然相思入骨,我也待你眉眼如初,歲月如故。”他被這些人類至深至濃的情感所感動。
    他想,從今往後,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將是為了保護這一個“你”,哪怕是曝光自己所有的隱私,哪怕是撕裂自己,焚燃成灰。
    想到這一層,小聖仿佛得到了一種無形的支撐,心裏堅實多了。
    後來,他在拘押室的牆根下睡著了,雖然夢裏還不時發出顫栗。
    第二個出庭證人是白家明。
    看見家明哥,小聖心裏有點慌亂,因為白家明知道得太多了。
    皮特也為之緊張,他不知道檢控方是怎麼找到白家明的,也不知道白家明在法庭上會說些什麼。按照做警員的經驗,像白家明這樣連自己PI股都擦不幹淨的家夥,特別害怕跟警察、法庭打交道。出於保護自己的目的,一嚇唬什麼都會說出來。至此,皮特不能不承認檢方律師好有手腕,而肉肉的、黏黏糊糊的唐律師幾乎不是他的對手。
    法庭上的局勢越來越朝不利於小聖的方向發展。
    白家明把自己收拾得油光水滑,一條白褲子包裹著肥碩的大臀,蓋味很重。眼神卻不時在躲閃著什麼,既不敢看小聖,也不看法官,緊張得滿臉冒油。
    “……你跟嫌犯是怎麼認識的?”檢方律師問。
    “之前,我租他們家屋子住,是他們家房客。”
    “你在他們家做房客的那些日子,有沒有發現嫌犯王聖在品行上有什麼問題?”見白家明躊躇,檢方律師追問:“比如,嗑藥;比如,賭錢;比如……偷竊!”
    白家明遲疑了片刻說:“我在他們家住的那會兒,他還小,還是個孩子。我租他們家的屋時間也不長,前後也就半年時間,每個月我都按時結清房租……”
    顯然,白家明話說多了,而且和律師的提問無關,在法庭上,這最遭人惱了。檢方律師打斷白家明不著邊際的叨叨,淩厲地問:“你隻需要回答有還是沒有。”
    白家明怔了一下:“沒有。”
    “從來沒發生失竊的事?比如說,某天,你回到租屋,發現你居住的地方少了什麼,而當時就疑心是小小年紀的王聖幹的。”
    “我反對!”唐律師當庭抗議,“我反對檢方律師做出誘導性提問!!”
    “反對有效。”法官甕聲甕氣地說,眼睛依舊沒有從桌麵上抬起來,不知道桌上有什麼,他在關注著什麼?
    檢方律師聳聳肩,繼而問:“那麼,我可不可以問證人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你在居住了僅僅半年時間,決意要離開組屋?據我所知,在新加坡租一間屋也不是那麼容易,沒有特殊原因,通常不會隻住半年六個月就解除租屋合約。”
    麵對這樣的問題,白家明有點懵,不知道該怎麼回答,而這個間隙恰恰給了檢方律師機會:“證人難道不是因為發現房東家剛剛成年的孩子品行不端,特別麻煩,為了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財產的安全,下決心擇枝另棲?”
    “不是這樣的!”這次,白家明幾乎是搶了律師的話。他覺得這個猴腮的律師太腹黑,想著法子把小王聖往死裏整。“他是個好孩子……每天早早就背著書包去上學,書也念得很好,回家還幫著繼父Dohousework……”白家明顯然是不適應這種場合,說什麼都顛三倒四,不得要領,然而看得出他真是著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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