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盛行招搖撞騙之風的大清京師:一例涉及考官人事安排的欺詐案件二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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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史遇春
    二
    案件的起因,是丁維禔(筆記作者記得,此人是山東人)與江西人饒士騰兩人,都以翰林院編修的身份參加考差,而他們兩個人,住在同一個寓所之中。
    所謂考差,就是考選差派製度,始於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雍正三年(公元1725)。清仁宗(愛新覺羅·顒琰)嘉慶五年(公元1800年)命令滿、漢二品以下進士出身的侍郎、內閣學士、三品京堂,以及未經考試試差的四、五品京堂,全都赴上書房參加考試,不願參加考試的,聽其自便。主政者命論、詩題各一個,稱之為大考差。此後,按照這一慣例,一直通行下去。
    考差之時,碰巧,有一平日熟識的古玩店店員到丁維褆、饒士騰二人所居的寓所來拜訪,在得知這二人正在參加考差之後,古玩店店員對這二人說到:
    “我有門路,可以通過太監,幫你們買到外放的差使。”
    古玩店店員這麼一說,丁維禔與饒士騰兩人的反應並不相同。
    丁維褆家底厚,比較富裕;饒士騰貧寒,沒有多少家財。聽完古玩店店員的話之後,丁維褆似乎就默許了;饒士騰自知財力不足,拿不出銀子來買外放的差使,但是,他也沒有直接阻攔或者斷然拒絕。
    等到四川鄉試考官要確定的前一天,古玩店店員又跑過來說是:
    四川鄉試的考官有缺可放。
    也就是說,古玩店店員提前知道了四川鄉試考官有空缺,而且他知道放差的具體時間。
    此時,據說關於獲取外放四川鄉試考官的價格,雙方之間討論並最終確定,是四千兩銀子。
    至於這一議價的事實情況,雙方之間有沒有什麼明確的約定,審訊過程中,也沒有發現確鑿的書麵文字證據可以作為依憑。
    到了第二天,四川鄉試考官的人選確實放出,但是,就名單看,丁維褆並沒有名列其中。這樣看來,古玩店店員的話並不完全可靠,丁維褆、饒士騰二人也沒有成為四川鄉試的考官,古玩店店員說是可以買到差使的話,也沒有得到事實的驗證。
    沒過幾天,外放陝西鄉試考官的名單公示,丁維褆被確定為陝西鄉試的主考官。
    這個時候,古玩店店員又來索賄(筆記作者即用此詞,此處借用,讀者如覺不妥,可在心中改過。)。
    丁維褆覺得,古玩店店員說的話根本就不可靠,而且,自己外放陝西做鄉試主考官,完全和古玩店店員無關。所以,古玩店店員索賄時,丁維褆自然就對其置之不理。
    等到丁維褆辦完陝西鄉試的差使,回到京師以後,風傳古玩店店員口中那位可以買差的太監,不時就跑去古玩店吵鬧,大概是說:我為你辦了事,卻沒收到你的錢吧。
    於是,惹得沸沸揚揚,路人皆知。
    之後,便有了林紹年參劾一事。
    那麼,後來審理問詢這一案件的情況又是如何呢?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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