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末四大奇案之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小白菜葛畢氏是怎樣的人物?(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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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史遇春
    (三)
    於是,葛興的親族鄰裏一起具呈狀紙,向本縣控告了葛畢氏。
    接到具狀之後,縣官隨即帶領仵作,前去勘驗屍體。也不知驗屍的過程如何,驗屍中間有沒有外力的介入。總之是,驗屍完畢,官方所出具的報告裏聲稱,葛興乃是中毒身亡。
    既然縣官驗屍後,認定葛興是中毒身亡,那麼,根據案件相關情況的推定,這一起“毒殺”案的首要懷疑對象、作案嫌疑人便是死者年輕貌美的妻子葛畢氏。
    在此情形下,縣官按律嚴格究辦,查證葛畢氏平日裏和什麼人有來往,並對葛畢氏進行了嚴厲的刑訊審問。
    但是,無論怎麼審、怎麼問、怎樣動用刑訊的措施和手段,葛畢氏自始至終都堅決不承認自己做過因為奸情而謀害親夫的事情。
    於是,縣官又傳喚葛家的親族鄰裏前來問訊。親族鄰裏一齊答複,說是:
    本縣的楊孝廉乃吾時不時就去葛家飲酒吃飯,而且他都是在死者葛興平常不在家的時候前往。楊孝廉是否與此案有關,還呈請縣官大人詳察詳審。
    既然官方已經認定葛興是被“毒殺”的,那麼,這就是嚴重人命官司,這就需要重點查辦。
    縣官審問之後,在葛畢氏沒有承認的情況下,硬是給她定了個因奸殺夫的罪名,並將此案移交本府。
    當然,楊孝廉乃吾作為被認定的“奸夫”,他也難脫幹係。
    本府收具案卷後,出具意見,又將此案轉呈臬台。
    前前後後,整個過程之中,一層一層的政府機構都認定葛興之死乃是中毒所致,葛興的妻子葛畢氏是因奸殺人,當判死罪。
    既然一層一層有此結論,那麼,“奸夫”楊乃吾也無可遁逃。
    楊乃吾得知葛畢氏被一致認定為凶犯,死罪難免後,他自知肯定會被嚴肅糾辦,無法脫身、麵對重刑。
    於是,人在收押之中的楊乃吾,隻能讓自己的妻子替自己出頭,請她前往京城,到清廷的相關主管部門去向上控訴。
    楊乃吾的妻子在京中上行告訴的曲折,無法詳知。結果是幸運的,清廷接受了楊乃吾之妻的訴狀,並且下旨派遣學使(主管國內生員的官員)、撫藩(省級主管官員)共同前去審理這一案件。
    清廷派下去的這些官員,不知道受了什麼影響、得了什麼好處,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審查核驗的。末了,這些清廷派出的官員得出的結論和此前的結論完全一樣,也是說,認定此案是葛畢氏因奸害夫。認定之後,他們將這一勘驗審理結果上報朝廷。
    楊孝廉對於此次與之前一致的結果,當然不能接受。沒辦法,他隻能再次讓妻子前往京城控訴。
    當然,此次控訴肯定比上一次更加艱難曲折。無論如何,朝廷還是接受了上京控訴者楊孝廉妻子的狀紙。
    這次,朝廷要求將此案交由京中的主管部門——刑部直接審理,並且,必須將相關案卷提交刑部審閱、將相關人等解押至京中審問。
    這一次,葛畢氏與楊乃吾都被押解到了京中的刑部大獄之中。
    葛興的棺木也被押解至通州,等候刑部官員勘驗。這副棺木上,貼了相關各級官方的封條有七八個之多。葛興的棺木押解到通州之後,暫時停放在郊外,並派專門的差役看管監護。
    刑部確定,擇日開館驗屍。
    聽說有要案要審,前來看熱鬧的民眾、各色人等,真是人山人海。
    刑部審理查驗此案,通州的地方官員全力配合。
    開館驗屍之前,通州地方官員安排,先用布匹圍起了一個十弓(丈量土地的計量單位,一弓為五尺、三百六十弓為一裏。)見方的區域。在布匹圍成區域的裏麵,準備好了各種驗屍將會用到物事:
    一口大鍋。這口鍋,可以裝十石左右的水。
    十口水缸。缸裏儲滿了清水。
    可以架起在大鍋之上的蒸籠。
    光潔圓麵的漆桌一個。
    刑部審理案件當日,由仵作負責開館驗屍。
    棺木打開之後,先取死者的遺骨。
    備好的大鍋之中,添水十石。
    架上蒸籠,將所取死者遺骨放在蒸籠之中,封閉嚴實。
    大鍋之下,燒火煮蒸。
    整個蒸煮的時間比較長,大約用了兩個時辰。
    時辰一到,掀開蒸籠上的遮蓋物,取出死者遺骨,放置在圓桌之上,開始勘驗。
    據說,葛興的遺骨,在蒸過之後,淨白如雪。
    仵作先報:
    “查驗屍骨結束,無毒!”
    接著,又報:
    “查驗屍體完畢,無刀傷、繩勒等痕跡,可排除他殺!”
    最後,報道:
    “綜合勘驗,死者係病故,可確定,死因無疑義。”
    經過刑部這一番審理查驗之後,這一案才算最終定讞。
    刑部將此案上報清廷。清廷的處分如下:
    一、此前所有參與這一案件審理的官員,全部革職。
    二、葛畢氏無罪釋放。
    三、楊乃吾先前供述,聲稱自己與葛畢氏有親戚之誼,時不時前往葛家,說是教習葛畢氏念佛誦經,經查證,楊乃吾與葛畢氏並無親戚關係,楊乃吾不知避嫌,其行為有損舉人身份,革去其舉人資格。
    據傳,葛畢氏出獄當日,前去觀看的人,摩肩接踵。
    葛畢氏出獄,登車而去。且見她頭發油黑如漆,眼眸如秋水明淨,玉足纖纖如蓮瓣。
    需要特別說一下的是,那個時候,女子裹足,並且以小腳為榮、為傲。
    葛畢氏出獄,登車之後,她還特意將自己的玉足伸在車前,路人見此纖纖蓮瓣,都嘖嘖讚歎,豔羨不已。
    說到此處,一則可見當時對女子小腳的變態審美趨勢,二則,也可見葛畢氏的個性稍嫌張揚,這也和她前此的“開門佇立”的作風完全一致。
    後來,葛畢氏最終還是跟了楊乃吾。
    楊乃吾雖然失去了孝廉(舉人)的身份,但是,能夠抱得美人歸,總算是有失有得。
    就事件發展的結果來看,楊乃吾的這份情緣還真可以和寶廷放棄提學職位而納麻女為妾的美談相提並論了。
    關於納麻女為妾一事,寶廷曾經有詩雲:
    “宗室三多名士草,江山九姓美人麻。”
    寶廷的韻事,《清史稿》有載:
    “七年,授內閣學士,出典福建鄉試。既蕆[chǎn]事,還朝,以在途納江山船伎為妾自劾,罷官隱居,築室西山,往居之。”
    至此,清末四大奇案之一中的人物“小白菜”——葛畢氏已說完。
    因為是清人筆記中的記載,隻述其梗概,不敘其詳情,未盡之處,讀者可自行翻閱相關資料文字。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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