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末四大奇案之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小白菜葛畢氏是怎樣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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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遇春
(二)
楊乃吾呢,原是庚午科的舉人。
查閱了一下相關資料,因為事件發生在同治光緒時期,清穆宗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即為農曆的庚午年。根據時間判斷,筆記作者陳恒慶的記述沒有錯謬。
清朝讀書人中舉以後,就算是發達了。那麼,楊乃吾此時已算是有身份、有資格的人了。
既然說到這裏,那麼,關於舉人、關於清朝的舉人,有必要在此述說一下。
舉人,簡單來解釋,那就是指被薦舉的人。
從舉人的發展曆史來看:
漢代取士,還沒有配套的考試製度,為了收納人才,朝廷就命令郡國守相通過薦舉的方式,向國家上報賢良,於是,就以“舉人”來稱呼所薦舉的人。
唐、宋時期,有了進士科,凡是應考的科目是經過有司貢舉的人,通稱為舉人。
到了明、清時期,則將鄉試中式的人稱為舉人,也稱為大會狀、大春元。中了舉人叫“發解”、“發達”。習慣上舉人俗稱為“老爺”,雅稱為“孝廉”。
從明、清時期對舉人的稱呼就可以看出,中舉,一般就意味著發達的開始。所以,吳敬梓《儒林外史》一書中,窮困潦倒的範進,屢試不中,後來,終於中式,在得知自己考中舉人之後,他會狂喜到瘋癲。
另外,需要補充的是:明、清時期,朝廷對舉人較為優待,一旦中舉,就永遠具備了繼續赴京參加會試的資格。同時,明、清時期的舉人,還有一個不同於前代的地方,那就是:他們可以憑借舉人的資格和身份而直接進入仕途。
楊乃吾中舉之後,就發達了,也就成了當時社會之中的新貴。那時的楊乃吾,可以說是青年才俊,風度翩翩。
有一次,舉人楊乃吾途經葛家門首,無意間看見了開門佇立的葛畢氏。兩人對視之後,就發生了情感上的化學反應——也就是通常所謂的一見鍾情吧!
於是,兩人因目視而互相心動,隨後,便產生了感情。
這個情節雖然俗套,但是,人世間的很多事情,就是這麼俗套,甚至比這還俗套。
葛畢氏和楊乃吾一見之後,不知道中間經過了如何的過程,總之是,兩人之間有了關係。
此後,楊乃吾有事沒事,經常去葛畢氏的家裏。
猜想,楊乃吾去葛畢氏家裏的時候,都是挑選其夫不在的空隙吧。當然,楊乃吾去葛家,因為比較頻繁吧,肯定也有碰到葛興的機會。
對於丈夫葛興可能撞到楊乃吾的場麵,葛畢氏也早就準備好了台詞:
“我小的時候,認識過幾個字。後來,盡忙些針線女紅,早年認識的那幾個字,現在全都還給書本了。”
“這位楊孝廉,是我娘家的姻親。那天,我在門口站立,碰巧就遇見了他,談話之間得知,正好他也有時間,我也想學習認字,所以,經我請求,他就答應閑時過來教我認認字。”
“您整天不著家,我想著呢,自己要是能夠多識幾個字,一來呢,看看以後能不能幫襯一下您的營生;二來呢,您不在家時,我會認字看書了,也好打發無聊的光陰;最主要的,是我一心向佛,認了字,我就可以自己在家誦經念佛,不用再找人家教習了。”
葛興這人一則老實,二則比較聽老婆的話,三則他也支持老婆向善禮佛。所以,他也沒有想那麼多,就很高興地認可了葛畢氏的說法,當然,這也是他對楊乃吾教習其妻識字的完全許可。
說到這裏,很多人可能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疑問:
比如說:一個普通人家的主婦,學字作甚?誦經念佛嗎?借口!看書嗎?哪裏又有書可看?幫襯丈夫的營生?她又不會天天跟在丈夫後麵!
比如說:葛興真是實在到家了?這話他也信?
比如說:難道葛興就看不出半點端倪?他真就那麼木訥遲鈍?
……
事實就是,葛興對自己的妻子沒有不信任。所以,大家所有的疑義都可以保留。
事件,還是在按照它自己的情節繼續發展著。
既然葛興並無芥蒂,所以,自那以後,楊孝廉乃吾就時不時前往葛家,與葛畢氏同吃同喝,情洽和樂。
葛畢氏的丈夫每日都在為自己的小營業而奔波,所以,他白天基本上都不在家中。有一天,葛興晚上回家,天亮之後就忽然就暴亡了。
人活著的時候,不見得有多少人關心,可是,這人一死,還是天大的事情。
葛興突然亡故,引起了他的家族和鄰裏的嚴重懷疑。大家都在猜想:好端端的一個人,昨天還活蹦亂跳的,一個晚上的功夫,怎麼說沒就一下子沒了?
大家都想不通,都心生疑竇。
於是,葛興的家族和鄰裏開始檢點葛畢氏平日裏的行止:
為什麼楊孝廉經常去她家?
為什麼楊孝廉去她家的時候都挑白天葛興不在的空擋?
孤男寡女,同處一屋,難道就隻是讀書習字?
楊孝廉真是葛畢氏的姻親?
最後,種種懷疑,種種異常都指向了一個合理的解釋和結論:
葛興的暴斃,肯定是葛畢氏因為奸情而害死親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