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賑糧失盜5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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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下以後,東拉西扯,張二嫂說玉蘭表姨什麼都好,就一個毛病,好吹噓自己。什麼都吹,走得地方多,吹!住的房子,冬暖夏涼,吹!買菜,買得便宜,吹!閨女孝順,兒子能幹,吹!接著,便學起玉蘭表姨講起兒子時,那種得意的勁兒來:“‘我家二林子小時候不聽話,如今可長出息了!掌櫃的看重他——上百兩的銀子從他手裏過呢!’我不信,什麼大買賣要過上百兩的銀子?她說:‘就是大楊鎮的信義糧棧呀,那可是個大字號:你不信吧,有一次我親眼見二林子提了一大包銀子回來,說是掌櫃的派他給縣老爺送去的。一會兒,小乙哥來了,倆人提了銀子一塊出去的。還有一次,又提了一大包銀子回來,說掌櫃的派他去蘇杭二州,買座碧玉觀音,京城裏有位王妃娘娘做六十大壽,縣老爺送去祝壽呢!’”
玉蘭問張二嫂:“你看,她講的可都是真的了?”
張二嫂說:“反正你表姨是這麼講的,誰知道真假呢。不過,她兒子二林一向同邱小乙要好,如今那個小乙可是縣老爺的心肝寶貝呀!”
包公聽著,額頭、鼻尖上漸漸沁出汗粒來,自己原來還以為是侄兒受私情所擾,心不亮眼不明,聽饞言被蒙蔽,錯判了葛兆明。如今看來,自己錯了,是自己錯看了包冕,這層紙一捅破,頓時便有許多可疑的事態撲到眼前來!
首先是,包冕前後兩次招手叫人到跟前講話;第一次叫葛兆明,當時葛某一手打算盤,一手拿筆記數,眼睛還得盯著扛糧出去的人等,忙得不可開交。包冕有話囑咐,為什麼不往前走十步八步的,非招手把葛叫過來說呢?是不是為了不使別人聽到,以免栽贓時有人為葛某證明?第二次是叫獄卒,獄卒坐在那兒,誰都知道是監視上廁所的犯人,包冕既然是散步,為什麼不踱過去講話?而這些話,昨日傍晚去監獄視察時,已經囑咐過獄頭兒了(很可能獄卒就在身旁),今日為何又特意將獄卒叫過來重複一遍?是不是有意給犯人逃跑造成空檔兒呢?還有,凡越獄者,大多裏外勾結。包冕不前不後,恰在昨日傍晚視察,是否借機與餘得利聯係?趁人不備,扔過一小紙條兒……
包冕呀,你明明同餘得利有來往,卻裝作想了半晌,也想不起這個人來;在別人眼裏,邱小乙是你心肝寶貝兒,你硬說嫌他不刻苦,不喜歡他,純粹是撇清嘛。現今看來,邱小乙砸死老蔫,很可能就是你主使,至少也是他為了掩護你(包括他本身)而殺人滅口!
包公又想到第一天來後,去鄉下視察。剛到了劉灣鄉,便來報永定鄉又要鬧事,包冕便急忙趕去了。待第二天早晨,包公趕去時,那裏竟平靜得很。鄉保正說,隻有幾個閑漢想折騰,根本鬧不起來,所以縣丞來了一下,就走了。當時,包公便覺得有些奇怪。如果換了別人,包公定會追查,隻因是自己熟知其人品的侄子,便沒理會過去了。想到此,包公心中不由歎道:古人雲,易為親者蔽。確有道理,想來也是經驗之談吧!
包冕呀包冕,你欺我耍我,終係小事;怎可喪心病狂地、盜賣賑糧呀?而且,栽贓陷害他人,卑劣惡毒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不除掉你,我有負朝廷信賴,有負祖宗的教誨和囑托,更有負災區的父老、嫠婦和孤兒啊!
包公教玉蘭去至府裏(距此一百二十裏),狀告包冕。玉蘭認為知府老爺一準不會接這狀子,包公說他擔保,知府定會受理此案。
回到寓所,包公命王朝牽兩匹馬來,隨他趕去府衙,速去速回,以不讓縣衙的人知道為好。
一路快馬加鞭,掌燈不久便到了。包公將案情與知府講了之後,知府好一陣子唏噓讚歎包公大義滅親,高風亮節。包公不願聽這些,忙著同他商議鞫審步驟,先傳何人,怎樣出示證據等等。知府大人說:“瞎,到時我全聽你老的,你老說咋審,我就咋審;你老說咋判,我就咋判,不就得了嘛!”
包公還要連夜趕回去,囑他一接到王玉蘭的訴狀,立即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