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賑糧失盜5續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984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賑糧失盜以後,包冕很自然地懷疑到了是葛兆明搗鬼,因為他既是倉廩主管,又是經手人,尤其是帳本丟了,更證實他銷贓滅跡——這就是包冕的推斷。而包公則認為邱大元的嫌疑較大,而且與其兩個弟弟共謀,栽贓到葛兆明身上,既可轉移視線,保護自身;又可在葛兆明獲罪後,取而代之。
劉秀雲盡管是旁聽側問…總是會流露出對葛的關切。這樣愈使包冕的猜疑忌恨成倍的增長,於是對妻子就使出一招“欲擒故縱”之計。假說下鄉視察災情,故意留出空兒來,給劉氏探監的時機。果不其然,抓住了劉氏的把柄,提出了“休棄”。這一來,劉秀雲不僅從本縣第一夫人的寶座上跌下來,而且落了個犯有“七出”之條的蕩婦名義,身敗名裂,無家可歸啊!劉秀雲麵對如此現狀,自是向丈夫百般解釋,再三央求。她一準會說,隻是受小姐妹之托,看在鄉親份上;絕無重敘舊情之意,你既然站在窗下,可曾聽見有什麼纏綿之語、越禮之言?十年了,難道你還不知我的人品如何……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包冕終於有些回心轉意了。
至此,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直接要求劉秀雲幫他騙供,作為不予休棄、夫妻和好如初的交換條件;另一種,則是連劉氏也騙哄在內。假說隻要葛兆明低頭認罪,使自己下了台階,則定予開脫,使葛某逐步獲釋。於是,這便有了劉秀雲的二次探監。
這兩種可能,似乎後者更接近事實。那麼,劉氏怎的就真個相信了呢?連葛兆明也不懷疑這是騙供呢?忘了是哪位哲人說過這麼一句話,那意思是:“最容易使親人上當,也最容易上親人的當。”劉秀雲理所當然的會認為,丈夫絕不會騙自己;葛兆明也同樣會認為,秀雲絕不會使自己上當的。所以,第二次過堂,不僅在審訊筆錄上畫了押,還親筆寫了供詞,按上了手印兒!
包公把事件發展順序安排完之後,自己笑了,這不成了編“平話”,寫“話本”了嘛!可編得再圓,也不能就是事實呀!然而,找誰查證核實呢,再次提審葛兆明,他一準不說實情:再者,他對秀雲夫婦間的分歧、協議,也不知情。找侄兒、侄媳?無法開口動問,也有許多不妥之處。最後想起王玉蘭來,教她再次去見劉秀雲,她們同為婦女,又是自小的姐妹,容易說心裏話。
中午,包公與王朝身穿便衣,到街上吃了點飯食。之後,沒有回寓所,而是往西門走去。一路上不斷看到搜尋餘得利的衙役,出巷入戶,詢問翻查。
到了尼姑庵前,包公為減少王玉蘭講話的顧慮,命王朝站遠一些,自己上前敲門。王玉蘭出來,向老爺行禮之後問:“你老來找我,一定有什麼事吧?”包公告訴她,劉秀雲兩次進牢去探視葛兆明。可是講了些什麼,不得而知。此事,她丈夫發覺了沒有?發覺後,對她怎麼樣?也不得而知。包公請玉蘭去找劉秀雲探問探問。玉蘭聽了,搖搖頭,說她不打算再管這事了,她丈夫如能不被殺頭最好,哪怕滿腹含冤多坐幾年牢呢,也認了。包公問她這是為什麼?
玉蘭講:“講心裏話,我恨死你老那個侄兒了!他自己身為全縣父母官,盜買賑糧,就夠罪惡滔天了吧?千不該,萬不該,為了掩遮他自個兒,竟把贓栽到我丈夫頭上!我若是手拿著真憑實據去告他,他就一準得殺頭吧?這麼一來,我丈夫是出來了,我們一家老小是團聚了;可我那受盡苦難的秀雲姐,就不說受連累,也成了寡婦了!再說,你老對我這麼好,我倒告得你侄子丟了命!我,我實在不忍心這麼做。”
包公聽了,深為感動,他望著這個不識書文,身份低賤的小農婦,半晌說不出話來……可心裏卻不住地叨念著:玉蘭呀玉蘭,你真是淳厚待人,義薄雲天!你寧可自己受苦受難,也不願傷害別人……
包公極力地克製住自己的感情,說:“玉蘭呀,你錯了。包冕若真個像你說的那樣,他坑害的可不隻你丈夫一人、你們一家呀!你們那地方受災不重;本縣東南,成千上萬沒房住、沒衣穿,有些人竟活活餓死了啊!六千斤糧食能救活多少人?可他,為一己之私,使多少女人成了寡婦,使多少孩子成了孤兒,怎能讓這麼一個黑心賊子留在世上呢?你若真有證據,把他告倒了。我得感謝你為我包氏家族,剔除了一個不孝子孫呢!”包公看玉蘭似有所動,可還沒下決心,便故意激她,笑了笑,說:“不過,我還不信你有那麼大的本事,隻兩天工夫,就能抓到什麼真憑實據,別是吹牛吧?哈哈!”
“看,你老還不信?”於是,王玉蘭便不慌不忙地講了起來。包公聽了,驚訝不已!
前天,玉蘭到城裏買了一斤半糕點,裝了一個小匣,去看張二嫂。她倒不是為打聽什麼情況,隻覺得上次人家幫忙,也沒能表示謝意,今日包老爺給了一把銅錢,總算可以買點東西帶去了。她怕被表姨看見了不合適,挨到天黑了,才走進張二嫂家。
張二嫂四十五六歲了,丈夫死得早,她苦了巴掖地將—兒一女拉扯大。女兒出了嫁,兒子成了家,都嫌她家裏家外好管閑事,碎嘴子,嘮叨起來沒完,所以平日很少來。一個人過日子,自是冷清寂寞,一見玉蘭,高興不得了。玉蘭說起不願使表姨受連累,借住在尼姑庵,怕關城門,需早點回去。張二嫂一聽就急了,說:“我這人沒有啥,就是膽子大,盡管常來耍,連累我不怕,今日住我家,躺下好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