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雙宗毒魚案1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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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毒斃命,有各種各樣的手段。最高明者莫過於使發現屍體的親屬,驗屍的仵作,斷案的官吏,皆誤認其為食物中毒而亡,而不予追究。
    (一)
    孟家墳,是縣城西南六七裏外的一個小村。隻有四十幾戶地裏刨食的人家,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進了八月,太陽一落,就有點涼嗖嗖的了。勞累了一天的人們,為了省燈油,老早地便上炕睡了。今兒晚上沒有月亮,隻有幾顆鬼眨眼的星星。夜風吹過,小樹和熟秸花稈發出陣陣聲響,再加上不時傳來的犬吠,使這個一片漆黑的小村莊裏,顯得陰森森的,好不疹人!
    隨著沙沙的腳步聲,兩個人悄悄地往村裏走來。走近了,才看清是一男一女。男的是朱延富,女的是他妻子馬氏。他倆走到自家門口,剛要拍門,一推是虛掩著的。朱延富不由得叨吩道:“這麼晚了,也不插門,要是進來個人,怎麼辦?”女人接了一句:“哼,她還巴不得進來個男人陪她呢!”
    馬氏說的這個“她”,就是小姑子朱延貞。延貞今年已經三十二歲了,十八歲上嫁到河東磨漢港,那是個大鎮,丈夫是位郎中,日子過得滿不錯。誰知風波平地起,前幾年竟被丈夫休棄了,隻得回來住在哥嫂家裏。
    朱家祖上原是個殷實人家,皆因朱延富夫婦好吃懶做,日子漸漸敗落下來。把原來的一所瓦房賣了,將所得錢的一少半,買了這麼個小院。北邊正房三間是朱延富夫婦住著,朱延貞住西房;東房兩間,一間堆雜物,一間是廚房。廚房和正房中間,靠牆盤了個灶。
    夫妻二人進了院,見延貞屋裏燈黑著,門兒半掩著。這就怪了!要說沒睡,燈熄了;要說睡了,門還開著。延富輕輕叫了聲妹子,沒應聲;提高調門兒又叫了兩聲,還是沒人應。走進屋去,差點兒被腳下什物絆個跟頭。點燈一看,哎喲,我的媽呀!隻見延貞仰巴朝天躺在地上,七竅流血,二目圓睜,頭發散亂,麵孔扭曲變形,誰見了,也得毛骨悚然!
    朱延富跑去裏正家,告了妹妹暴死;裏正急忙牽出匹牲口騎上,便奔縣城報案去了。真巧,剛一出村上官道,正遇上知縣老爺同兩名捕快一名仵作,從別的村裏辦案完畢,返回縣城。聽了稟報,便立即隨裏正進村來了。
    此時,朱家院裏院外已經擁了不少人,裏正將他們都勸了出去。這位知縣老爺姓邵,名叫邵英士,三十三四歲,上任還不到兩年,他趁著仵作在屋裏仔細檢驗屍體的時候,把裏正叫到院子角落,詢問一些情況:如這女人為何被夫家休棄回來?答:多年不育。她與兄嫂相處如何?答:一般,不是太好也不環。為人品行如何?與鄰裏關係怎樣?答:為人正派,與鄰裏一向親善和睦。然後,又將朱延富叫到跟前問了問,朱延富講他和妻子,上午便出門去了,晚上回來時,妹子已是這個樣子,當即報與裏正,等等。
    知縣走進屋內,仵作驗屍已畢,指著桌上吃剩的半盤魚,向老爺稟報說:“這一女子是誤食河豚、中毒身死。”邵知縣看了看周圍,也沒什麼廝擄扭打的痕跡,顯然是自願進食,絕非他人強迫,便點了點頭。他考慮到眼下雖已立秋,白日裏氣溫仍然很高,屍臭易發瘟疫,那可不得了!便對朱延富講道:“你妹確係食物中毒而死,官府準予埋葬。早日入土為安才是。”
    第二日一早,朱延富找人好歹打了一副薄板棺材,草草地將妹子埋了。他從墳崗子回來,一路上連半句話也沒有。進了家門,便神秘地對妻子說:“這裏邊有事!有大事!”馬氏眨巴著兩隻小眼睛,她被丈夫那煞有介事的樣子弄懵懂了。朱延富接著講道:“你想想,你過門以後見過延貞吃魚嗎?她自小就不吃魚,怎麼會無緣無故地吃起河豚來呢?這裏邊一定有鬼,一定有鬼!”
    “你是說,她是被人害死的?”馬氏停了停。又問:“沒頭沒腦的,連點兒可疑的影子也沒有,你能告誰呀?”
    翌日,吃飯的時候,朱延富又念叨起妹子來,說延貞這一死,每月的一兩銀子沒了:原來,這幾年,延貞並不是白吃哥嫂的。她在做閨女時便有一手好繡活兒,自從在夫家被休回來,便給縣城南關的董記刺繡店交活兒。以前,每月交給嫂子五十吊銅錢,後來改為七十吊,近幾個月來又漲到了一兩銀子。吃完飯,馬氏將盆碗收拾以後,見丈夫一動不動,坐在炕沿上出神兒……忽然“啪”的一聲,他猛地拍了一下腦門兒,“對!現成的銀子,再不揀,那就是頭號大傻瓜了!”於是,他就把自己琢磨出來的一條生財之道,講給妻子。那就是兩個字——“訛詐”,就硬說刺繡店的東家董福祥與延貞有染。那小子名聲本來就不怎樣的,這麼說他,不怕別人不信。奸情已有半年多,近來發生破裂,娃董的為殺人滅口,下了毒手!正好,三個月之前,董福祥到他家來過一趟,雖然隻同朱延貞講了幾句話,可這個小村裏,來個城裏的闊大爺,特別紮眼。他走的時候,好多孩子(也有大人)在後麵跟著看。“咱就硬說他來過四五次,每次都在西屋裏呆個把時辰,反正是死無對證唄!”
    “對,我就說我親眼看見了!”馬氏也來了精神頭兒,想了想:“不,說看見了,顯得假,我就說在窗根兒聽見屋裏哼哼唧唧的。”
    夫妻二人又商量了一些細節,一定要編得圓乎,別有漏洞。另外,為了真能唬住他,不能隻憑嘴說,得請人寫好狀子,到時候給他亮出來,等等。
    “哎,你打算找他要多少?”馬氏見丈夫伸出一巴掌:“啊?費這麼大的事,就五十兩?”
    “你婦道人家懂什麼,不能一口吃個胖子。頭一次是五十兩,到年底我再去,三十兩就成,明年五月節、八月節,每次十兩,我就認了。年底,再拿他二十兩。一句話,細水長流,這後半輩子,我就吃他姓董的了!”
    二人越編越像真的,到後來,連他們自己也覺得真有那麼一檔子事了。不然,延貞藏的那枚戒指,是哪裏來的呢?當然,這東西到任何時候都不許亮出來,絕對不能偷雞不著蝕把米——不過,關於這些,彼此都意會到了,誰也沒說。多年夫妻幹什麼事都能默契,心照不宣就成了。
    日頭偏西時分,朱延富打了—斤酒,買了紙,到鄰近的一個大村裏,請學塾的老先生寫好了狀紙。回到家裏,同妻子將明日去董記刺繡店的言語、動作,又從頭演習了一遍。
    董記刺繡店在縣城南大街,是一溜三間的門麵,截開了半間做賬房。東家兼掌櫃的董福祥三十歲剛出頭,中等身材,人很精明。飽暖思淫欲,短不了同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勾勾搭搭。可是並沒耽誤做生意,這刺繡店越來越紅火,如今同蘇、杭二州都有往來。
    早飯後,董掌櫃的正在賬房裏,撥拉著算盤翻賬本,夥計進來說外邊有人找。朱福祥出來一看,不認識。便問對方從何而來,有何貴幹?朱延富說:“真是貴人多忘事,我姓朱,孟家墳的,你老不是去過我家嗎?能不能借一步說話?”
    朱延富隨董掌櫃走進賬房,把門帶上,坐下,說:“我名叫朱延富,我妹子就是常常上你店裏交活兒的朱延貞。如今她死了。”
    董富祥一愣,驚問;“什麼?朱延貞死了?上個集上,她還來交活兒呢,怎麼死的?”
    “你不必跟我裝傻充愣,你就說是私了,還是公了吧?”朱延富認懷中取出狀紙,晃了晃,又放回去;另從袖中取出一張小紙,說:“我原先打算上衙門告你,這不,狀子都寫好了。為避免弄髒了,你就看看這底稿吧。”他把紙推到董掌櫃麵前,接著說道:“後來我又一想,就算告得你傾家蕩產、人頭落地,我妹子也不能死而複活呀。俗話說,冤家宜解不宜結……”
    董福祥看完了,憋得滿臉通紅,一拍桌子,叫道:“想訛詐呀,瞎了你的狗眼!”
    “怎麼是訛詐?我有人證物證。”朱延富慢條斯理地講道:“你在這兒叫的嗓門兒再高也沒用。咱倆還是到大堂上理論去吧,反正光腳不怕穿鞋的。其實,私了,不就是幾十兩銀子嗎,在你身上,就同拔根汗毛似的……”
    “滾!你去告吧,董某人在這兒等著了!”
    二人從賬房吵到櫃台,吵到店門外,圍觀的人們裏三層、外三層,議論紛紛。
    ……
    朱延富離開刺繡店,已是午時了。他走到縣城中心的十字路口,坐到一飯攤前,要了一碟煮花生豆、二兩酒、一碗豆腐腦兒、兩個燒餅,一邊喝著一邊琢磨:如今已是騎虎難下了,真沒想到,董福祥一個商人,也會耍“三青子”?如果裝慫不告了,那,這跟頭就算栽到家了?而且,村裏人……正在這時,一位精神矍鑠的老者坐到他身旁,搭訕著同他拉起話來,說“老弟,憑你方才講的那些,足可以告倒他董福祥。不過,在本縣不成,得告到府衙去:不是別的,本縣縣太爺,是他堂姐夫!”
    “噢——我說他怎的那麼硬呢,原來根子在這兒!”
    老者繼續講道:“咱們平頭百姓,不打官司便罷,要打,就往大處打,不鬧大了,根本就無人理你。”
    朱延富心頭暗忖:不用問,這老頭子準是董福祥的對頭。不過,他講的話確有道理,反正自己也閑著沒事,就跟姓董的杠上了:今日已經來不及,明日起個大早,直奔府裏告去:他一邊想著一邊往西門走來——出西門往南;出南門往西,同樣的遠近。走著走著,忽聽“噠噠”的馬蹄聲,掠過耳畔,抬頭一看,隻見四名衛土騎著馬頭前開路,後麵是一紅頂、藍簾的轎子。朱延富——見這頂熟悉的轎子,和轎旁騎馬的張龍、趙虎,便知道這轎裏坐的是誰了。原來,包公曾在這裏做了六年的知縣,老百姓有一多半都認識他。四年前,他升任了知府之後,還來過這縣裏好幾趟呢。朱延富美滋滋想,莫非真要交好運了?怎的自己想要見誰,誰就自動地到我跟前來呢!於是,他便高喊著“冤——枉——啊!”跑上前去,跪在轎前。
    趙虎喝道:“有冤往縣衙告去!閃開,你知這是誰的轎子嗎?閃開了!”
    朱延富雙手舉著狀紙,稟告道:“我知道轎裏是知府包大人,隻因為小民告的人是本縣縣太爺的小舅子,往縣衙去告那不是睜著兩眼往監牢大門上撞嗎!”
    轎簾自裏麵撩開,包公命趙虎把狀紙接過來,匆匆瀏覽……張龍在一旁低聲進言:“老爺,這宗案子您可不能接,說不定過個三五天,皇上就召見了!”
    包公心裏也猶豫了一下,可自己眼下還身在其位,怎能推開不管呢……原來,前天吏部找包公談過了,準備擢升他為開封府尹,單等皇上召見以後,便走馬上任。也正因如此,包公要到所轄各縣走走,交待一下,看看還有什麼未了事宜。可他想到:此案關係人命,邵知縣同被告又是至親,審理起來確有不便之處,就把狀子接了,命原告暫且回家,等待傳訊。
    包公原以為用兩三天的工夫,便可將此案結了,沒想到竟費去那麼多時日,惹得皇上惱怒,差一點兒把烏紗帽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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