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移屍野狼崗5(完)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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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昨日,章宣在家門口坐上縣令老爺的轎子一走,劉氏便立即命車夫急忙套車,趕去京城。一路上,不住地催促車夫緊揚鞭、狠打馬,七八十裏地,沒用兩個時辰便到了。派出人去尋遍了魚店、肉鋪、菜園子,終於尋到了一名采買的小太監,給劉總管帶去了口信。
    晌午過後才見到了叔叔,狗三一聽也愣住了。他耳朵靈、鼻子尖,對大小官員的為人行事特別上心,何況是侄女家的父母官呢。他聽說過包拯這家夥不那麼順溜……他這心思,也就一眨巴眼的工夫便過去了。隨即淡淡一笑,說,“小事一樁,你放心回去吧,最遲明兒過午,我便打過招呼去,叫那姓包的別再咧毛爹刺兒了!”
    天都黑了,她才從京城回到家裏。進了門,見男人還沒回來,心裏不免又嘀咕起來。可累了一天,不知不覺地倚著被垛睡著了。
    這一整天,廚子心裏也踏實不下來,開頭是耽心春蘭向主母告發自己調戲她;後來,聽說主人讓縣衙接去了,又耽心起那件事來。晚飯後去外邊幾家賭錢處轉了一圈兒,也沒心思坐下去,不到二更天便回來了。他心煩得很,好歹洗了洗,剛想睡覺,劉氏一推門進來了,不知為啥,今日還格外地打扮了一番!
    廚子喜得不知怎樣才好,“親娘”、“幹媽”連著叫了好幾聲。上炕之後,他比往日愈發逞足精神,大賣力氣!可是,覺得對方沒勁兒搭煞的,偶爾有點淫聲浪語,也像是勉強裝作出來的。
    不一會兒,便雲收雨住。劉氏催著廚子趕緊穿好衣服,說有件正事要講。未講之前,她先問道:“這半年來,我對你怎樣?”
    “那還用說,你有什麼吩咐,上刀山,下火海,我絕不皺皺眉頭!”
    “你隻是說說罷了,我倒真想好好地酬勞你呢。你都三十好幾了吧,還沒個家室,我想把春蘭送給你做媳婦怎麼樣?”
    “不,有了你;給個仙女,我也不要。”
    “我這是真心話,前些天南屋那件事,八成要犯了。秀才還沒回來,你想他那個尿樣兒,幾板子下去,還不全招了,說不定天一亮就來逮入,我給你五十兩銀子,你帶著春蘭遠走高飛,你聽我說——”劉氏不讓廚子插話,接著說道:“我過去叫開春蘭的門,你猛地衝進去,把她摁住,嘴堵嚴實,身子細緊,用被子連頭帶腳一卷,然後便到前院套車,就說我派你去接老爺的。那車夫樂不得的呢。”
    “那好吧,你還有什麼囑咐的?”
    “記住,千萬別走大路,隻能往北穿過野狼坡……”
    “啊?讓我們喂狼去啊!”
    “瞎狼都是晚上出來打食,白天睡覺。你們到那兒,天都大亮了,狼早回窩了。就是萬一碰上兩三隻,你把那丫頭往車下一推,狼自會都去搶食,你不就脫身了!”
    “喲,粉團兒似的姑娘,讓狼撕咬得鮮血淋淋,那不太可惜了!”
    “謔,這還沒怎麼著呢,就心疼了:你有五十兩銀子,娶仨都足足有餘!”
    一切都照著劉氏的安排進行的。
    怪不得章宣把妻子奉若神明,劉氏這女人,確實有點道行。真像她估摸的那樣,廚子趕著車沒走多久,三名捕快便來捉人了!
    劉氏說:“我正要報官去呢,剛剛發現那個不要臉的丫頭,已經跟廚子私奔了!”
    張龍、趙虎、馬漢分別到東西廂房查看一番,凶犯確是逃走無疑。
    張龍問:“依你看,他倆可能逃往何處呢?”
    “這可估摸不出來。”劉氏想了想又說:“那廚子是汝南人,丫環老家在縣城東邊。會不會先逃回家鄉去?我說不準。”
    三位捕快牽著馬,離開了章家大院。馬漢說:“看來咱得兵分兩路吧?”
    “不,三人一路,都往北!”張龍胸有成竹地說:“逃是逃了,可不見得是私奔,沒準兒是那女人放走的呢。我覺得她方才是故意指引我們往南往東追,咱偏往北!他們不會走大路的,咱就直插野狼坡!”
    三人上馬抖韁,一溜煙兒出了盛義鎮北口。
    昨夜,包拯一宿沒睡。吃過早飯以後,剛想上床躺下,衙役來報,說有一位紳士從京都專程而來,求見老爺。
    包拯想不出有什麼親友自京城特意來訪,便隨衙役來到前院客廳。見來人長衫博帶,頗有文土風采。坐定之後,那人立即說明來意:“敝人受禦膳房劉總管委派而來。總管久聞閣下政績卓著,讚譽不已。尤其是近日聽說縣令接了一宗生母告發其子的案子,很是棘手。致使心力交瘁,特意備下禮品,命在下呈上,以表慰問。”說罷,將一紅綢包袱打開,裏邊是四個玲瓏剔透的精美小匣。
    包拯此時電光石火般的閃過幾個念頭:收下?拒絕?拒絕,他必定還有別的辦法作梗;收下,他心裏一穩,不再過問。對,先收下,等案子了結以後,再論不遲。
    送走那人之後,包拯叫來主簿,將禮品登記入冊。
    主簿先生一見禮品,便說:“保準珍貴異常,單是這四個匣子,怕也值幾十兩銀子吧!”
    將第一個匣子打開之後,二人全愣住了!原來裏邊是用黃綾子夾著一枚豎立著的紅棗?!
    再打開第二個匣子一看,裏邊是一個碗蓋兒,下麵扣著一枚雞蛋?!
    第三個匣子裏邊,放了一塊最普遍的糕點,“蜂糕”,因其鬆軟,上邊有許多小眼兒,當地人稱其為“五口蜂糕”。
    第四個匣子裏邊,放著一迭棉絮。
    這算是什麼禮物呢?二人對麵相覷,解不開這個謎……
    過了一會兒,包拯猛地一拍手,說:“我解開了!你看——這裏邊豎立著一枚紅棗,‘棗’‘早’諧聲,“立早”,立早為‘章’嘛!再看這個,‘蛋’‘旦’諧音,用碗蓋兒一扣——寶蓋下一個旦字,不就讀‘宣’字嗎?再看這塊五口蜂糕,更易懂了,上五下口,就是‘吾’字嘛!最後,是棉絮,‘絮’‘婿’諧音嘛!合在一起,便是‘章宣吾婿’四個字兒!”
    主簿先生對縣令老爺的頭腦聰穎,實在佩服。之後,又搖頭歎息,說:“也難為這位公公了!想出這麼一套,也著實得費不少心思啊!哎,他既然要求情,為何不直說呢?”
    “這不正表明他心虛嘛。”包拯進一步解釋道:“休看,他有些權勢,也害怕授人以柄。如果朝野上下主持正義的人多了,那些奸宄的氣焰則會越來越弱;反之,他們的氣焰則會越來越囂張。”
    主簿不住點頭,覺得這位年輕的縣令確是德才兼備,自己應大力協助,多加照顧才是。於是說道:“不是已去通知康氏了嗎,一會兒就要升堂問案,你還不抓點工夫歇息片刻?”
    正在這時,張龍三人前來複命,說凶犯已經押來了。包拯見他們衣衫撕破、腿臂存血,便問:“怎麼,他敢拒捕?”
    “不,這是狼抓的。”張龍接著便將方才在野狼坡下,一場人狼大戰的緣由和情景講了出來,雖是簡單扼要,已使人感到凶險萬分和驚心動魄了!
    包拯聽完笑起來,說:“如此講來,那犯人不是被抓捕來的,而是被救出來的了?有意思!”
    升堂以後,原告康氏說她敢擔保丫環是好人,準是他們栽贓陷害人家。
    包拯便命將春蘭帶了上來,春蘭先講了她被綁架的經過,又講了她懷疑劉氏與廚子有奸的根據,最後要求與章宣當堂對質。
    章宣押上之後,被丫環問得啞口無言,隻得說全是聽劉氏所講,自己並不知情。
    臨近午時,暫且退堂,包拯命王朝立即帶上兩名衙役將劉氏傳來。
    午飯後,未做歇息,便接著鞫審,押上章宣跪在案前,又將廚子也押了上來,跪在章宣身後。先由主簿將章宣對張宜屍體的供詞讀了一遍,問他可有補充修訂之處,章宣忙說:“沒有,沒有,都是實情。”
    廚子聽著,心頭冒火,真恨不得撲上去咬他幾口!這小子還沒用刑就全招了,奶奶的,為把自個兒的老婆摘出來,硬把人家清白的姑娘摁進去?你這秀才算什麼東西呀!越想越氣,抬頭叫道:“我來招。”
    包拯說:“好啊。但須知曉,抵賴狡辯,誣陷別人,毫無用處,徒使皮肉受苦。”
    “我不招是不招,要招就講真的。不像他們一肚子花花腸子,繞著彎兒騙。他那個騷娘們兒,哄我去喂狼,要不是三位差爺,我早讓惡狼撕碎了。讓我講完後,要殺要砍隨便,反正我這條命已經是白揀的了!”
    廚子便將張宜發現奸情、劉氏力主殺人滅口,叫來章宣,三人怎樣動手,又為何移屍到野狼坡,以及劫走春蘭等等,通通講到了。
    待劉氏被帶上堂來時,章宣、廚子俱已招供畫押完畢。她縱有百口千舌,也再無回旋餘地了!
    包縣令是這樣宣判的:章宣、章劉氏,廚子,全都判處死刑。章家財產,除提出紋銀二百兩作為康氏養老之資,五十兩作為春蘭安家之費外,全部籍改充公。
    退堂之後,包拯命主簿立即整理供詞、判決及有關一切案卷,他將親自連夜趕去府裏,請求盡快核準批複。
    主簿說:“何必如此,如嫌行文太慢,派專人前往,在那坐等就是了。”
    “行文要半月,派專人去也得七天。我本人去了,可以麵見知府大人,求他立即批複。”包拯又笑著說:“你不必耽心我身勞神倦,我有一種特殊本事,可以在馬背上睡覺。”
    包拯隻帶了王朝一人,各騎一快馬,第二天清晨便到了府裏,拿到批文後,當晚便返回本縣。翌日,正在布置斬處罪犯事宜,一名衙役匆匆來報,說知府大人和一太監帶著侍衛等人,已進了縣城南門!
    包拯一聽怔住了,來得好快呀!難道那劉狗三有千裏眼、順風耳不成?
    ——原來,前日王朝去傳劉氏時,劉氏說:“你總得容我向仆人交待一下要看好門戶吧。”誰知這個詭詐機變的女人,正是借此派遣車夫快馬加鞭,趕去京城,稟知叔叔,火速前來搭救。
    包拯果斷決定還是要斬,命張龍、趙虎率數名衙役押著三名死犯,出偏院後門去至法場,由主簿宣讀判決書後,立即斬決!
    眾人散去,包拯剛對包興囑咐了兩句話,衙役又報:知府大人一行、距縣衙隻有百步之遠了!”
    包拯慌忙趕至大門階下迎接,延至客廳。
    知府引見了劉總管,包拯恭謹地長揖拜禮,那太監隻是點點頭兒作為回答。知府說明來意,太監插言道:“你還當縣太爺呢,連賬都不會算,宰了一個,怎麼讓仨償命呀?”知府接過話茬兒說道:“我看隻把那廚子一人斬首就算了。昨日你催得太急,我也……”
    “大人,打斷您的話,因為三名罪犯已綁赴法場,再晚下,就來不及了!”包拯急促說罷,轉身向屋外高聲叫道:“來人,來人啊!”
    包興匆匆走進,包拯吩咐道:“快去法場,傳我的話,將章宣、章劉氏押了回來!快去!”
    包興應諾急忙跑了出去。包拯轉回身來講道:“在下原本不擬急著鞫審判決,皆因日前劉總管派人前來贈予四隻錦匣,說是以表慰勉之意.打開一看,我以為總管必是聽說了那三名凶犯的暴行後,義憤填膺,催促在下及早處決呢。”說著,將那小匣一一打開,說:“大人請看——這裏邊是一枚紅棗,‘棗’‘早’諧音嘛;這裏邊是一塊糕點,或稱點心;這裏邊是一團絲紈,‘紈’‘完’諧音;最後是個雞蛋。合起來,不就是要凶犯們‘早一點一完一蛋’嗎?”
    “你,你……”太監氣得指著包拯叫喊。“你”字下邊的話還沒有說出來,包興氣喘籲籲地跑進稟道:“我、我、我還沒跑到法場,就、就斬決,三顆人頭落地了!”
    “嘿!”太監使勁兒一跺腳,然後又長歎一聲:“唉一一晚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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