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移屍野狼崗4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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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昨夜裏,章宣和劉氏沒有睡好。
    其實,包拯又何嚐不是輾轉反側、寢不成寐呢?直到起了床,還在思慮著……他想:章宣假造身世,冒認遺產,騙取功名,這都是在京城做下的,要追究,那也是開封府的事,自己一名外地的小小縣令,絕不能,也不便過問。何況此事還牽涉到炙手可熱的劉太監。就本縣職責,要查辦也隻能是殺害張宜的這宗案子。從種種跡象來看,凶手十有八九是他章宣,可是既無證據、也不易察訪到證據。再說,現今又無苦主死追不放,是不是就壓下去算了……正在這時,包興走進說那位康老媽媽來了。包拯推想準是康氏到家後,鄰居告訴衙役找她前來認屍,便又匆匆返回。便對包興說道:
    “傳我的話,叫一名衙役找上仵作,陪她先去偏院認屍,然後再帶她到這兒見我。”
    書童應諾而去,包拯從椅上站起來,在屋中踱了一圈兒,想了一個有關此案的處置辦法。雖非上策,倒也勉強可行。
    一會兒,包興麵帶哀戚回來了,說不忍在停屍房再待下去,那老媽媽直哭得死去活來,慘慘戚戚……包拯聽了緩緩點頭,沒有言語,隻是默默地揮手令他退出。
    衙役送康氏進屋後,與包興一同避開了。
    隻見康氏兩眼布滿紅絲,一步一步到縣令老爺麵前,雙膝跪下,“咚咚咚”磕了三個響頭,叫道:“老爺,你可為我窮老婆子做主啊,”包拯連忙扶起,讓她坐下講話。她不坐,直立立地站著,說:“我先把話講明了,老爺要是給我兒張宜伸了冤報了仇,我回轉家鄉以後,哪怕窮得沒飯吃,也要天天燒香磕頭,求神靈保佑你老平安長壽,升官晉爵。要是老爺說不管,我扭頭就走,到府裏去告,府裏不管,我上京告禦狀!非教那忘恩負義、狼心狗肺的張宣給我兒子償了命不可!”
    “這事我管是一定要管,如何管法,咱慢慢商量。”包拯斟了一碗茶水放在康氏身旁的小桌上,又說:“你老人家這般大年紀了,一個兒子已經去了,如若再將另一個兒子處死,可就真個成了一個孤老太婆了!如今還能動彈,再過些年,一旦臥病在床……”
    “我寧可如此,也要給那苦命的孩子報仇!”
    包拯說:“我知道張宜是你親生,心連心。肉連肉,今日慘遭殺害,自是悲慟萬分,可人死不能複生,還應節哀保重為是。至於那章宣雖說非你親生——是賄受前房的吧?但他也有奉養繼母之責。本縣一定要他拿出二百兩銀子,足能使你富富裕裕地安度晚年。你看如何?”
    康氏站起來,但不答話,隻是兩眼直刺刺地瞪著包拯,幾欲冒出火來,突然“嘿嘿嘿”一長串冷笑之後,講道:
    “你包老爺未免把俺窮老婆子看扁了吧?你以為張宜是我親生的,為了給他報仇,就一定要治死那賄受的前房之子,是吧?老爺你錯了,全錯了!正好相反,張宜是我夫前妻所生,而那張宣倒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一句話,我是為給賭受子報仇,狀告親生兒啊!”
    接著,她將往事原原本本的講了出來——
    康氏是鄰縣縣城裏生人,她爹是杠房一名轎夫。總想給女兒攀個殷實人家,可總也攀不上。女兒都二十三歲了,再不能耽誤下去,隻得嫁給了一個飯館跑堂的,名叫倪小二。那飯館是本縣最大的一家。樓下散座,樓上包席,很是興旺紅火。一天,有位豪紳在此宴請賓朋,嫌小二侍候不周,張口便罵,小二辯駁了幾句,那豪紳大為惱火,借著酒勁兒,竟把倪小二推下樓去,活活地摔死了!賠了四十兩銀子完事,飯館掌櫃的叫來康氏,說是小二自己不在意、失足摔死,櫃上拿出二十兩撫恤銀子(他賺了一半),就算很不錯了。
    那時,他們的兒子已經四歲,母子二人相依為命。盡管極力地省吃儉用,過了四年,二十兩銀子也快用完了。當時康氏才三十三歲,得什麼時候熬到頭呀:經人說合,做了張家灣塾師張仁禮的填房。那時,張仁禮的前妻病死剛剛一年,他一個男人弄著不到三歲的孩子,真是難呀!
    康氏頗為能幹,嫁過來以後,從操持家務到田間勞作,都是一把好手;將屋裏院裏收拾得幹幹淨淨,才像了個家的樣子。張仁禮給兩個孩子分別取名為張宣、張宜。當地人歧視隨母改嫁的小兒,背地裏喚作“帶犢子”。仁禮怕張宣受人欺負,常帶在身邊,教他在塾裏就讀。那張宣生性靦腆懦弱,別的孩子玩耍打鬧時,他總是躲在一邊,默默地看書習字,因而學業長進很快。仁禮對他越發喜愛,勝過親生。
    一天,張仁禮從集上買了半斤蔗糖回來,給兩個孩子的粥碗裏,各放了一些。康氏及兩個孩子自廚房出來,一家人圍坐吃飯。康氏喂小兒喝粥,嚐嚐冷熱,“咦,甜絲絲的,你放糖了?”張宣一聽,非要與弟弟對換,父母出自相反的心理,一再阻止,末了還是依著他換了過來。康氏又為小兒嚐了嚐冷熱。第一口兀自不信,攪了攪又嚐了第二口,之後鼻子一酸,眼淚竟滴滴掉下來,顯然給大孩子放的糖,比給小孩子放的多一倍也不止。
    小兒子還小,在家裏穿破的舊的沒啥;宣兒在塾裏,穿破舊的,會使他自慚形穢——仁禮不止一次地這樣提醒妻子。
    張仁禮對宣兒的學業,更是用盡了全部心血。臨死時,已是上氣不接下氣了,還一再叮囑不要使宣兒荒廢了學業,考個功名……
    康氏一口氣講了好多,最後她說:“張宣是我親生的、我不願意講,是覺得生下這麼一個不仁不義的東西,自己丟臉,見不得人。張宜不是我生的,可這孩子從小就善良,心眼兒好。不給他報仇,我對不起他,更對不起他爹,對不起他早死的親娘;人生在世,要講天地良心,是吧?哪能枉披了一張人皮,連豬狗都不如!”
    包拯望著這位身骨單薄、卻性情剛毅;出語粗野,卻品德高尚的老太婆,不由得肅然起敬:覺得在她麵前,不但那些爭權奪利的高官顯宦、那些專事阿諛奉承的無恥文人,都似糞土一般,就連自喻清白耿直、絕不同流合汙的自己都矮了三分!不知不覺的心底湧出兩句非詩非聯的話來:隻道西風日日下,不知浩氣在民間。他麵向農婦鄭重地長揖到地,說:“下官今日當著你老人家對天明誓,我包拯為給張宜報仇、為伸張正義,粉身碎骨在所不惜,若有半步畏葸退縮,天人共滅、萬劫不複!”
    康氏至此才“嗚嗚”地哭出聲來。
    包拯探身屋外,叫過包興,命他給老媽媽去端些早飯。康氏死活不讓,說:“省下吃飯的工夫,多和老爺講些話,我又去盛義鎮了,去找證據呀!對,先告訴你老,有證人了!”
    “那可太好了,我最發愁的就是這個!”
    康氏便將昨夜裏與春蘭的敘話,揀重要之處告訴給了縣令老爺。
    春蘭講她在這兒不但受惡氣,還受侮辱。說那廚子曾三番兩次調戲她,今日去端晚飯時,竟對她動手動腳的!說著,嚶嚶地哭了。康氏聽了,十分氣憤,要代她向主人告發;春蘭搖搖頭,說:就是老爺撞見廚子對夫人這般無禮,怕也隻能忍氣吞聲,不敢過問——因為他在廚子手裏有短。”
    康氏問:“有短?那就是人家抓住他什麼把柄了吧?當主人的會怕仆人,不會吧?”
    春蘭猶豫了一下,說:“相信你老人家聽了,不會魯莽行事的。就是你老小兒子來的那天夜裏,我一覺醒來,聽院子裏好似有腳步聲,將窗簾拉開縫隙一看,原來是夫人和老爺,他們進了廚房,剛點上燈,隻聽‘當啷’一聲,好像是什麼鐵器掉在地上。過了一會兒,從廚房出來三個人:廚子,夫人和老爺,他們貼著牆,貓著腰,輕手輕腳地往你小兒子睡覺的南屋走去。我心想,主人在自己家裏,為啥還像做賊似的?莫非要……我一想到這兒,身上直打冷戰。過了一會兒,那廚子出來到廚房提了一大桶水返回去。打水?那準是洗刷什麼吧,他們真是殺人了?!好半天,他們才離開南房,回各自屋裏去。我早晨起來,見南房門上吊著把大鐵鎖,窗戶也用玉米秸遮住了——除非走近了、貼著窗戶,或許還能望見屋裏。我拿起掃帚,剛要掃院子,夫人站在上房台階上喊我去。她從櫃裏取出兩大包袱棉花,還有花布白布,命我今天別的活兒全不用幹了,就坐在屋裏做被子吧:天黑以前,緊趕慢趕也得把這兩床被子趕出來。
    我手裏忙著穿針引線,心裏也不停地捉摸……閑著那麼多被子,幹嗎還急著做呢?噢,她就是為了不讓我出屋,怕我挨近南房。說不定屍首還在裏邊呢,因為當時天亮了,沒法運走。果不其然,到半夜裏,廚子背著一個大筐,進南房裏空的,出來時沉甸甸的,上邊蓋著麥秸,從夾道去的後園……”
    康氏學說到這裏,插言道,“我原以為埋在後園裏了,沒想到是出後園小門,扔到山穀裏去喂狼,你老說他們多歹毒,多狠!我……”
    包拯怕她又扯遠了,便逕直問道:“那丫環說她願意到公堂作證人?”
    “這個事,我當然得問死了。那姑娘說:‘你老放心,我春蘭從來就是烈性子,最喜講公道話。要不,怎就得罪人呢。去年我老娘死了,買棺材,發送什麼的,親戚、族人都不上前。我才不求他們呢!我自典自身,到這家當丫頭。沒想到,你這位兒媳婦這麼刁鑽刻薄,簡直沒法忍受下去。就是你老不來,我都想找人寫個匿名揭貼,貼到縣衙大門口去呢!隻要縣令老爺真心問這個案子,傳我上公堂,我一準實話實說,就是當著他們的麵,我也不怕。”’
    包拯聽完,連連點頭,說:“我當立即辦理此案,不久便會有些眉目。你老不是還住那個小店嗎,有事我自會派人前去找你。”
    康氏走後,包拯胸中感慨萬端,既有憤激,也有讚歎,但他深知重擔在肩,必須縝密思考、推斷,不能出絲毫差誤。
    ……春蘭所講全是事實吧,會不會是挾嫌誣陷呢?不會的。她一個十七八的女孩子,沒有那麼大的膽子。但也正因他年輕,躁動有餘,穩定不足,公堂上她若一改口,那可無法收場了:所以,在沒有更大把握之前,不能鞫審章宣。
    ……如今章宣與廚子如同共乘一條風雨飄擺的小船,固然是生死存亡聯在一起,但真到瀕危之際,為了減輕小船載重、保住自己,也很有可能將另一個人推了下去。那麼,在拆開這對既是死黨又是敵手時,該從何處下手呢?性格懦弱、經事不多的章宣,或許比那剽悍凶頑的廚子好對付一些口吧?
    ……眼下既不便立即鞫審章宣,可拖延下去,又恐夜長夢多,變生不測。包拯幾經反複思量,終於選定了一個進可攻、退可守的方案:敦請章秀才前來議事,待其來後,以言語作刀劍,與其短兵相接,或輕或重,時軟時硬,探悉他的深淺、虛實。之後,再決定是欲擒姑縱放他回去,還是當即扣押,乘勝追擊。
    包拯叫來張龍,將大體案情與他講了,命他去至盛義-鎮,將章宣請來。張龍應諾而去,還沒有出後院,包拯又將他叫了回來,說:“你是捕快,去請不合適。我另派別人吧。”
    包拯派的是文案主薄,他對這位年近五十的長者說:
    “我擬辦兩所義學,一在縣城,一在盛義鎮。勞你代我請來章秀才,共作商議。抬著我的坐轎前去,以示誠意。”
    午飯後,章宣夫婦正在商議要不要去給叔叔報個訊兒,門房老頭兒來至門外稟報,說縣衙來人求見。二人聽了不禁一驚,但是不見不行呀,且看看究竟是什麼事,再作商量吧!
    章宣走到前院,見來人是縣衙主薄,他曾會過這位和善老者,頓時心裏放寬了許多。又聽主薄說明來意,尤其是縣令老爺竟用自己的坐轎接送,不免有些受寵若驚,便忙著回去換件衣衫,對妻子說:“看來,咱是一場虛驚了。”接著,將龍爺如何盛情邀請等等敘述一遍。劉氏聽後,沉吟老半天才緩緩說道:“他這般格外的盛情,倒使我心裏嘀咕起來。這樣吧,到那兒以後,他若真是商議辦義學的事,你就使勁地恭維一番,不論要咱出多少錢,你都加倍給,要五十咱捐一百,要一百咱就認二百!這是第—;他若是以此為名,實際上是拘了你去,訊問那窮小子的事,你來個一推六二五,口氣硬一些。怕什麼,你是有功名的嘛,放心,他手裏要真有證據,不會這樣待你,早升堂開審了!這是第二;第三,萬一他私刑拷問——我估計他不敢。假如他要這麼幹,你可千萬千萬要挺住。你頂多蹲兩天黑屋子,我叔絕不輕饒了他!”
    章宣一聽“私刑拷問”四個字兒,臉就白了,手也哆嗦了,說:“我怕,當時一個挺不住……”
    劉氏說:“這正是我要囑咐你的第四條。實在挺不住了,就把事情全部推在廚子身上,說廚子與春蘭通奸,被張宜撞見,廚子殺人滅口——這些你都是事後才知道的。本欲告官,廚子持刀威脅,不敢呀。”
    從盛義鎮到縣城七八裏地,章宣坐在轎裏,心裏七上八下,渾身不自在。原先一見縣令老爺如此推重,心中喜不自勝。聽了妻子一番言語之後,又覺得凶多吉少。本來麼,連隻知盤弓舉鼎的楚霸王都會擺鴻門宴,這個包拯……不過,他沒有證據,又能奈我何?但是,母親在我家突然離去……就這樣:一路上心潮起伏不定,到了衙門口也沒有安穩下來。
    在客廳裏,分賓主坐定。章宣見縣令麵色不豫,不免心中惴惴,無言無語的時間愈長,對他的折磨愈苦,便拱手說道:“聞聽縣令老爺擬辦義學,這可是件大好事啊。”
    包拯神態木然,語調平板地說道:“請來秀才,本為共議此事。不料就這麼個工夫,有人呈上狀紙,將閣下告了。”
    “啊?!”章宣想到妻子囑咐口氣硬些,便一梗脖頸,問道:“誰個告我?告我何事?”
    “你且休問這些,先反省一番自己有什麼為非作歹之處才是。”
    “在下自幼讀聖賢之書,守‘非禮勿動’之訓,怎會為非作歹?”章宣感覺硬得還不夠,便站起來,提高了語調說:“這分明是栽贓陷害,豈有此理!”
    “你吵嚷什麼,走夜路唱小曲,不過是給自己壯膽而已;反倒證明了心虛。”包拯瞥了對方一眼,又說:“我給你提個頭兒吧,張宜被殺害了。”
    “他被殺害,與我何幹?難道隻因為他是我姑表兄弟?你身為縣令,應該出言有據,人命關天,總得有人證、物證啊!”
    包拯知道自己手裏隻有一把“殺手鐧”,還不太把牢,絕不能輕易使用。在這件事上糾纏下去,將使自己處於不利地位。便一轉話鋒,問道:“你與張宜怎麼是姑表兄弟呢?他是鄰縣張家灣人氏,閣下的祖籍又在何處呀?”
    “就是盛義鎮嘛,隻是多年在外……”
    “胡說!”包拯拍案而起,怒不可遏!但是,他還是強製自己把語氣和緩下來,講道:“其實,你也是喝張家灣的水,吃張家灣的糧長大的。難道你不是在張姓家族的學塾裏讀書習文的嗎?就算你忘了故土,總不會忘了那位正直、善良、敦厚的張仁禮老人吧?他養你教你,可勝過親生父親啊。”
    章宣麵無血色,雙目茫然,癱坐在椅子上,一聲不吭了。
    包拯繼續講道:“我知道,你本來是很有骨氣的。發憤讀書,嚴詞拒絕入贅富室。可後來怎的又將弓長張,改成立早章了呢?是為了財產?為了功名?你我都是讀書人,十年寒窗苦,誰不想博取功名?但應憑螢雪之功,憑鐵硯磨穿,而不能……”
    章宣聽著聽著,突然雙手抱頭,“嗚嗚”地痛哭起來,哭得十分傷心!包拯以為他是天良發現,悔恨不已。其實,不對,章宣此時此刻恨的是這個世道對自己太不公平了!你包拯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怎知道我的冤枉委屈啊。
    章宣說“人窮誌不短”的時候,還未諳世事,以為憑著自己勤奮,憑著自己的文章才氣,能夠取得功名,光宗耀祖。後來才知道,那真是胡塗之至!
    章宣第一次考試未中之後,他輾轉托人打聽到,自己本來考中第二名,可一查家門身世,又刷下來了,唯一原因就是“其生母乃再醮之婦。”、第二次他報的是倪姓。母親一項,根本不提(自當是早已去世了)。結果仍然落了榜。原因是倪小二是飯館跑堂兒的,和殺豬的、抬轎的、修腳的、掏糞的,都屬於“下五子”。朝廷明文規定,這些人家的子弟不予功名。
    唉,如今還想這些有何用。
    章宣站起來,抹去眼淚,說:“你今日找我來此,究竟是為了何事?原先說是商議興辦義學,後來又說有人告我與張宜被害有關,現在又追問起我的家世,抱歉得很,天色已晚,我該回家吃飯去了。”
    包拯笑了笑;“你還吃得下飯嗎?不過以此為借口,想溜之大吉罷了。”
    “溜?你以為我害怕了?”章宣擺出一副正氣凜然的樣子說:“俗話講‘為人沒作虧心事、不怕半夜鬼叫門’,我章某人隻是不願在此與你徒費唇舌罷了!”
    包拯聽了他這兩句話後,心中一動,說:“你餓了,我命人端飯來就是,吃完飯,咱二人接著再談。”說罷出屋,招手叫過兩名衙役低聲地分派了差事。然後便走去後院,見包興正在書房裏擦拭燈盞,便對他說:“交給你項特殊的差事,你不是去過康媽媽住的那家小店嗎?”
    “是不是請她馬上過來?”
    “不,你去向她請教幾個事……”包拯神秘地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書童,開始包興還有些莫名其妙,聽著聽著笑了起來。
    衙役端來的一大盤包子,章宣隻吃了一個便吃不下去了。他求衙役去請了兩次縣令老爺,他是多麼盼望早點談完,好早點回家呀!可是,幾乎過了一個時辰,包拯才來。幸好,不再追問他改姓的原因和過程了,隻問張宜知道不知道改姓的事。不知道,那他為什麼進門就同你大吵一頓,揚言要來衙門告你呢?章宣萬沒料到包拯對所有一切,遠從張家灣、近到自家的深宅內院,都了如指掌。不過一旦承認了這些,便等於讓他抓住了自己的作案動機——殺人滅口嘛!可是,又不能總是緘默不語啊?所以,隻能一再重複那句話:“你若真有確鑿證據,可以升堂鞫審嘛。”
    包拯說:“自會升堂鞫審的,而且在人證物證麵前,你若硬是抵賴不招,還要動刑呢!”
    “那好吧,我隨傳隨到。”章宣抬腿就要走。
    “不成,今天你是回不去了。”
    “什麼?未經審訊定罪,擅自羈押有功名者,這是條律不容許的!”
    “既沒有將你收監入獄,怎能說是羈押呢?隻是為確保明日升堂審案之前,不生意外,委屈你在此暫住一夜而已嘛。”包拯說罷走出屋去,叫來王朝,命他帶引章相公去住處安歇。
    王朝陪著章宣隨兩名手提燈籠的衙役來到偏院南屋門前,當值的衙役開了鎖,讓進四人。
    這屋裏雖說簡陋,倒還幹淨。炕上鋪著厚厚的被褥,炕桌上還有紙筆墨硯。看得出來,這是剛剛打掃布置的。王朝說:“老爺吩咐,請相公先確認一下屍體。要是死者根本不是張宜,是一名與你毫不相幹的人,明日則不必升堂開審,無一亮就用轎子送相公回家去了。”
    章宣心想:“如若真是落這麼個結果、那可謝天謝地了!”
    “屍首就停在裏邊,相公請。”至此,章宣才看到,這原來是裏外兩間屋,裏屋的門虛掩著。他雖然滿心不願見死屍,可還是隨在兩名衙役和王朝的身後,走進了裏屋。
    屍首停在屋中央的一副床板上,兩隻燈籠舉著,照得屍首須眉畢現:章宣離得老遠就看清了,不是張宜又是哪個!不由得毛骨悚然,脊背一陣子冰涼!可王朝還非要他走近些,仔細辨認,無奈何又往前蹭了兩步,隻覺得心頭“咚咚咚”地跳個不停,話都說不出來了,隻能連連點頭,表示死者確是張宜。
    從裏屋一出來,章宣便提出絕不睡在這屋裏,寧願到監牢裏去坐一夜。
    王朝說:“牢裏那些囚犯蓬首垢麵,比死屍還哧人呢,身上的虱子成團,尿桶就在頭前,臭氣熏天!更有甚者,那些亡命徒保不住會用最下流的手段侮辱你呢!再說,這屍首是你一起長大的親兄弟,有什麼可怕的?除非你做下虧心事,才怕鬼叫門!”說罷,不容他再羅嗦下去,一揮手,便同二衙役走出屋去。
    章宣還沒來得及再說話,隻聽“哢嚓”一聲,門外已經上了鎖。
    屋外漆黑一片;屋裏一盞油燈,半明不滅,夜風習習,不時刮得窗紙簌簌作響,燈火搖曳陰森森的,好不怕人!
    章宣披著被子龜縮在炕角,後背緊貼著牆,兩眼直勾勾地盯著裏屋門,不知是耽心詐屍呢?還是害怕冤魂出殼?他昨夜沒睡好,今兒又緊張了一天,終於有些迷迷糊糊了……忽然,似有細弱的啜泣聲傳入耳內,他嚇得一激靈醒了,聽那聲音就是從裏屋傳出來的,一會兒又聽床板響動,好像是那屍首坐了起來!接著,又傳出低微的喃喃自語:“閻王爺,我是屈死的啊!”——這時,章宣的頭根兒發爹,好像每根發絲兒都豎了起來!他急忙用被蒙上頭,死死地拽住……隻聽門兒“吱吼”一響,可過了好久,再沒有什麼聲音,於是悄悄地露出眼來一看,哎喲,我的媽耶——原來張宜正倚著門框,咧著嘴,衝著他似哭非哭、似笑非笑呢!
    章宣跪在炕上,磕頭如搗蒜,迭迭叫道:“兄弟饒命!不是我!不是我,是那廚子。兄弟你神靈有知,該知道殺害你的是廚子,全是那廚子幹的啊!我連屋也沒進,我隻在門口,給他們望著呢,真的!”
    張宜話語不清地問:“那,廚子旁邊的是誰?”
    “是,是……是,春蘭呀。”章宣從來把妻子的話奉若聖旨,到此時刻,也沒忘了她的叮囑。
    “那,那你給我寫上!”張宜指著炕桌上的筆和紙,說:“我交給閻王爺呢!你寫不寫?快!”
    “我寫,寫!”章宣哆哆嗦嗦地拿起筆來,隻寫了兩三行字,便完了。
    “按上手印兒!”張宜叫道:“不清楚,重按!”
    章宣剛剛按完,屋門大開,燈籠高舉,包拯、王朝和兩名衙役衝了進來!
    原來,這一切都是包拯安排的。晚飯前,他聽了章宣說“為人沒作虧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門”後,立即心中一動,起了這個念頭。當然,他所以如此行事,一是他深知章宣從來膽小怕鬼;二是身邊恰有一名長相酷似張宜的人,他派包興去小店,就是向康氏請教張宜說話的神態和語調等等。
    至於裏間屋的屍體倒確是張宜,隻不過章宣從裏屋出來後,化了裝的包興便從窗戶鑽了進去罷了。
    包拯拿著章宣的供紙走出偏院後,便命王朝去通知張龍等捕快,速來衙門商量逮捕廚子、春蘭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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