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十五,準備結婚和體罰郭秘書(之二)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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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前,我還要到當地政府機關領取結婚證,這樣婚姻才合法。
    大壙圩農場職工結婚,按規定都是到場部旁邊的萬壽公社去領取結婚證。
    我寫了一張結婚申請報告交給隊部,隊部按例批準。
    然後我拿著蓋有國營安徽省大壙圩農場王台孜生產隊公章的批準結婚的申請報告,叫小楊與我一起去領結婚證。因為民政部門規定,結婚證必須兩人一起來才能領取。
    但小楊羞澀,不願意和我一起去領結婚證。
    得,你不去算,我一個人去。區區小事,還能難住我嗎?
    我一人來到離場部不遠的萬壽人民公社,在領取結婚證的民政辦公室,找到一個工作人員。
    這個工作人員看看我的結婚申請報告,問:“怎麼就你一個人來的?女方為什麼沒有來?”
    我騙他說:“我們的孩子都八個月了,她挺著個大肚子,這麼遠的路程要步行,她來不了。”
    工作人員不滿地說:“你們大壙圩的人,都是先斬後奏,都是結過婚了再來領證,都是明知故犯。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實話實話說:“我們國營農場沒有設置民政機構,這事情沒人管。”
    我這才知道,原來不領結婚證也可以結婚。
    這個工作人員也沒刁難我,但要我交五毛錢工本費,還要我去買兩塊錢喜糖給他,然後才肯給我開結婚證。
    我心想,我一個月才十六元工資,你收五毛錢工本費我沒意見,一下就要勒索我兩塊錢的喜糖,憑什麼啊?
    兩塊錢,能買兩條大豐收香煙還有餘,都夠我辦喜事了!
    我說:“沒那麼多錢買喜糖,我買五毛錢的喜糖給你好不好?”
    工作人員說:“不行,這麼多的同事,五毛錢的糖果我們怎麼分?五毛錢喜糖還不夠我一個人帶回家哄小孩的。”
    我心想,我不要結婚證了,行不行?誰還能阻攔我結婚不成?
    我收回結婚申請報告,對他說:“沒錢,等我發財了,再來補辦結婚證。”
    這個工作人員威脅我說:“你不領結婚證結婚,就是非法婚姻!”
    我微微冷笑,揚長而去。
    誰知我至今也沒發財,因此補辦結婚證的許諾,至今亦未能兌現。
    隊部在第二棟家屬區房屋的中間,騰出一間房子分給我結婚用。房子有隔斷,無天花板。朋友們幫我用竹子搭個天花板架子,訂上蘆席,然後在蘆席上糊上報紙當天花板,聊勝於無。
    夜晚老鼠在紙糊的天花板上麵打架,聲音跟擂鼓一樣,震天動地。
    結婚時,我沒有任何家具,兩張單人床並在一起,就是大床,還有一張我從四大隊弄來的“小書桌”。
    桌椅板凳一應俱無,這都不要緊,但過日子必須要有一個鍋灶,燒飯燒開水。
    我自己挑磚頭,和泥巴,花了兩元錢,請瓦匠砌了一個鍋灶。然後,我又買兩口鍋,兩個鍋蓋,一個水缸,以及幾件簡單的廚具。
    就這樣,我好歹是有了一個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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