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節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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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個人走在路上,有些心不在焉。就是雙手揣口袋裏,慣性地往前走,直到腦袋撞到了路燈杆子。“我去!”摸著前額,四下裏張望,生怕被人看到,成為一個笑話。其實走路的人都那麼匆匆,誰有心思去關注一個陌生人做了什麼。索性就停下來不走了,雙臂架在白色的鐵柵欄上,雙手相握,看著路上車水馬龍。泗城就是這樣小的一個地方,小到讓你覺得和這個城市的每個人都有緣分。有輛黑色的車子從我麵前開過,又倒了回來,從車窗裏探出一個熟悉的腦袋,“嘿,言寧!”
    “你啊,秦昊。”
    “你在馬路邊上發什麼呆?走,上車,我們喝酒去。”
    就聽到“喝酒”兩個字,我竟然有點興奮。這種感覺,就是在你失落寂寞的時候,突然有個有點熟悉的人關心你,然後你就會覺得跟這個人的感情躍進了一大步。秦昊,給我的感覺一直如此。我們平時不聯係,隻在某個街頭偶遇,然後在喝酒聊天的過程中不斷找回我們的熟悉感。他是我的高中校友,一枚有點自戀的GAY寶,當然他不娘,若不是我們酒後吐真言,恐怕永遠不會成為朋友。
    那是一個畢業聚會上,我喝多了,一個人躺在長椅上,他竟然也醉醺醺地跟我頭對著頭躺著。然後他問我,那個正舉著杯子喝酒的高瘦男生,好不好看?我還沒回答,他就自言自語地說,他是全世界最帥的。我也是喝到了一定程度,就效仿他的語氣,問他,在另一桌坐著的那個長頭發,眼睛大大的,在笑的女生,好不好看?我也沒等他回答,就自言自語地說,她是全世界最美麗的。他就問我,你喜歡她啊?我就問他,你喜歡他啊?我們倆就瘋狂地笑了,躺在長椅上,上氣不接下氣地笑,特別輕鬆快樂,從此以後這個世界多了一個知道我底細的人。
    “你這個人太難找了。”剛坐車裏,秦昊的第一句話。
    “找我幹嘛?我們不是每次見麵都隨緣的嗎?”
    “現在倒是真沒什麼找你的必要,所以才遇上。你還喜歡那個叫夏雨菲的嗎?”
    “嗯!”我微笑著點點頭。
    “有個事不知道當不當告訴你,不過說了你也別太驚訝。”
    “少賣關子!”
    我們一起找個小餐館,點了酒菜,邊說邊聊。他說這個事情是一年多前了,可可喝多了酒,跟一個女孩子打架。具體原因不清楚,反正對方勢利也大,可可不知道從哪裏叫的一幫人,雙方在天橋底下打了群架。秦昊他們派出所的人趕到時,可可還按著對方在打,生猛的樣子,讓秦昊目瞪口呆,若不是校友關係,估計關進去幾天是不用說的。場麵活,雙方都被關進了派出所,秦昊他們誘導對方私了,可可就被保釋出去了。後來那個女孩還不甘心,領著一群人在派出所門口等可可,最終是秦昊他們配槍護送走了可可,也放了狠話,“要是夏雨菲有任何人身問題,你們一個也逃不掉。”畢竟都是有正經工作的人,最後事情就這樣淡了下來。
    “你們派出所搞什麼的,打群架也不弄清楚原因和動機。”我埋怨著。
    “切,你,不管怎樣我可是幫過你的妞啊,你呢,人間蒸發,給你打電話要你保釋她,結果空號。”
    “這兩年,我沒在泗城,這不是剛回來沒幾個月,就被你偶遇了嗎?”
    “少來。你這個可可啊,真的不簡單,高中畢業後,兩年多專科,她比你提早進入社會,她上的學校關係比你複雜,你還是別想得太單純為好。”
    怎麼可能,我的可可怎麼會複雜?她就是我一直喜歡的姑娘,善待家人、敏感多情、懂得照顧人。可可父母在她小時候就離異了,她跟著媽媽一起改嫁,她說她對小時候的事情沒有任何記憶,她說她配備了那樣的功能,可以把不開心的事情遺忘,然後記下開心的事情。我第一次聽她那麼說的時候,是多麼心疼,人要怎樣才能真的做到忘記不開心?因為她害怕自己成為累贅,所以要比別人更乖一些,以免被拋棄嗎?就是這樣的經曆,讓她敏感的同時又很好強。對,有時候她是很叛逆,愛說反話,那是因為她沒有安全感,她怕自己在乎的時候,別人已經轉身走掉。所以,不管別人怎麼說,我始終覺得可可是最好的。
    和秦昊吃完飯,天色已晚。我很想可可,起得太早,又喝了酒,身體其實很困乏,但我依然先走去了可可家樓下。我就坐在花壇邊上,一層層地數可可住在哪一樓,一、二、三、四……我看著她房間裏昏黃的台燈,也看到她在窗邊挪動的身影,感覺特別的溫馨。我隻要她能開心幸福,其他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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