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6我想告訴他我喜歡他。但他人都沒了,我說什麼都沒用了。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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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我曾經也有一個很喜歡的人。
    他從來都不知道我喜歡他。
    我跟他從初中開始就是好哥們。我自己都不清楚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他的,等我意識到,感覺自己已經喜歡他很久了。
    我沒告訴過他,不想連朋友都做不成。
    其實現在我還是喜歡他。
    在我眼裏他是最好的。他相貌好,學習好,體育好,為人也特別好。我覺得我喜歡上他是一種必然。小時候,在見到他本人之前,我就經常聽大人誇他有多好。
    他媽和我媽是老同學。每次聚會回來,我媽都會教育我要向他好好學習。
    他比我大幾個月,但我們同級。高考之後,他上了一所國內頂尖的理工大學,我學醫。我們都沒離開這座城市,經常聯係。後來,他的話題越來越多的圍繞另一個我從沒見過的男生展開。
    在他眼裏那人是最好的。
    對方比他小,是個天才,他說的。他們一起開展實驗課題,他都願意給對方打下手。
    他說他們一起學習,研究,調到了同一間宿舍。他一定要找機會把這樣一個優秀的人介紹給我也認識。
    我真挺想見識一下對方究竟是何方神聖,但一直沒有機會。
    也許我潛意識裏是在回避,怕見到對方,更加覺得自己一文不值。
    大三下學期,他突然變得很消沉。
    我問他,他說那個小天才退學了。他掉了眼淚,問我為什麼?
    “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明明那麼好,以後前途無量,他怎麼就這樣不值得!”
    不久之後,這也正是我想對他說的。
    他為了救一個遭歹徒挾持的女孩被一刀刺中心髒,當場死亡。
    那女孩是個傻`逼,“搖一搖”搖出來個男人就跟對方處對象,約對方出來見麵,吃了喝了,對方想辦事,她又不願意了。
    我替他不值。
    我想告訴他我喜歡他,喜歡很久了。但他人都沒了,我說什麼都沒用了。
    我在想,如果我有權有勢,有那種能把他控製子自己身邊的能力,我會不會做出什麼瘋狂的行為?
    要是有可能,我希望他對我說喜歡我愛我之類的話。我一定不會想聽到那個天才的事跡再從他嘴裏說出來一遍。
    想這些都是浪費腦細胞。
    不過一個人吃飯的時候胡思亂想一下就當打發時間。
    在工作之外,我的生活很簡單。
    睡覺,看書,給植物澆水,在陽台上抽根煙,去附近的菜市場買菜,餓了就自己做飯吃。
    我開銷不大,也沒什麼娛樂愛好。
    最費錢的一項消遣就是去晁勝地盤裏的一家夜店喝酒。
    我去那主要是為了聽秦家明唱歌。
    秦家明是秦家旭的弟弟。秦家旭就是我喜歡的人。
    說來有點奇怪,秦家旭從來不知道我喜歡他,秦家明倒是早就發現了我喜歡他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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