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回 莫名的,很喜歡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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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臨近黃昏,穿著大褲衩大背心吉子拎著一個口袋溜溜達達地走在路上,誰都不會想到這樣的他在執行一個高尚的任務——給那個人見人愛花見花開卻又人人喊打的混球送飯吃。說是他送的,實際上也是女孩子送到寢室門口,失望地把東西交給他,他再給陽州送過去。隻因為陽州不喜歡別人知道他的私人領地。
    說到底,他隻是個運輸工而已。軍訓結束了,又有一群小姑娘該落網了。前赴後繼地跑過來打聽,送禮物,謀求吸引帥氣學長的注意,這一切就是那朵罌粟花的魅力。
    初中的時候看漫畫,除去一些熱血戰鬥類,他最喜歡的也就是《灌籃高手》,而作為一個真正的東北漢子,他一直覺得流川楓式的男生,晴子以及身邊女生那樣的花癡都是漫畫中才會有的事情,現實中絕對不可能存在。
    而見到陽州之後,他就再也不去質疑這種設定的真實性了。
    一般人見到陽州,都會覺得造物主太不公平了,而吉子卻覺得造物主再公平不過了。人類對美麗的東西有著天生的好感,將美麗的事物與美好的品質聯係在一起,千百年來不變。而正是因為這種習性,這世間才會有那麼多的故事來批判人類的這種主觀性行為,來告訴你,美麗的事物不一定是好的,看起來醜陋的事物不一定是壞的。
    可追逐美麗始終是人類的天性,即使被惡之花完全吞噬,人們所相信的,也隻有它無比的美麗。
    誰能想到這樣的少年,會是個惡魔呢?
    高中的時候,他還是個文藝少年,雖然看起來人高馬大的,但他還是喜歡看現在想起覺得十分愚蠢的青春小說。而他自身呢,就是個典型的東北大漢,在他的心裏,清秀好看的少年啊,愛情啊,是小說裏的東西。所以當他第一次進寢室,以為還沒有人來,隨便把行李往地上一砸,卻看見毫無防備就在沒有鋪好的床上睡著的陽州時,心智就完全被奪去了。
    太美了。
    美得像畫一樣。
    他至今都能想起,那一幕給他的震撼。
    宛若夢幻,哪怕是兩年之後的現在,都會時常在夢裏憶起,牽走他的魂魄。
    而在他與這個來自南方的少年相識一周之後,那個少年拜托他的第一件事,就是替他打發掉一個胡攪蠻纏的女孩子。
    “她不聽我說話,你替我和她說一聲吧。要是被打了就算我的,你看上哪個妹子我幫你追怎麼樣?”
    他就替他被打了三十多次。
    快走到陽州琴房的時候,吉子與一個男生麵對麵擦肩而過,男生的腳步很匆忙,臉上還有一些潮紅——不會吧?看到這種狀況吉子的腦海中隻有一個推測,他的推測還從沒有錯過。走到琴房前直接推開們,就看見陽州無精打采地攤在地上,垂著頭,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
    “被強暴了啊?”
    陽州歪頭瞟了他一眼又緩緩垂下:“是強暴未遂。”
    “強暴你未遂?可能嗎?”
    “是我強暴他人未遂……”
    “啥?”
    吉子想起了剛才擦肩而過的男孩子,那男生穿著打扮倒還好,不過也就是一幅普通學生的模樣——那種家夥會拒絕陽州?這隻怪物的可怕之處啊,就在於利用他的美讓你失去思考,又在你昏眩的空隙趁虛而入。之前有次期末複習他們讓陽州去弄複習材料,陽州隻是盯了他們專業那個與世隔絕的女學霸3分鍾而已,人家就把材料和筆記都交出來了。連他們在外麵吃飯的時候,飯店老板的老太太還多送他們一盤菜,說,瞧這小臉多俊啊!
    他更無法相信的是,陽州出手的這件事。前幾天知道陽州看上一個學弟的時候,他心裏就一直在想是個什麼樣的學弟。可是他想來想去怎麼也想不通,什麼樣的人,能讓身經百戰的陽州看上?
    和陽州做哥們這麼久,從來都是別人看上陽州,沒人會被他看上。
    不過這回,他總算是明白了。
    “你先給我起來——”
    他將癱成一團的陽州拉起來,陽州依舊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樣子。也難怪,打擊應該夠大,他心想,又扯著陽州說道:“給我講講他怎麼躲的?”
    “我吻過去,他用手指擋住了。然後我傻了,他跑了。”
    “我去——”
    ——敢不敢不這麼扯?
    “那臭小子竟然敢拒絕老子,他以為老子是誰啊!”聽起來很生氣,陽州卻是一臉無奈的模樣,充滿著挫敗感。他這一口一個“老子”,也是從吉子嘴裏學來的。吉子將手上的口袋塞給陽州,像是安慰小孩子一樣:“吃點東西然後就自己歇著吧。你還學會上趕子找不自在了?”
    轉眼一串鑰匙到了自己麵前,陽州皺著眉頭將鑰匙甩給了他:“鎖上門,今天我不回去了。”
    吉子抓住鑰匙:“嗯,行,明早來救你是嗎?”
    “啊,上課的時候來找我就行了。明天有課嗎?”
    “你還上什麼課,別在這裏裝乖了。總之我會來找你的。”
    “好,好,好。拜托你了”
    陽州經常會在這個屋子過夜,為了防止晚上保安檢查,就會讓他把門鎖好,第二天再來給他開門。今天這純屬是在這裏自虐玩吧……想著他轉身向外走,卻又突然停下了:
    “呐,混球,你喜歡那小子?”
    “——嗯,很喜歡。”
    “莫名的,很喜歡。”
    *
    立軒幾乎是逃出來的。
    他很清楚剛才的自己做了什麼,在一個曾經強吻過自己一次的家夥準備強吻自己第二次的時候,用手指擋住了自己的嘴,然後趁機逃跑了。
    被男人吻什麼的,想想還是不太舒服的事情啊。
    惡作劇這種東西,一次就夠了。多了,就不好了。
    (所以,你來這裏聽我彈吉他就好了。你不是,就想聽我彈吉他嗎?)
    現在想想,簡直就像是墨菲斯托的邀約。
    自己是,被誘惑著的浮士德嗎?
    不過自己,有什麼值得被誘惑的地方嗎?
    轉眼間他就走到了寢室,他完全可以想象屋內的情景——一群人像餓狼一樣將他架出去,奪走他的錢包,肆意揮霍——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可進去之後看見的東西和想象中的不大一樣:自己的室友們老老實實地坐在桌子周圍,而一個戴著銀框眼鏡的學長在侃侃而談——
    不會吧?
    強忍心中的不安,立軒張口說道:“學長,你來了啊。”
    “唔。”男生將目光移到立軒身上,“來這邊看看。倒是你,忙什麼去了?”
    “社團……”
    “哪個社團?合唱團今天不訓練吧?”
    “一個無名的社,有朋友拉我去看看,但還是……沒什麼意思,所以就算了。”
    “這樣啊”男生的話裏永遠話中有話,“聽說你們待會兒要去聚餐啊,我就不多擾了……你們自己好好吃吧。”
    “別介啊!”身邊的室友搶先說道,“跟我們一塊兒去唄!立軒不差請學長一個吧?”
    “當然不差。”
    在表麵的笑容之下,立軒的內心卻沉重萬分。他們走出寢室,走在去一家飯店的路上,看起來有說有笑其樂融融的,立軒的心裏卻一直在鼓弄著算盤。這位看著彬彬有禮,教養非凡的學長,孫博濤學長,是他身邊的唯一的定時炸彈。
    而又不知道他們是怎麼走的,大家都走到了前麵,立軒和孫博濤並排跟在後麵——這是最糟糕的狀況。得找個話題先掌握主動權……可還沒等立軒想好,學長就先開口了:“剛開學,學習怎麼樣,都跟得上嗎?”
    “嗯,跟得上,之前有好好預習。”
    “那就好。有什麼不會的地方,都可以來問我。伯父伯母還是很擔心你的學習狀況的,我爸媽都說了讓他們安心就好了。他們就是非讓我多關心關心你。”
    “嗯,給學長添麻煩了。不用聽他們的。”
    “還得你多給伯父伯母打點電話,別讓他們擔心啊。”
    身為一個對生活沒有興趣的人,在這世上立軒幾乎沒有討厭的東西,可隻有這個人,他怎麼都喜歡不起來,而上了大學之後,厭惡之心有增無減。
    他從小就認識這個學長。
    因為他們兩家,是祖父父親都一起從小玩到大的世交。
    而這個學長也就是於他來說,最令人頭痛的,別人家的孩子。
    來到這所大學本是件愉快的事情,可以遠離父母,遠離曾經熟悉的一切,可因為這個人的存在,一切都存在了隱患,讓他無法安心地享受自己的大學生活。
    如果他是那種聽著父母話往前走的人,孫博濤就是那種,享受著父母給搭建的道路的那種人。若他是對父母的話言聽計從消極被動,孫博濤就是愉快地發揮著主觀能動性,自己創造著美好生活。利用父母搭建的一切,上大學,成績名列前茅,學生工作社團處處開花,人際關係遍天下,深受愛戴。
    而在立軒這裏,他就是成為了他父母的耳目。
    “你今天下午,到底去哪個社團了?”
    “就是一個,無名的社團……”
    “你說是那個……”
    “學長……學長你到底想說什麼?”
    孫博濤停下了腳步,一臉嚴肅地看著立軒,立軒正色,兩人麵麵相覷,對方才緩緩開口:“我看見你和那個吉他社社長在一起。”
    ——果然!
    “吉他社社長?啊,就是他和我搭話……”
    “搭話會拽著你在街上走?”
    ——看見的是那段啊!
    “呃,這個長話難說……”
    “總而言之,以後離那個人遠點,他不是什麼好人。不是都跟他們說了嗎,他們沒告訴你嗎?不管他們說沒說在這裏都跟你再說一遍,離吉他社,離那個人遠點,他和你不是一類人。別不聽勸。伯父伯母知道你跟這種人有聯係也不會開心的。”
    “……嗯,知道了。”
    ——伯父伯母,伯父伯母,除了伯父伯母你還能說出什麼……
    “學長,立軒,說什麼悄悄話呢,快過來啊!”
    依舊壓抑著內心的情緒,立軒和孫博濤一起快步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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