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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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華的離開是出乎柯紹元預料的。
就在柯紹元宣布要結婚的第二天,李耀華便沒了蹤影。柯紹元一開始並未在意,他知道李耀華是需要時間去適應的,因為李耀華很愛自己。他認為隻要李耀華適應了,就會回來,於是便放心地去準備自己的婚禮。
女友是公司股東的獨女,高雅,漂亮。這是柯紹元心中理想的妻子形象。畢竟在如今的社會門當戶對是不會落人笑柄的。
在這期間,他甚至沒有給李耀華打過一個電話。直到一星期後,他接到李耀華打來的電話。
他本想晾一下李耀華,以懲罰他的不告而別跑了一個多星期,還沒有一個電話。可最終沒敵過對李耀華的思念,接了。他承認,在這一周的工作之餘,他有些想念李耀華。
他問李耀華是不是緩過氣了,是不是回來了,要不要派人去接他。
但李耀華說了分手。
柯紹元愣了許久直到電話裏傳來了掛斷的盲音。他回過神,回撥過去,卻被回答對方已關機。柯紹元氣得當場踹了門。
驅車來到給李耀華買的別墅。打開門,柯紹元發現屋子裏的家具都被防灰布遮了起來。一打電話,才知道是李耀華打電話給家政要求做的。而臥室裏,家裏的鑰匙,買給李耀華的東西,銀行卡都放在床邊的櫃子上。柯紹元在想著家政的誠實之餘,惱怒便油然而生。當場摔門離開。
柯紹元決定不再理會這個不知好歹的李耀華。買了當夜的機票帶了女友去舊金山見自家老爺子。
兩個月後,柯紹元飛回來。
撇下女友,獨自驅車來到西郊別墅時,終於忍不住打電話叫人開始找李耀華。他決定無論如何都要將李耀華帶回來。
——————和諧,一點渣渣————————
柯紹元承認李耀華是他比較上心的情人,因為除了李耀華,他絕不會在做/愛後給情人清洗身體。
婚是必須要結的,但也必須要想辦法把李耀華弄回來,哪怕用盡一切辦法與手段。
想明這一點,柯紹元深吸一口,驅車離開。
李耀華給餅幹買了瘦肉末,便坐班車回了家。
作者有話說:其實真不想發一點和肉字沾邊的東東~~
寫的很蹩腳,請見諒。
以後有木有肉肉,我也不曉得。
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