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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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妄想,時光安靜如常。我靜默看著樓下匆忙行人,撣掉煙灰。
我在那之後離開了熟悉的城市,到北方。
說是漂泊,也不過是再認識一群人,在某個地方,說著曾經也許說過的話。不過,能離開有他們的城市,我就覺心安。
也許這是逃避,但我無力麵對曾經。
手機細響。我喜歡靜,所以屋裏總是安靜,就是手機音量,也要調到最小。
喂。我開口。
子越。母親的聲音有點驚喜:你終於接電話了?今年不回家麼?
我滅掉煙,呆了會:“想要我回去?”
嗯。母親說。
我同意了。
我變得不喜歡說話,因為說得越多,便越暴漏我內心的狂躁。我用2年的時光去習慣自己的喜怒無常,卻始終力不從心。
沒有人生來喜歡暴虐。人生來就喜歡的,隻有光明,溫暖等感覺。負麵的情緒,永遠會被壓抑,被控製。
然後那些消極,最終會累積成洪水,在你的心靈坍塌時沒頂。
用肖靖的話便是,冷靜一點,去聽你內心陰暗的聲音。因為它就像個孩子,也需關注。若你無視了,那麼……這時他笑,刻蘋果的手頓住。我們便會成為同類。
狗屁的同類!我按住額頭。我不會變成個暴虐的人,因為我曾那麼溫柔過,即便這溫柔不是對自己。
說到的話總要做到,尤其這次是對母親。
記憶中母親總是個溫柔的人。雖然也有小時後追在後頭一頓胖揍的經曆,可當我看到她頭發漸白,皺紋隱現,再多的不滿也會消散。
這世界,有誰能這麼毫無目的地這麼寵你?沒有。
我裝出來的溫柔,是想周蕊陷落進我的網。而母親的溫柔,隻是因為想。
因為想對你溫柔,所以才對你溫柔。這樣的溫柔才是最讓人流淚的方式。
才是我,永遠學不會的招數。
下火車,又置身於自己曾熟悉的城市。
它變得陌生。天空是我未見過的顏色,人是我不相識的人。我穿行人流,堅定前走。向著家。
“回來了。”一進門,就是冷冷的空氣,母親坐在床邊,看電視,見我就笑,拍拍身邊位置:“過來,這電視好看。若你餓了,我一會給你做飯。”
刹那間,空氣有點暖。
母親隻是母親,她也許學不來什麼體貼,隻有自己的方式,但這種方式就夠了。我們一起生活這麼久,早就彼此磨合,習慣對方。
我笑,直接扔掉包,撲到床上:“困了,先睡會。”
嗯。母親目不斜視,專心看電視。
我輕笑,安心入睡。
我從母親那搬出來,自己租房子。我答應她不再遠行,但也不能一起生活。
有些溫情,暖人心,但是久了,就會讓人麻木。我不希望她對我失望,那麼,隻能自己獨行。
生活又恢複常態。上班,工作,下班,倒頭睡。再之後如何,我沒有概念。生活無非是這樣,吃喝拉撒,說穿了就很粗鄙。
但我萬萬想不到會再見舊人。周蕊。
她變得很陌生。好像不過是剪了短發,穿了西裝,整個人就變得冰冷。眉目裏是化不開的霜,嘴角生冷。無意中碰到的指尖冰涼。
“徐子越。”她看見我,笑:“我以為不會再見你。”
我沉默。對她我說不出刻薄或折辱的話,她是我想拋棄的曾經的見證,我麵對曾經的自己,無法暴虐。
“好久不見。”我聲音幹澀,答得尷尬,卻換來她冷笑。
“上班期間,你就是我的下屬。公司杜絕偷懶,請你回到位置上,工作。”周蕊依舊笑,最後的工作咬得很重。
我想伸出的手頓住。
沒有原因的想伸手,又沒有原因的退縮。
她假裝未見。擦肩走過。高跟鞋的聲音響亮,扣在我胸口。
我感覺悶得慌。無法排遣的鬱悶夾著暴虐襲擊胸口。
緊握雙手。強製鎮定。
我坐在凳子上,目光僵硬。
也許,真的沒有什麼未來過去,隻有現在。即便這現在已經偏離既定軌道,它也是現在。無法更改。
周蕊的出現驚擾了我生活。我就在她眼皮底下幹活的認知讓我煩躁,繼而狂暴。
我想要發泄。想要摧毀什麼。
隨便什麼,隻要能讓我摧毀。如果不能,那我隻能在最終,摧毀我自己。
段夏就在此時出現。就像注定樣,周蕊給的傷,我承受不起的狂,都會像扔垃圾樣,丟給他,他卻總是默默忍受這些荒唐。
依舊是在夜晚,但這次我未喝酒。
段夏和一個男人在角落大聲爭吵。那是個僻靜的角落,卻是我歸家必經之路。因為討厭喧囂,我就在城市邊緣租了間房,卻重遇了他。
“你。”段夏睜大雙眼,很顯然,他認出我了。
我在細碎月光下看出他臉青淤。那男人打了他。
那男人不耐的神色看見我時轉為嘲諷:“怎麼,你也是他姘頭之一。不過,無所謂,我正對他厭倦,你趕快把他領走。”說完推搡段夏。
段夏毫無防備,跌倒在地,目光卻直直盯著我。
我細細看著段夏,搖頭:“我不認識他。”說完準備轉身。
我不想再見什麼狗屁的同性戀。不,我不想見的是段夏。他既已當過一次異數,自也能當第二次。
“我不認識他。黎煜,你不用把我的事遷到別人身上。”段夏狠狠瞪黎煜,口氣是我未見得惡毒:“就算你再怎麼掏心掏肺,他也不會喜歡你。”
我的身體不由頓住。不為其他,隻為一句不認識。
難道他忘了,誰曾像隻貓一樣賴著我?或者,再不願記起我?
“滾!”黎煜隻冷冷看段夏,暗中的手緊握。
我突然不想走了。我麵對他們,雙手插兜,看好戲。
我心裏有幸災樂禍的嗜血興致。
“你不滾?”黎煜盯著我。我勾勾嘴角,他轉移了目標,也許是對段夏有舊情吧,誰知道。
誰知道呢。這兩個人的事,我和段夏的事。誰知道,原因,過程,結果?
黎煜的拳毫無預兆地過來,我沒有防備,被打得踉蹌一步。
舔著嘴角的血,我心裏有點歡喜,變態的歡喜。
突然想起肖靖說的話,我喜歡血迸濺的樣子,在雪白的肌膚上。沒有傷口,隻有略淡的痕跡。我也有點喜歡那樣的血,不過,不要傷痕。
若是我要,那便叫它血肉模糊,傷口糜爛,讓它再不敢長上半分。
我興奮地揮拳。因為手裏染著血,碰到肌膚時有種粘稠的滑膩。就像油畫被水淋洗,而我穿行其中。
有種,美好的,錯覺。
結果是兩敗俱傷。我因為興奮越打越勇,黎煜卻是章法嚴明。平手,看似很和平的結局,卻隻有我和黎煜明白那傷有多重。
“就這樣。”黎煜說完退後;“你,不錯。交個朋友。”
黎煜笑得慘不忍睹,我也好不到哪,邊笑邊疼。
沒有什麼仇恨消的暢快,我和他本就無恨,再者,我們傷得真的狠淒慘。我專挑他麵部打,他也選死穴下手。誰也好不過誰!
黎煜自己踉蹌地走了。我靠著牆,一點點滑下去。
“子越。”段夏輕叫我。我沒回答。
“徐子越!”他喊了起來。我依舊沒說話。
我回答不了。血在流淌,浸過眼睛,世界一邊血紅,疼痛,無邊無際。
我想不出回答什麼。
或者,我在也無法回他他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