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篇  第五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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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雪後難得出了個大晴天。陽光散射進薄薄的白紗窗簾,披落在被褥床榻上,氤氳著一絲僅存不多的冬日暖意。
徒雅翹著腳趴在床上跟徒敬揚打電話。房間裏暖氣吹得很足,她的雙頰微微充了紅。
“我周日買了一本書。”徒雅想了想,又說,“挺貴的。”她也不知道徒敬揚有沒有在這兩天查她的賬單,她心裏是希望他查了的,因為她有些怯於開口。
電話那頭的徒敬揚笑出聲來,“你覺得貴的書,那還真的便宜不到哪裏去。”
聽著這話,他像是還沒看到那個巨額數字。她也不乏會買些奢侈品來裝點自己,可就事論事來說,這本書的奢侈程度比她買過的任何一隻包包都要誇張。
既然徒敬揚還不知道,她倒不妨安心等著他來追問。隻是看到那筆交易,是個人都不會想到書上去吧。
“丫丫。”徒敬揚的語聲裏夾著些許不經心,“我已經沒主意送你什麼新年禮物好了。”
這點不經心打亂了他一貫通順謹慎的說話方式,徒雅一時間竟沒理解過來。待她理會了話裏的意思,忍不住笑了,“談戀愛果然比經營兄妹之情容易啊,想不到送什麼就送玫瑰巧克力,再俗套也經典套餐。”
徒敬揚這次倒是沒把她的話放到心上去,仍是散漫地開口,“你最近有沒有什麼想買的東西?”
徒雅搖了搖頭,半晌才想到他看不見,“眼下是沒有啊。不過我不忍心辜負你的好意,不如直接給我轉錢過來好吧。”
這回徒敬揚笑了,“我真怕你會獅子大開口,這事還是我自己掂量著辦吧。新年請假的事情我已經跟校方談妥了,不過你的滅絕師太說了,這個term的essay還是那個dead  line,晚一秒都不行。”
“我知道了,我今晚就發給她。”徒雅支起身子望了望牆上貼著的time  scheme,又道:“你給我告假到2月14行不行。”
“那麼晚?”
徒雅的聲音有些無奈,“學校有Valentine’s  party,也不知道是哪個兔崽子的主意,還要平行辦一場相親見麵會,我的名字已經被sign在名單的第一頁了。”
徒敬揚的語聲瞬間玩味起來,“怎麼學校都開始著急你單身了?也不至於偌大一個Queen  Mary還沒個能入得了你眼的男同胞吧?敢情你在英國都成了有名的大齡無伴女青年了?這事兒的利害程度看是得給你把假請到Easter啊,否則你麵子實在掛不住。”
徒雅忽地想起那天在微博上看到的一句話:“女人最喜歡的男人永遠都是正經裏帶著點不正經的。”她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錯了,脫口而出就是一句:“那你當我幾天男朋友唄,指不準我心裏覺得物超所值了,回頭就能找上一個。”
這話一下把兩人都說愣了。
徒雅一頭撞死自己的心都有了,這腦子是該有多殘才會說出這種話啊?想他徒敬揚也是一泡一大把妹子的人,紆尊降貴到來給自家小妹撐麵子,是不是太丟他臉了?
她噎得胸悶,匆匆忙忙掐了線,“呃,我還有essay要趕,先掛了改天說吧。”
電話那頭的徒敬揚本來在認認真真地查電子賬簿,聽到急促的“嘟嘟”聲後,一時間也沒反應過來,扔保持著接聽電話的姿勢。
“Lucius。”他木訥地出聲。
Lucius正拿著手柄坐在地上打生化危機,隻懶洋洋地“嗯”了一句。
“你知道現在20歲年紀的女孩子都喜歡什麼嗎?”
Lucius翹著腳,哈欠連連,“霍戈不是要在曼城開演唱會嗎?好像就是後天晚上的事兒,27號。他上個月確定取消了Boston的巡回場,隔壁院那幾個小女生哭天喊地好幾天呢。”
徒敬揚一腳把他踹了起來,扔了他一台平板電腦,“知道你小子有的是辦法,快給我弄兩張VIP席的門票來。”
Lucius捂著屁股,憤憤不平地把手柄丟了回去,“後天的演唱會,你今天才叫我去買票?你怎麼不贏個大滿貫給我瞧瞧!”
“下個季度我贏的都歸你。”徒敬揚不客氣地抬了抬眉毛,“我明天就動身,你速度快點。”
Lucius委屈地揉了揉屁股,抓起床尾的iPad,扭著臉出了房門。
“下下個季度的也都歸我!”
上午沒課的時候徒雅一般會睡到九點,前一天晚上她整理了大半箱要帶去Scotland的東西,帶幾雙鞋的問題折磨她到午夜才入睡,所以她把鬧鍾定在了十點。可一大清早的手機就開始沒玩沒了地振,好不容易消停了,門鈴響了。
門鈴!萬年不響的門鈴怎麼響了!
徒雅炸了鍋似的從被窩裏跳出來,裹上厚睡袍就往門口衝。
“丫丫!快開門!”
居然是徒敬揚?徒雅晃了晃腦袋。今天不是才27號嗎?
徒雅轉下門把手,迷迷糊糊地看著眼前的人,揉了揉眼睛,“你怎麼來了?”
“快點換衣服整理東西馬上跟我……走。”
“嗯……嗯?”她霎時間清醒過來她是蓬頭垢麵衣衫不整地在見人!這個人還他媽是徒敬揚!
“啊——”徒雅尖叫一聲,飛一般衝進臥室“嘭”地一聲關上了門。“你閉上眼睛!站著別動!”她勉強鎮定下來在房裏掃視了一眼,還好內衣褲都掛在臥室的小窗台上沒問題,塞得亂七八糟的旅行箱也攤在臥室的地上沒問題,昨天換下來的髒衣服丟在牆角堆著也沒問題……
“Shit!”她懊惱地抓了抓頭發,昨天吃完飯以後沒洗的碗都堆在廚房水槽裏!好女人……真他媽是分分鍾的事情。可徒敬揚怎麼來了?
徒雅索性也不想這麼多了,光著腳跳到衛生間開始洗漱。
呆站在客廳裏的徒敬揚確實有些驚魂未定,不是因為徒雅的邋遢形象,也不是因為廚房裏那堆沒洗的碗。而是這間公寓的裝修風格……實在有點不像個女孩子住的地方。
黑色大理石地磚上鋪著一塊橢圓形的羊毛色地毯,雅白色牆漆延伸到天花板,聚攏在重鐵色小吊燈的一點上。客廳的窗簾更是匪夷所思,左側用的是黑絨材質的簾布,右側卻是白色的絲光鉤花。
徒敬揚大學本科念的是Architecture  with  Design,建築物外觀設計和室內設計都是必修範圍,對他而言後者更有吸引力一些,因此他參觀過不少行家的大手筆作品。徒雅這間公寓的裝修跟一個西班牙設計師的風格有那麼幾分相似,可那個設計師在行裏是出了名的敗家,設計出來的東西永遠是物無所值,成本非常巨大可根本滿足不了與之相對應的生活需求。換句話說,就是他的設計隻存在藝術價值,不具備實用性。雖然獲獎無數,但是沒法真正地將設計稿售賣出去,說是設計師,還不如說是個三維世界的藝術家。
“對不起!”徒雅火速從房裏奔出來,將茶幾上散著的幾本書收疊好,又立馬跑去洗碗。
徒敬揚處在這樣的環境構造裏,不免有幾分不自在,“丫丫,你這房子……”
“我昨天太累了就沒收拾,哪知道你今天要來——誒,你怎麼來了?”
他坐的是前一天晚上的飛機,時差已經在飛機上睡沒了,思維依舊矯健,“先packing,然後趕火車去曼城。”
“去曼城?”徒雅衝掉碗裏的泡沫,別過頭來看他,“為什麼要去曼城?”
“反正要北上去Scotland,今晚霍戈在曼城有個唱……之前還擔心你對他沒什麼興趣,看來是我多慮了。”說著他指了指牆邊CD讀取器上的硬質包裝盒,笑道,“居然還能弄到大陸發行的正版CD,狂熱程度可見一斑啊。”
徒雅正在堆碗碟,聽到這話有點尷尬:“是同學回國給帶的啦。他現在這麼紅,是個人都聽過他的歌吧。”
“現在已經九點五十六分了。”徒敬揚瞥了一眼手表,“收完行李先帶你去吃brunch,再去坐train。我先phone  call給學校推掉下午的課。”
徒雅有點受寵若驚,一時間杵在了那裏,完全沒了接話的主意。
“還愣著做什麼?”徒敬揚勾起嘴角,做了個“come  on”的口型,隨即拿出了手機。
兩個人的關係像是有了一絲微妙的變化,圈圈漣漪波瀾在她心上。那瞬間她不知道是意識到“有個像哥哥一樣的男朋友挺好的”,還是“有個像男朋友一樣的哥哥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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