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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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走,直到南京路步行街,人開始多了,不知道為什麼,人多的地方,風也開始大了,冷颼颼地吹,好像羽毛在脖子上劃過,我低頭一看,才發現秦昊的圍巾竟然還在自己的脖子上。沿著人來人往的街道,走到永安百貨的門口,就聽見了薩克斯的聲音。一個穿著亮藍色禮服的中年男人站在了永安百貨大樓的三樓小陽台上,挺著發福的肚子,很瀟灑地吹著金燦燦的薩克斯。樓下,在永安門口前的空地上,路燈成為了聚光燈,空地成為了舞台。那裏有著一些中年男女在跳著交際舞,有些跳得一般,有些跳起來像是旋轉的彩色陀螺一樣,激烈得很。
    這裏聚集了很多人。很多外國人舉起自己的相機拍下這城市裏活力的一刻。周圍是那麼的輝煌,時尚品牌店的招牌,老飯店的招牌,永安百貨那幾個金燦燦的大字就那樣在夜裏亮著。數不清的人帶著和諧的笑臉,拍下裏這其樂融融的一幕。那悠揚的曲子從藍色禮服大叔那裏傳來,樓下的人們為他歡呼。我神往地看著眼前的一切。如果我隻是在上海逗留片刻,那麼此刻的歡樂盡是我的。然後我就離開,會自己的家鄉,很久之後想起來,在上海還有那麼一次其樂融融的景象被自己用相機拍了下來。可惜我不是,我要在這裏生活。我靠在一麵牆上,遠遠地看著對麵的人群載歌載舞。看了一會兒,覺得腿累了,於是準備走走。剛一回頭,我驚訝的發現,剛才還在河南中路上的那個盲人歌手竟然就在這裏,在一家服裝店的門口,靜靜地佇立著。
    他是怎麼來的?我是這樣的好奇,從河南中路走到南京路對於一個盲人,在我看來是那麼的不容易。我想了一會兒,走到了他的身邊,然後說了聲,嗨。
    盲人循聲對著我說,說,您是?
    呃,隻是剛才看見你在河南中路上唱歌的,給了你點錢。
    哦哦,是你——
    你知道我?
    今天我一共賺到二十塊,都是碎的,是你給我的。
    嗬嗬——我身邊隻有那些零錢。
    不,對賣唱的來說,已經很多了,謝謝你。
    你是一個人走到來這裏來的?
    是啊。
    怎麼——我覺得好不可思議。
    對盲人來說,路不在眼睛裏。盲人到了陌生的城市,路就在嘴邊,問就可以了。
    他一頭的長發,帶著黑墨鏡,因為看不見我,所以雖然對著我說話,但是總是看著別處。我聽了他說話,感覺到他不同於一般乞討的人。我說,聽你說話,看來上過學。
    是啊。他說,我是大連人,上過大學,瞎了是頭兩年年的事情。
    怎麼——怎麼瞎的?
    生病。他笑笑說,然後我就出來流浪了,一個人瞎了之後,不是失落,就是被激起了生的欲望,然後我就靠著賣唱到處流浪了。
    好厲害。我欽佩的點點頭,看著他那張流浪的臉龐。他笑笑,用自己的盲棍兒敲了敲地,說,這裏真熱鬧,我第一次來上海,像這麼人多的地方容易沒有方向感,這一路都是問過來的。
    你住哪裏?我說,我可以送你回去,那樣能方便些。
    我住得不遠——就在上海書城附近,那兒有一個地下室——自己可以的,謝謝。
    那我——那我請你吃飯吧。不知道為什麼,我對這個流浪的盲人歌手,充滿了好感。他應該不到三十歲,或許二十五六。可是流浪的風雨讓他變得要比實際年齡看上去更滄桑,特別是他一頭的長發,還有那副遮去半張臉的大墨鏡,都讓他看上去很滄桑。盲人沒有對著我的方向,猶豫了一會兒,然後他對著麵前的一團空氣說,謝謝你啊。
    我站在他的左邊,不過他衝著右邊。我笑了出聲,說,哎,我在這裏呢。那一臉嚴肅的高大男子不好意思地笑笑,說,對不起了,我老這樣,不過我能感覺到,你就在我的身邊,雖然不知道確切的方向,可是離我很近。我聽了之後,心裏竟然暖了一陣。我說,來,要不要我扶著你——哦,我叫沈秋白,你呢?他擺擺手說,我叫齊方,我自己走就可以了。
    我們離開了永安百貨的大門前,那薩克斯的聲音離我們漸行漸遠,不過燈火輝煌總是到處一樣。齊方很高大,留著長發的臉看上去總是很嚴肅,似乎不可侵犯。其實他是一個比較健談的人,因為去過很多地方,所以總是能說出些新奇的事情。他說自己大三的時候發了場燒,昏迷不醒,幾天之後醒來了,就失明了。一開始他以為自己睜不開眼睛了,可是卻感覺到自己在用力掙紮自己的眼皮。世界的光就這樣離他遠去了,他聽見自己母親在自己的耳邊哭,哭得他心都碎了。他砸了一個花瓶,然後頹廢地坐在了地上,他叫嚷著讓所有人都滾出自己的病房。悲痛欲絕的母親被人拉出了病房。他攤在病床上,想著自己瞎了,自己腦海裏最後一個畫麵是輸液室裏蒼白的天花板,還有很多被掛在柱子上的輸液瓶子,像在飄。耳邊是母親的哭聲,還有自己家大狗大黑的叫聲。他回家了,因為瞎了是治不好的。大黑不知道自己瞎了,照舊每天很聽話的把報紙叼到齊方的身邊。齊方摸摸熟悉的報紙,一把把大黑抱在懷裏哭了起來。
    他正哭,一雙大手將他眼角的淚抹去。然後是一個熟悉的聲音,是他大學裏的學長,叫宋啟成。那個學長在齊方的印象中,永遠是背著個吉他,在學校的各個角落裏彈著唱著。那年宋啟成學長暗戀的學姐要畢業了,他坐在宿舍窗台上唱了三天歌。本來還有人圍觀,可到後來大家都看膩了,隻留下宋啟成一個人在唱。最後的最後,宋啟成低頭一看,隻有齊方還在圍觀自己。
    那會兒他對著我大叫,兄弟!咋還不走呀!
    齊方笑笑,對著我訴說那時候的事情。我們在一家麻辣燙店裏,秋風蕭瑟地吹來,每次都那麼的淩亂無章地吹冷我們的臉,但是我和齊方捧著兩碗熱熱的麻辣燙,其樂融融地回味著一個曾經的故事。
    齊方說,我抬著頭喊著,老哥!唱得不錯呀!那宋啟成一開心,又唱了幾首,一直到風紀委派人用大竹竿子趕他,不然他還得唱下去——然後我們就認識了,所有人都覺得他那是在發瘋,可他很認真地告訴我他有多喜歡那個學姐。後來我瞎了,也是他陪著我,幫我買盲文的書,聯係盲人的學校還有慈善機構。我是有多感謝他啊,可是就是說不出口。我家裏也不怎麼有錢,報答不了他。有一回我們喝醉了,我說老哥我真是,欠你太多。他一揮手,說說這些幹啥!然後我們就一瓶一瓶的喝酒——那天我準備離開大連去流浪了,我們最後在一起聚聚。你看,這吉他,就是他給我的。他教我吉他,我也不知道我們為什麼那麼合得來,但是我忽然明白,人嘛,總有那麼幾次是要什麼也不為的做事情,隻求一個合得來的人,這是什麼?這才是哥們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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