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癡情哥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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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醒來的時候,肖楷已經不在了。看了看時間,都12點多了。靠在床頭抽了跟煙,想著既然是出來玩,不能老窩在床上,得出去走走。於是起身梳洗了一番,臨出門前還特地刮了一下胡子。
    這座城市據說自有文字記載依賴已經有4000多年了,曾經曆多兩千多年的滄桑,還是唯一一座仍座落在春秋時代的位置上的古城。我曾經在一些雜誌叢書中看到過關於對蘇州的介紹:古城到現在還基本保持著古代水陸並行,河街相鄰的雙棋盤格局,三縱三橫一環的河道水水係以及小橋流水,粉牆黛瓦,史跡名園的獨特風貌,同時也是我國河,橋最多的城市。
    走到路邊攔了輛出租車,司機問我要去哪?我說,環遊蘇州。
    其實我眼見的蘇州跟書中描寫的蘇州差別很大,雖然她依舊保留了原有的一些格局,但由於現在建築太過繁雜,規劃管理得很不到位,儼然豎起的洋樓讓她原有的古樸不複存在,展現給人看的隻是一座保留在盛名之下卻毫無特色的現代化城市。就好像被整容了,雖然你還是你,但我卻認不得你。
    遊了半圈後發現已經沒有必要繼續下去,便讓司機把車開到蘇州園林。據說蘇州是以園林見長,園林藝術更是讓人感歎她的巧奪天工。由於蘇州的山光水色景色怡人,自然環境悅目賞心;蘇州的街巷臨河,曾被譽為東方威尼斯。當然,威尼斯在我腦海裏就如同蘇州園林那麼陌生。
    進去後我不禁感慨:原來威尼斯也不過如此。看著這一大片林子,給我的感覺也是:哦,原來如此。我實在無法對這些風動它就動,風停它就止的植物做出任何諸如“啊,何等的壯觀,何等的神奇”的感慨。我想,大自然都能把這麼高深莫測的人類製造出來,對於這些所謂的巧奪天工,那更是易如反掌。大概,我是屬於不解風景的大俗人。
    出了林子拐了個彎,沿著人行道一直走一直走。看著大路上的車子,以前我會想,他們這麼折騰到底為了什麼,現在我會說,都是為了生活。他們是在路上奔走,而我則是在原地看他們奔走。
    來到了一處街市,餓由景生,肚子“咕”的一聲響,剛從我身邊經過的人聞聲看了看我,那種眼神我看得出他們以為剛才的響聲是我的屁聲,不由得加快腳步離我遠點。
    在我身邊有一個攤檔,屬於移動餐廳。推車兩邊豎著兩根鐵管,中間掛了一幅橫條,上邊寫著:台灣手抓餅。一個帶著棒球帽的年輕正站在攤檔後便煎餅,他身邊站著很多人,但這些人並不是圍著他,而是在他旁邊圍成一個小圈子。
    我走上前,跟年輕人買了塊手抓餅,問道:這些人看什麼呢?
    年輕人笑笑說:看牌子。
    我納悶問道:牌子有什麼好看的?
    年輕人沒說話,隻是笑了笑。我好奇地走近人群,從夾縫裏看到人群中間放著一塊大木板,我把頭伸進人群,看見大木板上寫了幾行字:林愛梅,我愛你,我永遠等你。
    我拍了一下站在我旁邊一路人的肩膀,問道:哥們,這什麼意思啊?
    路人搖搖頭說:不知道。
    我問:那你們看什麼?
    路人說:湊熱鬧唄。
    這時年輕人走過來將人群驅散,邊趕邊喊道:別擋著,沒什麼好看的。
    等到人群漸漸散去的時候,我走到年輕人旁邊,又買了一塊餅,笑笑問道:這牌子是什麼意思呢?
    年輕人看了看我,猶豫了一下,但見我關顧了他兩次,便說:找女朋友。
    我說:嗬嗬,要是讓人拍到了,網民都該叫你“癡情哥”了。
    年輕人不以為然,說:我隻是在尋找我想要的,別人怎麼說都影響不了我的生活。
    我說:話雖然是這樣說,但被人議論畢竟不是好事。
    年輕人說:天下那麼多人,哪管得了這麼多張嘴,再說,這是他們的樂趣,大官們都管不了。
    我說:你不怕,但人家姑娘大多都怕人議論。
    年輕人笑笑說:我相信我喜歡的人不會無知到覺得輿論高於誠意。
    我說:那你這想法也太理想了。
    年輕人說:我隻是追求我喜歡的,要求高嗎?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突然間我的心好像被什麼東西刺到似的,感到莫名地難受。我繼續問道:林愛梅是誰呢?
    年輕人淡淡地說:我女朋友,好聽吧。
    其實我看到林愛梅三個字的時候,心裏就冒出了三個詞:淋病,艾滋,梅毒。
    我笑了笑,說:好聽,但都是你女朋友你還用得著找嗎?
    年輕人的表情突然暗淡下來,淡淡地說:後來我們分手了。
    我說:既然過去了,也沒什麼好留戀,幹脆不要想了,不然隻會越來越傷心。
    年輕人說:我就是不想讓自己繼續傷心才找她的。
    我問道:她在哪呢?
    年輕人說:不知道,所以才弄這麼一個牌子。
    我說:那希望挺渺茫的。
    年輕人說:我知道,我也想過放棄,但我不能欺騙自己說不愛她。
    我笑了笑,沒說話。
    年輕人繼續說:很多人都當我是神經病。
    我心裏想,我也這麼覺得。但嘴上說:其實這也是一種執著的精神。
    年輕人說:很多東西過去了就很難再回來,我現在很後悔,但我不想以後也後悔。
    聽到這裏,我感覺自己的心晃動得很劇烈,腦海裏突然浮現出小櫻的樣子。我對年輕人說:再給我一塊餅。然後問他:我能跟你這牌照張相嗎?
    年輕人擺擺手示意隨便,並幫我跟大木牌拍了張合照。
    臨走時,我說:謝謝你。
    年輕人笑笑說:應該是我謝你才對。
    我匆匆趕回了“小小賓館”,我知道我必須得馬上趕回廣州,因為那裏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等著我去做。
    趕到火車站的時候,我給肖楷打了個電話:我回去了。
    肖楷一頭霧水,問道:去哪啊?
    我說:回廣州。
    肖楷說:那麼急幹嗎,再多玩幾天。
    我說:我已經在火車站了。
    肖楷說:操,你什麼事啊。
    我說:急事,以後再說。
    掛了肖楷電話後,我打開手機,發現手機上有十幾條未讀短訊,是大種和小櫻發的,問我到底去哪了,收到短訊馬上回電話之類的。我回了一條信息給大種和小櫻:明天這個時候到,火車站,有事見麵再說。
    在火車上的20幾個小時,每一份每一秒都是對我的耐心的莫大考驗。火車的速度是有限的,但人的急躁卻是無限的。人在思維與思維之間的轉換速度恐怕是世界上最快的速度。一秒鍾可以在宇宙來回好幾趟。
    終於回到了廣州,這個一直被我排斥的城市。此時,我覺得她是那麼的美好。
    下車後便看見了大種和小櫻,我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朝他們狂奔過去。大種見狀,臉上泛著淡淡的微笑,張開雙手,一把將我抱住,然後說:回來就好回來就好。
    我沒理會大種,一把將他推來,來到小櫻麵前,小櫻笑笑地看著我。我一把將她摟在懷裏,輕聲說:小櫻,我喜歡你。
    這時不光小櫻,大種也呆住了,走過來莫名其妙地問了句:怎麼回事?
    我將大種攔在身後,繼續對小櫻說:做我女朋友。
    小櫻呆呆地看著我,許久都沒反應。她越是不作反應我心裏就越著急。不由得重複了一句:做我女朋友。
    小櫻還是沒反應,我心裏基本上已經沒譜了。我晃了晃她,示意我剛剛是在跟她說話。小櫻突然反過來抱住我,應了聲:嗯。
    我在小櫻額頭吻了一下,然後摟著小櫻轉過身,對大種說:以後叫嫂子。
    大種還沒反應過來,滿臉疑惑,眼直勾勾地看著我們,直到在吃飯的時候還在問:怎麼回事啊?
    後來小櫻問我為什麼這麼衝動,在車站就跟她表白。
    我說,其實我早就想跟你表白了,隻是找不到合適的機會,我不想讓你成為我人生的遺憾。
    我把女人分為三種,憑借的是第一眼的印象。第一種是當你一眼看到她的時候就有想把她推倒得衝動,這種女人屬於睡覺型,例如李嬌。第二種是你一見到就很想跟她相處的,這種女人屬於過日子型,例如大種的琳琳。第三種是既不想上她又不願跟她過日子的,會跟這類女人在一起通常是因為找不到上麵的兩種女人但是你有迫切地需要女人的時候,這類女人屬於備胎型的。而小櫻比較特別,我的對她的想法是:推倒她然後跟她過日子。
    跟小櫻在一起之後,感覺自己突然變豁達了,世界在我眼裏是顯得那麼的明亮,不再執著於內心的矛盾,不再對社會發出任何控訴。總之一句話,心情好,看什麼都順眼。
    小櫻的存在,讓我有了歸屬感,而我也突然間從一個頹廢青年變成一個有理想有鬥誌的年輕人。我的理想很簡單,跟小櫻走上那條永遠走不完的路。為此,我特地去剃了一個光頭,以彰顯全新的生活的開始。
    很微妙的一點是:我發現我跟以前的大種互換了角色。以前老是我去抱怨大種沒時間陪我喝酒,現在輪到大種整天向我抱怨一個人很無聊。對於我跟小櫻的結合,大種意味深長地說:別步我的後塵。我說:我準備好了跟她白頭偕老的。
    最後,我如願以償地推倒了小櫻,又順順利利地跟她過上了日。在邂逅小櫻的幾天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做啤酒銷售。我又重新找了一個屬於我和小櫻共同的家,然後發神經似的在家裏的牆上貼滿了我們的相片,由於沒分好類,不小心將大種的相片貼在了廁所的門上。後來大種來我這的時候看見自己的相片被貼在廁所門上,便問我:怎麼回事啊?我說:辟邪啊。
    白天,我去上班,小櫻去上課。晚上,我陪小櫻逛街。周末,我在家裏做飯給她吃。我覺得,隻有當我的生活裏充滿小櫻的時候,我才會感到踏實。
    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沒有多大的理想,我隻是希望生活能給我點運氣,讓我像現在這樣生活,我就很滿足了。
    以前常聽劉德華唱的一首歌,每次聽後都讓我悵然不已——流浪。
    當
    燈光每夜閃亮
    人便開始去流浪
    繁華鬧市徘徊夜裏
    沒有終點並無路向
    家
    雖擁有但空蕩
    凝聚空虛怕回望
    情還是冷人還是凍
    害怕歸家再看著牆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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