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章 安身立命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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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被屋外嘩啦啦的聲音吵醒的。
    我憤怒地睜開眼睛,想看看是誰這麼不識好歹,惹人清夢。望著頭頂的木梁和旁邊的木窗,頭腦仍有些不清楚,許久我才意識到,我穿越了,沒有一覺睡回去,我還在這裏。
    “小丫頭,你醒了。”還是那個人,他把我從被窩中拖了出來,拿出昨天我穿的那套衣裳,套在我身上。“走,我帶你去找你爹娘去。”
    外麵的雨雖然止住,天空仍是陰沉沉的,像吸飽的墨汁,隨時都會落下來。屋外栽著許多翠竹,纖細的身子骨微微搖蕩,發出悅耳的聲響。
    其實我不想走的,穿越過來看到的第一個人是他,也是他把我撿了回去。走還是不走,這真是個問題。更重要的是,我沒吃早餐啊,會衰老的。我摸了摸自己的臉,還好皮嫩著呢。那我也餓啊。
    他彎腰問我,“你家在哪裏?”我搖了搖頭,這我真不知道。他直起身子,走下台階,“我去給你問問。”我看著那泥濘的路,實在不想下腳。何況我還這麼小,於是我再一次撲過去,抱著他的腿,踩在他的腳上。
    他被我嚇了一跳,“喂,喂你快鬆手。”見我仍是不放手,“你鬆手,我抱你好不好?”我點了點頭,坐在他的手臂上,對他燦爛一笑。
    他伸手捏了捏我的臉,“小丫頭。”
    我這才看清,這個村子有多小。幾戶人家散落在山腳下,距他住的地方有點距離。他抱著我走到村頭的一家院子裏,院中的老黃狗底氣不足地叫了幾下,驚動了屋中的人。一個穿著粗布衣的農婦走了出來,見到我們,拘謹地把手在衣服上抹了幾下,咧嘴笑了,“樓公子,你來了。快,屋子座。”看得出那個女人對他相當尊敬。
    “不用了,方大嫂,最近這村子裏有沒有誰家走丟過孩子?”
    那個叫做方大嫂的上前了幾步,想了想,“樓公子,沒聽說誰家丟了孩子。樓公子,這是誰家的孩子,長得可真喜人。”
    他把我放在地上,“我也不知道,昨個在路上撿到她,也不知誰家的孩子。這村子最近沒來過什麼人吧?”
    方大嫂搖了搖頭,“咱這村子,哪有什麼人來。”
    他看了看我,眉頭皺了皺。不好,他要甩掉我。“方大嫂,你再打探打探,這孩子先留在你這,這是幾兩銀子你拿著。”我瞅了一眼這個髒兮兮的院子,亂糟糟的雞窩和老黃狗,冷不防還有一個吸溜著鼻涕的傻小子好奇地盯著我。
    “哎呀呀,樓公子,這可使不得。”那個方大嫂推脫著,不接那幾兩銀子。我趁他們不注意,使勁掐了那孩子一下,那小子果然愣了一下,啪的扇了我一巴掌還想再打,我作勢坐在了地上,哇聲大哭。
    他忙跑過來,一把抱起我。方大嬸急了,拉過那個男孩,啪啪幾巴掌打在他屁股上,“你作死個虎牙仔,還打妹妹。”
    樓公子一邊哄著我,一邊伸手去拉那個方大嬸,“方大嬸,別打虎子,小孩子不懂事。”
    方大嬸停手,尷尬地笑了笑,“樓大夫,屋裏坐,屋裏坐。”他看了看哭的氣喘籲籲的我,又看了看哭的上氣不接下氣的虎子,一時有些舉棋不定。“樓公子,你把孩子放我這裏,我不打她,肯定給你照看的好好的。”
    這山野之人,就是熱情啊。我容不得他多思,緊緊地摟著他的脖子,“爹爹,爹爹。”哎,雖然他很年輕,可是為了我不被丟在這個破地方,為了不被這個破孩子欺負,為了不被當成童養媳,我豁出去了我。一時間,樓公子和方大嬸目瞪口呆。我拽著樓公子的衣領,又哭著喊了聲,“爹爹。”
    方大嬸有些懵了,試探著問了句,“樓公子,這丫頭咋問你叫爹?”這院子也沒個大門,就幾條籬笆欄子。
    幾個村婦圍了過來,七嘴八舌地問著,“樓公子,這是你閨女,呦,這小臉,長得可真俊。”
    “樓公子,你啥時候有的孩子,這孩子她娘呢?”
    一個村姑眼含著淚水,望著樓公子,捂著臉衝出了人群。
    樓公子臉漲得通紅,抱著我快步衝出了院子,回到了半山腰,使勁把我丟在地上。“你誰家的孩子?誰把你帶到這裏?”我搖了搖頭。也難怪他生氣,一個純情少男,突然冒出來了閨女,那薄薄的臉皮往哪擱啊。
    “你爹是誰,你娘是誰?”他盯著我,皺了皺眉,“你說不說,再不說我把你丟出去。”我勒個去,敢嚇唬我。我放開嗓子大哭,那個叫驚天地,泣鬼神。他一下子慌了,手忙腳亂地擦著我的眼淚,“你別哭,你別哭,我不趕你走。”我止住了哭泣,哭多了是要長皺紋滴。誰知竟然用力太猛,一下子嗆到了。他又慌慌張張地拍著我的背,“你慢點,慢點,我不送你走了,你就呆著,等哪天…”
    我不等他說完,扭頭脆生生地喊了聲“哥哥。”
    他估計被嚇到了,有些哭笑不得,伸手揉了揉我亂糟糟的頭發,“你這小丫頭。”
    事實證明,我逃離方大嬸家還是很明智的。一方大嬸沒他有錢,要知道在古代,要想過得好,就得有銀寶。二方大嬸家最少還有一個孩子,雖然方大嬸不一定會虧待我,可肯定還是親生的好。
    我就這樣跟著這個姓樓的公子,他不僅會做飯,會洗衣服,還會醫術,簡直就是專門為我配的保姆,可惜這個保姆不懂得照顧孩子。在他拿著那個我穿了三天的衣服要給我穿上時,我再也忍不住了,死都不穿。“小丫頭,你不穿衣服會凍著的。”
    “髒。”他自己天天穿的倒幹幹淨淨的,反倒是我天天穿著這一套衣服。
    他忍不住笑了,拍了拍我的腦袋,“你這丫頭,倒是惜字如金。來,先穿上,等會上街給你買衣服去。”
    什麼惜字如金,我這叫謹慎。禍從口出,萬一我哪一天不小心說漏了嘴,豈不是又無家可歸。不過一聽到街市,我還是來了興致。整天呆在這裏,對著他和一屋子草藥,我都快悶死了。穿上那套髒衣服,跟在他身後,樂得屁顛屁顛地往街上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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