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下的散步道 第4章 七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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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森曉風的第一次約會是在三天以後。
……不過,到底算不算約會,無從考據。我是這麼認為的,就不知她怎麼看。
這個讀書周最後三天裏,森曉風天天下午5點半會在門口“剛好路過”,然後與我一同走到分岔口再分手。
就是在三天後,第六個失蹤者出現了。
“又有人不見了?”
“禮哥,真被你料中了,第六個最後也去過西南郊啊。”
加上最新一個,常儀已經有六個人失蹤了。且也不知是巧合還是其他原因,都能跟西南郊扯上關係。
難道真的有這麼巧的事發生嗎?
就在我思索整件事的因果關聯時,周嘉麟冷不防地推了推我。
“幹嘛?”
“禮哥,她一直盯著你看唉。”
周嘉麟指指一個熟悉的方向。
時間是下午五點半,一個穿針織衫的女生在校門口貌似等了很久。從我和周嘉麟一同出來,她就像個郵筒似的立在一根電線杆邊默默地注視著我們,也不向我們靠近。
一看便知是森曉風。
她再這麼天天來校門口報道,就真的要被警衛列入可疑的校外非相關人員名單了。
“嗨!曉風!”我自然地向她招手。
她像得到了進門的允許般走了過來。
“兩位下午好。”
問安連周嘉麟的份都算進去了。
“你們認識?禮哥,這位是你那個?”
為什麼新的女性角色的第一可疑身份都是男主角的那個啊。
“你好,我是立禮的朋友,我叫森曉風。”
“我也是立禮的朋友我叫周嘉麟,周王的周嘉興的嘉麒麟的麟,寫起來很麻煩但讀起來很帶感。你不是我們學校的吧?你跟立禮什麼時候認識的?”
“暑假的時候認識的。”
周嘉麟是個很爽脫的人,能在五分鍾內跟別人混熟是我永遠學習不到的技能。這是我唯一羨慕他的地方。
但是,看著他第一次見到曉風就搞得跟她好像是一對老朋友似的,意外有點不是滋味。
與周嘉麟分別後,森曉風沉默良久,終於像經過了千思萬慮般問我:“你不高興了?”
順便一提,今天我們還是同路。
“沒有。”
我才不要跟她道明真相咧。
“曉風啊,跟你說件事。那個,明天是周六,我們放假。”
“嗯,所以呢?”
所以,你明天不用來校門口等我了。
“其實我有點不明白,你這幾天來找我是為什麼?”
“不為什麼,很自然的就來找你了。硬要說的話……我這裏認識的人不多,待在家裏也無事可做,就跑出來了。”
“哦,是這樣嗎。”
剛剛來到陌生的地方,起初會感到不習慣。曉風跟我好歹有不淺的因緣,會不由自主地親近我情有可原。
原來我是被別人需要了啊……
“我是不是,打擾到你了?”曉風突然小聲地問。
“沒有,完全沒有,說真的有個人陪我回家我也很高興。”
“那以後也可以天天來你這嗎?”
“可以啊。不過你別把這當做硬性任務。你想來的時候就可以來,不想來的時候就不用特地來了。自然就好。”
森曉風是我唯一的女性朋友。
我今天才意識到,我也能跟異性搭建友誼的橋梁。
“立禮,我想問你點事。”
“好,你說吧,隻要是我知道的我都告訴你。”
“你們學校有個叫方道宇的人嗎?”
“……”
缺勤王子方道宇,七月份就行蹤不明的第一人,我們何止是認識。
我一直以為曉風活在自己的小天地裏,熟不知她也會對這種新聞感興趣。
“有是有,他是我同班同學。你問他做什麼?”
“沒什麼,隻是好奇而已,聽說他不見了。”
“嗯,你也看到他的新聞了。其實不隻他,之後也有四個,不,五個人失蹤了,真叫人想不明白。不過他還好,過段日子就能找到了。不瞞你說,剛才我那個同學有見到過他幾次,他應該沒走多遠。”
“見過他?在哪裏?”
“西南郊。你來常儀沒多久,不知道很正常。”
曉風側目,一臉沉思狀。
“你知道方道宇平常會去哪些地方嗎?”
他會去的無非是一些學校禁止的地方。我知道初中時的方道宇平常會去哪裏,但我不知道高中的他平常會去哪裏。升入高中後,我們就處於不相往來的狀態,自然也不了解他的喜歡變化。
曉風似乎對方道宇的事格外關心。
“什麼嘛,別說你想去找他啊。”
我輕快的語氣明顯是在開玩笑,不過她認真思考的表情好像是當真了。
我告訴自己,她跟方道宇應該隻是陌生人。
一條不受陽光眷顧的窄巷,折進去有家叫不出名字的小旅館,是用空置的老舊別墅改裝而成的營業單位,進行隱蔽的事情的絕佳地點。
今天我是帶著一個女孩子來的。
……措辭有誤,真相是我陪著一個女孩子來的。
曉風希望我告訴她方道宇平日裏去的次數最多的地方。鑒於那裏的複雜背景,我親自給她領路。回家會晚一點,我用跟同學打球這種理由搪塞一下就行了。
“你怎麼對他的事這麼上心?”
“我有個熟人,對他的事比較在意,我在想能不能幫幫忙。”
“你那熟人在意的話就自己來找啊。”
然後我們走進這家低檔次外表的旅館,見到了年齡目測有40歲上下的老板娘。
畢竟事關一個人的行蹤,我以為方道宇就算來過這老板娘也不會跟我們明講。誰知講明來意後,老板娘說了句:“他有來過。”
“什麼時候?”
“7月份,我忘了,就在他失蹤的前一天。”
這一次,就連曉風的臉上都閃過一絲驚訝之色。
老板娘的態度過於淡然,令人有點不大相信。
整個過程是這樣的,7月中旬的一個晚上,方道宇帶著一個女孩子來開房。第二天老板娘上來察看,就發現人沒了。就這麼簡單。老板娘把她所知道的,一五一十告訴了我們。
不過細節耐人尋味。方道宇這小子這次玩出了水平,跟他同行的女孩居然是個外國人。英語初一至現在就沒及格過一次的家夥,竟然能搭上國際友人。
老板娘說聽到方道宇叫她安娜。一個在外國大街上你叫一聲十個人裏有八個人回頭的名字,安娜。
方道宇和安娜是一起失蹤的,可是新聞裏卻隻提到方道宇。雖說人種不同,但也是在常儀沒了下落,隻字不提未免太冷淡了吧。
——或者名叫安娜的女孩沒有失蹤呢?如果找到她本人,也許她能供出方道宇的去向,問題是去哪找她。方道宇隻要沒燒成灰我都能認出來,但安娜我根本沒見過。安娜線行不通。
“你肯定他們是憑空消失的嗎?”曉風謹慎地問。
“我是有安攝像頭的。”
從晚上入住旅店到第二天早晨,拍下的畫麵上兩人都沒出現。旅館對外隻有一扇門,排除了從後門離開的可能性。假如他們是從窗口出來的呢?窗子是關著的,而窗外沒有凸出可固定繩子。就算是學蜘蛛俠飛簷走壁(想象一下一男一女貼著牆壁爬行),光溜溜的瓷磚外壁我就不信他們抓得穩。
得知方道宇失蹤前最後待的地方的同時,又冒出了另一個疑點。
天色漸沉,意識到得回去了,我跟為我們提供情報的老板娘道別。
“阿姨,這些事警察知道嗎?”曉風走之前曾問。
在你們之前警察就有找過我了,也沒有隱瞞下去的必要了。旅館的老板娘自暴自棄地說。
※※※※※※※※※
雖已入九月,天氣還是很熱。
走訪方道宇最後去過的旅館的隔天,周日晚上,我和周嘉麟自暑假後再次來到西南郊。我把昨日的事情經過複述了遍後,周嘉麟的第一反應果然是:
“他真的搞了一個洋妞?!”
“真的真的,那家店的老板娘親口告訴我的。”
話說你一定要用搞這個字嗎?
周嘉麟哇哇怪叫了老半天。其實不僅他,我也對方道宇的水平抱有質疑。玩到後來把自己變沒了,這算不算一種報應?
“話說回來,禮哥,森曉風跟你到底是什麼關係?”
呀,我有提到過曉風的名字,被這家夥抓住了。
“朋友,隻是朋友而已。”
“她真的好可愛。”
這還用你說麼。
“你們怎麼認識的?我很想聽。”
“就是,嗯……有一天她在街上貧血症複發了,我正好路過,就送她去了醫院,之後自然而然的就混熟了。”我特意刪去了一些重要環節。
“果然不出我所料,她的屬性是病弱美少女。”
“……”
不久,我們分頭行動。以前是出於安全考慮,既然今晚是最後一次,就試試看吧。我們在一家理發店門口分開,約好了有事就打對方手機。
變成一個人後,我才意識到還是單獨行動更方便,早該試一試了。
我走的是一條偏僻得跟鎮內完全脫節的小路,水泥鋪成的路麵坑坑窪窪的。在我的左手側是一片荒地,右手側是一排小商店,現在大多關門了。
看到一家卷門緊閉的書店,我自然而然想起了那在雨中飄零的大碗島。
當時因為曉風的事覺得它很礙眼,就毫不猶豫地把它丟掉了。
“喲,不好意思我不小心弄丟了你的大碗島啊哈哈。”
……如果這種理由可行就萬事OK了。
那個禿子,到底從哪裏搞來的稀奇古怪的玩意?
走到盡頭,前麵是片灌木叢,我又轉身折回。
路的出口處垂直交叉著一條小徑,是通往荒地的。小徑邊,街燈的白色光芒在深沉的夜幕下略顯刺眼。我眯起眼,在適應這人工亮光的時候,看到了一個眼熟的人。
那緩緩行走的人影,隻要不是燒成灰我就能認出來,我認識他。
“方道……宇?”
是他嗎?
我使勁揉眼,以便看得更清楚。
——是他,自7月中旬便行蹤不明的方道宇。
他正慢吞吞地在離我不遠的小徑上行走。步子有點虛,感覺像在飄。見到了方道宇,我才有點理解周嘉麟見過他三次,為什麼會說他有點奇怪。
“喂——”
我不假思索的朝他揮手。
他沒睬我。
“方道宇!”
我叫他的名字。這次,他頓時定在原地,然後頭默默地轉向我這邊,就像脖子裏裝了個生鏽的馬達。
“方道宇是你嗎?!”
一個暑假無法改變我的外表,但方道宇看我的感覺就像在看一個陌生人,讓我不太舒服。直到我走近他,他都沒有一點反應。
我終於知道他怪在哪了。
他身上有股難聞的味道。瘦了很多,顴骨突出,臉頰深深凹了進去。眼神渙散,雖看著我卻沒有焦距,說他在看空氣裏的沙粒更合適。最怪的一點是,他安靜得有點異常,甚至可以說是詭異了。
總之,此人的印象與以前我所認識的那個活躍分子出入很大,我竟覺得我有點不認識他。
“喂!方道宇?還認識我嗎,我是周立禮啊。你回話啊。”
“……”
“你怎麼了?”
“……嗚!”
方道宇終於有了點反應。他像被針刺了渾身抖了一下,齒間摩擦出疑似痛苦的低吟,瞳孔像受到了刺激在瞬間放大。
我又向他邁進一步,問:“你……”
未等我說完,方道宇竟然拔腿往荒地跑了。
好快!那小子,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跑起來卻很快!
……現在不是感慨的時候啊!
我立刻跟著跑起來。起初我還能抓住到方道宇的影子,但沒過多久,我就把他跟丟了。
那小子,吃錯藥了?
他速度也太快了,最後幾秒居然還加速,我實在追不上他。混賬,能在我眼皮底下沒了蹤影,我不記得他的腳程有這麼厲害。
現在我的位置是在寸草不生的荒地之中。雖然跟丟了方道宇,但我看到他是一路筆直地跑,想必是穿過不遠處的馬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