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元宵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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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下阿姐一聲叫喚,把我從回憶裏拉了回來。
    依著欄杆望下喊:“做什麼?”
    阿姐在底下叫:“吃飯!”
    應了聲,看看積了灰的裝滿紙鶴的盒子,自己倒覺得好笑了。
    回頭與阿姐談起時,阿姐道:“全吉?啊呀,是那個孩子,當年長得高高壯壯的那個。”
    我笑:“那是當年,後來哪裏有我高。”
    阿姐拿筷子往我頭上敲:“死小子,怎麼老改不了自戀!”
    鬧了一陣吃完飯,又暖了手來寫春聯。紅通通的紙鋪在地上,阿姐還在一旁念叨:
    “今年買的這種泥金的薄了些,怕是不經吹——你總撿好看的買,也不管是不是牢。”
    無奈收了筆,想了想說:“我再去買另一種吧。”
    外麵風真大。我把圍巾繞了幾個圈,慢慢地又往街上挪。才走沒見步,就又看見全吉一個人在路上了。
    還真是巧了。我笑一聲,上前打了個招乎。他也有些詫異,麵上訕訕的,也不怎麼說話。
    “說起來……”我想了想,找個話題來跟他說,“琴子呢?怎麼沒見?”
    他怔了一下,帶了點苦笑:“她……不在家。”
    我沒馬上接話,原以為他過得挺好的:
    “吵嘴了吧?”
    他沒應我,半晌道:“那天回來也沒見她在家,子其都哭得不成樣了,也找不著她——你是要上街?正好一起走一程,有個伴。”
    不好再說什麼了。一麵往街上走,一麵陪著他安慰幾句。哥們兩個久不見,話其實也多不到哪去。他知道我是個醫生,便撿些話題來問我。問了在哪家醫院,又問過得如何如何,再要往下說,便沒了話了。
    幸好那家文具店到了,我鬆口氣道:“我去買些紙,你有事就先走吧。”
    他點點頭,衝我擺擺手。我躲進店裏去,店裏的人活潑得很,一天見了我兩次便吱吱喳喳說個不停。好容易買好紙,出了門見他還在風裏等我。
    我心裏真的覺得好笑了。他還是老樣子,明明知道我喜歡他,還這樣溫柔,就不怕我誤會了麼?
    我嗬著氣跑到他身邊,笑了起來。
    他頭一偏,帶了幾分奇怪的表情看我。他的眼睛還是黑晶晶的樣子,一點也不像二十七歲的:“你笑什麼。”
    我搖搖頭,什麼也沒說。見他頭上有點白霜,便伸手替他取了下來。
    他突然感歎:“唉,你小子後來居然長得比我高。”
    我應得飛快:“那叫後來居上——你自己不長,怪得誰?”
    他帶了點怒的神情看我,倒真有幾分孩子氣了。
    又閑閑說了一陣,陪著他在江邊走。風吹得沁人,我也醒悟過來,心裏後悔起來。
    好不容易放下他了,再拾起來做什麼。
    他突然指了江心一塊陸地道:“那年和琴子一起出來,你還記得?”
    我一怔,想說怎會不記得?話到嘴邊時卻咽了回去。記得又怎麼樣?他想說的是琴子,我記得的卻是他。
    便也學著他眺著遠處,道:“今年水漲得比往年大些。”
    他沒說什麼。再走一陣,我便找了個由頭回家了。
    我想,十年前的我,怎麼也沒想到,我和他會走到這一步吧。
    高二那年他來學校看我。
    我的高中一桂林的一所省級重點。雖說是好學校,離市區卻遠得很,往往要有一個小時車程。全寄宿製的學校校園很大,走在裏麵跟公園似的,煞是美麗。
    全吉來看我時,我正在校園老路旁的水塔底下。
    老遠就見他衝我揮手了。年多未見,他黑了不少,身上一件紅色T恤明晃晃的耀眼。我看不清他,細了眼也隻看見一排白牙一閃一閃,生生把陽光剁碎成片。
    “你小子不想我啊!電話也不打一個!”
    他撲過來,死命掐我脖子。
    我大笑起來,心裏突然覺得滿足。我原以為他隻當我是一般的朋友,現在看來,也該是個特別鐵的哥們吧?隻要他稍微記得我一點,也就夠了。
    鬧夠了,他隨我回我宿舍洗澡。南方的學生公寓跟北邊不同,都是獨立帶衛生間的。我們學校更不用說,四人一間房,帶個陽台加個洗漱間,還有淋浴設備——住宿的條件比尋常大學還好些。
    他洗完了便隔了門叫道:“我沒拿衣服,把你的先借我吧。”
    我心裏跳漏了一拍,幾乎要說不出話來。他等了半天等怒了,把下身圍了跳出來摁住我的頭一頓揉,怒道:“借個衣服你還刨絮(方言,磨蹭),不借老子就裸奔,邊奔邊說‘我是肖峻’!”
    我悶笑起來,找了衣服給他。他身上肌理分明,卻不是糾結的肌肉的那種,手腳都很修長。水滴子順著他的頭發滑下來,又沿著皮膚一路流過,劃出一道道亮晶晶的水痕。
    心裏忍不住要東想西想。隻得別了頭道:“快些穿,我要上課。”
    全吉“呸”一聲道:“哥佬來了你還去上課?”念了幾句還是跟著我去了。
    去時其實是自習。我一向坐最後一排,多出個全吉也沒幾個人看見。重點高中這點還是挺好的,大家都忙著學習,顧不上理睬其他人。
    我拿了本物理開始裝模作樣,心思全都放在眼角餘光的他身上。
    他憋了了陣終於憋不住了,拿手撞撞我:“嘿。”
    “嗯?”我小聲應他。
    “看牆上。”
    我抬頭一看,左邊牆角上有明晃晃一個影子——是他的手表映出來的光。
    我不屑:“多大了啊。”卻還是露出手腕來,把太陽投射到牆上去。
    他“嘿嘿”笑一聲,一圓一方兩個影子開始在牆上追逐嬉鬧。一會是方的遮的圓的,一會是圓的擋了方的……重重疊疊,糾纏不休,繞出千奇百怪的線條來,眼花繚亂。
    我笑出聲來。
    全吉留給我的記憶,快樂總比難過要多得多。
    再見他時,是正月十五,元宵。
    他一手牽著子其(那個奶娃娃),一手拿了隻燈籠。見了我笑道:“肖峻,又遇見你了。”
    我點點頭,笑著回一句。低頭瞧他手裏的燈,是隻古式的紙糊的東西,竹蔑子剖得粗大,紙也糊得粗糙,正是小時常見的樣式。
    這樣的時節很難見這樣的燈了。
    全吉問:“你怎麼還沒回?”
    我點點頭,說:“出了元宵就走。”
    全吉“喔”一聲,拉拉子其,笑道:“怎不叫肖叔。”
    那孩子怕生,開始往他身後躲。一雙烏溜溜的眼露在外麵,平白帶了分喜氣。
    我問:“琴子還沒回?”
    全吉沒說話,我也沒再問。
    帶著子其猜過幾個燈謎,我們便同行回家,一路都背著滿天的煙花,煞是漂亮。
    路過我家附近的郭老太家的狗趴在門上,“嗷嗷”地衝我們吼了一路。子其覺得怕了,忍不住哭了起來。
    穿著漢服的郭家小女孩跑出來,把狗喚回去,又拉拉子其的手柔聲安慰。全吉笑起來,拉著子其要走。小女孩揮揮手,奶聲奶氣地道:“小哥哥再見,叔叔們再見~”
    我們都笑起來。煙火衝天,竟帶出分不真切的感覺了。
    我想,如果這樣與他呆在一起,其實……真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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