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三個人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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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上午,沈硯發來一條消息。
    “她問你能不能來。”
    我盯著屏幕看了半天,打字:“來哪。”
    “上次那家咖啡館。她說想見你。”
    “見我幹嘛。”
    “不知道。她說想看看我平時跟誰在一起。”
    我把手機放下,坐在床邊,想了想。沈硯很少主動提要求,這是頭一回。
    我回:“幾點。”
    “下午兩點。”
    “行。”
    出門之前我翻了一下衣櫃。沒幾件像樣的,最後穿了件深灰衛衣,就是上次去城西那件。小姨在客廳看見我,問去哪。我說見個朋友。她沒多問。
    到咖啡館的時候,沈硯站在門口等我。他穿了件白襯衫,領口扣到最上麵,頭發理過了,看著比平時正式。我走過去,他上下打量我一眼。
    “你就穿這個。”
    “怎麼了。”
    “沒事。”
    推門進去。咖啡館不大,靠窗的位置坐了一個女人,背對著門。她聽見動靜,轉過頭來。
    跟照片上差不多,瘦,頭發紮在腦後,穿了件駝色毛衣。她看見沈硯,站起來,然後看見我,目光停了一下。
    “這就是林遲?”她聲音很輕,帶著點南方口音。
    沈硯點了點頭,拉開椅子讓我坐。他在我旁邊坐下來,跟**隔著一張桌子。
    她給我倒了杯水,推過來。
    “小硯跟我說了,你一直照顧他。”
    “沒照顧。就同桌。”
    她笑了一下。那個笑跟照片裏一樣,不太自然,但比照片裏暖一些。她看著我,又看了看沈硯,目光在兩個人之間來回。
    “他小時候很怕生。上幼兒園第一天,抱著我的腿不撒手。後來我走的時候,他沒哭,就站在門口看著我。”
    沈硯低著頭,沒接話。
    “現在他長大了。”她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比我想的快。”
    我坐在旁邊,不知道該說什麼。這個女人不是來求原諒的,也不是來敘舊的。她隻是坐在那兒,看自己的兒子,像是重新認識一個人。
    “林遲,”她忽然叫我名字,“你家住哪。”
    “幸福小區。”
    “離學校近嗎。”
    “騎車二十分鍾。”
    “你騎車帶他?”
    “他帶我。”
    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這次是真笑,眼角有細紋。
    “他從小就不愛載人。”
    沈硯終於開口:“媽。”
    她收了笑,看著他。
    “你別說了。”
    “我就說一句。”她端起杯子,又放下,“你爸的事,我知道了。”
    沈硯沒說話。
    “他跟我說了,你簽了本地。他說你選了這邊。”
    “嗯。”
    “我支持你。”
    沈硯抬頭看她。她看著他的眼睛,很認真。
    “你爸那個人,什麼都要管。我受不了他,所以走了。但我不該把你留給他。”
    “媽。”
    “你讓我說完。”她深吸一口氣,“我錯過了六年,補不回來。但你以後想幹什麼,想過什麼樣的日子,你自己定。你別為了任何人委屈你自己。包括我,也包括你爸。”
    沈硯看著她。咖啡館裏放著輕音樂,有人在角落敲鍵盤。我坐在旁邊,感覺自己像個多餘的。但我又覺得,自己應該在這兒。
    “我沒委屈。”沈硯說。
    “我知道。你選了本地的學校,簽了協議。你爸那邊不認你了,你也沒低頭。”她看了我一眼,“你有你自己的理由。”
    她沒點明那個理由是什麼。沈硯也沒解釋。三個人坐在一張桌邊,安安靜靜的。
    過了一會兒,她從包裏拿出一個東西,推給沈硯。是一個舊錢包,棕色的,邊角磨得發亮。
    “這個你拿著。”
    沈硯沒接:“什麼。”
    “你小時候用的。我給你收著。裏麵夾了一張照片,你兩歲的時候,在公園拍的。我走的時候帶走了,一直沒還你。”
    沈硯把錢包接過來,翻開。照片很小,塑封的,邊角裂了。上麵一個短頭發的小孩,坐在旋轉木馬上,笑得很開。旁邊有一隻手扶著他,隻能看到一截手腕。
    “那是我的手。”她指了指照片邊上。
    沈硯合上錢包,放進口袋裏。
    “你這次待多久。”他問。
    “下周四走。”
    “還來嗎。”
    她看著他。
    “你想讓我來嗎。”
    他沒立刻回答。過了幾秒,他點了點頭。
    “行。”她站起來,把包背上,“那我下周三來看你。你學校門口,行嗎。”
    “嗯。”
    她走之前看了我一眼。很短的一眼,但裏麵有東西。她沒說“謝謝你”,也沒說“幫我照顧他”。她隻是點了下頭。
    我點了下頭。
    她走了,推開咖啡館的門,風灌進來,門口的風鈴響了一聲。沈硯坐在位置上,看著窗外她的背影越來越遠。
    “你媽挺能說的。”
    “嗯。她以前話少。”
    “現在話多。”
    “可能是攢了六年。”
    我看著他。他把手伸進口袋裏,摸那個錢包。沒拿出來,就在裏麵攥著。
    “走吧。”他站起來。
    我們出了咖啡館,走在街上。下午的陽光斜著照下來,把兩個人的影子拉得很長。他走在我右邊,步子不快。
    “沈硯。”
    “嗯。”
    “你媽走的時候,你站在門口。你哭了嗎。”
    “沒有。”
    “那你幹嘛了。”
    “我站了很久。後來我爸把門關了。”
    我看著他側臉。他沒看我,看著前麵的路。
    “你媽今天說的那些話,你信嗎。”
    “信。”
    “為什麼。”
    “她說讓我別委屈自己。”他看了我一眼,“這句話,隻有她說。”
    我沒說話。兩個人繼續走。走過兩個路口,他忽然拐進了路邊的小公園,在長椅上坐下來。我坐在旁邊。麵前是一片草地,幾個小孩在跑來跑去。
    “你媽下周三來,你去嗎。”
    “去。”
    “我陪你去。”
    “不用。你上課。”
    “我翹了。”
    他看了我一眼。我攤了攤手:“又不是第一次了。”
    他沒再拒絕。過了一會兒,他從口袋裏掏出那個舊錢包,翻開。照片上那個小孩,坐在旋轉木馬上,笑得沒心沒肺。旁邊那截手腕,瘦瘦的,年輕。
    “我兩歲的時候,她還紮辮子。”他說。
    “現在也紮。”
    “不一樣。”
    他把錢包合上,放回口袋。站起來,拍了拍褲子。
    “回去吧。”
    “嗯。”
    我們走出公園,沿著來時的路往回走。走到岔路口,他往左,我往右。他停下來。
    “林遲。”
    “嗯。”
    “今天謝謝你。”
    “你又說謝。”
    “你來了就行。”
    我看著他。這句話他之前說過一次,在附中的操場上。同樣的五個字,這次聽起來更沉。
    “你以後別老說這種話。”
    “為什麼。”
    “聽多了,心裏堵。”
    他沒接話,轉身走了。我站在路口看他,走了幾步,他又停下來。回頭。
    “下周三,我等你。”
    “嗯。”
    他走了。我站在原地,看著他的背影,忽然覺得,這個人以後不管去哪,他都會回頭。
    手機響了。小姨發來的消息。
    “晚上回來吃飯嗎。做了排骨。”
    我打字:“回。”
    收起手機,往家走。路過小賣部的時候,買了兩盒牛奶,他那種。回到家,小姨在廚房炒菜,小姨夫在客廳看電視。看見我回來,他點了下頭,沒說話。我也點了下頭。
    走進房間,關上門。坐在床邊,掏出那支鋼筆,在草稿紙上寫了一個字。
    “媽。”
    然後劃掉了。又寫了一個。
    “走。”
    又劃掉了。最後把筆帽蓋上,放在桌上。
    躺下來,盯著天花板。手機亮了一下。
    “到家了。”
    我回:“嗯。”
    然後又打了一行:“下周三,別遲到。”
    他回得很快:“你也是。”
    我閉上眼,把手機放在枕邊。窗外天暗下來,路燈的光從窗簾縫裏漏進來。枕頭底下那塊橡皮和那張卡,還在。
    我翻了個身,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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