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小說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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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校比較小,情侶可以約會的地方也少,基本上集中在食堂和操場。所以一到晚上都是東一對抱著的情侶,西一對躺著的情侶。我還記得有一次我在食堂看到一對情侶抱在一起接吻接了至少五分鍾,有時候覺得那些人也特大膽。而操場是一個小型的足球場,鋪著人工草皮,以前周末的時候我還和朋友曬著太陽打撲克牌,隻是有了電腦之後,就再也沒有到操場上打牌了。
又一次吃完飯,幾個人覺定去操場上坐坐。坐著無聊,想著玩起了鬼抓人的遊戲——這個在小的時候基本上都玩過。
抽簽覺定誰當第一個“鬼”,找了一塊長長的布——小的時候都是用紅領巾的,然後折成布條將做“鬼”的那個孩子的眼睛蒙上。以足球場中間的半個圓圈為範圍,其他人不可以走出去,一旦走出去就要做“鬼”。而當做“鬼”的人往外走的時候,適時出聲喚回。“鬼”靠著雙手在這半個圈子裏抓人,被抓到的人則當“鬼”。其他人可以在“鬼”的身上任何位置輕輕拍打或者發出聲音來“調戲鬼”,但是若因此被“鬼”抓住那麼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了。
我還記得小丁當鬼的時候,我非常非常之邪惡的在他的pp上摸了一把,乘機吃了一下豆腐。
當我們眼睛能看到的時候,覺得沒有什麼困難的,而當我們將眼睛蒙上,世界變成了一片黑暗,我們不在擁有光明的時候,我們僅僅能靠的是那一雙耳朵。而我們連聲音都失去,在無光無聲的世界裏我們真的很難想象如何生活。
小的時候玩這個遊戲什麼都不明白,隻是覺得好玩。而長大了之後,當再一次玩起這個遊戲,當再一次眼睛被蒙上的時候,突然失去光明的時候,頓時覺得竟是這麼的迷茫而又不知所措。當在下布的那一刻,不由的感歎:“能看見光明真好!”
我們像一群沒有長大的孩子似的在操場上玩的熱血沸騰,連汗都出來了,也同時引來了旁人的目光。隻是,不知道那是羨慕的目光,還是鄙視的目光。不過那又有什麼關係?隻要自己開心,何必在乎全世界怎麼看你呢?更何況,滿臉鄙視的他們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成熟”,隻是早早的丟失了童真罷了。
還記得又一次,在操場玩的幾近瘋狂,有點兒忘乎所以。而同時我也吃足了小丁的豆腐。至今還有照片為證。
玩到瘋狂處,我抱著小丁將他推倒在地,雙手雙腳纏上小丁的身體,將他壓在身下。而小丁自然不肯乖乖就範,掙紮著扭開我的鉗製,而我更不可能就這樣放開他,於是抱一起的兩個人就在地上扭滾。
花花趁此機會,手拿照相機一連拍了好幾張,後來這些照片全部存在我的電腦上,成為我當時吃小丁豆腐的證據,至今保留。
看著那些照片,邪惡的想著,要是照片中的兩人都是沒有穿衣服的話,那該是怎樣一副春意盎然的景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