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小說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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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二號食堂的邊上有一間比較隱秘的小樓,小樓隻有一層樓高有點鬼屋的感覺,是影藝社的基地。不過,影藝社的社長卻是動漫社的團支書——花花。因為花花的關係,我們經常去小樓——老大生日的時候,是在哪裏做的蛋糕,那個蛋糕我們稱之為坨坨蛋糕,因為上麵弄了很多坨坨;cosplay比賽的時候,是在哪裏排的劇;道具也是在哪裏做的……而若不是因為花花,我永遠都不知道那間小樓是幹嘛的,或許會以為是一間荒廢的小樓吧。
那天晚上,我們一時興趣在小樓裏玩了一個小時候經常玩的遊戲——紅綠燈。抽簽決定誰做“燈”,做“燈”的人麵對牆站在角落裏,其他人在起始線上待定。開始之後,做“燈”的人不定時的轉頭往後看,起始線上的人利用“燈”背對著你的那點時間裏偷偷向燈靠近,而“燈”轉過頭來看你的時候,就不能再動了。如果被他發現你在動,那麼你就要站在燈的邊上去了(之後被看到的人依次排下)。如果說,最後所有人都被“燈”看到你在動,那麼第一個被看到的人就要去做燈。如果說,有人能不被發現而靠近“燈”的話,那麼大家就要做好逃跑的準備——這同時也是遊戲最緊張最關鍵的時刻,當靠近“燈”的那個人拍打“燈”的後背時,大家(無論看沒看到的)全部要往起始線處逃跑,而燈則要去抓其中一個人。如果在逃跑過程中有人被抓住,那麼很遺憾,被抓的人要去做“燈”,否者重新繼續遊戲。
我和小丁在向燈靠近的時候總是做一些惡搞的動作,有時候手拉著手單腳站立好似兩個人在共舞一般,敏敏和思思在我們後麵拿著手機拍了好幾張照片,後來兩張照片處理成gif格式圖片的之後,形成兩個人手拉著手,腳做著一上一下的動作,極其惡搞。
在我做燈的時候,小丁在我後麵的照片也被拍下來做成gif格式,而看到的效果就是小丁在我後麵扭pp,當我第一次看到的時候,我差點噴出來,隻因那樣真的太搞笑了,好像一個別扭的小受在身後撒嬌一般,隻是本應該同樣高的我們因為鞋子和視覺效果,導致了我矮了他一截。這無疑是最杯具的……
後來有一天晚上,我們在這個小樓裏將全部的燈都熄滅講鬼故事,我坐在小丁的邊上,緊挨著他。基本上我不喜歡看鬼片,也不聽鬼故事,也許是膽小,也許是相信這個世界有這種東西的存在,總之就是不喜歡甚至於逃避。
但是我卻會經常和別人說,而且說的都是親友告訴我的在他們身上發生過的事情。
隻是小丁對於鬼故事似乎並不會害怕,反觀思思還沒開始講究哇哇大家,嚇得我差點往小丁身上撲去。最後在思思的強烈要求下,鬼故事終結。
想想,有些人為了泡妞帶著女孩或者男孩去看恐怖電影,若是遇上了思思這樣的人,那麼是賺到了,但是遇上小丁這樣的人……額……
所以,我決不能和小丁去看恐怖電影,出糗的隻會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