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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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一种力量的坚持,可以承受生活之轻之重、之悲之欢,因为执著显于生命的单纯与温柔,和心中那团炽热的火;信仰,也是一种力量的脆弱,无法忘记记忆之淡之浓、之酸之甜,因为轻易相信了光与影的反射和折射,与心灵那枝眷恋的鲜花。更或者,信仰没有决定过这一切的开始与结束,谁能够成为谁的梦,谁能够成为谁的诗,都是非要说出口的那个字。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陆依风依旧坐在窗台前整理那些零落的稿子,它和陆依风的思念一样,厚厚一叠。陆依风笔尖下沙沙作响地写着,一行行字下来,竟然不知道自己写了些什么,也常常会扯了又重写。
突然间,陆依风发现自己好一段时间没有打开邮箱了,感觉自己的思想笨拙了。难道是春天没有兑现它爱的承诺,还是冬天太眷恋它爱的纯洁?春夜寒俏,她捎来无尽的缠绵,将寂寞邂逅在这片可爱而又温馨的土地上。陆依风想,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逝去的季节不再寂寞,陪伴它们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四个月了,伊妹儿里终于出现了她的文字。
依风:
今天是情人节,一个跟我没有任何关系的节日!
呵呵!满街的玫瑰花香怕对我是一种讽刺,怕已凋零的玫瑰花瓣太多。
在这里,说不清什么滋味,抑或是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怕自己太冷漠、太麻木。总之,很多人都不好,很多人找不到方向。他们说,很多东西很多事情是会习惯的,我想我已习惯,就像我只是习惯当初的人、事、物,只是习惯而已,并不是喜欢。不是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决定付出代价吗?我没有后悔,很早以前我就不会后悔了。我不知道每个人的路是否早已决定好,或者说,人并不是上帝喜欢的类型,还是上帝本来就是个悲观的人?
前几天,有打过电话给你,但关机,想带给你一些笑声和祝福的话。也打过电话给旭源轩,他说工作特忙,感觉他是长不大。
很久没看过你的书了,尽管喜欢。就像很多东西,哪怕喜欢,也不会多做什么,即使错过。
人,总会在每一个地方碰到很多人,认识很多人,然后离开很多人。我很少跟别人深交,即使在一起的时候,我只会记住他们的脸。名字不要紧,即便说了,也记不住。有些人认识了又如何,还是要离开。不深交,就没关系,离开也没关系。
些许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又或许太清楚自己是怎样的人;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又或者太清楚自己要什么。我是个很深寂寞的人,于是,很多时候,我会选择一个人,一个人看世界的精彩与不精彩。
春季的雨很频繁吧!
当然,我没有放弃自己,或许还想着自己更好地活着。有时候,生活给了我们,就是让我们更好地活着,更好地接近属于自己的欢乐。
……
雨时常下,不是这个时候它又不时常下,常常听到一些人抱怨“天都要下烂了”!我想,雨如果这么一直下,大地会不会变成汪洋?知道不可能,可就是有那么偏激而又固执的想法。
“直到所有的人都将你遗忘,那么你就真的自由了!”我想,我要的只是自由。有些东西,别人眷恋的我早已不眷恋了,因为我早已离开。后来,发现不怎么说会有一些东西令你牵挂或牵连你。我在想,什么时候可以真的自由了。
生活中,许多人总会有那么的一些不融洽,知道那是应该原谅的,跟自己没有关系,所以都没关系,尽管有时不愉快什么的。一直在寻找相似的人,那些属于很好或者我喜欢的人只会出现在小说故事中,谁也不知道未来怎样?最近,我死命地念英语,我是不想再到在这里,于是又想飞出去。飞出去也要资本。
我也从来没有想要优秀,我只是在尽力地做着我所想做的事。其实,自己要求不多,一个自由的空间,一份安静的生活。出来这么久了,真的又长大了许多,明白很多事情离梦想遥远,或者无法实现。所以,我觉得这样就好,已经很好……
在这里,会怀念我们许多的曾经。隔壁房间传出了笑声,她们聊得很高兴,这样很好。一个人坐在这里敲打着键盘,我知道这样很好,没什么抛弃的。
……
常常一个人会走很长的路。
冷一点的时候,跟室友一起睡,醒来时,从窗外透进来的一点亮光,以为外面已天晴……
相聚时,总会掩饰真实的那个自己,总想要每个人都开心,这本来就是相聚的目的。如果都郁闷的话,岂不是很扫兴。知道谁都会有自己的事情,只是,再相聚时,都很想遇到那些纯真、快乐世界中认识的人。
或许,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爱情的,只存在着感情,有那么一点点感觉就误以为是爱情,然后误导自己不可自拔。我知道,你会批判我的,以前我也不同意这个观点,静下来了,也就不在乎了。
祝你好运,依风哥哥。
临云
六个月前……
很快地,为期半月的军训吹响号角。
那些天,陆依风在宿舍里啃书,毕竟阳光与他为敌。
在这段时间里,陆依风认识了几个朋友。旭源轩身上隐藏一道一眼无边的风景,风景偏远,让游客无法靠近。陆依风更是一道风景,却不会与旭源轩做更深地搭配和融合。旭源轩、陆依风,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更或者都怀着同一种缄默排挤世界、排挤彼此,即使都酷爱着文学。
相反地,陆依风和安再雪、秦枫走得忒近。
“你小子跑那么远干嘛?真当是在旅游啊,云南——你以为你有私人飞机啊?弄的跟个大人物似的,视察民情来着。”秦枫翘着烟头。
安再雪未发出强烈抗击,翘起二郎腿,脸蛋笑成一片火烧云:“来自祖国西南边——云南,多么勇敢的举措。你要知道我是一名中共党员,加强民族团结和交流是我的光荣使命,不需要什么私人飞机,有火车拉动内需心就知足了。”
陆依风落下书本,没太在意再雪推出的政治问题,而是逮住安再雪那份好奇,“再雪,我一直对云南有一种憧憬,那儿有大理三塔、丽江等令人神往的地方,自然对你仰慕三分。至于你是不是党员,我提不起兴趣,要不你给我们介绍你们家乡的饮食文化,我这张嘴偏爱打听吃的,不然三天两头觉得这世界严重缺氧。”
“你又不早说,我跟你才是风马牛相及呢。你看秦枫,还没有登上政治舞台,就和我谈起民族问题,我要不说起几个政治术语,还以为我真的是来旅游。”
安再雪挪了挪身体,心飘上云霄:“既然你对云南有好奇感,就给你说说,可是你别流口水,万一怕忍不住,就多准备些卫生纸。好了,听好了,我要开火:我以叠水河卷粉的博大、烀锅子的热情、稀豆粉的浑厚、煮饵丝的韧性、烧粑粑的圆满、稀米冻的甜美、泡露达的精彩、苦撒撒的回味、舂干巴的诚挚、擦粉的地道、拌榨菜的实在、炒螃海的红大……作为为人的指向——挺诗意的,可别给自己施加思想压力,有机会去见识见识。”
“正宗,仿佛叫人身临其境,嘴不得不馋。幸好我有先见之明,备足了卫生纸,呵呵——不过,再雪,我们可约定好,明年暑假去云南,车费自付。你呀,包吃包住包导游。”
“好主意,”秦枫拍手叫好:“那我们得从长计议,别真的把政治问题传染回来了,那么我们真的没有脸面见父老乡亲——”
“好了,好了,日子还长着呢,心急可吃不了热豆腐。放心吧,只要两天的火车加汽车你们受得了,我们很欢迎,并且热烈欢迎——”
陆依风见安再雪被善意的计谋围困,便岔开话题:“收音机前的各位听众,我在不知名的宇宙里给你们做现场直播。”职业病发起的一次宣战:“秦枫,听说你是个痴情汉子,根据部分资料显示和专家研究,你和我有着类似见地的爱情观,但我们做出的反应截然不同。那么,可不可以给我们分析这其中的截然不同?”
“你小子我打电话也偷听,怪不得无法重返地球。”秦枫收起一半的笑意,放开另一半忧伤:“既然直播,我就配合直播,不妨和你们说说我的情史,这可真是全球首次与大家透露——曾经我爱着一个女孩,从小青梅竹马,同样那女孩爱着我。那女孩因为家庭逼迫,和另外一个她毫无感觉的男孩结了婚。那男孩是个富家子弟,下肢瘫痪,我们的幸福被这晴天霹雳湮灭。坚强的我,毅然将那女孩送进婚姻的殿堂,目送,心碎,泪水,将一点一滴的幸福留给她。而两个人只能把甜蜜的回忆永远像天桥那样架起,留在心间,默默地为对方祈祷。我还叮嘱她,一定要比我幸福,如果真的不快乐,请回到我身边来,我为她一直守候。”
“好英雄哦,那么伟岸,不枉费这场直播——是的,爱不可以是自私的,那种痛没有经历是不会体会得透彻的,是吧?”陆依风呼了几口气站起身子,走了两圈:“而,我羡慕的爱情,不是新娘新郎入洞房,而是夕阳下,两位白发苍苍老人携手相伴,风雨来临,相拥而笑;平凡的爱,即成永恒。虽然我们无法拥有,但我们会一直收藏过去,让它成为真正的永恒。”
“既然一切成灰,忘记吧,学习再雪的政治问题,多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作奉献,缠绕儿女私情实在不是大丈夫所为。等事业辉煌后,或许讨老婆来得更快些。”旭源轩半痛半快地别着嘴。
“是啊,忘记,忘记了我们好去云南。”安再雪打了个马虎眼调侃忧伤气氛。
夏天的天气仍是闷闷的。
他们上军训场了,陆依风在宿舍看着光线移动的轨迹。他想出去走走,实在无味。看他们回来,忍不住丢下手中的书,问问军训练习了什么。他们一身疲惫,冲淡陆依风所有的兴致。全宿舍一番装饰过后会一起出去吃饭,今天东餐馆一顿,明天西餐馆一顿,好像谁也离开不了谁。
日子是千遍一律的,彼此的相处跟随四季交替。
有一回军训完后,全宿舍去超市购物,买些日用品。走到卖衣服的柜台,略显羞涩不敢向营业员询问内裤的价格。营业员是个女的。之后你推我、我推你,像群贼似的,逗得围观的顾客抱腹大笑。巡视完一圈后,转回老地方,一致决定难为情地问出口。
“服务员,内裤多少钱?不要说不要,那我们就连人都会带走的。”四只眼老套地摆起他的地痞相。
“三块——”营业员竖起三根手指。
“真的假的?干脆不算钱。”四只眼似乎有点意外。
他们头上像戴紧箍咒似的,老实地出没在超市,生怕一个不经意,惹恼唐僧。
陆依风实在憋不住心头的狼狈,唠叨升起:“你说,都什么社会,那玩意儿都害羞说,今后一遇到女人用品,难不成逃之夭夭?”
“说得那么伟大,刚才自己怎么不去?装什么君子?”四只眼回头瞅了陆依风一眼。
话刚落下,碰见直直。他们军训见过她一面,给人的印象是热辣又有孩子的调皮,至于对陆依风,她有道不明的感觉,毕竟在陆依风的身上透露出让人难以接受的特殊。
他们穿行在城市的街道上,三三两两显得不匀称。
“依风,你说出来一趟多不容易,你为什么只买一把撒水壶?”
“很简单,我希望阳台上那盆花活下去,给它悉心呵护,这是我对大自然的一种敬爱吧。在它的生命里,不在乎热烈地绽放,也不在乎凄凉地消瘦,之后凋谢。而是顺应它作为植物无法自控的宿命和规律,等待,等待生命得到更精彩、更绚丽的重生,再一次同艳阳天撑起一片美丽的世界。”
“天啊,我还以为为了什么,一盆花?行行,看你那么认真的情份上,还说了一大堆文质彬彬的话,放你一条生活的路。”秦枫喜欢把自己当作老江湖。
“就是嘛,做人大度一点,你秦枫什么风浪没有见识过,何必让依风在大家面前过不去呢。”四只眼的马屁一直没有逊色过。
“好了,你们不渴也该饿了,晚上还想不想休息啊,把气氛弄成二战那局势不像话。”安再雪识破了这暗地里的讽刺。
“再雪,你不说还真饿了,你们别闹哄哄的,一会还要喝酒呢。”秦枫接过安再雪的眼神。
旭源轩总不爱表达自己,他是这样的性格。在这里面有他的私敌。而陆依风,仿佛一头载进了火坑。
“兄弟们,让我们第一次举起酒杯,为相逢、为陆依风那盆花早日盛开而举杯。”旭源轩握着杯子应邀上。
“不好意思,我不会喝酒,当我是个例外,允许我以水代酒。”陆依风的眼球里积压了诧异的目光,“我知道这种方式有些不近人情的,但——但原则性的问题我得坚守,更或者我有难言之隐吧。如果大家能够原谅的话,点个头吧。”
秦枫直起身体缓冲紧张气氛:“好吧,既然大作家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我们通融一回又何妨。不过声明好,谁先找到女朋友谁请客,到时候陆依风不喝也得喝。”
几经推辞,室友们破颜而笑,碰杯而饮。
陆依风看着他们无雕饰的笑,心里打起疙瘩:“众人皆醉,唯独我清醒,朋友包容自己,那是因为友谊。社会草丛繁茂,生活置于何处,有时候原则也无法保持。风轻云淡,一片平静而美丽的生活,一片纯白色和天蓝色的梦幻,真的会有吗?”
这夜,阳台上洒满月光,花儿轻轻地呼吸着,那种温柔令陆依风沉醉。而他们的鼾声里,是那样的平静而自然,一群可爱的孩子,一群阳光般的天使,将生命的思考和不习惯读得如此淡然,给自己减少忧虑,那种风轻云淡却只能在他们身上看到,陆依风的身上找不到。
“心晴,你说人间有没有天堂?还是它只能长存我们的心中?”陆依风很天真地坐在她的身边,看着她心神不宁的,有些着急,“你怎么了?你还在为老师的话耿耿于怀吗?你就真的觉得我们在一起不适合吗?难道你的内心已经预备和我打持久战了吗?”“你很奇怪,怎么一下子冒出那么多问题?”心晴的神色一下子猛然起来,“对,我预备向你开战了,我习惯不了你了,你可以当着那么多人说你有多么在乎我,你考虑过我的立场吗?我要出国,我不想在他们中间留下什么是非,你明白吗?”“留下是非?我辱没了你吗?我告诉全世界,我对你的感觉,有错吗?难道那不是你希望的吗?我终于懂了,原来我一直是你的棋子,被你摆布,为你扫除障碍,现在你要走了,我的价值不存在了。行,你够好,我瞎了眼,就凭借你今天的这些话,真的够我受用一辈子,谢谢你,再见!”陆依风好像上个世纪没有动过怒一样。
“依风,依风,依风——”心晴这样喊着陆依风的名字,一直不停地喊着。
“依风,依风,你怎么了?”陆依风一下子从梦境里掉出来,眼睛湿润。陆依风看看四周,才肯定没有吵醒室友,便应话:“源轩,是你呀,我做梦了,很不可——不可思议的梦,我觉得我的生活又回到了从前。”
“没有那么严重,只是梦而已,明天天一大亮,不,是今天天一大亮,什么都忘记了。”旭源轩卸下了他的防备,他会把陆依风当作一个病人来对待,悉心地照料。
“哦,呵呵——都今天了,行了,我没事,你去睡觉吧,谢谢你。”陆依风看着他躺下,擦掉身上的汗珠,两只眼睛没有了睡意——
走进大学,想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像鸟儿离不开蓝天一般的喜欢。
蓄意已久地等待,可以加入自己喜爱的学生团体,不然每天的日子还真以为是靠着地球在转动。闲着的岁月像天气般枯燥得挤不出一滴水分来,有水分都是浃背的、咸咸的,偶尔可以尝到的汗水。阳光依旧升起。陆依风报名参加紫藤萝文学社。很突然的,他们说,认识陆依风,甚至看过他写的文章,还有他竟会是第一个报名。他们说陆依风是个不错的写手,相信文学社是他文学的故土,是他放飞梦展翅高翔的地方,并示以微笑勉励。
陆依风回到宿舍,在旭源轩床头发现一叠小说打印稿。随手翻了翻,不一会儿掉进文字世界里——
《落雪季节》,是一篇凄美的爱情长篇小说,“我”在落雪季节之时与女朋友提出了分手。下雪的日子,大地铺满浪漫和轻柔,此时的爱情是神圣的,而随着“我”一句“既然你要离开,我松手便是”,两个人迈出沉重的步调,相向而行,踏破雪花,将冷冷的脚印深深地留在两个端点之间,久久地覆盖不去。
阳光终于露出笑脸,冰雪渐渐融化,脚印早已退却,“我”的心且还冻着,空虚了,后悔放手让她离开。于是,思念的日子就寄托于这落雪季节。
原来如此,是这样“落雪季节”成了他伤痕文学的代表词汇。
等陆依风未反应出来,旭源轩站在他身后,面无表情地拿过他手中的打印稿,不语。陆依风猜想他在生气。
之后,旭源轩拉动嘴唇:“你报名参加文学社了,还是第一个呢。”
“是啊,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是第一个,你报名了吗?”陆依风的心松了过来,眼睛定格旭源轩全部神貌。
“报了,我是兴趣作罢,兴来而归,兴尽而返,你肯定会好好干的,而且会比我好,信心从你的身骨里慢慢渗透出来了。”旭源轩的眼神淡然,身影静默,却明白不了室友在他背后说三道四的理由。
“你以前在学校做过主编吧,感觉怎么样?”陆依风翻开一段历史,渲染另一段旭源轩赞赏自己的历史。
“高中做了三年吧,基本上稿子是我一个人看的,挺辛苦。”
“是啊,感同身受,学习、工作繁忙之余要坚持文学创作,忙碌且充实,很好。”陆依风舒了口气,眼睛落定在打印稿上,“不介意不经你允许看了你的作品吧。”
“不会,这种对文字的冲动我也有过,这样才肯定我刚刚的预言。《落雪季节》这部小说说来你不相信,我都没有认真从头至尾的看过一遍,仅仅写完就搁置案头,因为……”
“因为,你不想拾起那些岁月,更不想让别人拾起你抖落一地的相思,”陆依风打断旭源轩的话,随之贴近耳畔:“看不出来,你会把这些记忆埋藏得如此深刻,如果不是我的不礼貌,还真的让我觉得旭源轩是个迷。”
旭源轩显然退缩了他面无表情的状态,换上了正常的面孔。
“源轩,为什么宿舍的人总说你成天摆着一副清高的调子,有时遇见了,叫你,你不理会。”陆依风把压抑许久的问题穿插于交流的兴致之中。
“我不清高,有时候别人叫自己的名字时,的确没听见,或者我在构思小说的情节,忘却了周围;我是一个不善于言辞的人,性格之中有着孤独的一面。其实,我早就想问你,你是怎样看待我的?”
陆依风最难回答也最不愿回答的问题是怎样评论一个人,但拒绝作答又不尊重旭源轩。
“别人怎么说,我只是听听,他们无法把他们的看法强加于我;你的孤独我承认,就像我承认自己的性格孤独一样。走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文学,别人阻挠不了你什么,同样的也帮不了你什么。”
陆依风与旭源轩是有相通之处的。旭源轩是个纯粹的人,骨子里惨不进多少高傲。他们按理是可以成为谈心谈文学的朋友,可偏偏为什么两个寂寞的人会那么的死心眼?难道是落雪季节改变了旭源轩的生活?那陆依风呢?
下午,陆依风被安再雪和旭源轩拉去参加一个竞选赛,据说是学院广播站招收新成员。陆依风反正是闲着,随他们去了。陆依风是没报名的,去了没什么令他紧张和害怕的。
这不,人没坐稳,椅子没发热,直直跑过来双手叉着腰板问陆依风:“干革命的,参加了没有?”
陆依风配合嘈杂的现场声心不在焉地说:“没有,陪他俩来看看,助助阵。这年头,干革命也好歹本科文凭,外加中共党员身份,我一个都不合格。”
直直看见陆依风一脸的嬉皮笑脸,发号起诱惑施令:“编辑员的竞选你不参加了吗?猪头——”
“什么?编辑员?”陆依风紧紧一愣,脸上露出满满的愤怒,急迫地想飞到舞台上去:“现在还可以报名吗?怎么海报上没有提这事呢?”
“应该可以报名,你去前台看看。你呀,一个整猪头,吃吃睡睡,看你今后怎么讨老婆?”
“你才猪头,你那么胖。还好,像我这种人才很难流失。”一瞬间陆依风的心怦起来,临时上台,临时演说,好像在他竞选记录里是第一回,逃不了,“行行,我安分一点,不惹你,我的肉没你肉值钱,行不?坐下来,认真听演说。”直直布满红脸的瞪着陆依风。
直直指着台上的沐雨对陆依风说:“猪头,那不是你的女友吗?你们俩真是默契,怪不得人称郎才女貌。”
“说什么呀?谁跟谁郎才女貌,你跟黑蜘蛛才天作之合呢。”陆依风的解释归乎沉静。
沐雨,是他们班的女生,长发,身材高挑,性格温和,是个才女。
“我澄清,我只是欣赏而不是喜欢,再者,她不是完美者,甚至我不看好她。我尝试过她温和之外的恐惧。而我与她传得沸沸扬扬的关系期待不了了之。最好,你也不要再乱说,否则——”
“否则什么,你吃了我?小心黑蜘蛛缠死你,天天弄得你头痛又头晕。”直直甩过头,半醒半昧地盯着台上。
“否则,我自己去处理。”陆依风瞩目上同系的一个女孩,是她的甜美清醇的声音牵动他的心弦。她宛如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穿一身蓝白色连衣裙,欲要翩翩起舞,又静默而立,像潭碧水在天籁里淌过,在微风过处,柔波缓缓荡开,泛着光芒,又向天空飘去。陆依风的周围什么都没有,与她成了一条美丽的直线。这一刻,陆依风记住了她的面容和她的身影,更记住了她独一无二的声音。临云,和蓝天共唱,和清风共舞,她纯白色的名字,被陆依风称为无边无际的自由。
“我知道,我有一双美丽的翅膀,渴望飞向蓝天;我知道,我有一双勤劳的手,渴望播种希望。我相信,蓝天是我的,希望是我的,我会用清风编辑好文字,在音乐与心情中荡漾,飞舞。”这么一段话,算是陆依风竞选完毕,赢得了强烈的掌声。他是否可以在这掌声中也能寻找出临云的一份力量,甚至心跳的声音?最后,陆依风的视线里找不出临云的踪影,只见红红绿绿的灯光肆意地闪闪烁烁,调侃他的心弦。
黄昏,再一次闯入了他们的生活。
又是全新的一天,谁知道又会遇到什么新鲜事儿。时间还很早,可窗台上的花儿不觉得早,照样开花,照样散发它迷人的馨香。还不错的,尤其这是一群男生的房间,嗯,应该有另一番别样的滋味。
“依风,起来了——”这是安再雪的声音。
“不行,一定还得睡一会儿,”陆依风从另一个世界出来,好奇地问:“今天不军训了吗?”
“军训结束了,晚上举行送别会。看你,睡得不知天黑天亮,真是的,难怪沐雨不想理会你。”
陆依风愣了会儿,突然眼眸一亮,“好了,怕你还不行嘛,别整天把我和她扯一块来。你嫌我是吧,不把我忙成天昏地暗心里不踏实。”
不情愿的话随着一个懒洋洋的姿势变得无所谓。陆依风可不是轻易可以被屈服的人。他只是默许,安再雪有睡懒觉的习惯,怎么会不珍惜?
“帮我把浇花的撒水壶拿过来。”陆依风轻轻用手抚摸每一朵花瓣。
“你每天都会给这些花儿浇水吗?”安再雪欣喜地递过水壶。
“会,每天都会。”陆依风很镇定很诚恳地浇灌生物。
“我认为,你只是偶尔浇浇,看样子,它受了你的宠爱,不开出鲜艳的花瓣来也难啊。可见,沐雨是幸福的。”安再雪一脸兴奋地谈论道。
陆依风回到床边穿好了鞋子,避开谈论沐雨。安再雪还在思索刚才的问题,陆依风不忍心地拍拍安再雪的肩膀:“你又犯病了,改天疯人院和敬老院都不收留你,看你怎么办?走啦——”
清晨,校园的道路上,湿漉漉的,昨夜又下雨了,还好,阳光般的心情还在。
陆依风能猜测安再雪的几丝心绪,广播站新成员名单已张榜出来,沐雨、直直、临云、依风,这只是可以进入眼帘的名字,因这他的神情中搅拌出可惜。于是,他和安再雪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望着湿润的天空,呼吸着大自然的清新氧气。陆依风常常会被这种悠悠然激活呆滞的思维,他想的更多的不是用文字来表述,是用音乐去传诵,浸进因暂时失败的心扉,教他们重新看待自己和人生。
校园的道路湿湿的,即便是晴朗的天气也如此。陆依风一直都在思索这样犯傻的问题:是灰尘太多?还是原本就需要水分的淹没?
整个上午,陆依风陪安再雪散散步,张罗张罗送别晚会的事儿。
雨,又开始下了——
晚餐时间,几个室友约陆依风去食堂聚餐,见一瓶瓶啤酒往桌上摆开。
“陆大作家,生日快乐!”安再雪呆呆盯紧陆依风,一排排白杨树露出沙漠之巅。
“生日?”原来今天陆依风过生日,大学的第一个生日他给抛之脑后,他捉摸不透形势便盘问左右:“你们是怎么知道的呢?我都——”
“上午你爸打电话来宿舍,我们就知道了。”秦枫一跃身,生怕有人抢走他的话柄。
陆依风依然推崇他不喝酒的惯例,望着室友高高举起的杯子,她坚定地扫射四周:“室友们,即便是人生中一次重要的聚会,我也不能喝酒,我不能喝——希望你们原谅我的自不量力,我会记住你们给我的祝福的,陌生一路,路上有你们照应,比什么都重要。”
“可是,你不为你的生日干杯,也要为你的沐雨干杯呀,你不会忘记我们当初的承诺吧。”秦枫的脸上没有一点调皮。
“大家的认真我理解,但我不是认真的。她是她,我是我,你们就别多攀关系,回头给你们找个就是嘛。”陆依风像走进了一片不可回头的沙漠。
天渐渐黑下来,陆依风扶着醉酒的安再雪,滥步在雨中,迎面冲来一个女孩,和他撞了个胸贴胸。她披散着头发,湿湿的,柠檬的香水味飘逸开来,蹲下去拾起散落一地的书本,显然也湿透了;她用手理了理乱乱的头发,对陆依风说:“倒霉的天气还要碰到一个倒霉的你!”当陆依风正要回答她时,那声音听得如此熟悉,临云?她的眼睛分明含着东西,像清晨落叶上流淌的露珠,柔柔的,晶莹剔透。声音少了先前的清醇,甚至有些嘶哑。她是不认识陆依风的,可陆依风好像很熟悉她似的,就这样看着她消失在朦胧的雨中,只剩下他清醒的身影与安再雪的浑影,空空的,一片橘黄色灯和下雨声——
安再雪睡下了,离别会令他身心疲惫,不是说好,用微笑面对别离吗?
阳台上又投去了陆依风的光线,仍旧红红绿绿的街灯,仍旧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名牌小轿车。他认为,那些地方肯定不适合自己。
陆依风坐在窗台,不由地,与临云的相撞浮现在脑海,偷偷地笑着,之后提起笔杆,游戏雨声。
陆依风写雨声不到两段,沐雨打电话给他,买了碗寿面,沐雨认真地吃了第一口,然后转身回宿舍去。陆依风的心突然之间惧怕起来,甚至于他不敢去品尝那碗面。而后,只听见雨水打在雨伞上的声音,又滑落在地上,如此,一个人静静地站了许久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