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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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明浩说要离开一个星期的。我本想,也许是更长的时间。
    于家的人会留住甚至是困住他。
    没想他竟只去了四天。
    人们都不喜欢的一个数字。
    那一天,也是郑飞离开的那个早上。
    于明浩回来了,一早就气腾腾地冲了进来,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我拉出公司,一走进家门就砰得拍上了门。
    “小默,早上那个男人怎么回事?”
    声音震耳欲聋。
    我从没见过这么愤怒的于明浩,可是,我却一点都没怕。
    他吼,“公司里的员工都看到了,那么早从你这离开,他,他是不是在你这里过的夜?”
    我没有犹豫一秒,回答他,“是。”
    他身上的衣服带着明显的褶皱,眼里满是血丝,也许,是一晚上开车赶回来的吧。
    “你!”他缓了缓,压抑着声音,“是你的朋友?”
    他说,“没地方住还是喝多了,借住了一晚,是吗?”
    那么小心翼翼地询问,明浩,你是自欺欺人,也是,希望我骗你吧。
    我张张嘴,忍不住的丝丝战栗,“是喝多了,不是借住。”
    我挑战了一个人的极限,我懂。
    所以当他扯着我衣领,狠狠地俯视我时,我真的希望,他掷过来的是拳头而不只是目光。
    然后呢?
    我默默地等,他却一直没有反应。
    我抬眼看他,他的目光死死地定在我的脖颈间。
    那是——
    我从没见过如此绝望的眼,没有人能忍受,只看一下,都狠狠地揪着人的心。
    明浩的拳攥得紧紧的,微抖,举到我眼前,又慢慢地放下,猛然砸在一旁的玻璃桌上。
    散开的裂纹,艳红的血。
    真的希望我是那桌面的破碎。
    强大的外力一推,我踉跄一下倒在沙发上。于明浩随后压过来,捏着我的下巴,每一个字都穿透我。
    他说,“我才离开几天,你就忍不住了?”
    “啊?你说啊,我哥说得对,你就是个靠男人吃饭的人!”
    “你说话啊,小默。”怒火灰飞,似乎变成了一种乞求,他说,“小默,只要你说不是,你就不是。告诉我,你以后都不会了,好不好?”
    ……
    我说,“你都看到了。”
    再次扫了扫我的脖颈处,他似乎发狠似的一捏,却放开了我的脸。
    门被拍响的声音震动云霄。却再也不能让我颤动一下。
    我记得上学的时候,没有人朋友,姐姐不在身边,我喜欢看书。那时最不喜欢的就是为了爱人的主角撒谎骗对方,说是为了对方好,硬是要伤害彼此的一幕。
    非得如此吗?
    在我还没有想明白的时候,我的懦弱已经让我退缩。
    那不是一种伟大,而是软弱。
    那不值得赞美,应该被嘲笑。
    我嘲笑自己,走了一条自己讨厌的路却不敢回头。
    明浩,你为什么不打我一拳。一拳也不呢?
    工作还是没有做完。
    当天的下午我就见到了闻名已久的于正辉,明浩的哥哥。
    浑浑噩噩,再次回神的时候,已经过了晌午。
    这种时候,竟还知道饿。
    刚刚出了门,就见到了于正辉。
    他站在出版社的门口,我看到我的同事们都在收拾各自东西。一片撒乱。
    追得可真紧,甚至没给我自动离开的机会。
    肥肥胖胖的张姐抱着一箱子的东西跺过我的身边,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多亏了你啊,我们还能领到相当于三个月工资的遣散费。哼。”
    我站定,细细的看,知道送走最后一个同事,看清楚每个人对我埋怨的眼神时,心里终于好受了些。
    我看了于正辉一眼,往回走,假装自己是透明人,拿好自己的东西回家。
    家,很快我就再也不能这样称呼它了吧。
    可是,我懂,有人不会放过我,不会当我透明。
    于正辉跟了进来,他在身后,“你是成默吧。还真是惊艳啊!今天见到你,才有点懂,明浩迷恋你还是有点理由的。”
    我没有做声,笑了笑,也许笑得很难看。
    他走动了一些,看看四周,对我说,“你知道现在离开明浩,是很明智的。”
    “不过,你不必着急搬走,再住些日子也可以的。”
    于正辉的声音和明浩的有些像,更轻柔一些,对我竟也算有礼貌。
    我回过头,认真的看了看他,回答,“那倒是很好,不过,我找到住的地方了。”
    他似乎知道的很多,也听出了我意有所指。
    冷哼一声,也没做追究。也对,我都离开了于明浩,接下来到谁的怀抱他还会在乎吗。
    于正辉很快回到主题,“你注意到了吗?每个人都领了遣散费,不过你的信封薄了一点,五十万,支票。”
    他细细地观察我,充满不屑,似乎想要看精彩的一出戏,“你不是女人,不用讲贞操,不涉及生育,五十万,还可以吧。”
    我在心里苦笑,我怎么就没有贞操。明明处男之身给了于明浩。
    表面不动声色,我随口回答,“很好。”
    似乎抑制不住,抑或是不屑隐藏,于正辉笑出了声音,说“你很聪明,只有明浩一个人傻得要命。”
    讽刺味十足,但对象不是于明浩。
    笑吧,请随便,回去告诉他,让那个笨蛋忘了我。
    这个城市,我应该不再留恋了吧。它给予我的很多很多,多到我列举不清。而我留给它的只有一样。
    足迹。
    除此无他。
    我本想再留两天,好好的在屋子里打包好自己的回忆。是啊,我要做一个有便宜就占的人。可转而一想,还会有谁在乎呢?
    而且,这里太闷了,闷得我喘不过气来。
    于是于正辉离开后,我便开始准备。
    也许是准备大逃亡,夹着尾巴逃跑的那种,呵呵,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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