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出江湖 第3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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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何肃海。
已经在西和市逛了大半个月,依然没有找到工作。口袋里仅存的以前在学校兼职的钱也快花干净了。
我出生在一个很小的镇子。小到今天这家孩子尿床了,明天全镇的人都会知道。而我的家,正如所有贫穷的家庭一样平凡。
我的学习成绩并不好,可是家里却坚持要我念书。无奈之下,我只能拿起书本,勉强考上离镇子很远的县城高中。住在学校,对一切都不习惯。还好同寝室的李志经常照顾我。我是个不太说话的冷淡性子,没人招惹我。可是他很文弱,经常被别人欺负。起初我并不愿意管这些麻烦,只想混出高中,然后赶紧离开学校。
但是,当李志每次都鼻青脸肿的回来,还要彻夜替别人做作业的时候,我实在无法忍受了。我对李志说:“有人欺负你,就告诉我。”
李志很开心的看着我,但是却从来没有打过小报告,依然是鼻青脸肿的替别人做作业。我没办法,只好形影不离的跟着他。欺负他的人我一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虽然我很瘦,力气却不小,一时间倒也把打架的功夫练了个一等一。不久,全校都知道李志是我何肃海罩着的了。
有一个周末,我从家回到学校。一进寝室就看到一片狼藉。李志正蜷缩在床上浑身发抖。我当然明白发生了什么,那群只会在背地里欺负人的混蛋又打了他!我杀气腾腾的找到了元凶,他正在像得志的小人一样四处炫耀如何灭了我的威风。
我狠狠揪住元凶的领子,向他警告。谁知他咧着嘴笑着说,“你这么护着李志,难道你们是有什么问题?何肃海,你不会是同志吧!”在众人的哄笑还未结束之时,我把他揍了个半死,学校对我记过处分。
但是那之后,流言还是传开了。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和李志。我不在乎,有什么能抗不过来的?但是,让我伤心的是,李志却变了。他开始对我躲闪起来,尽量不跟我待在一起。晚上很晚才回寝室,然后倒头就睡。我在那瞬间明白,真心不是那么好付出的。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我跳起来把他压在床上,对他大喊,“反正大家都知道我们之间有问题了,我就做给他们看看!”完全不理会李志的哀求,在身高上占优势的我已经牵制住了他。我不知道男人之间要怎么做,至少那时不知道。胡乱亲了李志,然后把手探下他的身体,我试图使劲摩擦他的皮肤以求缓解,可是见他哭的一脸眼泪鼻涕,心里的厌恶突生,我松开他,跑到厕所里去吐了个干净。后来一想到对着男人做那样的事,我就开始恶心。
第二天,李志就不见了。人间蒸发了一样。我没有去打听他的下落,但是转学的字眼还是传到了耳朵里。而罪魁祸首,则是我。一时间,我成了学校公敌。也不再有人愿意跟我同宿。趁着一次回家的机会,我对父亲说想退学,父亲狠狠的揍了我。没办法,我只能硬着头皮回到学校。
高考时,成绩一塌糊涂。我抱着解脱的心态回家。可是父亲却在茫茫学校中给我找了一家民办技校。我明白父亲的期望值有多高,他要我摆脱贫穷而已。可我却觉得凭自己的手,节省那些念书的时间也完全可以。可父亲丝毫不妥协。为了存学费,他给妹妹说了亲,提前要了礼金。我再次被逼踏入学校,平时打打散工,生活费却也能挣得出来。
三年,熬出这三年我就能自由了。可偏偏在最后一年,学校忽然倒闭。那纸父亲翘首期盼的毕业证书落空了。我没有回家,也不敢回家。辗转来到城市里,我开始找工作。然而,我想象中的工作没有人要我。脑力活看不上我的文凭,体力活看不上我的体瘦。
再次疲惫地回到旅舍,隔壁房间的灯亮着,看来又有了新房客。
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我偷偷想。
见到他的时候,我还是怔住了。
他把头伸在水龙头下,任凭冷水浇着自己的头。他穿着黑色的紧身背心,一个巨大的骷髅触目惊心。水花飞溅在那蜜色的皮肤上,顺着完美的肌肉线条滑落。这里的每个客人我都见过,而这个没有见过的,一定是住在隔壁的新人。
他把头冲的太久了,我觉得很有必要劝劝他。
“你这样会落下毛病的!”我开口。
只见他从水中抬头,长发被甩在脑后,一道漂亮的弧线几乎刺伤我的眼睛。他看着我笑,眉眼间的风采让天空失色。看起来,他很久没有刮胡子了,可是熠熠的神采告诉我,他还年轻。我见到他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人,很潇洒。
他就像一个孤独的浪人。举手投足间都充满了魅力,连那凌乱的胡茬都像是为他盖着一层神秘的色彩。我瞬间以为,我们是一类人。
第二天再遇到他的时候,我震惊了。他刮了胡子,还剪了精悍的发型。
他很帅,一个上扬的嘴角,一个随意的眼神就能让女人都神魂颠倒。他很美,我知道这样形容一个男人有些失礼,可是他真的很美。他一下子从一个有故事的浪人变成一个富有活力的发光体。他是个贵气十足的公子,可是为什么会住在这种小地方,我猜不到。
他看到了我。我下楼的双腿却情不自禁的发颤,当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下意识的躲了躲。他不知道,那个瞬间我是多么的自惭形秽!我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还曾妄称我们是一类人!我知道,不是,永远都不是。
我开始审视一切。然后发现世界是不公平的。那个人身上的光芒,是我用尽一生去追都无法遮盖的了的。想到家中卧床的父亲,整日拼命务农的母亲,还有那为了用礼金凑学费而早早嫁人的妹妹,我的胸口烧起一团火。
晚上,他来找我喝酒。我拒绝了。
对,我是自卑的。我没有跟像他那样的人对饮的资格。可是,我好寂寞。困顿而疲乏的我也很想找个人来陪伴。犹豫了很久,我终于敲了他的门。
见到我,他喜出望外的表情让我内心的妒火黯然失色。在他面前,我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心,都是这样的卑微。
他安慰我,邀请我一起出游,我高兴极了,我有机会体验一次他的生活,这让我的细胞都沸腾起来。
他还拉着我进了一家服装店,我不认识那是什么牌子。但是就凭高雅的格调,我知道一定很贵。他说要给我买衣服,我卑微的心又被触动了。我不想要任何人的施舍,不想要任何人的可怜!这些有钱人,为什么要肆意践踏别人的自尊!
可是他却耐心的对我说着什么,我隐隐约约听了些,而多半部分,却是被那诚恳的眼神吸引了。当我焕然一新的站在镜子前时,我兴奋极了。原来我也可以跟他比肩而立!欣喜之余,我看到他得意的笑容,那份自豪感让我深深感动。
他闭口不提价格,爽快的刷卡。后来又买了很多衣服,全是名牌。我偷偷看了价签,暗自咂舌。这一晚,他为我花了三万。
三万。
我不敢想这是何等的奢侈。被卧病的父亲知道,恐怕会被气死。我有种深深的罪恶感,我居然就这样轻易接受了这个人所谓的‘帮助’!
这一刻,我知道了一件事,就是我必须有钱,我必须出人头地,我必须站在最高点,俯视脚下的人!
早上,我六点起了床。等着他来叫我出门。
可是,四个小时过去了,他的房间还没有动静。生病了吗?我迅速冲到他的房间敲门,却看到穿着一件白绸睡衣,敞着胸口的他。他的眼睛还迷离蒙着雾气,我难以抑制的吞了口水。我想起李志,又看着他,简直天壤之别!他不知道,自己一丝不挂的在我面前换衣服时,我的身体和内心都开始叫嚣!我有些庆幸发现自己原来真是喜欢男人的,一种莫名的想法也油然而生,就是永远跟他在一起。
于是,心中的那团火,更加激烈的燃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