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节 加入民团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99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楔子
公元一九七四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五时左右。
鄂东某县西部一处叫野猪宕的荒山上。夕阳如血,秋风萧瑟,松涛阵阵,枯草一片一片地伏倒。草丛里,有一堆低矮的坟茔,坟地前面的土坡上,有一棵苍劲的歪脖子老松树。树下有一块厚约两尺的石头;树脖子上,悬着一根拇指粗细的棕绳,棕绳下方,悬着一个活套。坟前立着一块赭红色石块,石块上依稀可见“义嫂梅冬妍之墓”,落款是“义弟韦名流”。
坟前松树石头上,这个身材矮小、前额突出、眼窝深陷的广西人,就是韦名流。他仰起光溜溜的脑袋,最后一次望了望野猪宕上方的双峰山,以及那模糊的环山石墙,大声道:“团长,义嫂,马弁韦名流迟到了三十年,现在来伺候你们了!”说完,将那光光的脑袋伸进棕绳活套。在绳子勒紧脖子的一瞬间,那依旧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再现的是三十六年的峥嵘岁月。
第一节加入民团
民国二十七年早春。桂林郊外李家村。春水淙淙,杜鹃绽放。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6分校校门口。一群意气风发的军校学生排着整齐的队伍,迈着一致的步伐,唱着《陆军军官学校歌》从野外拉练回来:
“怒潮澎湃,党旗飞舞,
这是革命的黄埔。
主义须贯彻,纪律莫放松,
预备作奋斗的先锋。
打条血路,引导被压迫民众,
携着手,向前行。
路不远,莫要惊,
亲爱精诚,继续永守。
发扬吾校精神,发扬吾校精神!……”
忽然,一个身材矮小的青年从路边跑向队伍,高喊:“我要当兵!我要当兵!”
队伍依旧前进,歌声依旧洪亮。
“长官,我要当兵!”青年情急之下,居然抱住了为首一个身材魁梧的军官的大腿。“长官,我要当兵!”青年使劲地摇着军官的大腿。
队伍停了下来。
“你做么事要当兵?”高个子问。
青年听不大懂,因为高个子讲的是湖北话,语言里有浓重的鄂东口音。
“我们队长问,你为什么要当兵?”一个形体与青年相仿但身材略高的广西军校生翻译道。
“当兵可以吃粮,还发军饷。”青年激动地说,“还可以不受欺负。长官,求求你,收下我吧!”青年双膝一软,快跪了下去。
“起来!”高个子军官眼疾手快,一把捉住青年的胳臂,将他提了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做么事随便下跪呢!要当兵吃粮,可以,到学校政治部报名考试去?你读过书吗?”
青年愣了愣,道:“没有上过学堂,也晓得许多故事: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宋公明私放晃天王……”
高个子湖北人笑了笑,不置可否。
“回去回去,跑到这里丢人现眼!”青年的广西老乡推开他,“报考我们陆军学校,一般要高中毕业;最少也要初中毕业!你一个文盲,听了几回水浒三国,就想当军官!”
“回去念书吧,等初中毕业了,再来找我!”湖北军官拍拍青年的肩膀,“到时候做我的马弁!”说完,喊起口令,带着队伍向军校大门去了。
青年呆呆地望着队伍进了大门,消失在门内一座红砖苏式教学楼的拐弯处。
这个人,就是十八岁的壮族青年韦名流。韦名流虽然有着这么一个颇具文化色彩的名字,其实他是一个跟山泉一样纯粹的文盲,没进过一天学堂,那名字是他爹用一头野猪从前私塾先生那里换来的。壮族青年韦名流本来是想跟他爹一样,耕田打猎,娶老婆生孩子,但是,他相中的女人看不上他,理由无非是两点,一是丑,二是穷。对于前者,人家还可以勉强接受,但是对于后者,女方无论如何不能原谅。韦名流一怒之下,决心入伍,到队伍里混个名堂,回来叫女方一家后悔死。但他爹却说赶场卖野味时,听说日本人已经打到南京了,大半个中国都快叫日本人占了,这会儿去当兵,岂不是送死?韦名流也犹豫起来,就去问前私塾先生,南京离桂林多远,要走多久。前私塾先生掐指一算,说南京里这里有好几万里,步行得一年多。韦名流想,既然南京里桂林这么远,谅那日本人一年半载也不会来了,就放下心来,瞒了他爹娘偷偷去当兵。他又打听到桂林城外李家村有国军队伍,就冒冒失失来投奔队伍。于是,就出现了上面的一幕——被拒绝了。
春天的漓江,水清透底,小船悠悠。韦名流顺着江水垂头丧气地往回走了。他家在灵川县,背靠雄伟的越城岭,山民们主要营生就是晚上日女人生崽,白天种地打猎养崽,祖祖辈辈,基本如此;但现在韦名流连日女人养崽的机会都没有,就因为长得丑,就因为家里穷。一想到回去白天砍柴割猪草、夜晚数星星的枯燥日子,韦名流恨不得跳进路边的漓江淹死。
百无聊赖地来到一座叫八里街的小镇,韦名流觉得腹中饥饿难耐,摸摸口袋,身无分文。看看街镇中饭铺里焦黄的烧鸭子,喷香的清水土鸡,滑腻腻的油茶鱼,韦名流恨不得立即打劫一家钱庄,好去从容饕餮一顿。无奈有贼心没贼胆,他只好吞吞口水,决定忍耐半日,回家吃芋头蒸饭。快要穿过镇子,远离诱惑了,韦名流松了一口气,却在镇子出口处看见一群人,对着一面土墙围成一个半圆,似在瞻仰什么。韦名流心想出山两日,回去并无自诩的资本,且看看这伙人在看什么,弄明白了,也好跟平日一向轻视自己的伙伴们吹嘘吹嘘。主意已定,韦名流便忍着饥饿挤了进去。却见墙上贴了一张布告,布告下面摆了一张只有三条腿(另一只有几块砖头支着)的桌子,一个当兵的端坐桌前,提着毛笔作书写状;一个戴了老花镜的花白胡子老汉凑到布告边,口中念念有词:“……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举国抗战。我灵川自古为‘楚越往来之要冲’,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岂容倭寇践踏!现奉广西省民团总指挥部之命令,根据《广西民团条例》之规定,灵川县民团司令部在灵川辖区征召壮丁……”
原来是灵川县民团招兵。民团其实不是正规军,因为韦名流的表哥曾加入过民团。表哥只是在县城训练了六个月,然后便被打发到三街镇公所做保安,而且一个月才去当几天差,平时都在家种田日老婆,一点儿也不像个吃粮的军人。唯一让韦名流羡慕的是,表哥从队伍那里带回了一支老汉阳造,没事的时候扛出来擦一擦,拉拉枪栓什么的,炫耀炫耀。这汉阳造,比韦名流他爹那老式火药枪倒是神奇不少:射程远,准头高。
所以说,这并不是韦名流心目中的军队,但看那形式,居然有几个后生在正儿八经地报名,更有那老花镜慷慨道:“我广西李司令已率第七军、第四十八军奔赴抗倭前线,浴血奋战,广西境内也治安亟待强化。国家兴旺,匹夫有责,老汉我若在四十五岁以下,定当报名!”
韦名流听了,热血也有些沸腾,加之腹中饥饿,心想我这报名了,饱饭总要管几顿吧!于是,他壮了壮胆,挤到当兵的跟前,低声道:“我报名当兵,可以吗?”当兵的抬起头,看他面前站着一个形容奇特的青年:身材不足一米六,额头突出,眼窝深陷,整张脸呈倒三角形;尤其是下巴非常尖,非常细,,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总之,这是一个尚未进化彻底的类似人类的生物。这等尊容,能否打仗姑且不论,有损军威倒是可以肯定的。于是,当兵的微笑着摇摇头。
韦名流很失望,道:“为什么不行呢?”
当兵的搁下毛笔,面对众人:“这还用问吗?”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只有老花镜用慈悲的眼神看看韦名流,道:“年轻人,回去孝敬你父母吧!保家卫国的事情等着别的兄弟去干!”
“为什么我就不能当兵?”韦名流却犯起老倔,“那宋公明宋江身躯六尺,身材不高,不照样坐了梁山泊第一把交椅吗?”韦名流到九屋镇卖柴卖野味的时候,宁愿不吃饭,省下几个铜板去镇上青狮潭茶楼听书。他最景仰的英雄就是关云长和宋公明。他这一理论,众人一下子肃然的起了敬意。
“咦!”当兵的道,“想不到你还知道这么多!”语气里有了刮目相待的意思。
老花镜也对韦名流有了新的认识,道:“自古英雄不问出身,长官还是收下这位小兄弟吧!”
这样,韦名流就顺利地加入了广西省灵川县民团司令部第四支队,成为一名战士了。